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轿子的人未必是幸福的,抬轿子的人未必不是幸福的。
120.车站“搬运工”
一次,托尔斯泰在作长途旅行时,路过一个小火车站。他想到车站上走走,便来到月台上。这时,一列客车正要开动,汽笛已经拉响了。托尔斯泰正在月台上慢慢走,忽然,一位女士从列车车窗里冲他直喊:“老头儿!老头儿!快替我到候车室把我的手提包取来,我忘记提过来了。”
原来,这位女士见托尔斯泰衣着简朴,还沾了不少尘土,把他当作车站的搬运工了。
托尔斯泰赶忙跑进候车室拿来提包,递给了这位女士。
女士感谢地说:“谢谢啦!”随手递给托尔斯泰一枚硬币,“这是赏给你的。”
托尔斯泰接过硬币,瞧了瞧,装进了口袋。
正巧,这位女士身边有个旅客认出了这个风尘仆仆的“搬运工”就是托尔斯泰,就大声对女士叫道:“太太,您知道您赏钱给谁了吗?他就是列夫·托尔斯泰呀!”
“啊!老天爷呀!”女士惊呼起来,“我这是在干什么事呀!”她对托尔斯泰急切地解释说:“托尔斯泰先生!托尔斯泰先生!看在上帝面儿上,请别计较!请把硬币还给我吧,我怎么给您小费呢,多不好意思!我这是干出什么事来啦。”
“太太,您干吗这么激动?”托尔斯泰平静地说,“您又没做什么坏事!这个硬币是我挣来的,我得收下。”
汽笛再次长鸣,列车缓缓开动,带走了那位惶惑不安的女士。
托尔斯泰微笑着,目送列车远去,又继续他的旅行了。
121.高跟鞋
尖尖的鞋尖,高而细的鞋跟,泛着亮光的鞋面,清脆的响声,这是童年时代的我最向往的。我总是希望那双给灰姑娘带来幸福的水晶鞋有一天会带给我幸福。我总喜欢坐在一角,看时髦阿姨从面前走过,一边目不转睛地看着,一边寻思着,将来我也要穿上那样的鞋,跟要比她的还高。一次在隔壁玩“躲猫猫”,不知怎么找到了隔壁阿姨的高跟鞋,兴高采烈地穿上,站起来,缓缓迈出“笃笃”声,那一刻心中涌起的不是普通孩童的兴奋,觉得自己有了成熟女人的韵味,直至在同伴“快脱下,你会把它穿坏的”的催促下,才恋恋不舍地脱下。
回家后,我硬缠着妈妈,要她为她自己买一双高跟鞋。我的目的仅是为了能在家中看到它,为了能拥有一个穿着高跟鞋的时髦妈妈。这无端的要求从五岁小孩口中提出,着实让妈妈哭笑不得,她无法明白一个五岁小女孩的心思,轻描淡写地说:“妈妈不爱穿。”直至长大,我才明白,家族的遗传使我们不用高跟鞋就已在身高上胜人一筹。妈妈170米的个子已经鹤立鸡群,若再穿上高跟鞋,小镇上真的要无人敢问津了。
我一直以为女人的生活若没有了高跟鞋将是不完整的,就像我毫无道理地认为绅士必须有烟斗、拐杖与之相配。小时候,我总为妈妈没有高跟鞋而耿耿于怀。盼望着妈妈能化着淡妆,穿着长裙,踏着高跟鞋向我款款而来,而后是我兴奋地大叫:“妈妈——”以每秒播放十五格的速度扑入她的怀抱,她将我抱起,轻轻亲吻我的脸颊。这样的慢镜头画面不知在我儿时的脑海中浮现了多少次,但生活中妈妈总是很朴素:一年四季,清一色的灰、蓝长裤,素面朝天,顶多在清晨用一点伯伯从国外带回来的“夏士莲”雪花膏,以至于现在我一用“夏士莲”就感觉妈妈在身边。
还有一位始终让我难以忘怀的幼儿园的陈老师。之所以给我那么深的印象,倒不是她待我多么和蔼可亲,而是她有一双跟极高的、有生命的黑色皮靴。在今天我可能会怀疑它的实用性与稳定性,但在当时,我对它的美丽是毫不怀疑的。老师穿上它,我就站在角落里定定地看,我觉得靴子也在看着我。我不敢上前,生怕老师察觉我有些唐突的举动。或许正是那一段距离,神秘的黑色深深吸引了我。我对黑色始终有着复杂的情愫,我至今清晰地记着,冬日暖暖的午后,老师斜斜地靠在教室前的栏杆上,教室的玻璃窗恰是一面天然的镜子、美丽的老师将长长的马尾盘了又盘,对着“镜子”左看右看,一只黑色的皮靴后跟插入栏杆缝隙,挂住脚。
幼儿园的午睡我是从来睡不着的,强迫自己闭上眼睛,眼前就出现一个女孩的背影:蝴蝶发卡夹住几丝就要飘走的黑色的长发,轻柔洁白的长裙没及膝下,白色的高跟鞋在古镇的青石板上“笃笃”作响,我不知她是谁,但希望她就是我。
我像爱着布娃娃一样爱着高跟鞋,自始至终觉得它是有生命的。一次岚岚妈向妈妈诉苦,说去一个没有公交车的地方,走了半个多小时的路,无奈鞋跟大高,走出了血泡,后来狠狠心,到路边的鞋摊上把后跟锯掉了。当时我心中隐隐作痛,这么一双纤弱的鞋已经不起长途跋涉,更何况是断腿截肢呢?一直觉得岚岚妈妈好残忍,心里对她总有微微的恐惧。一只高跟鞋应当理所当然地出现在可倒映出人影的大理石地面上,和着华尔兹舞曲,翩然起舞,时而藏入转起的大裙摆下,时而又与底下另一只高跟鞋相吻,就这样与另两位神秘的黑色伴侣舞至天明。我喜欢舞蹈时的高跟鞋,既有热情奔放的拉丁激情,又有活力四射的西班牙风味,时而激烈,时而舒缓,永远不变的是那份和谐与默契。
如今的街头不再流行那种尖头细跟的高跟鞋了,取而代之的是鞋底厚得可怕的松糕鞋。已经高三的我对鞋子常是信手拈来,对头发也是草草了事,没能成为一个精致的女孩儿。那小小的高跟鞋是我对美最初的渴望,美就是高跟鞋。曾经梦想着长大要拥有好多好多高跟鞋的我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高高的个子;不得不面对这样的感觉:无奈。女孩子难道非得娇小玲珑才配得上拥有一双同样娇小玲珑的高跟鞋吗?我是否永不能过上拥有高跟鞋的完整女人的生活呢?我该如何继续自己与高跟鞋的故事呢?十八岁的我又开始了思考。
永远保存着对高跟鞋的渴望,永远感谢它带给我对美的最初感觉,永远不能忘却,一个小小的女孩对着一双玲珑的高跟鞋出神地望着……
122.生气的骆驼
一只骆驼在沙漠里跋涉着。正午的太阳像一个大火球,晒得它又饿又渴,焦躁万分,一肚子火不知道该往哪儿发才好。
正在这时,一块儿玻璃瓶的碎片把它的脚掌硌了一下,疲累的骆驼顿时火冒三丈,抬起脚狠狠地将碎片踢了出去。却不小心地将脚掌划开了一道深深的口子,鲜红的血液顿时染红了沙粒,升腾起一股烟尘。
生气的骆驼一瘸一拐地走着,一路的血迹引来了空中的秃鹫。它们叫着在骆驼上方的天空中盘旋着。骆驼心里一惊,不顾伤势狂奔起来,在沙漠上留下一条长长的血痕。跑到沙漠边缘时,浓重的血腥味引来了附近沙漠里的狼,疲惫加之流血过多,无力的骆驼只得像只无头苍蝇般东奔西突,仓皇中跑到了一处食人蚁的巢穴附近,鲜血的腥味儿惹得食人蚁倾巢而出,黑压压的向骆驼扑过去。一眨眼,就像一块黑色的毯子一样把骆驼裹了个严严实实。不一会儿,可怜的骆驼就鲜血淋漓地倒在地上了。
临死前,这个庞然大物追悔莫及地叹道:“我为什么跟一块小小的碎玻璃生气呢?”
123.最高的奖赏
多年前有个鞋匠,在小城一条街的拐角处摆摊修鞋,寒来暑往,也说不清有多少个年头了。
一个冬天的傍晚,他正要收摊回家的时候,一转身,看到一个小孩在不远处站着。看上去,孩子冻得不轻,身子微蜷着,耳朵通红通红的,眼睛直愣愣地盯着他,眼神呆滞而又茫然。
他把孩子领回家的那个晚上,老婆就和他怄了气。对于这样一个流浪的孩子,有谁愿意管呢?更何况,一家大小好几张嘴,吃饭已经是问题,再添一口人就更显困窘。他倒也不争执,低着头只有一句话:没人管的孩子我看着可怜。然后便听凭老婆唠唠叨叨地骂。
尽管这样,这孩子还是留下来了。鞋匠还是把孩子留在了身边,在街上边钉鞋,一边打听谁家走丢了孩子。
两年多的时间过去了,并没有人来认领这个孩子,孩子却长大了许多,懂事、听话而且聪明。鞋匠老婆渐渐喜欢上了这个孩子,家里再拮据,也舍得拿出钱来为孩子买穿的和玩的。街坊邻居都劝他们把孩子留下来,鞋匠老婆也动了心思。有一天吃饭时,她对鞋匠说:要不,咱们把他留下来当亲儿子养。鞋匠闷了半晌没说话,末了,把碗往桌上一放:贴心贴肉,他父母快想疯了,你胡说什么。
鞋匠还是四处打听,他一刻也没有放松对孩子父母的找寻。他求人写下好多寻人启事,然后不辞辛苦地贴到大街小巷。风刮雨淋之后,他又重新再来一遍。甚至有熟人去外地,他也要让人家带上几份帮他张贴。他找过报社电视台,他把该想的办法都想了,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孩子的父母。
终于有一天,孩子的父母寻到了这个地方,他们只是说了几句感谢的话,就急匆匆地带着孩子走了。鞋匠并没有计较什么,只是一起摆摊的人都嘲笑他,说他傻,但他总是呵呵一笑,什么也不说。生活好像真的跟鞋匠开了个玩笑,这之后便再没有了孩子的任何音信。后来,他搬离了那座小城,一家人掰着指头计算着孩子的岁数,希望长大了的孩子能够回来看看他们。但是,没有。再后来又数次搬家,直到他死,他也没有等到什么。
若干年后,一个有德有才的小伙子因为帮助寻找失散的人成了名,他在互联网上还注册了一个专门寻人的免费网站。令人惊奇的是,网站竟然是以鞋匠的名字命名的。进入网站,人们看到,在显要位置上,是网站创始人的“寻人启事”。他要寻找的,就是很多年以前,曾经给过流落在街头的他无限关爱和帮助的那个鞋匠。
网站主页上,滚动着这样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当你得到过别人爱的温暖,而生活让你懂得了把这温暖亮成火把,从而去照亮另外的人的时候,不要忘了,这就是生活对爱的最高奖赏。
124.公司的争吵
6月的一天,上司对公司上半年的营销状况极不满意,当着众同事的面,甩出一沓报表,把主管营销的毛先生臭骂一顿。问题其实出在广告宣传上,毛先生有许多委屈,但不便马上反驳,否则将是火上浇油。他把上司的意见记在笔记本上,待上司情绪平稳后才说:能否听我解释?
他先肯定了营销工作确实有待改进,然后提出对广告宣传的意见。
上司听他侃侃而谈,十分重视,随即招来广告部负责人与毛先生一起共商对策,事情就这样圆满地解决了。
朱先生是毛先生的同事兼对手,见上司喜欢差遣毛先生,心有不服,便时常找碴儿针锋相对。毛先生采取的态度是不卑不亢。平时十分注意把与之相关的工作处理得当,让朱先生无话可说,遇到对方不识趣非要恶言相向,毛先生仍不愠不火。等到单独相处时,毛先生正色道:“竞争是争业绩不是争是非,我忍你一次不会忍多次,如果你实在不服,咱们可以请上司来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