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安夜遭劫持,辜幼女入狼窝
1999年12月24日是西方的“平安夜”。商家营造的欢乐气氛在凤城随处可见。晚8时左右,那些追赶“时髦”的俊男靓女奔回了各个娱乐场所。此时坐落于富宁街的一家旱冰场更是热闹非凡。然而,谁能想到就在这“平安夜”里,一场罪恶发生了。
旱冰场灯光闪烁,彩灯不时地变换着颜色角度,照在婀娜多姿、热情奔放的少男少女身上。小花(化名)身着鲜艳的休闲装在优美的旋律中,舞姿像蝴蝶一样优美。虽然她只有13岁,但乌黑的头发,水灵灵的眼睛正配她那玫瑰色的面容,袅袅婷婷活脱脱一个清纯少女。然而就在众多羡慕的目光中,几双色迷迷的眼睛紧紧盯住了她。
一曲终了,正当小花滑向场边解开冰鞋歇息时,一个留着披肩发,大约20岁的高个男青年滑到了她身边,“咱们交个朋友吧。”小花惊讶地反问:“你是谁,我不认识你。”“我是谁,你答应和我交朋友就知道了。”一副无赖流氓相。“讨厌!”小花起身离开了他。“披肩发”向场边努努嘴,前额长着“一撮毛”的小眼睛青年飞快地滑到了小花身边。“你就和我大哥交个朋友吧,他会对你很好的。”极尽甜言蜜语,可小花厌恶地转过身去。“一撮毛”自讨没趣,面露微怒,此刻场边的“黄毛”、“寸头”诱惑不成包抄上来,围住上小花。
眼见两个无耻之徒不怀好意,小花退到了门口保安身边。4个色狼悻悻地离去。本想好好享受圣诞欢乐之夜的小花,沮丧地下楼回家。就在她过了富宁街繁华的夜市,路口就在眼前时,“吱”的一声刺耳的刹车声,将埋头行走的小花吓了一跳。从一辆红色面的车上跳下“一撮毛”、“寸头”,并不容分说将吓呆了的小花强行推到了车上。面无表情、冷血动物般的小个子中年司机一踩油门,听任驾驶座旁“披肩发”的指令,径直过了唐徕渠桥头,已辨不清方位的小花被吓傻了。
在一间低矮潮湿的平房里,灯光昏昏,室内霉味臭气熏人,两张破烂不堪的床上脏兮兮地堆放着油腻腻的被褥,室内同室外一样冰冷刺骨。被“黄毛”摁坐在床上瑟瑟发抖的小花向“披肩发”下跪求饶着:“大哥,饶了我吧,放我回家吧。”“回家?笑话,没那么容易。”“一撮毛”冷笑着。“披肩发”向“一撮毛”责怪地瞥,“一撮毛”怯生生低下头去。“嘿嘿……家肯定要让你回的,先陪哥们好好玩玩。”凶恶的面孔变成阴险狡黠的嘴脸,“冷了吧,喝点酒就热了。”“我不会喝酒。”木然看着一切的小花再次哀求着。“你陪我喝了酒,就让你回家。”被逼无奈的姑娘,捏鼻屏息喝了一小口,顿时呛出了眼泪。“这回该让我回家了吧。”“想回家容易,一口气喝完半瓶你就滚蛋。”为了能回家,天真的姑娘一仰脖拿起酒瓶,此时,“一撮毛”、“黄毛”也摁着小花强行灌下了半斤老白干。摇摇欲跌的小花站起身向外走去,她哪里知道从被强行挟持的一刹那,4个色狼就想好了罪恶的计划。没走几步就摔倒在地的小花,在色狼的狞笑声中被拖上了床,“披肩发”第一个扑了上去,惨无人道、毫无人性的蹂躏开始了……酒力发作,在一阵撕心裂肺般痛苦中,小花开始大口大口呕吐了,但禽兽不如的色狼并未停止片刻。此时已午夜11时了,“咣当”,似乎嗅到猎味的“披肩发”哥们儿留着板寸头和齐耳长发的金鱼眼两个色狼进来了。灯光下发泄完兽欲的“披肩发”将小花给了他俩。顿时两个色狼又扑向小姑娘。一朵正在成长的小花就这样被6个色狼无情地摧残了。肆虐,一直持续到第二日中午,从昏迷中醒来的小花禁不住号啕大哭。“披肩发”凶狠狠地威胁着:“你已被拍了裸体照,敢报警就搞臭你,杀了你。”
二、奋起报警,色狼入法网
遭受极大身心摧残的小花想到了轻生,但看到疼爱自己的父母,小花终于拿起了法律武器。12月31日小花和悲愤之极的亲人向郊区公安分局报了案。案情重大、刻不容缓,主管刑侦工作的王福副局长即刻召令副大队长叶平、西郊刑警队队长李俊山、侦察员方林、孙来宁等干警投入到擒捕色狼的战斗中。但由于受害者小花当晚惊吓过度,对郊区环境极不熟,无法叙述准确的受害位置,缉捕行动受阻。
2000年元旦第一天,凤城人民沉浸在节日的气氛之中,但专案组的侦察员没有时间享受这欢乐的节日。经过一天的艰苦调查,终于得到一条重要线索:绰号叫“密老四”是谁?是否此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李俊山、侦察员方林即刻向王副局长、叶平副大队长反馈了这一线索,“一定要尽快查清‘密老四’的身份”,王福副局长又与大队长及侦察员一起分析了案情,进一步制定了侦查计划,并作了部署。临近子夜时,侦察员李俊山、李伟已查获了“密老四”密老四经审讯交代了同其狐朋狗友轮奸强暴幼女小花的罪行。为一网打尽众色狼,疾恶如仇的刑警们即刻兵分两路将窝藏在出租房及娱乐城的其他5个同伙擒获。至此,经过两天两夜的奋战,在凤城发生的特大轮奸幼女案侦破。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披肩发”(老大)罗文涛,20岁,中宁流窜来银,是具有前科劣迹的地痞流氓;“一撮毛”张志军,20岁,银川郊区人,曾因打架斗殴伤害他人少管三年刚获释;“长发”(密老四)密文成,20岁,银川郊区人,受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劣迹重点人;“黄毛”马某某17岁,石炭井流窜来银违纪青年;包某某,年龄不详,正在追捕中。
这伙人臭味相投,流窜社会打架斗殴,专行鸡鸣狗盗之事。并专门租了城乡结合部之间的房子,作为“据点”。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严厉的制裁。
通过此案笔者强烈呼吁全社会都应立即行动起来,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并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全社会都要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同时,警示受害者在遭到犯罪侵害时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配合政法机关,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发表于2000年3月1日《银川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