18岁的杨某为了讨得女友的欢心,以身试法去偷盗,结果被郊区公安分局的干警“请”进了看守所。
今年2月,杨某从石嘴山独自来银在某酒店打工。杨某看到来此消费的款爷俊男靓女,内心即躁动不安起来,寻求异性陪他的欲望油然而生。于是,他将目光盯在了酒店舞厅坐台的小姐W身上。短短不到一个月,杨某来银时带的父母所给的“生活费”连同一个月的工资千余元顷刻花得一干二净。眼看再过一周就是宰的生日了,他曾当着W几个朋友的面在饭桌上答应在W生日那天一定给她送一条纯金项链。但钱从何来,杨某把弄钱的目光盯在了自己打工的饭店门口的自行车上。4月9日晚,当他发现一辆新“永久”车时,顿时放下手中的活溜出饭店,乘人不备将自行车扛到了后院,次日销赃得款200元。初盗尝到甜头的杨某,第二天如法炮制又盗走一辆新“凤凰”。离W的生日还有5天了,杨某算计着这样偷下去,再偷5辆自行车也难变成一条大项链。他于是把盗窃目光又盯在了门口的摩托车上,连续3天盗窃了3辆摩托车。就在杨某5天之间盗了3辆摩托、2辆自行车腰包爆满而沾沾自喜时,没想到4月13日凌晨,被郊区公安分局的干警们从被窝中拎到了警车上。
(发表于2000年4月19日《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