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利益的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6月16日,国务院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它奠定了此后中国长达30年之久的劳动工资制度的基础,对新中国“吏制”产生了深刻影响。从此“级别”成为中国除农民以外各类社会人群政治经济生活排序的重要标准。
新中国成立之初,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至1955年,国内经济形势继续好转,新一轮工资改革也应运出台。国家决定先行在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废除工资分,改行货币工资制。从而拉开全国工资改革的序幕。
毛泽东住中南海的房子也要按规定交付房租。1955年实行工资制后,毛泽东的家庭开支主要为9项,其中主食450元;副食120元;日用开销33元。这一标准一直持续到1968年,日用开销才增长至92.96元。这种生活标准已经超出毛泽东(404.8元)和江青(243元)工资的总和。说明毛泽东的家庭和中国普通百姓的家庭一样,工资收入主要用来糊口,吃饭占家庭支出的绝大部分。(《建国初全国工资等级无统一体系 吃顿西餐两块》,2007年9月30日《新闻午报》)
该文还记载,这次工资改革,建立了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几大类分配制度,其中党政机关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把干部分为30个行政级;企业工人分为8个(个别工种为7个)技术等级,专业人员,如工程技术人员、教师、医务工作者、文艺工作者也都相应有了自己的等级系列。且各系列之间大致可以互相换算,如文艺一级相当于行政8级;高教8级相当于行政17级等。
与此同时,依据各地的自然条件、物价和生活费用水平、交通以及工资状况,并适当照顾重点发展地区和生活条件艰苦地区,将全国分为11类工资区。规定以一类地区为基准,每高一类,工资标准增加3%(如浙江属二类地区、安徽属三类地区、北京属六类地区、上海属八类地区、广东属十类地区、青海属十一类地区等)。工资区类别越高,工资标准越高。
定级标准采用一职数级、等级线上下交叉的做法,依据职务,参考德、才和资历进行评定。大致为正部级3~5级,如当时茅盾是文化部长,定4级;副部级5~8级,周扬当时是中宣部副部长兼文化部副部长,定6级;正局级8~10级;副局级9~12级,等等。定多少级拿多少工资。最高工资与最低工资之间的比例,约为21:1,全员工资水平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当时的知识界、文化界,也都愿意“收名定价”于此次定级,如梅兰芳,定级前的保留工资为1100元,却甘愿评为文艺一级,只拿336元。关肃霜评级时,自请评为文艺2级,工资从800元直降到约280元。实行工资制后,作家可以在文艺级与行政级之间自由选择。如果选择文艺级,比行政级工资高,但有不少人却选择了行政级。
这除了当时“克己”的时代氛围所致外,还有一个原因,即选择行政级别以按级别看文件、听报告,甚至决定能否订阅《参考消息》,以及享有高干医疗待遇,等等。如赵树理,是行政10级,209.9元,而他同时可以评文艺2级,可拿约280元,赵树理选择了行政级。
这次评级,像冰心、张天翼、周立波、艾青等一批作家,都被评为文艺一级。大学教授在此之前其实都有级别,但同样重视此次评级。陈寅恪、梁思成、冯友兰、季羡林、钟敬文等被评为一级。全国当时共评出一级教授56名,评审极为严格,有的全省只有一个一级教授,有的省一个都没有。而如吴宓、陈子展、黄昆等各学科“泰斗”级学者,仅评为2级教授。
季羡林是一级教授,每月工资345元,加上中科院学部委员的津贴100元,共445元。而吃一次莫斯科餐厅,为1.5~2元,汤菜俱全,有黄油面包,还有一杯啤酒。
50年代是纯真的年代,简朴的物质生活,伴随着革命的激情和火热的理想。但更革命、更火热的生活,却是在60年代。不过国家和人民也为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