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北京率先改造了臭水横溢的龙须沟和破烂不堪的和平里,建了新住宅区,在东郊和西郊,也建设了配套住宅。一般是独门独户,每户建筑面积50平方米。
北京的“排子房”也叫“兵营式住房”。据说,这种坐北朝南、成行成排的房型,是清康熙年间用来给八旗子弟兵和他们的家属们临时居住的。由于这种房型节省材料、便于管理、向阳保暖,那时被广泛采用。
这种房排与排的间距大致三四米,没有独立的厨房、厕所等生活设施,每间14~16平方米。有的把中间一间前后隔开,配给左右邻间,就形成了两个一间半的“刀把房”,前间朝阳,后间只有北向的后窗。
这种房子进深短,一开门室内一览无余。大多数人家用“阳光换厨房”,挡住自家向阳的前窗盖起小厨房,由于终日难见阳光,室内大多“黑糊糊、油腻腻”。通常一排房或几排房才设一个公用自来水龙头,“排子房”把门的首户大多是公共厕所,卫生条件差,老街坊们管这叫“闻着味儿回家”。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四合院开始了公有化尝试。当时北京城里的四合院多是私人拥有产权,北京全市约有房屋120万间,其中92万间都是私人产权。北京的城市建设,使得一大批农民工到了北京便转成了城市户口,享受同北京人一样的待遇。但他们没有房子,都在单位临时盖的集体宿舍里。四合院的公有化尝试,给许多面临结婚生子的外来务工青年打开了方便之门。
四合院里按人口多少平均分配,一般都分到一间房,少数人分到两间房。这样一个四合院里就住进了七八户、十来户。有的多进院落住进了几十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