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周岁过后的廖仲恺在旧金山家里蹒跚学步之际,日后成为他革命伴侣的何香凝,于1878年6月27日(清光绪四年五月二十七日)降生在中国香港富商何炳桓(名载)的家中。她起初取名谏,又名瑞谏,是母亲陈二的第五个孩子。何香凝在同父异母的12个兄弟姐妹中排行第九(前有3兄5姐,后有3妹),故外人和丫环们常称呼她为“九小姐”。
何香凝的祖辈是广东南海县花棣棉村(今广州市荔湾区东潡街海南村)人。她的父亲何炳桓先从家乡到澳门做生意,后转到香港开中药店,并进而主要经营“祥安”茶行——成为我国较早的茶叶出口商之一。他的生意越做越大,资本也愈积愈多,于是开始了“炒地皮”的买卖。何炳桓不断地卖出小房子,买进大房子,日积月累,很快就在香港最繁华的上环荷里活道有了许多房产和一些工厂,因此“成了资产过百万元的大地产家”——到女儿瑞谏出生时他已是香港著名的“巨商”。作为百万富豪的女儿,何香凝从小生活十分优裕;她又在香港这新兴的“洋场”里长大,见多识广,在性格与爱好上与一般的“名门千金”有所不同。
何香凝自幼遇事有主见,养成了倔强好胜的性格。这在她坚决反对缠小足一事上已表现出来。香港那时虽领欧美资本主义风气之先,但中国封建社会固有的一些陋习仍被视为“宝贝”,女子缠足就是一例。在中国的士大夫们眼中,只有“三寸金莲”、走路摇晃的女子,才显得行动斯文,斯文才算得上美丽和高贵。因此,上流社会人家一般没有不缠足的女儿,也绝对不娶不缠足的媳妇。当时只有不劳动便无以为生的妇女,才任其脚自然长大。何香凝是富豪名门的“千金”,自然被编入了上流社会女子应缠足之列。当她长到六七岁时,其母亲便依据当时的社会习俗,尤其是自己因一双天足不能为丈夫正室的人生教训,决定对女儿施行缠足。
何香凝幼嫩的双脚泡过后,被长长的布条紧紧地裹缠着,并用针线密密地缝实;母亲叮嘱她这裹脚布不到适当的日子,是绝对不准拆开来的。不一会儿工夫,何香凝就感到双脚胀疼难忍。她当时一方面本能地不愿受这皮肉的痛苦,另一方面又一心想学太平天国的洪宣娇等女英雄保有一双大足,于是就下定决心要反抗这种不人道的缠足做法。当天晚上家人睡觉后,她用剪刀将裹脚布剪断,解放了双脚。第二天,母亲发现了这件事后又强行给女儿缠上新的裹脚布。晚间,何香凝又将裹脚布条剪断了。第三天,母亲将她打骂一顿之后,再次给女儿强行缠足,并把剪刀没收了。何香凝设法买来新剪刀,藏在祭祀祖先的神坛下,等家人都睡后,她偷偷地取出剪刀再次把裹脚布剪成了“花蝴蝶”。就这样:母亲一次次强行为女儿缠足,何香凝则一次次剪开裹布;母亲的打骂越来越厉害,女儿的反抗精神亦越来越坚决——大概进行过十几个回合的反抗斗争。最后,父亲何炳桓不得不对妻子说:“让她去吧!”何香凝终于赢得了胜利,保留住一双“天足”。这在当时来说是一件了不起的事!
何香凝生活在一个纵情逸乐的家庭里。她和兄弟姐妹们相比,淡泊于家人习惯的物质欲望和豪华享受,而有超乎寻常人的爱好与追求。每逢姐姐或哥嫂们邀其玩牌,她总是借故推辞不去,实在万不得已时就叫来女佣人替她去“顶数”,并许诺说:“赢了算你的,输了算我的。”父亲平时给的零用钱,她大都原封不动地搁着,以致何炳桓常常诧异这个女儿为什么不喜欢花钱?
何香凝从小的爱好是读书求知识,打算将来干一番事业。她7岁时就要求入蒙馆读书。何炳桓当时虽很重视对儿子的教育——此前他专门请来私塾先生在家设馆教学,但对于女儿们的学习却不热心,错误认为“女子无才便是德”,甚至还怕女儿入私塾会夺走儿子的聪明,因此无论如何也不让何香凝进家庭私塾念书,而只答应送她进邻近的“女书馆”就读。何香凝享受这样的读书生活时间不长,辍学后一直努力坚持自学:每当她听到兄弟们从私塾中传出来的琅琅读书声,心里就痒痒的,无奈之余就求别人买来哥哥的读本,不分白天黑夜地在自己房子里偷偷地学起来,遇到不会的字就请教哥哥,或叫女仆拿到先生处去问。就这样,何香凝从长期的勤奋自学中一方面取得了知识和学问,同时也加深了对中国历史文化和国情的了解。这些为她婚后能与丈夫一同赴日本留学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