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的早晨我等他们都醒了便问:“昨天夜里你们做了什么梦?”
“没有。”笑嘻嘻的,都不记得了。“昨夜我不知怎么看见蚊香盘里两个红火头。”我带着昨夜的神秘来问。
“那是你的错觉。”朋友连我看见的也不承认了。
“多少年了,像老朋友这样的朋友却没有增加起来过。”
朋友不知怎么忽地想起了这样一句话说。
我沉默着。想起这次和弟弟分别时候的话来,又想补足了说:“我们这一辈的也已经看着看着凋零了。”
(选自(寄健康人》)
家
——缪崇群
低低的门,高高的白墙,当我走进天井,我又看见对面房子的许多小方格窗眼了。
拾阶登到楼上,四围是忧郁而晦黯的,那书架,那字画,那案上的文具,那檐头的竹帘……没有一样不是古香古色,虽然同我初遇,但仿佛已经都是旧识了。
我默默地坐下,我阴自地赞叹了:
啊!这静穆和平的家,他是爱的巢穴,心的归宿;他是倦者的故林,渴者的源泉……
我轻轻地笑了,在我的心底;我舒适地睡了,睡在我灵之摇篮里,一切都好像得其所以了!
但是只有一瞬,只有一息,我蓦地便又醒来了。这家,原不是我自己的。坐在对面的友人,他不是正在低首微笑么?他是骄傲的微笑呢?还是怜悯的微笑呢?
啊,在这个世界上,我是一个永远飘泊的过客,我没有爱的巢穴,我也无所归宿;故林早已荒芜,源泉也都成了一片沙漠……
倘如,我已经把这些告诉了他,那么他的微笑,将如何地给我一种难堪啊!
我庆欣,我泰然了。我由自欺欺人的勾当,评定了友人的微笑了。这勾当良心或者不致于过责的,因为他是太渺小而可怜了!
低低的门,高高的白墙,小小的窗格……这和平静穆的家,以前,我似乎有过一个的,以后,也许能有一个罢!
我仿佛又走进一个冥冥的国度去了,虽然身子还依旧坐在友人的对面,他的“家”里。
一九三○年十月。
(选自《寄健康人》)
做客
——缪崇群
这里说做客,并不是一个人单身在外边的意思。做客就是到人家去应酬——结婚,开丧,或是讲交情,都有得吃,而且吃得很多很丰美。虽说做客,可不需要什么客气,一客气反教主人家不高兴,回头怪客人不给他面子。有好多次我都不认识主人是谁便吃了他很多东西,我感谢这种盛意,但心理总不免为主人惋惜:请了这么些个客人来,一张一张陌生人的面孔,究竟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呢?我想,在这里做客,还莫若叫做“吃客”才妥当些。
请客的事,恐怕没有一个地方再比这里奢侈浪费的了。一个小小人家,办一次婚丧,便要摆几十桌酒席,一天两道,两天,三天这样排场下去。那些做父母的,有的要卖掉他们的田地和祖产,那些做儿女的,有的便要负担这一份很重的债务,直等很多年后都偿还不清。可是吃客们早已风流云散了,像我便是其中的一个。
虚荣和旧礼教往往是一种糖衣的苦丸,这个小城似乎还没有停止地在吞咽着它。
因为做客做惯了,我可以写下一篇做客的历程。有一次我把这个题目出给学生们去做,有一篇写道:“我小的时候便喜欢做客,但大人带我去的时候很少,总计不过二百多次罢了。”这个学生是当地人,现在才不过十六七岁,做了二百多次客还觉得少,在我则不能不瞠乎其后矣。
就喜事的客说,每次的请帖约在十天半月之前便可送到。上面注明男宾和女宾被招待的不同的日期。普通的礼物是合送一副对联,很多的只用单张的红纸,不必裱卷;隆重一点的合送一幅可以做女人衣服的绸幛;再隆重的当天不妨加封两元贺仪。
客人进了门,照例是被人招待到一个礼堂里去坐下,随手递来一根纸烟,一杯茶和一把瓜子。这间房里铺了满地的松针,脚踏在上面也不亚于软绵绵的毛毯。等候一些时候客人到齐了,于是就一拥而占席吃饭。午饭有八样菜,几乎每家每次一律,如青豆米,豆腐皮,酸菜末,粉蒸肉……和一碗猪血豆腐汤,汤上漂着一些辣椒粉和炒芝麻粒子。晚饭的菜是考究的,多了四小碟酒菜,如炸花生,海菜,咸鸭蛋和糟鲦鱼。热菜中另加八宝饭,炒鱿鱼和山药片夹火腿等。快收席的时候,每人还分一包小茶食,可以带回去当零嘴吃。
做客的程序,似乎到了放下晚席的碗筷为一段落。这时吃饱了喝足了的人,连忙抹抹嘴便一哄而散。走到门口可以看见一个躬着身子做送客姿势的人,那大约就是主人家了。另外有人抓着一大把“烛筏”分给客人照亮,从那红红的光亮里,可以照见那些客人们的嘴上还衔着一枝纸烟,那是散席时每人应该分到的。
吃是吃饱了,喝是喝足了,还带着一些衔着一些东西回去,这一天觉得很快的便过去了;真是很满足的一天!于是,有些同事在乎淡的日子里便希望常常做客的机会来好“充实充实”自己。有的同事甚至于向人探问,“怎么近来学生结婚的不多?”所以一看见有红帖子散来,便禁不住地扯开了笑脸;有的直喊:“过两天又有“宣威”吃了!”
“宣威”成了一个典故,因为宣威那个地方出罐头火腿,很名贵很香嫩的火腿,大凡一有宣威火腿吃,便是有客做的意思。
一个学期终了,讲义堆下竟积了一叠子请帖,我在石屏做客的次数也不算少了。可是回想起来,我几乎不记得任何一家主人的面孔——当时就不认识,因为在这里做客,无须对主人贺喜,也无须对主人道谢,一切的应酬仪式,简单的几乎完全不要,因此,就习惯上讲,我每逢做一次客,我就轻蔑一次自己的薄情,以致我也怜悯那些做主人的,为什么要这样奢侈,虚伪而浪费!
那些个青年的男的和女的,一个一个被牵被拉地结合了,不管他们的意愿,也不问他们能否生活独立。穿的花花绿绿,男的戴着美国毡帽,女的蒙着舶来的披纱,做着傀儡,做着残余制度下的牺牲品;也许就从此被葬送了。(我不相信一个十六七岁的男或女,把结婚的排演当作是他一生中的幸福喜剧!)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一家礼堂里挂满了喜联当中——其实都是只写上下款而留着中间空白的红纸条,在那一列一列致贺者的姓氏当中,我发现了几个“奠”字,原来姓“郑”的那一半傍傍,却被上面的一条掩住了。还有一家挂的横幅喜幛上只有“燕喜飞”三个字,原来中间落掉一个“双”字。当时我还不免暗笑,不过事后想想,反觉得沉闷无话好说了。
还有一次,我做了一回财主人家的宾客,不为婚丧,却只是为了“人情”。
在中世纪似的极幽静的村寨里,我随着一行人走进了他的×村,想不到穿过一重一重的门第,还要走着无限曲折的游廊,踏过铺着瓷砖的甬道和台阶,满目华丽,竟是一所绝妙的宅邸。
听说这个主人手下用着无数的砂丁,砂丁们每年代他换进了无数的银子。这些建设也都是砂丁们给他垒起的!
我享受了这个主人的盛宴,我是在间接地吸取了砂丁们的许多血汗。这一次的做客恐怕是一件最可耻辱的!
常常做为一个冷眼的客人的我,我真的满足了吗?所谓饱经世故的“饱”字,已足使我呕心的了!
(选自《石屏随笔》)
两个家
——夏尊
“呀,你几时出来的?夫人和孩子们也都来了吗?前星期我打电话到公司去找你,才知道你因老太太的病,忽然变卦,又赶回去了,隔了一日,就接到你寄来的报丧条子。你今年总算够受苦了,从五月初上你老太太生病起,匆匆地回去,匆匆地出来,据我所知道的,就有四五次,这样大旱的天气,而且又带了家眷和小孩,光只川费一项也就可观了吧。”
“唉,真是一言难尽!这回赶得着送老太太的终,几次奔波还算是有意义的。”
“现在老太太的后事,想大致舒齐了吧。”
“那里!到了乡间,就有乡间的排场,回神咧,二七咧,五七咧,七七咧,都非有举动不可,我想不举动,亲戚本家都不答应。这次头七出殡,间壁的二伯父就不以为然,说不该如是草草。家里事情正多哩,公司里好几次写快信来催,我只好把家眷留在家里,独自先来,隔几天再赶回去。”
“那末还要奔波好几趟呢。唉!像我们这样在故乡有老家的人,不好吃都市饭,最好是回去捏锄头。我们现在都有两个家,一个家在都市里,是亭子间或是客堂楼,厢房间,住着的是自己夫妇和男女。一个家在故乡,是几开间几进的房子,住着的是年老的祖父,祖母,父母和未成年弟妹。因为家有两个的缘故,就有许多无谓的苦痛要受到。像你这回的奔波,就是其中之一啊。”
“奔波还是小事,我心里最不安的,是没有好好地尽过服侍的责任。老太太病了这几个月,我在她床边的日子合计起来,不满一个星期。在公司里每日盼望家信,也何尝不刻刻把心放在她身上,可是于她有什么用呢。”
“这就是家有两个的矛盾了。我们日常不知可因此发生多少的矛盾,譬如说:我和你是亲戚,照礼,老太太病了,我应该去探望,故了,应该去送殓送殡,可是我都无法去尽这种礼。又譬如说:上坟扫墓是我们中国的牢不可破的旧礼法。一个坟头,如果每年没有子孙去祭扫,就连坟头要被人看不起的。我已有好几年不去扫墓了,去年也曾想去,终于因为离不开身,没有去成。我把家眷搬到都市里,已十多年了,最初搬家的原因是因为没有饭吃,办事的地方没有屋住,当时我父母还在世,也赞同我把妻儿带在身边住。不过背后却不免有“养儿子是假的”的叹息。我也曾屡次想接老父老母出来同居,一则因为都市里房价太贵,负担不起,而且都市的房子也不适宜于老年人居住。二则因为家里有许多房子和东西,也不好弃了不管,终于没有实行。迁延复迁延,过了几年,本来有子有孙的老父老母先后都在寂寞的乡居生活中故世了。你现在的情形,和我当日一样。”
“老太太在日,我每年总要带了妻儿回去一次,她见我们回去,就非常快乐,足见我们不在她身边的时候,是寂寞不快的。现在老太太死了,我越想越觉得难过。”
“像我们这种人,原不是孝子,即使想做孝子,也不能够。如果用了“晨昏定省”“汤药亲尝”等等的形式规矩来责备,我们都是犯了不孝之罪的。岂但孝呢,悌也无法实行。我常想,中国从前的一切习惯制度,都是农业社会的产物,我们生活在近代工商社会的人,要如法奉行,是很困难的。大家以农为业,父母子女兄弟天天在一处过活,对父母可以晨昏定省,可以汤药亲尝,对兄弟可以出入必同行,对长者可以有事服其劳,扫墓不必化川资,向公司告假,如果是士大夫,那末有一定的年俸,父母死了,还可以三年不做事,一心住在家里读礼守制。可是我们已经不能一一照做。一方面这种农业社会的习惯制度,还遗存着势力,如果不照做,别人可以责备,自己有时也觉得过不去。矛盾,苦痛,就从此发生了。”
“你说得对!我们现在有两个家,在都市里的家,是工商社会性质的,在故乡的家,是农业社会性质的。我在故乡的家还是新屋,是父亲去世前一年造的。父亲自己是个商人,我出了学校他又不叫我学种田,不知为什么要花了许多钱在乡间造那么大的房子。如果当时造在都市里,那末就是小小的一二间也好,至少我可以和老太太住在一处,不必再住那样狭隘的客堂楼了。”
“我家里的房子,是祖父造的,祖父也不曾种田。——过去的事,有什么可说的呢?现在不是还有许多人从都市里发了财,在故乡造大房子吗?由社会的矛盾而来的苦痛,是各方面都受到的。并非一方受了苦痛,一方会得什么利益。你因觉得到对老太太未曾尽孝养之道,心里不安,老太太病中见了你因她的病,几次奔波回去,心里也不会爽快吧。你住在都市中的客堂楼上嫌憎不舒服,而老太太死后,那所巨大的空房子,恐也处置很困难吧。这都是社会的矛盾,我们生在这过渡时代,恰如处在夹墙之中,到处都免不掉要碰壁的。”
“老太太死后,我一时颇想把房子出卖。一则恐怕乡间没有人会承受,凡是买得起这样房子的人,自己本有房子,而且也是空着在那里的。一则对于上代也觉得过意不去,父亲造这房子颇费了心血,老太太才故世,我就来把它卖了,似乎于心不忍。”
“这就是所谓矛盾了。要卖房子,没有人会买;想卖,又觉得于心不忍,这不是矛盾的是什么?”
“那末你以为该怎么办?”
“我也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知道我自己也不曾把故乡的房子卖去,我只说这是矛盾而已。感到这种矛盾的苦痛的人,恐不止你我吧。”
静
——刘半农
心底里迸裂出来的声音,在小屋中激荡了一回,也就静了。
静了!鼠眼在冷梁上悄悄的闪,石油在小灯里慢慢的燃。
他俩也不觉得眼睛红,他俩早陪了十多天的夜了。他俩已经麻木,不再觉得两边肋胁下一丝丝的噏着痛了。
沉寂的午夜,还是昨天午夜般的沉寂。
只更静,静的听得见屋顶里落下来的尘埃灰屑。
他忽然爆发似的说:““黄叶不落青叶落!”去年先去了他的妻,今年他也去了。要去的去不了,不能去的可去了!”
她不响。灯光在她老眼中,金花似的舞;她眼前是黑雾般的一片模糊。
她对着床上躺着的看!看!看……她想:他真的去了么?不还在屋中?耳朵里不分明还是他的呻吟?他的呼痛?
他身上盖的被,怎?不还是浪纹般的颤动?
她回想到三十年前,这拳大的一个血泡儿,她怎样的捧!是!只是三十年,很近!他两点漆黑的小眼,她还记得很清。
静!什么地方的野狗,一声——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