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历史概述
印章的起源
我国的雕刻文字,最古的有殷的甲骨文,周的钟鼎文,秦的刻石等,凡在金铜玉石等素材上雕刻的文字通称“金石”。
玺印即包括在金石里。玺印的起源或说商代,或说殷代,至今尚无定论。根据遗物和历史记载,至少在春秋战国时已出现,战国时代已普遍使用。起初只是作为商业上交流货物时的凭证。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印章范围扩大为证明当权者权益的法物,为当权者掌握,作为统治人民的工具。
先秦的印章
战国时期,主张合纵的名相苏秦佩戴过六国相印。近几年来,出土的文物又把印章的历史向前推进了数百年。也就是说,印章在周朝时就有了。传世的古代玺印,多数出于古城废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战争中战败者流亡时所遗弃,也有在战争中殉职者遗弃在战场上的。当时按照惯例,凡在战场上虏获的印章必须上缴,而官吏迁职、死后也须脱解印绶上缴。
其他有不少如官职连姓名的,以及吉语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实品。其他在战国时代的陶器和标准量器上,以及有些诸侯国的金币上,都用印章盖上名称和记录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图记性质的符号,也被流传下来。
古玺是先秦印章的通称。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最早的印章大多是战国古玺。朱文古玺大都配上宽边。印文笔画细如毫发,都出于铸造。白文古玺大多加边栏,或在中间加一竖界格,文字有铸有凿。
官玺的印文内容有“司马”、“司徒”等名称外,还有各种不规则的形状,内容还刻有吉语和生动的物图案。朱文古玺大多加边栏,或在中间加一竖界格,文字有铸有凿。
隋唐的印章
隋代继秦代之后,开启了我国古代印章制度与风格的又一新的历史阶段。这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由于简牍早已全面退出日常生活,纸张在政府公文等方面的普遍使用,公印不再局限于简牍上所能取得的狭小平面,边长从0.023米左右猛然增大至0.054米左右。由于印体加大,公印不像秦汉时代那样刊刻职官名而发给官吏本人佩带,而是转为发给以官吏为代表的官署,完成了由职官印向官署印的转变。公印不再佩带而变为匣装,置诸衙署。
2.由于印章不再钤抑封泥而转为钤于纸帛,封泥时代结束,钤朱时代到来。印泥出现了。同样出于追求醒目的实用目的,公印也由秦汉的阴文转为阳文。
3.秦汉印主要分铸、凿两种,故所用缪篆平正谨严。隋代公印是用薄铜片盘曲成印文再焊于印面上,故又称蟠条印。其印文盘曲,多为圆曲笔道。后世为将宽大的印面填满,更将文字笔画任意重叠折绕,发展为九叠文。
4.秦汉时代,官印从不署款。从隋代开始,官署印有了刻款的习惯。有印款隋公印凡见三例,皆刻铸造时间,如“观阳县印”,背部凿款“开皇十六年十月十五日造”。
宋代的印章
宋初百废待兴,官印一度袭用五代旧印。不久重铸公印时,印文多嵌“新”或“新铸”字样,以区别于五代公印,如北宋太平兴国五年“东关县新铸印”等。百官印一律用铜铸造,大小依官阶高低而有所区别。宋早期公印印文与印边粗细相若,以后印边逐渐加宽,如989年铸“拱圣七都虞侯朱记”印边已比印文宽近一倍。至南宋景定元年铸“嘉兴府金山防海水军统领印”,印边已宽达0.003米。
宋公印印文不再如隋印那样用蟠条法制造,而是直接铸造,印文笔画间已不似隋唐印疏阔。方长形柄钮已不见穿孔。与隋唐公印偶有背款不同,北宋早期公印多刻有年款,标明铸印年月,如“东关县新铸印”背凿“太平兴国五年九月铸”。中期以后,在刻凿年款的同时,还凿有兼管颁发铸造的机构“少府监”的名称。如“保捷弟一百三弟六指挥使朱记”。南宋公印转由文思院统管,背款中“少府监”遂为“文思院”取代。
夏辽金的印章
两宋时期,与中原汉族政权对峙的皆为少数民族政权,北方有辽,西北有夏,东北有金。后来辽为金灭,蒙古人又毫不客气地收拾了西夏、金,最后灭宋建立了元朝。
这四个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和朝代,在公印制度上都不同程度地受到宋朝公印制度的影响,但又创造了自己一些别具一格的特点,在印文上出现了有趣的现象。西夏公印用西夏文,辽、元公印有的用汉文,有的用契丹文或八思巴文,金公印则全用汉文。
1.西夏公印
西夏,1038年至1227年,是由党项族建立的政权,其文字吸收了汉字笔画的一些特点,但与汉字完全不同。西夏公印有以下几个特色。
我国古代公印基本上皆为正方形,宋辽金元也莫能外,西夏公印却独用圆角形式。隋唐以来,朱文公印已流行了400年,但西夏公印皆为满白文,笔画极粗,而且使用边框。其印文吸收了宋朝流行的九叠文特点,印面安排匀整饱满。
印文从2字到六字不等。其中两字的“首领”印最多,占现存西夏公印的9成。“首领”两字西夏文为上下安排,与汉人两字印多作左右安排不同。两宋公印一般背款中只刻铸印年月和机构。西夏公印却在印背左边刻铸印年代,不记月日,更不见铸印机构。而在钮右印背刻执印者姓名,这在汉人公印制度上是从来不见的。有时西夏公印在背钮顶端还用西夏文刻“上”字,这显然是受到宋印的影响。
2.辽印
辽,916年至1125年,是契丹人建立的政权。其子民分为以农业为主的汉人和渤海人,以及以畜牧业为主的契丹和奚等族人。为此,辽本着因地制宜,“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的原则,实行南面官、北面官并行的制度。公印也分别采用汉篆文和契丹文。契丹文又分为契丹大字和契丹小字。契丹文为辽神册五年根据汉字隶书之半增损得之。1125年金灭辽后,仍继续使用,直至1191年才废止。明清以来已无人认识,成了真正的“绝学”。
3.金朝公印
金朝,1115年至1234年,是由我国东北历史悠久的少数民族女真族所建,曾与南宋、西夏鼎足而立,对峙百余年。金建国之初,使用在征辽伐宋过程中掠去的辽、宋官印。1156年海陵王改革金朝官印,追缴袭用之辽、宋旧印。1149年至1189年成为金代公印的典范时期,公印铸造精工,外观平整光滑,很少见到气孔和毛刺。
金印一般印背左侧刻造印机构名称,如少府监、礼部、尚书礼部、行宫礼部等,右侧刻铸印年及月。印台侧面刻印文名或兼印章的编号。如1200年的金“库普里根必刺谋克印”,印台左侧面刻“库普里根必刺谋克印”,印背右侧刻铸印年月“永安五年闰二月”,左侧刻造印机构“礼部造”。金朝晚期内忧外患,金廷只好扩大军队,增设军官,致使同——军职和同一级军事机构的公印数量激增,同一名称公印只好按顺序编号。编号有两个系统,即五行系统和千字文系统。这种编号印主要流行于1209年至12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