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管轿车叫小汽车。在电影上看到,那些坐小汽车的人都是些达官贵人。男的不是头戴大檐帽的军官,就是头梳得溜光水滑的阔少,而且一律都是锃亮的黑皮鞋;那些坐车的女人们,常常是身穿旗袍,肩披狐皮围脖,脚上穿着高跟儿鞋,手腕上还戴一个大玉镯子。
当时心里觉得那些坐小汽车的人跟自己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也会混出个人模狗样的,梳一个连苍蝇落上都打滑的头,脚上再穿一双可以照见人影儿的大皮鞋,坐上那小汽车,出出进进,过上一种人上人的生活。
对于小时的我,那完全是痴心妄想,就好像要长出翅膀,飞到天上去摘月亮,根本不可能。
过感恩节,请了几个朋友来家作客,大家边吃着火鸡,喝着啤酒,边侃着大山。我们这伙人的背景都差不多,全是大陆来的留学生。所以,每次聚会,大家都聊得很开心。这次,大家聊起刚来美国时,买的第一辆汽车。
说起第一辆汽车,大伙来了兴致,都自告奋勇地讲述自己的第一辆汽车。一个说,我刚来时,买的第一辆汽车才八百美元。另一个说,我的车才六百美元。我说我的车才两百美元。有人问,能开吗?我说开的很好呀!这时,又有人说,这有什么呀?我的第一辆车一分钱都没花,是人家白给的。啊?那还能行吗?有人问道。他说,能行!就是开不到十分钟,引擎开始冒点儿白烟,不能开太长时间。
一个朋友讲了他第一辆车的故事。他花五百美元买了一辆白色二手福特。由于非常疼爱他的车,这老兄就把他的车当一匹好马一样伺候。
他买车时正好是冬天最冷的那段日子。他上学的城市在美国南部,冬天最冷的日子也只是零下三五度。可是,他还是害怕寒冷的北风会把他心爱的“白马”的“胃”(水箱)冻裂了。如果“白马”的“胃”被冻裂了,马“胃”里的绿水就会流出来,他就要带“白马”去修车行花银子给“马”补“胃”。当时的留学生缺的就是银子,为了避免花银子,每天晚上,都要把“白马”停在房头避风处,有时睡到半夜,觉得天太冷冰霜太大,他还要爬起来,给他心爱的“白马”盖一条破棉被。
几个月后,他带太太去另外一个城市。那是他第一次开他的“白马”出远门儿。一路上,生怕累坏了“白马”,每开四五十分钟,他就要停在路边,让他的“白马”歇上个把小时。怕“白马”的“心脏”(引擎)过热,停止跳动,每次停下来,他就把车的前盖打开,让“白马”的“心脏”凉快凉快。三百英里的路程(一般人开五个小时),他开了一整天,还没开到,找了个旅店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开了半天,才开到目的地。
他太太当时特佩服他,觉得他真有本事,连这么复杂的汽车都能整得明明白白的,比白马王子都强。那次出远门之后,他太太把他提升为家里的二把手。
还有一朋友讲了他朋友第一辆车的故事。他朋友买了一辆气缸很小的车,很省油。车子岁数很大了,体力不支,一遇到大坡就爬的很慢,有时还停下来不走了。有一次,他带着来美国不久的太太和儿子出远门,由于车上的人多了,车走路费劲,碰到大点儿的坡就熄火。他太太当时还不会开车,所以,一有大点儿的坡,太太就和儿子就下车,走到坡上去,他把车开到坡上等太太和儿子。一路几十个坡,把他太太和他儿子的腿都累细了。
曲手指一数,我来美国快二十个年头了。掰脚趾一算,经过我手的车已经有十二辆了。摸胸脯想想自己所有过的这十几辆汽车,我还是对第一辆汽车的感情最深。
我的第一辆汽车是一九七六年美国生产的福特牌儿汽车。车体很大,八缸,坐进七个瘦留学生一点儿也不挤。后车箱的盖子关不上了,锁锈掉了,要用一跟铁丝拴住。每次往后车箱里放东西时,要用一把钳子把铁丝拧开,才能打开后车箱的盖儿。车是乳黄色的,油漆太久了,有的地方漆都掉了,开始上锈了,我就到商店买点儿差不多颜色的油漆涂上。
我跟太太两人把车里里外外擦洗得干干净净。在逛车库甩卖(Garage Sale)时,我买了罐汽车蜡,花了大半天时间,给大“新”车打蜡。我们还用国内带来的大毛巾把车座包起来,怕磨坏。当时对我们来说,那车就是最高档次的奔驰。
有时翻开影集一看,我们跟那辆车的合影最多。假装开车,照一张;头从车窗里伸出来,照一张;逛公园儿,照一张;停在高速公路边儿,照一张……不论多么美的风景,但照片中的主角永远是那辆大“新”车……
开着自己二百美元买的“新”车,心里感觉可真是幸福。人一幸福,胆子就大,还没去考驾驶执照,只是在没人的停车场上练过两次,我就带太太上了环城高速公路,上去了,就下不来了。高速公路上的车是一比一个快,吓得我老怕跟别人撞上,高度紧张,车开得很慢。越开得慢,我就越觉得别人开得快,左右两侧的车在我两边呼呼而过,有的车嫌我开得太慢,在后面直按喇叭。
过了一会儿,太太说刚才一个人开过来使劲儿朝她瞪了两眼。我说不要紧,瞪不坏。我这时开车,不敢往两边看,怕一往边上看,车就会开歪了。我要靠我太太告诉我,左边是不是有车,右边是不是有车。又过了一会儿,车越来越多了,到了下班儿时间了。车一多,我就更没法儿窜道了,只有跟着大溜儿开下去了。
我们那个城市不太大,不到三十万人口。城市虽不大,可在环城高速公路上转一圈也要一个多钟头呀!天渐晚了,我一看油表,汽油也快没了。已经在环城公路上转了两圈了,也不能老这么转下去呀!这会儿,路上的车也见少了。最后,憋足勇气,豁出去了,就是跟别人撞上我也得开下高速公路。太太告诉我,右边有一个空,赶快打方向灯,赶快窜到右边。我就一一执行,换了道,开下了高速公路。下了高速公路后,摸摸头,哇,满脑门子是汗。感觉裤裆也湿乎乎的,但没敢摸。
开了半年后,我原价把我心爱的大福特卖给了一个新来的留学生。我怀着依依不舍的心情跟他讲,这车特棒,一次都没抛过锚,勤换机油,好好保养,再开十年没问题。
卖了我心爱的大福特后,我又花八百美元买了一辆手排挡福特车,开了一年,又卖了,又买了一辆二千美元的雪佛兰。此后,又买了日本马自达、日本丰田等车,都是很普通的车。
工作后,兜里有了两个银子,有点儿烧得慌,觉得该买辆好点儿的车了。经过一番努力,买了一辆林肯。
那年代,美国的高档轿车大致分两种,一是通用汽车公司生产的凯迪拉克,再就是福特汽车公司生产的林肯。在美国,买这两种车的人也大致分为两类:喜欢迪拉克的人不喜欢林肯,喜欢林肯的人不喜欢凯迪拉克。一般来说,年纪大点儿的、有点儿钱的美国白人比较喜欢林肯。
我不知道凯迪拉克与林肯有什么区别,我只是觉得林肯的样子好看些,车体也大些。我喜欢林肯的另一个原因是林肯跟我的第一辆车连着亲,娘家都是福特汽车公司。
林肯车里面宽敞、舒适、隔音好,听不见马达声和外界的噪音。车体宽大厚实,开起来稳当,一点儿不颠,不像我以前开的日本小车,车体小而薄,碰到小坑小洼就颠的挺利害。林肯车内一切设备都是电动的,就连皮座椅的温度都是可调的,司机座位的温度和司机旁客人椅子的温度是独立的,可以按自己的臀部需要来调节。我以前开的车,里面的装置大多数都是手动的,很少有自动的。
林肯买来后,我很高兴,觉得自己也是个人物了,好像从鼻孔里出来的气都比以前粗了。以前好象察觉不到呼吸时还用鼻孔出气,买了林肯后,我经常感觉到有两股粗气从鼻孔中喷出。我当时就跟那些乍有一点小钱,还穷一大块的极少数留学生们一样,开始有些趾高气扬,觉得自己上了档次。
我认识一个大陆来的留学生,跟别人合开了一个律师事务所,兜里有了点儿银子后,买了一辆奔驰,买来奔驰车后,他就开始用车的档次作为人是否成功的标志。从那以后,他只跟开高档车的人来往,鼻孔中出来的气比我的粗多了。跟他说话时,如果您站得离他太近,他鼻孔中喷出来的气能把您冲个跟头。我当时的功夫比他差不少,但您要是离我很近,我鼻孔中出来的气也能喷得您倒退两步。自从我买了林肯后,很多熟人见了我,假装没看见,怕过来跟我打招呼,被我鼻孔中出的粗气把他们冲感冒喽!除了我的第一辆车外,所有的车我都没打过蜡,林肯车脏了,也只是用水冲洗一下,三个月后,我对林肯的感觉也没那么好了,觉得开林肯跟开其他车没什么两样了。
现在,我开一辆日本产的两排座大型家用卡车。我太太开一辆日本产越野车。对我们来说,汽车就跟在国内时骑的自行车一样,不出毛病,耐用就好。我们都开大型车,不是为了赶时髦,是为了安全。
有一次,我开的是我的第七辆车,是一辆美国产的大型家用卡车,在高速公路上,前面的车突然停车,我也猛地刹车,差一点儿就撞上前面的车。突然,就听一声巨响,我的车剧烈地晃动了一下,我知道我被后面车撞到上了。我赶快开到路边儿,下车检查一下。车的后保险杠被撞瘪了两大块,其他一切都还好。我回头一看那辆撞我的日本车,可完蛋了,车的引擎冒起了浓烟,车前部塌了进去,水箱中的冷却水流得满地。我赶快跑过去,打开驾驶室的门,问候一下那个人,那个人好像受了内伤,说不出话。这时,有人打了电话给警察,不一会儿,警察来了,救护车也来了,很快,那个人就被拉去了医院。
从那以后,我们确信,开车要开大车,你不去撞别人,别人还去撞你呢!回顾拥有这些车的经历和对这些车的感情,我发现物质越多越不值钱。贵重的东西不一定就能给人带来更好的情感。人的好情感不随着物质的增多而增多,而且还不跟物质的贵重成正比。好情感的持续性也不与物质的多少和贵重成正比。
拥有福特车时,我的高兴程度大于有林肯车时的高兴程度,而且我对福特车的好情感也长。我对福特车的好情感持续了六个月,而对林肯车的好情感只持续了三个月。以此类推,以后就是拥有一辆非常豪华的车,我的好情感也不会持续多久。
这样看来,那些比我更有钱的人,开的车比我的车贵几倍几十倍的人,他们的心情不一定就比我的心情好,感到的幸福也不一定比我感到的幸福更大。这就是说,人在吃饱穿暖,并有了一定的物质条件后,人幸福程度的大小与人拥有物质的多少和档次关系不大。
关于物质与人的关系,古人早就说过:徐行不必驷马,称身无需狐裘。对古人的话有些理解后,当我再看到豪华车时,我的眼睛虽然还是发直,但是发直的时间比以前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