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位于宜宾城北且最负盛名的“温德丰”酿酒糟坊有一位陈师傅,他在总结唐、宋时期名酒“荔枝绿”和“姚子雪曲”的酿造方法的基础上,摸索出一套用大米、糯米、荞麦、高梁和发米等五种粮食为原料,以小麦制成的曲药为糖化发酵剂、采用老窖发酵、天锅蒸馏等工艺的“陈氏秘方”,酿造出了醇和甘香的“杂粮酒”。经过几代相传,秘方传到了一个名叫邓子均的手里。邓子均富有革新精神,不满足现状,他将“杂粮酒”的配方作了调整,几经摸索,才在1928年将“杂粮酒”的配方确定下来,酿出了更加理想的玉液琼浆。
1929年,邓子均在宜宾名人的二次聚会上,将自己用新配方酿制的“杂粮酒”请众人品尝,博得了众口称赞。晚清举人杨惠泉说:“如此佳酿,名为’杂粮酒‘似嫌凡俗。此酒集五粮之精华而成玉液,干脆叫’五粮液‘,吧。”邓子均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从此,“五粮液”之名始见于世。
西凤酒西凤酒为我国八大名酒之一。其特点是:酒液清澈透明,香气清芬、馥郁;酒味醇厚、清冽、甘润。西风酒原产于陕西省的风翔、宝鸡、岐山、眉县一带,而以风翔城西柳林镇所产最出名。凤翔古名雏城,是春秋时代(公元前770-476年)五霸之一的秦穆公建都之地。这一带地方从周初以来是民间传说出产凤凰的地区。如“凤鸣岐山”和秦穆公的女儿弄玉吹箫引风的故事都出自这儿。自唐朝以来,是“西府”台所在地,人们称为“西府风翔”。西风酒即由它的产地而得名。
唐时,西凤酒就以“甘泉佳酿,清冽醇馥”被列为当时珍品而闻名于世。北宋时,大文学家苏东坡任职风翔,喜爱此酒,他在词中曾写道:“柳林酒,东湖柳,妇人手。”这里“妇人手”系指妇女精巧的手工艺,柳林酒即是赞誉柳林出产的西凤美酒了。明代文献记载,万历年间柳林酒发展到县城以及凤翔附近的各县。从此,西凤酒泛指凤翔地区所产的酒,但酒质仍以柳林酒为最佳。清朝宣统元年(公元1909年),西风酒参加南洋赛会,获二等奖,遂蜚声于海外。据考证:西凤酒的前身是柳林酒,柳林酒的前身是秦酒。秦酒始于殷代晚期。殷王在征服“并方”时获秦酒,成为王室御酒。因此,西风酒的历史也就很自然地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殷商晚期。
泸州老窖四川古城沪州酿造大曲酒,始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据“舒聚源”酒坊在清朝嘉庆十一年(公元1870年)重修“龙泉井”碑文记载,明朝末年,沪州有一个姓舒的武举,任职驻陕西洛阳,喜饮酒,对当地所产洛阳大曲,十分欣赏,多方探求酿制大曲酒的技术。清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舒解甲返沪时,把当地的酒母、曲药、泥样,同酿造技师一起带回四川。沪州南城中云沟一带,土质柔软,黄泥有少量夹沙。附近有“龙泉井”,井水清澈见底,清冽甘甜,适宜酿酒,他就在这里创办了第一个曲酒坊,取名“舒聚源”。清乾隆二十二年(公元1757年),又开建四个窖,这时酒已驰誉川境。清咸丰末年(约公元1860年),舒姓因人力所限,乃将所创办的“舒聚源”酒坊让给杜天生经营。后来杜天生又转让与温姓,招牌名“温永胜”。从光绪五年(公元1878年)起,沪州大曲即远销省外,成为我国名酒之一。
剑南春四川省绵竹县早在2400多年前就已经能酿造好酒了。绵竹所产“剑南之烧春”,在唐朝已被列为皇室专享的贡品。到清康熙年间,绵竹人借鉴各地酿酒的良方秘诀,在原有白酒的传统工艺基础上,通过新的改革,酿制出了“剑南春”的前身--绵竹大曲。到20世纪初,绵竹大曲就已经名扬重庆、南京、上海等地。
到了50年代,执教于四川大学的蜀中名诗人庞石帚先生,有一次在宅第留几位忘年交朋友饮酒,主人拿出一瓶绵竹大典,请客人们品尝。那状若清露、味醇香馨的佳酿,赢得众口称赞。这些人酣饮之余觉得美中不足的是美酒应该换个更富诗意的名字。庞先生闻言虽未启口,但此事已打动了诗人心。不多天,绵竹酒厂恰巧来请庞先生为该厂生产的第一好酒题名,庞先生挥笔写下了“剑南春”三个字。
“剑南春”三字,点出美酒产自剑门雄关之南的绵竹,令人联想起活水畅流、沃野阡陌的天府平原;一个“春”字,更是古为今用(苏东坡曾说过“唐人酒多以春名”),催人领略美酒的魅力,给人以春天的启示。
(三)饮酒习俗
中国历代社会中饮酒风气都非常盛行,酒已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许多方面,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饮品,酒在历史上、在特定的情况下的确起过较大作用。
但是,物极必反,过量饮酒也会走向事物的反面,带来祸害,中国古代社会饮酒中的不少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因此,我们对历代饮酒的情况也应作辩证的分析。
宴饮。历代好酒贪杯的君王不在少数,酒是他们席间的必需品。夏朝末代君主桀就是一个放纵自己口腹之欲的人。刘向《列女传》中记录他的罪行,其中主要一条就是大肆酗酒,说他成天与宠妃妹喜饮酒“无有休时,为酒池可以运舟,一鼓而牛饮者三千人,骑其头而饮之于酒池,醉而溺死者,妹喜笑之,以为乐”。正是因为如此挥霍放纵,所以商汤灭了夏朝。
随着经济的发展,商代统治者的奢侈程度比夏朝更甚。商纣王在酗酒方面,简直和夏桀如出一辙,《史记·殷本纪》说他“以酒为池,悬肉为林,使男女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在商纣的影响下,殷代的贵族们也是没日没夜地喝酒,并且大呼大叫,完全没有一点节制。
考古发掘也证明,商代王室贵族阶层沉湎于酒是确凿的事实。在商代贵族墓中,青铜酒器的品种与数量之多,亦可谓是超绝今古。
周初王室以殷为鉴,禁止酗酒,但是严刑峻法只能行和时,基于生理要求的饮酒欲望总是难以遏制的,况且,中国传统习俗中还有“无酒不成席”之说。因此,西周后期,饮酒之风又兴盛起来。当时就有人形容周宣王是“朝亦醉,暮亦醉,日日恒常醉,政事日无次”。周幽王也是跟爱妃褒姒“日耽于酒”,被申侯请来的犬戎兵杀于骊山之下,西周于是灭亡。
汉代社会饮酒更是风行,宴会繁多。据《汉宫》记载,每年正月元旦,皇帝就要置酒,大宴群臣,参加者有时达万人以上,由太官赐食酒。类似这种大规模的宴饮,每朝都时有举行,皇亲国戚宴饮狂欢,日夜饮醇酒的记载,在历代史书中比比皆是。总之,每逢佳节、送礼待客、喜庆胜利、婚丧嫁娶等活动,都要举行宴会,而其中总少不了酒。
祭祀和随葬。在古代社会里,君王总是把最好的酒用于祭祀,甲骨文中有许多殷商王室用酒祭祀的记载。在周代的宫廷中专设有酒人一职,负责王室祭祀用酒,《周礼·天官》说:“酒人,掌为五齐三酒,祭祀,则供奉之。以役世妇,供宾客之礼酒而奉之。”
在中国古代帝王及其亲属的墓葬中,酒作为随葬晶的现象十分普遍,河南信阳地区发掘出的三千多年前的商代随葬酒,是我们所能见到最早的酒。酒在汉代皇室成员与贵族墓葬中也是常见的随葬晶。例如,洛阳烧沟汉墓群出土过大量贮酒陶瓮,这些陶瓮一般都高达六十厘米左右,有的外壁上明显写有酒名,或刻有贮酒的石数,内壁还附有黄色残渣,是盛过酒的遗迹。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中出土了六件精美的贮酒漆器,内均有酒类沉渣,这同文献上的记载是一致的。据有关部门测试,仅这六件贮酒器的容量,即达今七十升以上。满城汉代刘胜夫妇墓内陈设着三十三个大陶缸,发掘时缸内能清楚看到酒液蒸发后的痕迹,估算这些陶缸的贮酒量合今一万斤以上。在中国古代,以如此大量的酒随葬的皇室成员、官僚贵族,又何止以上这几例。
医用。酒在古代不但用于满足人们饮用的欲望,而且不少医士还将酒广泛地施于医药、治病之中。《素问·血气形志》篇说:“病生于不仁,治之以按摩醪药。”醪药,即是酒药。汉代(金匮要略》等医书中,也有不少用酒治病的记载,有泡制药酒内服、有作药引、有作外用,不少宫廷御酒的产生,就是出于医用的目的。另外,从古文字的构造来说,臀(医)字从酉,更是一个旁证,《说文解字·酉部》“臀”字下说:“酒,所以治病也。”这便解释得十分清楚了。
由于酒在中国历代皇室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因而形成了丰富多彩的饮酒风俗和趣事,主要表现为如下几方面。
喜豪饮。中国古代社会中饮酒有宏量的不少,这与酒的度数较低有关。这些豪饮嗜酒者在历史上留下了不少轶闻趣事。据说殷纣王和春秋时的齐景公均能饮七天七夜不醉。汉武帝刘彻酒量也十分惊人,《汉书·西域传》说他作“酒池肉林,以飨四夷之客”。两汉之交的“更始帝”刘玄,在进入长安以后,日夜与韩人酣饮,喝得连部下办事也不接见,叫侍中坐在帐内假冒代替。南朝的陈后主陈叔宝,自号“无愁天子”,每天饮酒作乐,隋临近时,还纵酒赋诗不绝。罗隐《台词》对此讽刺道:
水国春常在,台城夜来寒。
丽华承渥宠,江令捧杯盘。
宴罢明堂烂,诗成室炬残。
兵来吾有计,金井至钩栏。
明朝朱由崧在清兵入关后在南京建立起弘光小朝廷,也是天酣饮嬉戏不绝,他认为“万事不如杯在手”。《南明野史》中记载老百姓嬉称“相公只爱钱,皇上但吃酒”。
讲究趣味。饮酒不仅是人们物质生活需求,而且也是一种精神享乐。因此,古人对饮酒的地方、时间和作陪的人均十分讲究。特别是古代帝王,他们饮酒场所不单在宫中,还设宴于花园、竹林、高阁、画舫等地;饮酒时间不单为年节,还在春郊、新绿、积雪、晚秋等富诗情画意之时;作陪的人往往少不了宫妃爱妾、舞女乐队。有的甚至以一个虫鸣来伴饮,如清代在上元节时,皇帝总要宴请朝中大臣、蒙古王公。宴饮之时,席侧的绣笼中,还得有秋天抓来而精心饲养的蝈蝈之类的秋虫,用它们的鸣叫来伴饮。乾隆皇帝曾写过《络纬》诗,描绘了这种情形:
翊翊蝇蝇鼓翼鸣,秋虫应节作秋声。
熙朝供奉百年例,欲罢翻虞近取名。
这种在过节时使秋虫大叫来伴饮的方式,比起历代皇帝盛行的曲饮、乐饮、舞饮的伴饮方式,更为奇特。
除此以外,饮酒行酒令也始于社会民众之中,刘向在《说苑》中认为,酒令始于战国时期的魏文侯。酒令最初的含义,主要是指宴饮时,被推举出来督查赏罚、防备酒祸的令官。后世酒令则不仅指这种令官,而且还指饮酒时所做的争输赢的游戏。酒令名目繁多,不胜枚举,如联吟、传花、度曲、投壶等,主要是起渲染情绪、增添雅兴的作用。
以上仅是中国古代帝王或皇亲国戚们饮酒作乐的奢侈生活的一个侧面,从这一个侧面中,我们也不难看出他们“朝亦醉,暮亦醉”的醉生梦死的生活。许多朝代中出现的政治腐败现象,都与帝王大肆酗酒有关,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可以得出与孔融相反的观点,即“酒之为害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