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第相呼,是以行第(排行之前加姓氏)用做人的称谓,这在古代是一种极为普遍的现象,在诗文中也很多见,如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高适的《别董大》,其中的“元二”、“董大”就是“行第”称谓。
古人计算排行时,并不限于同胞兄弟,而是以其在家族内的行第排列为顺序。杜甫有诗《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可知高适排行三十五,岑参排行二十七。其同胞兄弟当然没有这么多,而是“联从祖兄弟为排行”,“合曾祖所出以计”,相当于现代的堂兄弟。
古人以行第相称时,有时在写明姓氏与排行之后,又加上对方的名字和官职。如高适的《人日寄杜二拾遗》(杜甫曾任左拾遗),韩愈的《同水部张员外籍曲江春游寄白二十二舍人》(白居易时任中书舍人),都是先称行第再称官职。
对于知名度高的人,则一般只称行第,不另加名字和官职,如李十二(李白)、杜二(杜甫)、韩十八(韩愈)、元九(元稹)等。
另外要注意的是,以行第相呼,多用于平辈或晚辈,一般不用于尊者和长者,否则会被视为不敬。如柳永是苏轼的前辈,苏赞许柳词时,称之为耆卿,字而不名;贬斥柳词时,则呼之为“柳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