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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拉曼查的着名绅士堂吉诃德的身世及日常生活

不久以前,在拉曼查某一个地方,住着一位家里备有长矛、古盾、赢马和猎犬的绅士。丰盛的餐肴,每年就花去了他收入的四分之三;剩下的部分全部用于平日与节庆的衣着。他家里有一个不惑之年的女管家、一个正值青春的外甥女和一个既会鞴马又能操镰、什么都干的杂役。

我们的这位绅士尽管已经五十来岁的年纪,体格健壮,身材瘦削,面貌轮廓清癯,惯于早起,并喜欢打猎。有人叫他吉哈达,也有人叫他凯萨达(谈及此事的作者们在这一点上说法略有差别),但是,根据可靠的消息,他的名字最有可能是凯哈纳。不过,对于我们所讲的故事来说,他的名字无关紧要,只要保证叙述真实就行了。

值得一提的是,这位绅士一有空闲(事实上他一年中绝大部分时间无所事事)就读骑士小说,那么痴迷,以致完全忘了打猎甚至理家。他在这方面执着得不可理喻,甚至变卖了大量耕地以购买他所能见到的这类书籍。在骑士小说中,他认为最好的是费利西亚诺·德·西尔瓦的作品,因为,在他看来,西尔瓦的清晰思维和纠缠不清的思辨堪称珠玑,而随处可见“汝之无理之理令吾理屈以至理当倾慕汝容”以及“……苍天神力以星辰铸就汝之神姿使汝之超凡该当应当之誉”之类的情辞和战书,每次读到都感慨万千。

可怜的绅士被这些话语搅得神魂颠倒,为了揣摩其中的涵义竟然彻夜不眠,事实上,即使亚里士多德特意为此而复活也不一定能够说出什么名堂来。他对堂贝利亚尼斯致人和自身所受的刀剑之伤特别不能理解,因为,他认为,虽经高手调理,但无可避免在脸上和身上留下累累的疤痕。不过,尽管是这样,他也对作者在书末的态度难颇为赞赏,甚至还曾无数次动过提起笔来,循其思路将之补足的想法,若不是因为不断产生许多更为重要的念头,他一定会这么做,而且也能够如愿以偿。

他曾无数回同当地的神父(一位西古恩萨毕业的学识渊博的人)争论英格兰的帕尔梅林和高拉的阿马迪斯之间,到底谁更为出色,然而,该村的剃头师傅尼科拉斯却认为他们俩谁都比不上太阳骑士,如果说有谁能够与之相提并论的话,也只有高拉的阿马迪斯的兄弟堂加拉奥尔,因为这个人完全具备各种品德,不是个装腔作势的骑士,也不像他哥哥那样动不动就涕泪纵横,但说起骁勇来,却决不逊色。

总而言之,他是那么痴迷于这类书籍,以至于不分昼夜。这般废寝苦读终于耗尽了所有精力,使他失去了理智。他的脑袋里充斥着从书上看来的各种魔法、打架、挑战、对阵、伤残、调情、恋爱、忧喜以及其他各式各样难以想象的荒谬至极的胡言乱语,而且在他内心深处,还以为读到的那些瞎编出来的东西全都是真的呢。对他来说,除了这些之外,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信史可言。他认为熙德·鲁伊·迪亚斯的计谋,在龙塞斯瓦列斯将有魔法护身的罗尔丹置于死地。他还特别欣赏巨人莫尔干特,因为目中无人的巨人族成员中只有他礼貌待人。不过,他特别推崇蒙塔尔万的雷纳尔多斯,尤其是当看到他从异国他乡盗回来了据记载为纯金铸造的穆罕默德像的时候。对于毫无情义的小人加拉隆,他恨得真是咬牙切齿,果能如此,宁愿赔掉管家,甚至是亲外甥女。

就这样,在彻底没有了理智之后,他产生了世界上任何人甚至是一个疯子都未曾有过的荒诞的念头,那就是:不仅图扬名,而且图报国,他必须应该而且去作游侠骑士,操兵跃马、云游天下,既能增加个人阅历,又可以把从书上看来的各种游侠骑士的经历亲自演练一遍,除富济贫、建业冒险,一旦成功,名声也就能千古流传。这位可悲的绅士竟然以为,仅凭自己微薄的力量,就至少可以登上了特拉皮松达的王位。于是,他一边做着这样的美梦,一边就在美梦的驱使下,立即着手准备实现自己的理想。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来那祖辈留下来的兵甲,那些被遗忘在角落里不知过了多少岁月、布满锈迹霉斑的铁器,然后将之擦拭干净并尽量加以修理。不过,他发现了一个很大的缺憾:头盔只是个顶,没有面罩。对此,他没放弃,却发挥了自己的才智,用纸板做了个面罩增补在那盔体上,使之看似很完美。为了看看自己的杰作是否可靠、能不能承受得了刀剑的无情,他举起佩剑劈向盔体,没承想,头一剑劈了下去之后,整整一个星期的工夫就顿时消失了。如此不堪一击难免使他烦躁不堪,为了补救,只好一切都重新做过。这一回还在里面添了几根铁丝,相信这回一定会万无一失,所以不想再试,就是它啦,就当它是个上好的头盔吧。

接着,他去看了看他的那匹瘦马。那头牲口,尽管蹄子早面目全非、毛病比戈内拉还多,然而,他却觉得,即使是亚历山大的布塞法罗和熙德的巴维埃卡也无法与之媲美。

为给那匹马取个名字他整整花了四天的时间,因为(他寻思着)像他那么出色的骑士的马匹没有一个叫得响的名字实在不成道理,何况其本身又是一匹好马。于是,经过反复琢磨思考,最后决定叫它“若昔难得”。他觉得这个名字不俗而响亮,同时又能体现它在此之前作为牲畜的状况,就是曾经是一匹世上不可多得的役马。坐骑有了如意的名字以后,他便想给自己取个诨号。为了这件事,他思索了八天,最后决定起名为“堂吉诃德”。就像前面说的,这正是推断出他的真正姓氏应该是吉哈达的理由。不过,英勇无畏的阿马迪斯并不是随意地自称阿马迪斯,而是在自己的名字上加上了家乡和祖国的名字,以期望它能扬名,所以自报“高拉的阿马迪斯”。想到这里,他决定把故乡的名字和自己的名号加在一起,因此就成了“拉曼查的堂吉诃德”。他觉得,这样不仅可以清楚地昭示出自己的出身,当然这也是一份对家乡表示怀念的心意。

兵器早已擦拭干净,护顶也改成了头盔,坐骑有了名字,自己也确定了诨号,现在就缺少一个心中倾慕的美人了,没有爱慕人的游侠骑士就像是没有果实的枯树、没有灵魂的躯壳。他心里想道:“如果倒霉或是走运,万一遇上了个什么坏蛋,在游侠骑士来说,这本是件平常事,若一交手就将他挫在地或者一劈两半其实就是打败了他并使他臣服,这时候难道不应该打发他去拜见我那意中人吗?他一定走过去跪倒在她的面前恭敬地宣示:‘夫人,鄙人是马林德拉尼亚岛主、巨人卡拉库利安勃罗,在一场生死搏斗中败在了绝世的骑士堂吉诃德的剑下,现奉命跪在此处,听凭随意发落。’”

噢,我们的这位风趣的骑士这么想着,心里乐开了花,更重要的是还物色到了可以作他意中人的人选!就在他住的村子不远的地方有一位美貌如花的农家姑娘,据推测,他可能曾经对之暗恋过,尽管看来人家并不知情也毫不在意。那姑娘名叫阿尔东莎·洛伦索,在他看来,那姑娘是不二人选,于是就想给她取个不仅与自己的诨号相配,而且还得有点儿高贵味道的名字,因为她是托博索人,最后就决定叫她为“托博索的杜尔西内娅”。他觉得,跟他本人的名字以及其他东西所取的名字一样,这个名字响亮、新颖,而且颇有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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