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要与使用者的使用目的相关,一般认为会计信息应具有与决策相关联、能够影响决策的能力。对于保险公司来说,相关性就意味着披露更广泛的信息。这主要是因为保险业务日趋复杂化,保险公司所开展的业务也越来越多,混业经营是世界的潮流,这些都使得保险公司的业务比一般工商企业的业务要复杂而且多变。只有把握好相关性,以适当的方式披露与保险公司相关的所有信息,才能更好满足使用者的要求。对于信息的使用者而言,会计信息要成为相关的,必须能够帮助信息的使用者预测将来事项的结局,或者能够证实或纠正信息使用者先前的预期,从而增强决策者预测的能力。
三、明晰性
明晰性又称可理解性,它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信息必须清晰明了,便于财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它的使用。只有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弄懂会计信息的内容,才能更好地使用会计信息。可理解性是使信息的使用者能够领悟其重要意义的质量特征。提高财务信息可理解的程度,需要作出一定的努力。从成本与效益的角度出发,只能为少数人所理解或使用的信息,应不予提供。反之,编制财务报表,也不能仅仅因为有些人理解上有困难,或因为有些投资者和债权人不予使用,而把有关信息排除在外。因此,提高信息的可理解性,可以提高信息的效益。比如,保户质押贷款是人寿保险公司以投保人的有效保单作为质押品,向保户发放的贷款。原会计制度称其为“保户借款”,由于保户质押贷款是保险公司的一项债权,称“借款”易被人误解为一项债务,所以新会计制度将该项贷款名称改为“保户质押贷款”,使其含义更加清晰明了。
四、可比性
可比性要求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主要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1.同一公司不同时期可比
它要求同一公司不同时期发生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它侧重于同一公司不同时期的纵向对比。比如投资连结产品独立账户的估值方法,该产品既有投资功能又有保险功能,区别于一般保险产品,估值方法也不例外,如按交易日市场价值、基金单位净值及公允价值等估价方法,不同的计价方法下独立资产账户价值不同,在同一会计期间内会计人员可以通过职业判断任意选择一种,但一旦选择,就不得任意改变。但强调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并不意味着所选择的会计程序和处理方法不能作任何变更,当经济环境的变化要求适当变更会计程序和方法时,可以作适当的调整,但必须在财务报告附注中加以说明。
2.不同公司相同会计期间可比
它要求不同公司同一会计期间发生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可比性侧重于不同公司的横向对比,信息使用者能从不同公司相同的期间数据中得到相似或相异的结论。
对保险公司而言,不同类型的公司之间是没有可比性的,而相同类型与规模的公司间的比较才有意义。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也即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它要求公司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当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例如,保险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保险公司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满时公司有优先购买该资产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公司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其经济实质来看,公司能够控制其创造的未来经济利益,会计核算上应将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资产视为自有固定资产。
又如,对于保费收入的确认,强调的是“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这一经济实质,并不以“保险合同成立”这一法律形式作为唯一标准。遵循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体现了对经济实质的尊重,能够保证会计核算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相符。
六、重要性
重要性原则是指公司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是对信息披露范围的一个补充限制。重要性原则与会计信息成本效益直接相关。当今社会信息膨胀,会计信息存在信息过剩的问题,如披露大量不重要信息,必然淹没其他重要信息,削弱重要信息的被关注程度。因此,在进行信息披露时应当区别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披露方式。对于重要的事项单独反映,重点披露;对于次要的事项,合并反映,简单披露。
重要性本身没有确切的衡量标准,哪些情况重要,是否需要在财务报告中重点披露,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经验判断。一般来说,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综合进行分析。从性质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事项;从数量方面来说,当一项目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就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保险公司业务具有复杂化、交易迅速、交易数量巨大等特点,因此需要充分利用重要性原则,对哪些信息需要详细披露、哪些信息只需简要披露、哪些信息无需披露等等作出合理安排。比如,保险公司存货所占比重不大,而且金额较小,对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没有必要单独作为一个项目披露。
七、谨慎性
谨慎性又称稳健性,它是指公司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反映了会计人员对其所承担的责任的一种态度,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管理当局对企业通常过于乐观的态度所可能导致的危险。保险公司是经营风险的特殊行业,其经营对象的风险性、保险成本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保险责任的连续性等经营特性,与经营环境的融合和交织,使保险公司经营较之一般企业经营更具风险,加之保险公司涉及广大的公众利益,其业务对象具有广泛的社会性,这从而也就决定了保险行业在处理会计信息方法上必须更加稳健保守。此外,监管会计由于服务对象、目标以及假设不同,在稳健程度上显得比公认会计更为保守,所选用的方法和程序往往把谨慎原则运用到了极致。
值得注意的是,谨慎性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任意设置各种秘密准备,否则,就属于滥用谨慎性原则,将视为重大会计差错处理。
八、及时性
及时性是指公司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利用会计信息,目的主要是进行经营决策活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环境瞬息万变,这对会计信息的及时性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坚持及时性原则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
(1)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地取得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有效的会计凭证。
(2)对已经取得的会计凭证进行及时的处理,及时记账,编制会计报表。
(3)及时地传递会计信息,对已编制好的会计报表,及时传递给会计报表的使用者。
关键词
保险会计、 会计要素、 计量属性 、基本前提、 会计基础、 会计信息
复习思考题
1.简述保险会计的特点。
2.说明保险会计要素中不同于一般企业会计的特殊项目。
3.简述保险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4.简述保险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5.简述保险会计要素的计量属性。
6.简述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