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没问题。
住了六年的房子,你看它哪里都没有问题,可它偏偏是被人住过的。有了人的活气,反而不如硬邦邦的一层水泥壳子值钱。
如同一次性筷子,拆开前最可爱,一层塑料纸当襁褓包裹,仿佛赤子般干净。一旦经了人的嘴,拿开水去烫,死猪也能烫活,已没人愿意再用。
我已许久不管公司财务。经济危机没有过去,高层人员尚且人人自危,以我辞职前所见报表数据,他要拿出这笔钱,相当勉强。
哈,周某人以五百万天价买这一套旧房,岂止是大出血,只怕还要在旁边备好棺材,及时收尸。
怪就怪在再没有人来看房。
不消想也知道周宴做了手脚。
我一个人吃饭睡觉,对着电视看一夜电影,管它枪战言情,拿来消遣几支烟的时间,也很清闲。
第三天他挑了中午时间过来。我并没有接到他预备大驾光临的通知,已经做了小半桌子菜,正在吃饭。电视里正播放午间新闻:元首会晤,共展未来,两只大手轻轻一握,好似友谊长桥架起,周围顿时闪光大作,唯恐漏掉这历史性的一刻。
不防门铃大作,我赶去开门,只见他站在门外,一动不动看我。眼睛里映着一行字:喏,我没有失约。
我直视他:“你吃过了?”
“没有。”
“吃完再来。”
他抬手挡门,“不用了。我不饿。”
骗鬼去罢。
我扫他一眼,说:“随你。”放他进门。
我回餐桌前吃饭。扔他一人在客厅里坐。
他待了片刻,终于关掉电视,在沙发上看报,安安静静。
沉默向来是他的拿手专长,保持一定时间一字不吭,对手常常会自乱阵脚,拱手认输。
这一招在谈生意时尤为吃香。半桶水也可伪装得高深莫测,不过是不让人猜出底细罢了。
可惜我例外。
我一吃便是两个小时。耐心咀嚼每一粒米饭,用绣花一般的慢动作去挑汤里的葱丝和香菜。吃得细致,吃得优雅,还需嘴角含笑。
他等到两点半,已经接过四通电话。匆匆几句便打发干净,继续坐等。
我装作不知。
三点。他终于沉不住气,来饭厅见我:“要搬家的时候,通知一声,我派人帮你。”
“那边买东西应该不如这里方便,有什么想买的,可以在这里买了带过去。”
“还有什么要求,我就在这里,你可以说。”
我停了筷子,抬头看他。
这张脸,这个人,我竟然爱了七八年,吃多少苦也甘之如饴,简直是奇迹。
“周宴,我不记得我求过你买这个房子。”我说,“我和你不一样,我喜新厌旧,你喜旧厌新,各取所需罢了。不会有人蠢到花比五百万更多的钱来买这个已经有六年历史的房子。我只是不想假清高,免得以后财神见我就绕路。”
他沉默看我,嘴唇渐渐抿成直线。
这么多年,如果我还看不出他在生气,就白做了一回周太太。
对峙许久,“好吧。”他说,“我还有事情,先回公司。”
立刻就走。
我坐在餐桌前面,不消回头,余光里看见他去了玄关,背脊绷得笔直。
走了也好。
走了也好。
我顿时感到乏力,将额头搭在手背上,只等他那声关门动静。
时间像过去一个世纪。
什么也没有。
我警觉地抬起头来。为什么没有声音?周宴没有回客厅,他还在玄关里。
——为什么不走?
我被一种可怕预感牵引,不由自主向门口走。
周宴的一只手已经搭在门把上。
他回头看我,一言不发,渐渐把手放下。
在他的右手里,捏着一只扁扁的,白色的信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