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是个什么东西,艺术究竟可以被看成是什么东西?到底为什么要为艺术如此破费精神,写那样多的书,写那样多的文章;又如此破费资金,修如此华丽庞大的博物馆、美术馆,像古代的大庙,把艺术品供奉起来,卖票或免费让人参观;又搞如此复杂的展览,甚至在全世界各地把不同的艺术品不惜代价地调到一个地方?……艺术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对于老实巴交的劳动者来说,即便不去看艺术展览,在潜意识中,问这个问题怕也是天经地义的,毕竟,办展览的那些钱都是大家的税钱哩。
“艺术是个什么东西?”有人这样问我。我也说不好,但可以同大家分享一点心得。
人类的黎明,远古的朦胧中,人还不能理性思维时,艺术已经产生了,而且是有着强烈震撼力的艺术,如维也纳自然史博物馆的维纳斯小像,如法国的拉斯柯洞穴壁画上的野马,就是说,艺术是人类所有文化形式中最古老的样式,比文字、哲学、数学不知道古老多少。这些几万年前的艺术品,在造型上处处表现了作者高超的技巧。维纳斯小像是个肥硕的女人体,巨大的乳房,浑圆的肚腹,粗壮的两条短腿,一双纤细的手臂悠闲地搭在两只巨乳上,上面的脸没有五官,但头上却是整齐有致的卷发,排列得密密匝匝。显然,这一定不是审美对象,而是一个崇拜对象,不是对女人的崇拜,而是对女人的生理功能的崇拜。巨大的乳房和肚腹,生育的需要;纤细的双臂,没有干活的证明;没有五官?脸蛋儿美是人类进化以后的审美需要,远古时,能生孩子的就是好女人……我们再看那些洞穴中的野马壁画,不论造型还是设色,放在今天,技巧也是大师级的水平。这些壁画上的马,造型熟脱生动,设色准确天然,是画家长久的观察和凝神揣摩后的创作,是同野马长期打交道积累的经验的结晶,经验结晶就成为了艺术表现。可是为什么画马在洞穴中?大约也不是因为对马的审美,大约原是人为了狩猎的某种仪式,为了通过仪式猎获到更多的野马。
说不明才道之以形象,体会深才信手于塑造。艺术,简而言之,约而言之,就是人内在渴望的外延,感情的抒发,精神的寄托,是难于言表的某种情怀、憧憬、渴望、向往,乃至恐惧感的疏泻、再现和表现。在艺术家,是创作,是感性认识的结晶;在观众,是回味,是感性认识的印证。人类的感受是从来、永远都是相似的。老子说万物同一体,那个“体”,不是物质固体,而是人类的感情,人类的精神,是人类的标志——人道。艺术所体现的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