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基本靠走,通讯基本靠吼,取暖基本靠抖,治安基本靠狗”。这则幽默小文的第一句,也是50年代中国大部分地区交通工具的真实写照。
50年代的农村,不但绝大多数人没有乘过公共汽车,就是自行车,也只有极少数有职工的家庭才有。北京市农村每百户拥有自行车数,1956年为13辆,1957年为16辆。人们的出行主要靠步行、畜力车、牲畜等,用独轮车(木轮)、大车、地排车(死胎)运输。当时交通工具基本上没有,闲暇时走亲访友,就只有靠两条腿用步子量着走了。
在城市,公共汽车虽然不断增加,但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还不能完全依靠公共汽车出行。这样,自行车就成为机动车之外的主要城市交通工具。
到1958年,北京共有有轨电车九路,每一路都有不同颜色的车牌:
环路(白牌):平安里出发,回到平安里;
1路(红牌):西直门到永定门;
2路(黄牌):东直门到永定门;
3路(蓝牌):西直门到东单;
4路(浅蓝牌):西直门到东直门;
6路(粉红牌):虎坊桥到三里河(临时线);
7路(灰牌):崇文门到永定门;
8路(绿牌):西直门到体育馆。
1958年以前,上海的有轨电车有八路,无轨电车有十路,公共汽车共有四十九路。
有意味的是,北京的有轨电车没有“5路”,而上海的有轨电车没有“4路”,是1、2、3、5、6、7、8、12路。
1955年,上海公共汽车票价分为5分、1角、1角5分和2角四档;无轨电车票价分为4分、7分、1角、1角3分四档;有轨电车票价分为3分、6分、9分、1角2分四档。
1958年 7月,上海市公共交通公司(简称市公交公司)成立,公司电车修造厂试制红旗牌大客车和第一辆铰接式大客车(无轨电车),在北京、上海展出。
1956年5月11日,上海《青年报》刊登了一封读者来信,讲了一件事:4月一团支部在上海西郊公园举行一次主题会,支部书记通知大家:明天集体乘公共汽车去。当时有很多人提出意见说:“我们有脚踏车,可以直接去,在公园门口等你们。”可是支部书记强调说:“我们要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一定要集体乘公共汽车去,骑脚踏车去就是没有集体主义精神。”
写这封信的上海市眉州路底西方子桥王仕成,怎么也想不通:
我们都是还没有走上工作岗位的自学青年,经济比较困难。可是自己有了脚踏车却不能骑去,一定要出钱乘汽车,否则就说没有集体主义精神,我认为这样地理解集体主义是不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