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那年花开
那一年花开得早。
刚刚初春二三月间,失路城里已是一片姹紫嫣红风景,其中尤以城东清凉山公园最为引人注目。
初春二月十三,一夜之间,公园里千百朵名目不一的繁花不论季节时令,竟齐齐盛开绽放,满山摇曳,争奇斗艳,引来观者无数,皆叹为奇异。
奇异之事,便有奇异怪谈。隔天也不知便从哪里冒出来一个邋遢老道,宽袍大袖腰悬酒壶,手持一面青布白幡,从正东迎华门踉跄走入,一路高歌如同疯癫。
他直上清凉山,在那清凉亭中坐定饮酒至大醉,醉眼看花喃喃自语,便在那青布白幡上挥毫泼墨,而后临亭立起。
众人早已在侧围观,此时仰望,尽皆轰然。原来那旗幡上写了十六个大字,字迹潦草,将就能看,是为‘卜卦看相,只看姻缘。十元一位,概不赊欠’。
好麽,还以为是啥得道高人,原来是个算卦看相的老骗子。
一时间白眼讥讽怒骂无数,不过到底是和谐年代,各种光怪陆离之事早已看惯,众人骂归骂,倒也没人上去好好教训那老道一番。
正相反,见不到那一怒冲冠挥拳怒揍这哗众取宠之人的义士,反而有不少好事的赶上前去,请那老道算上一卦。
老道说他不算命数前程富贵,只算姻缘。旁人问及为何,便伸手指指那满山满园的姹紫嫣红,说是人间风花雪月男女事,虽然到而今早已泛滥轻薄,但此番天现异象,却正是有那么一批情深意重到疯魔的人物于这人间过情关,老道我只算姻缘,便是想趁机渡化渡化他们,积攒功德。
众人听见这番说词有的只当是疯话谎话,有的也是将信将疑,年老的摇头离去,年轻的倒有不少在那老道身边拍照留念,然后上传网络分享朋友圈,也算是这北方小城里一桩趣事。
然则好景不长,这邋遢老道只在清凉山算了三天卦便消失不见,原因无他,只因这百花盛开的清凉山公园引动无数游客的同时,也引来了无数无照经营的小摊贩,于是也就引来了失路城里赫赫有名的治安大队。
治安大队过处,街道一清。而那胆敢在清凉亭中摆摊算卦的老道更是犯了宣扬封建迷信的大错误,就算不拿回去拘留十七八天,也得从这老骗子手里抠出个千八百的才算合适。
然而谁也没成想这老道见势不妙,抛了旗杆白幡,酒壶往怀里一踹,转身就跑,这一路从山顶到山脚,直出迎华门,愣是把治安大队几个刚入职的年轻小伙给累的口吐白沫都没追上。
也就只能恨恨作罢。
只是如此一来,老道撒丫子狂奔而去的狼狈模样都被众多游客看在眼里,也就没人去信他那番鬼话,神仙?谁又看见过被治安大队给追得像脱缰野狗一般的神仙?
后来失路城电视台专门为此事请了几位专家,众口一词说是今年气候温暖,所以才花期提早,又提出种种科学依据,反正什么大气层寒暖带的,小市民是听不懂,也就落个安心。
经过这种种事情,清凉山公园花海的名字也就传扬更广,每日里傍晚清晨,都是游者观者无数,成为了失路城继长安道风雨楼永生钟之后的,又一大风景名胜。
而吴若若也就是在这时候,回到失路城。
人间历2333年春,三月三,吴若若回到失路城。
该怎样介绍这样一个平凡又神奇的姑娘呢?
吴若若,性别女,爱好男(估计在吴若若眼里这世上称得上男人的也就一个),二十六岁单身未婚,身高165cm,三围84,62,86。
她容貌温婉而秀气,性格爽朗而清淡。
二十三岁之前常年穿着宽大T恤牛仔短裤留短发,双手插兜抬头挺胸一脸无谓无畏浪迹街头。
之后离开失路城整整三年,音讯全无。
她再回来时已然是乌黑柔顺长发垂落胸前,穿起长裙和精致凉鞋,如同淑女。
2333年初于长安道开起一家小书店,每日慵懒坐在沙发上,听歌看书逛街拿着平板和各档综艺节目摔跤,仿佛平平淡淡。
只是,夜深人静时会在店前石阶上坐下,点燃一支烟,仰望星空夜色,低吟浅唱起旧日歌谣,婉转徘徊,神色寥然。
或许仍有心结难解?
她这些天经常在黄昏时候去到清凉山,浪迹在人群里散步,看那春风摇曳繁花似锦,走过幽静林道,懒散闲坐,望那日暮夕阳便开始发呆。
诸事顺遂,仍旧这般伤春悲秋,在旁人看来算得上矫情了吧。
然而吴若若自己知道,真心实意,从来与矫情无关。
二十六岁,青春过半,成熟未圆满。
她早已过了少年登楼强说愁故意鸣不平引人注目的年纪,但离着那欲诉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的心境还相去甚远。
待人接物还没势利现时到斤斤计较,偶尔还有孩子气的灵光一现。女儿家的温柔天真留得些许,却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小算盘。
算计谁?亦或者在几次跌倒之后学会了防着被人算计?亦或者悄悄打着算盘琢磨该去哪里遇见一个如意郎君?
不知道啊。
女儿家的心思历来便如海底针,哪里是旁人可以揣测,甚至于有时候想得多了思绪不知道飘到了哪里,连她们自己都会迷糊起来的。
比如吴若若,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不晓得为何要在这黄昏惆怅里,独自来到这姹紫嫣红的花海里散步发呆。难道去和那几个勾搭自己的家庭前程都不错的男人约个会逛个街大肆购物一番然后去K个歌不好麽?
为何偏偏要跑到这里看着人家老人牵着孩子,丈夫带着妻子,恋人情侣一对对儿的散步赏花呢喃情语,而自己却独个儿走过,只能心绪无聊的买杯冰沙依着凉亭发呆?
为什么?
每每想到此处,她的心里便会突兀而又熟悉的冒出两个字,萧伶。
萧伶是一个男人的名字,这名字从吴若若十六岁的时候听见,一直到二十六岁埋在心底,已经十年。
十年会发生很多事,也会发生很多改变,其中感情,是最不值得去相信的一件。
这一点吴若若也知道,所以在三年之前她便已经渐渐疏远,希冀着时间会让自己遗忘一些事,最终可以心安理得在这人间俗事了,而后无因无果一身清的离开。
然则不久前听到那个人订婚的消息,鬼使神差一般,吴若若再次回到了这座城市,她不晓得自己回来想做些什么,只是冥冥之中觉得,她应该回来。
只是回来了又如何呢?去见他?见着了又说些什么,恭喜麽?
这么虚伪矫情的话,本姑娘可说不出啊。
那还能如何?颠倒因果,错乱姻缘,便拉过那红线情丝由着性子在这俗世人间胆大妄为一次?
三月初三的春天,花海清凉亭里,年轻姑娘望着天际云霞染红,夕阳日落,想及天上人间四字,更是心灰意懒。
所幸的是,天上人自有天上人的气度,姑娘虽然年轻,胸怀却依旧壮观。想不通的事便祭出拿手的拖字诀,暂且不去想。
她喝了口冰沙,拿着杯子晃悠晃悠感觉到不多了,便起身准备滚回家去。
起身,转角,走出凉亭,忽然见得有一对儿情侣正自小山下拾级而上,女子观赏着沿途花海盈盈而笑,男人容貌平凡,只是眉眼里似乎总是有些倔强青涩,淡淡笑容里有着藏不住的傲气。
吴若若当场呆立,她太熟悉那张容颜,太熟悉那个男人。
因为太熟悉,所以猛然重逢相见,才说不出话?
吴若若说不出话,只听得那个正在拾级而上的青年男子一边抬头望了眼远方晚霞天空,一边对身边女子清淡说道。
“花开的太早,便容易凋谢。说起来其实并不算是一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