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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仔仔

盖·斯克列比茨基

有一天,我在外面玩,忽然妈妈站在门口大声喊我:“尤拉哎,快来看!看我给你带来一个什么样的胖仔仔!”

我感到十分新奇,拔腿就往家里跑。跑到妈妈跟前,我看见妈妈提着的藤条篮里真的有一个什么东西。我细一瞅,铺着青草和树叶的篮子里有一个胖乎乎的小家伙,皮毛是银灰色的,在那里轻轻蠕动着。

“是什么,妈妈,是小狗吗?”我问妈妈。

“不是小狗,是一只小兽。”妈妈回答说,“不过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兽,几个村里的孩子在卖,我就给你买回来一个。他们说是从林子里逮来的。”

我们进了屋,到沙发旁边,把篮子往沙发上轻轻倾倒。

“小家伙,出来吧,别害怕!”妈妈对那只小兽说。

不一会儿,它就从篮子里出来了。先伸出长圆形的脑袋,鼻子小小的,黑黑的,眼睛小小的,亮亮的,两只耳朵竖起来,也很小很小。小兽脸的模样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要多可爱就有多可爱——从上到下都是银灰色的,中间嵌着一条宽宽的黑竖纹,好像是戴了个黑色的假面。

小家伙左右瞅了几瞅,接着慢腾腾地摇摆着身子从篮子里走出来。

这十足是个小胖子。小家伙可太好玩了!它的皮毛闪着淡淡的银光,而四只小腿却是黑色的,就像是穿了一双黑皮靴子,戴了一双黑皮手套。

“它是把尾巴夹起来了呢,还是本来没有尾巴呀?”我看它屁股后面什么也没有,就饶有兴趣地问。

“有的,你看,它有根小小的短尾巴的。”妈妈说。

我们好奇地研究着这只我们不认识的小兽。它也同样好奇地在打量我们和周围的一切。后来,小家伙迈开它的四条小短腿在沙发上走起来。它绕了个圈子,把所有它想闻的都闻了闻,竟还试试用一只前爪去抓抓沙发垫子和沙发靠背间的皮皱褶。“不行,这可不是泥地,它脚下的东西用爪子是刨不动的。”小兽像小狗一样在沙发的一角蹲下了。它用没有丝毫敌意的眼神望着我,好像是在问:“接着我该干什么?”

妈妈从厨房的碗柜里取出个套有****的奶瓶,倒上一瓶牛奶。去年,我们用这个奶瓶喂大了一只兔子。

“给你,尝尝吧!”妈妈把奶嘴送到小兽的嘴边,说。

小家伙当即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张开嘴把整个****衔在嘴里。它把背靠在沙发椅上,让自己蹲得更舒服些,它舒服得连眼睛都闭上了。小兽吃饱了,便就着沙发躺下,睡着了。

妈妈有事出去了。我拿一本画着各种动物的书翻起来,这本书很大很厚,说不定我能看出这小兽是什么野生动物。

我好容易盼到了爸爸下班回来。他看了小兽一眼,就立刻认出来。

“这是小獾!”

“獾是一种很好的兽。很快就能跟人处熟。”爸爸高兴地说,“你要是好好照料,好好喂养,它会像狗一样整天跟在你屁股后头转来转去。”

这非常合我的心意。我决定自己来喂养这只小兽,不让别人插手。我给它取了个亲昵的名字:仔仔。

开始,我很担心我家两个老住户——大肥猫伊凡内奇和爸爸的猎狗杰克的态度,不知道它们会怎样对待新客,能不能欢迎仔仔的入住。

仔仔蜷在沙发上睡觉的时候,大肥猫伊凡内奇从外面散步回来了。它们就这样见面了。

这是谁呀?伊凡内奇眼睛瞪得圆圆的,胡子一翘一翘。它怀着疑虑向陌生的小东西走去。它一步一步走到仔仔跟前,战战兢兢地试探着闻起来。这时小家伙醒了。大概它不觉得伊凡内奇有什么可怕,所以把头朝大肥猫探过去,还就势舔了一下猫的鼻子。伊凡内奇摇摇头,鼻孔里喷出叱的一声,明摆着,这是对这友好的欢迎仪式表示赞赏,喉咙里滚着呼噜声,同时躬起背,在沙发上来回走了一圈,又回到仔仔身旁,躺下,悠悠然哼开了它平时爱哼的调子。

“没问题了,它们这就算认下亲了。”妈妈走进屋时说。谢天谢地,仔仔和伊凡内奇的结识这一关,总算顺顺利利地过了。那么仔仔和猎狗杰克之间的友谊,能不能同样顺利呢?

仔仔和杰克之间的友谊没有能很快建立起来。

我把仔仔从沙发上抱到地板上。它便走开了,到处闻,到处瞅,直到每个角落都闻遍了,瞅遍了。

这时房门嚓一下开了,杰克跑进屋里来……它个头很大,一看就觉得它很厉害。它跑得快的时候,气就喘得呼哧呼哧的,张开嘴露出一口獠牙,那样子就像是要把谁几口就嚼成肉泥似的。一看见杰克,仔仔不由得吓瘫了,浑身哆嗦个不停,心想:它马上会来把我吃掉的!

杰克诧异地瞥了仔仔一眼,在屋子中央停了下来,左右张望了一下,接着就走过去,摇着尾巴,表示愿意同仔仔交朋友。

仔仔却不懂杰克摇尾巴的意思,它把毛通身蓬起来,变得像个圆球。它高高地蹦跶着,怒气从鼻子里呼呼地喷出来,同时发出啸叫声。

老杰克宽阔的脸上露出了莫名其妙的表情,它这不停地蹦跶——还蹦得这么高,是什么意思?杰克不再摇尾巴了,走到一旁躺下晒太阳,再不理会这个爱高高蹦跶的陌生家伙了。

但是仔仔现在对个头魁硕而性情看起来却温和的杰克产生了兴趣。仔仔很想走到杰克身边去闻闻,却又不太敢。它绕着杰克走了几圈,有一回甚至大起胆子,挨近了杰克的一条后腿。

这时,杰克在梦中微微动弹了一下。

仔仔皮球似的弹跳起来,蹦开了,它又蓬起了全身的毛。那天,仔仔总也没有能下决心去亲近杰克。杰克则对它不理不睬了——值得去在意一个小不点的陌生家伙吗!

杰克在我们家的时间很久了,它早已习惯了主人一会儿带回来一只小兔子,一会儿带回来一只小刺猬,或是一只小狐狸;并且往往过不多日子它们又会消失不见——回到森林里去了。对于这种小动物的出现和消失,仪态庄重的老狗早已见怪不怪了。

仔仔开头几天总在留神观察杰克,但真要亲近它显然又不敢。第三天,由于一个完全意外的机会,它俩交上了朋友。

那是用早餐的时候,妈妈给大肥猫伊凡内奇倒了些牛奶,伊凡内奇没有去舔。

“杰克,你替伊凡内奇喝了吧!”妈妈说。

杰克走到小盆跟前,斯斯文文地舔起牛奶来。

万不曾想,从门背后伸出一个长竖纹的小脑袋来。

仔仔抬起鼻子一吸气,闻到了牛奶味,便侧着身子悄悄向小盆走去。

杰克看见这位自己凑过来的陌生客,就匀出了一个地方,让仔仔喝。仔仔靠近盆子吸溜吸溜喝起来。它把鼻子戳到了盆底,把杰克挤向一边,杰克甚至舔不着了,而仔仔自己却不管不顾一个劲儿喝。笨头拙脑的仔仔弄得满脸都是牛奶,最后连盆子也拱翻了,牛奶一下全洒了。杰克就舔地上的牛奶,还接着把仔仔的脸面上的牛奶给舔干净。这回,仔仔不再野性勃发地像皮球似的蹦蹦跶跶,也不用鼻子喷气了。

从那天起,仔仔就再也不怕杰克了。甚至开始跟在杰克后头跑,杰克上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可能,它寻思着这肥肥大大的狗和獾本来是同亲同种的吧!

看来,爸爸先前没说错:仔仔很快就被养驯服了,好像它生来就跟我们住在一起似的。有时它一见我和爸爸妈妈,立刻就迎上来,把它的小嘴往我们手里塞,要让我们给它东西吃。它的鼻子湿兮兮、凉冰冰的,往我们手上碰触的时候,我们会感觉很舒服。它闻我的手的时候,总是呼噜呼噜不停地哼着,可好玩哩!

最先那些日子,仔仔住在我们的库房里。后来,我和爸爸给它做了一幢袖珍却很方便的房子。我们弄来一个胶合板木箱,在一面箱壁上锯出一个圆洞,让仔仔从这圆洞进出。木箱里的新鲜草料铺得很厚。

仔仔的小房子摆在我房间的角落里。这样它就妨碍不到谁了,也没有人去惊扰它。不过仔仔喜不喜欢这幢袖珍房子呢?我们知道,在树林里,它可是一生下来就住在深深的洞穴里的。我和爸爸决定不强制它住在木箱里,好要观察一下它对待新住所的态度。

我把仔仔抱进屋里来。它慌慌张张在地板上乱跑。按平时的习惯,它会钻到所有它可以钻进去的角落里去,钻进去后就到处闻,闻个遍。仔仔走到木箱前,绕着转了一圈,从四面八方研究过以后,才迟迟疑疑地在门口站住了。进去,还是不进去?它在那儿踌躇了一阵,随后就将嘴探进了圆洞门,闻了闻铺着的新鲜草料,最后才下定决心,一下钻进了木箱。

我和我爸爸悄没声儿地坐在木箱边,仔细听着仔仔在里头翻腾草料,它一准是想把草料铺得舒服些,随后就听不到一点儿声音了。我轻手轻脚走到木箱旁,伸手把盖子揭开一条缝往里瞅——奇怪了,怎么没见到仔仔,原来它整个儿钻进草料里去了。仔仔对我的偷看十分反感,气呼呼地咆哮起来,还一个劲儿地抓挠箱壁,大概是想要钻得更深些,完全不让我看见它。

我赶紧将盖子盖上,悄悄走开了。

仔仔很喜欢爸爸为它做的新房子,它一天到晚待在里面不出来,谁来打搅,它都火气冲天。

从此,塞满草料的胶合板木箱就成了仔仔的家,它也就渐渐地忘记了树林里的深洞。

仔仔只要不在小房子里睡觉,就跟在我身后到处跑。它像动作笨拙的小胖狗,一颠儿一颠儿,摇摇摆摆。我到院子里去,它跟着去;我到花园里去,它也跟着进了花园,总之一步不落。

仔仔起先怎么也学不会下门廊的台阶,只要它头一低下,肥胖的屁股立刻让它后重前轻,失去重心,一个跟头栽下台阶去,直滚到泥地。不过仔仔对这一点不在乎,滚落了就马上站起来,抖搂抖搂泥土,便像什么事儿也没发生过似的又迈开小短腿,踏着碎步,沿小路走去。

它不喜欢在铺砂的小路上走,只要一见草地,就立刻钻进草丛,在那里东嗅嗅西找找,像丢了什么似的。它在寻找什么呢?瞧,它用利爪刨出了一截植物根,塞进嘴里就吧嗒吧嗒嚼起来。

我很想知道仔仔在草丛里找什么吃。有次,我看见一只甲虫正沿草茎爬动,仔仔马上就盯上,捉起来吃了。后来它又捉住一只挺着两根触须的螽斯,也吃了。原来它在草丛里不光挖植物根吃,还捕捉各种昆虫吃!有一天我还看见它挖出一条五月虫的幼虫,白生生的,也吃了。

回家后,我把我看到的仔仔怎样在花园里享用美餐讲给爸爸听。爸爸听了一点也不奇怪,他说:

“獾是杂食动物,荤素都吃的。”

一点不错:獾是杂食动物。仔仔很快向我证明了这一点。

有一天,爸爸要带我去钓鱼。我挖了整整一罐蚯蚓,放在钓鱼竿旁边。

爸爸下班回家,吃完饭,我们准备动身去钓鱼,拿起钓鱼竿,却怎么也找不到蚯蚓了。蚯蚓都哪里去了呢?罐子翻倒在地上,养蚯蚓的泥土撒得满地都是,而蚯蚓却一条也没有了。这是谁干的?

这时,仔仔从桌子底下钻出来,整张嘴脸都糊满了泥土。它直接向蚯蚓罐跑过来,用爪子撩拨那个罐子,往罐里瞅,要弄明白那里头还剩蚯蚓没有。

那天当然就没有钓成鱼。我心里怪不好受的。

从这以后,我们家里出的怪事就多了。先是厨房里擦地板用的抹布不见了,四处找都找不到。妈妈很生气,说一定是我把它扔什么地方去了。

过了几天,又丢了一样东西。我早上醒来,正想穿袜子,可袜子不翼而飞了——哪儿去了呢?我清楚记得昨晚把袜子搁在鞋子里的。鞋子还在原处,可袜子不见了。

后来,妈妈又丢了一只长袜。一只长袜掉落在床旁的地板上,另一只却怎么找也找不到了——这事儿真够怪的!我们把这些事告诉爸爸,他嘿嘿一笑说:

“过几天,你们头上的帽子也会丢的!”

还真是的,过几天,房子前室里的一顶帽子说没就没了,不过那帽子不是我的,是爸爸的。

这回轮到爸爸奇怪了,他说:

“昨天,我明明把手杖靠在墙角,帽子就挂在手杖上的。现在,手杖倒在地上,帽子却不见了。”

我们家里发生的这些事,都是谁捣的鬼呢?

终于,有一天,我们捉住了捣蛋鬼,准确些说,是捣蛋鬼自我暴露了。

一天,天刚亮,我觉得盖在我身上的被单直往下滑溜。我往上拉一拉,它就往下溜一溜。这是怎么回事啊?我欠起身一看,嗨,原来是仔仔站在我床旁咬着我被单一端拼命往下拽呢。我不管它,想看看它到底能拿我的被单怎么办。仔仔把被单拖到地板上,一直拖到它的小房子跟前。它自己先钻进小房子里,然后把被单往小房子里拖,费了好大劲也只拖进去一半截。

我们打开仔仔小房子的屋顶,把里面的东西都翻腾出来,于是,我们在里面找到了我们丢失的所有东西。准是它觉得我们给它新房子里垫得还不够舒服,它是要为自己做一个考究些的床铺吧?所以,连夜把屋子里各种它看上的软东西通通都拖进了它的小房子。就这么回事!

这下我们被它教乖了,不再乱扔任何柔软的东西,尤其是衣服。要是我们疏忽了,大意了,那就只好怪自己——仔仔会很快找到它们,把它们拖进小房子里去当它的软垫。

有一天,我们在餐厅里坐着,忽然看见仔仔从凉台走进屋里来,蹒跚着,摇摆着,歪歪倒倒地,几乎走不动了。

我们细一瞧,都不由得惊叫起来:是谁把它给咬成这样——通体都糊满血,整张脸、整个前胸和两只前爪,全是血。

爸爸立刻跳起来,跑到书房里去拿了一卷绷带和一团药棉来,妈妈则赶紧到厨房里去拿温水。

我们把仔仔抱起来。这聪明的小家伙知道我们不会伤害它,所以一点也不反抗,只是轻轻地哼哼着。妈妈把它放在膝盖上,抚摩它的背,连声安慰它。爸爸用药棉蘸了温水,小心翼翼地擦去它毛上的血。擦过仔仔的前胸,爸爸检查了一下药棉,感觉有些不对劲——药棉上黏糊糊的红色东西压根儿就不像是鲜血。

妈妈仔细一看药棉,忽然一下跳起来。妈妈这一跳,仔仔就像口袋似的滚到了地上,只听见它大叫一声。

妈妈冲向凉台,她从那里传来一声惊叫:

“哎呀!这个坏家伙!把果酱全洒了!”

这时我们才想起妈妈早上熬了一锅果酱,熬好后就放在凉台上。万不料仔仔去偷吃了,它大吃特吃,一口气吃了许多许多,把自己的肚子都吃成了个圆球,撑得直哼哼,连路也走不动了。可怜的小家伙啊!

虽然过去了好些日子,可妈妈却一直忘不了仔仔糟蹋了她辛辛苦苦熬制的果酱,让妈妈白费了力气又白费了工夫,也难怪妈妈总是消不了那气。

仔仔八成也是忘不了那血红的果酱,忘不了那顿美味大餐。从那天后,它就常常到凉台上去转悠,看是不是还能在那里找到同样美味的食物。

每年夏天,我们都到别墅里去住。只要去,就不忘带上杰克和仔仔。我把仔仔装在木箱里带去。

记得有一次,我到树林里去采蘑菇,杰克也跟着去了。走了好一截路了,我发现杰克总还回头去看,并且不停地摇尾巴,我也随着转过头去看,你猜我看见了什么?我看见仔仔跟在后头跑来了!它在小路上慌里慌张地跑着,它笨拙的身躯很不利于跑路,所以一路跌跌撞撞,总跑不利索。这一定是我出门时没把院门关严,所以它跑出来了。现在可该怎么办呢?把它送回家去,还是带他到树林里去?万一,它在树林跑丢了,或是干脆自己溜了,那怎么办呢?

我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就呆立在那里。这时,我看见仔仔跑到杰克身旁,紧跟着杰克钻进了矮树林。我见仔仔一步不落地紧随杰克,一直往前跑,也决意就带上它了。

到树林里,仔仔并没有溜掉。它总在附近的矮树林里钻来钻去,拿鼻子去拱陈年的烂树叶,又是挖又是刨,在那里寻找什么。

我找到了一朵蘑菇,不是普普通通的蘑菇,是味道鲜美的食用牛肝菌。我赶忙接着趁势在旁边找,很快又发现了一朵牛肝菌从草丛里探出圆圆的脑袋来,接着又有一朵,又有一朵……我在一块林边草地上一口气找到了六朵牛肝菌。我一个劲儿忙着采蘑菇,把仔仔的事全忘在了脑后。等我想起它来,已经连它的影子都不见了。杰克在附近跑来跑去,仔仔呢,仔仔不见了——它准是溜掉了。

我赶紧钻进矮树丛里去找,边找边叫“仔仔、仔仔”,但就是不见仔仔出来。

矮树林后面是一道深而长的沟壑,杂草丛生,茂密而幽静。杰克跑到沟壑里去了,我跟在它后头跑,跑着跑着,看见了一个洞。八成是个狐狸洞,不过看上去是已经被抛弃了——洞口没有刨出来的新土,也没有新留下的脚印,应是很久没有动物在里头住了。

但是杰克照样跑过去,并且将鼻子探进洞里搜索。没想到它竟摇起尾巴来,说明它也许闻到了什么动物气味了。

这时,我没心思去研究洞穴,也没心思去研究是什么动物的洞,我的全副心思都集中在寻找仔仔上。我站在沟壑的斜坡上,连声喊:

“仔仔!仔仔!”

忽然我看见一张我熟悉的小脸从洞里探出来,和杰克正好撞了个鼻子碰鼻子。它闻了闻好朋友,又折身钻回洞里去了——原来,仔仔钻进这个报废的洞里去了。现在,我可怎么把它弄出来呢?

我只有叫它的名字,叫得口干舌燥,可它还是不出来。跟我们家的木箱比起来,它更喜欢这个洞。我和爸爸费了老大劲给它造房子,能是就这样被抛弃了么?

我憋着一肚子委屈,连蘑菇也没心思再采了,于是叫了一声杰克,就回家了。

我走出树林时,没想到听见身后传来脚步声。我回头一看,是仔仔正赶上来。它跑得气喘吁吁的,好不容易追上我和杰克。

“啊,你这个胖家伙呀!”

我伸手抱起了它,哦,真沉!我好不容易才抱它到家。进了家,我就喂给它一块生肉,还给它倒了一碗牛奶。

还放了些甜面包和糖——我知道它特别爱吃甜食。

仔仔吃饱了,就钻进了它的木箱休息去了。自从那次树林钻洞回来后,每进树林我都带上它。它每每进林子都钻进那个洞穴去待上一阵。待够了,它才出来。我已经不再为它进洞担惊受怕了。

有一天,我又带着杰克和仔仔进树林去散步。我采蘑菇,杰克追捕小鸟,仔仔在落叶堆里寻找各种甲虫和软虫吃。我和杰克漫步了很长时间,来到林边一块草地上。这里坐下来歇气是再好不过了。

我坐在一棵树下,想数数篮子里究竟采了多少蘑菇。杰克躺在我身旁的树荫里,仔仔则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也许是又找到什么洞穴了?不对,仔仔这回不是去钻洞穴,而是从树丛里钻出来。它跑到我们跟前,忽然皱起鼻子,像是闻到了什么陌生的气味。

它寻味而去,直奔一个有洞的树墩,把嘴伸进树洞,用两只前爪拼命刨那个朽烂的树墩子。

我不明白那里面有什么。只听见嗡嗡嗡一阵轰响。哟,我忽然看见从树洞里飞出一只大黄蜂,随后又一只,又一只……嚯!一大群大黄蜂。这些黄蜂直往仔仔围过来。

而仔仔却满不在乎!

原来仔仔发现一个黄蜂窝,就把那个黄蜂窝捣毁了,吃光了里面的幼虫。仔仔根本不怕黄蜂,它的皮毛又绒又厚又密,黄蜂蜇不透。它美美饱餐了一顿,然后没事儿似的向我们走来。黄蜂自然是对它紧追不放。

我什么也顾不上,扔下蘑菇篮子撒腿就跑。杰克也管自夺路逃命。

我跑得哪有黄蜂快!一只黄蜂追上我,蜇了我的脖子,另一只黄蜂蜇了杰克的嘴唇!只有仔仔没有挨蜇。它大享了一顿黄蜂幼虫的口福,而我们替它的贪嘴受罪!

吓人的还有一次。那是近秋的一个上午。我带着仔仔从树林回家,正走在一条小路上。仔仔跟平常一样在我身旁的矮树林里蹒跚着。

冷不防,一条蝮蛇从前面路上爬过。我知道蝮蛇是一种剧毒的毒蛇,毒藏在牙齿里,当它咬住你的时候就往人体里喷注毒液。被蝮蛇咬到的人,治不及时或治不得法,都可能丧命。所以最好不要去招惹蝮蛇,看见它,就立即远远地躲开——蝮蛇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的。

我一看到蝮蛇,就立即站住了,让它在我面前安然地穿过。本来它是可以管自爬过的,万不曾想,仔仔横刺里跑到小路上。我对它喊:“仔仔,过来!”它却根本不听我的,还向蝮蛇猛扑过去!

蝮蛇停住了,头离地昂昂地仰起,并发出咝咝声。

仔仔纵身跳起,蹦了个高,就势一口咬住蝮蛇的身子中段。蝮蛇一扭头,蹿起,缠住了仔仔的头脸。仔仔使劲儿摇头,嘴依旧死死咬住蝮蛇,同时两只前爪使劲抓扒,直到把蝮蛇抓得体无完肤,血肉模糊,烂了,死了。

仔仔根本不让我管它。它甚至对我狺狺地叫着,警告我。它把自己的猎物拖进矮树林里,吃了。

等它从矮树林出来,我看见它的嘴脸上有一滴血,看来是被蛇咬了一口。咬一口算什么!它不是把整条毒蛇都吞进肚子里去了吗!不过我还是担心仔仔这回要遭殃了。

回家路上,我频频回头看仔仔是不是还跟在后面,有没有难受的样子。

没有!仔仔一点不舒服的迹象都看不出来。

它跑得颠儿颠儿的,十分欢实,好像根本就没发生过什么特别的事。

我去问爸爸,对爸爸说:

“糟糕!咱们的仔仔该中毒了。”

“中什么毒?”

“蛇毒,它今天吃了一条毒蛇!”

“不打紧的!”爸爸回答说,“獾这种动物吃毒蛇是常事。它们什么毒蛇都不怕。”

但是我不能完全相信爸爸的话。我整整一天都在观察仔仔,看它有没有病态。仔仔倒是健康如旧,如果再遇上一条今天这样的蛇,它还照吃不误。

夏去秋来。

我们开始收拾东西,准备过些日子就离开别墅回城了。但是就在我该回城的日子里,我却病倒了。大夫说我应该尽可能多地待在空气格外新鲜的地方。于是我就只好在林间别墅里继续住下去。

树叶开始枯萎。地上生出了许多新鲜的蘑菇。这是秋天的洋口菇。

这种洋口菇成片成片地生长在树墩旁。我们拿篮子去把它们采回来。妈妈把它们装在大陶罐里,腌起来,好留着冬天吃。

杰克和仔仔总是像影子似的跟着我。一个夏天下来,仔仔吃得胖成了一口肥猪。猪獾,猪獾,还真是没有叫错啊!它连快跑都不方便了,只好慢吞吞地一摇一摆跑碎步。现在仔仔越来越爱离开我和杰克独自到杂草丛生的沟壑里去,在那里,它钻进洞穴,把洞里的土挖扒出来,堆在外面。随后,它开始收集落叶和苔藓,叼进洞里去铺好。看来它是在为越冬做准备了,它要为自己营建一个温暖而舒适的家。

终于,有一天,仔仔留在它自己营建的洞屋里过夜了。

我纳闷了:仔仔,在我们家里还生活得不愉快吗?

不过,第二天天气暖和,我和杰克到树林里沟壑边时,仔仔马上从洞里出来,跟我们一起回家了。

天气暖和了几天,随后就冷了起来,刮起了北风,天上迷蒙一片,接着就飘下了初冬的雪花。

我穿上了外套,向树林里走去。没想到越来越萧条的树林再不能唤起我愉快的心情。

风摇着树梢,把枝头上最后的几片树叶刮落下来。

仔仔终于离开了我,钻进它自己营建的洞窝,从此再没有回家过夜。

有天早上,我朝窗外一看,哟,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大雪纷纷扬扬把大地铺成了一片洁白。

屋子里很冷,升起了火炉。妈妈说,该回城里去了。

“那么仔仔怎么办呢?”

“甭为它担心,”妈妈说,“你的仔仔应该已经在洞里睡着了。它要睡过一个冬天呢!睡到明年春天才会醒来。明年春天,我们还要再来别墅住。那时候,它该已经睡醒了,它会跑来欢迎你的。”

第二天,我们搬回城里去了。

从那时起,我们再没有看见过仔仔。一准是它睡过了一个冬天,跟人生疏了,变野了。它永远留在树林里,在它深深的洞穴里安家落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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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玺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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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是不近女色的绝色王爷。她,是被人用一整个城市作为代价杀死的异能杀手。她们,是她一生中最好的姐妹,为她而亡,与她一起来到这个世界,却散落在了世界不同的角落中。她,是丞相府的嫡女,紫若离,却懦弱无能,被庶妹陷害而亡。但当她代替了她,一切都会改变。而当她,遇到了他,又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一天,某女无聊,上山劫色,却被某个色男给劫了个色。某女说:“劫财有什么好玩的,不如来劫色吧。”当她准备就绪时,却没想到,被一个下人的一句话,差点儿摔了下来。“你不是南锡国里传说中的空有一副好皮囊却无才无德的废材丞相府嫡女吗?”某男挑眉。从此,某女开始了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修炼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