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人一见开门的是个男生,而且上身只穿个小背心,露出健硕的肌肉,下身穿着睡裤,立刻脸色大变:“**!不要脸!”
方从容尚未弄明白什么回事,来人高声大叫:“叶小娴,你给我出来!”
方从容更加奇怪,找叶小娴怎么就找到我这来啦?
“小娴不在我里!要找上别处找去!”
“胡扯!我明明见她就是进了这里的!还‘小娴小娴’的叫上了?多亲热啊!叶小娴,你快点给我滚出来!”
里屋两个女生早已醒来,外面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
叶小娴听清来人的声音,脸色大变,先是害羞,后是生气,然后是暴怒!听到来人让她“滚”出来,当即冲了出来!
“姓孙的,本姑娘现在就滚出来了!看你能怎么样?”
来人看见叶小娴果然从房间里冲出来,气得话都说不顺利:“你……你……你们……”
“我!我!我,我什么?!姓孙的你一大早来这里发什么神经?”叶小娴更是激动,恨不得眼前的人马上消失!
“你们不要脸!”来人真的是气坏了。
“我们怎么了?”……这次答话的是艾思念,她在屋里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大清早的跑过来开骂,也是很惊讶,就坐上轮椅跟在叶小娴的后面。
“姐,咱不理这疯子!”叶小娴恨恨地说。
来人一见屋里还有个女生,知道事情坏菜了。态度马上来个一百八度大转变,变得十分温顺起来。一听叶小娴还叫对方为“姐”,当即巴结地说道:“姐,是误会,是误会。”说罢转身向方从容陪不是:“姐夫,对不起,实在是对不起!”
方从容本来是糊里糊涂的,见到叶小娴从屋里跑出来时还吃了一惊,这一下还成了别人的姐夫。这是什么回事嘛!
“去,谁是你姐夫!”
来人见到方从容凶巴巴的样子,只好把目标转向叶小娴:“小娴,麻烦你跟姐和姐夫说句好话嘛,真的是误会来的啦。请他们原谅我嘛。好不好嘛?”
来人态度温柔,象极了小女生,不敢拉叶小娴的手,只敢轻轻的扯一下她的衣服,身子还扭来扭去。叶小娴使劲瞪了对方一眼,脖子一扭,哼了一声,爱理不理的。对方当场呆立在那里,不知所措。
方从容一见没自己的事,懒得再搭理他们,直接回屋去了。
艾思念虽然不知道对方的身份,但是感觉到来人和叶小娴关系非同一般。
可是最大的问题是,她竟然分不出对方是男是女!说是男的嘛,只见“他”那张脸唇红齿白,皮肤细腻,白里秀红,多少女孩子都不见得有如此美丽,说话的声音尖声细气的,神态扭捏如同女生般娇艳、甚至算得上是盅惑人心。如果说来人是女生吗,“她”又没有喉结,而且又比一般女生高一些,同时双手也比一般女生大而粗,胸前扁平。艾思念突然冒出了《木兰诗》中最著名的那句:
雄免脚扑朔,雌兔眼迷离;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
艾思念不由得迷惑地问道:“这位是……”
“姐,我叫孙龙阳。小娴没有跟你说起过我吗?”来人以为艾思念问的是名字,其实艾思念更想弄明白的是对方的性别。幸好她从对方自我介绍的态度,认定对方应该是个实打实如假包换的男生。
当艾思念一听到来人自我介绍完,扑哧一声,忍俊不禁地笑了出来。
孙龙阳本来想套近乎,却不知道艾思念因何发笑,又当场傻呆了。
“姓孙的,还不快滚?”叶小娴发话了。
“哎,我滚,这就马上滚。”孙龙阳边说边往后退,生怕叶小娴当场翻脸。
“滚之前给我姐买一打老台北汤包来,算是赔礼道歉!”老台北汤包是平江市远近有名的小吃,馅足皮薄,味道好、个头小,咬上一口,热乎乎的高汤往嘴角往下流,让人回味无穷。这是艾思念最喜欢吃的小吃之一,叶小娴是知道的。
“好的,我马上去买。买三打,姐一打,你一打,姐夫一打。”
看着孙龙阳的背影,艾思念使劲的笑。叶小娴被她笑得心里直发毛,以为她看出什么苗头了:“姐,你又笑什么嘛?”
艾思念颇有深度的看着她:“你说说我在笑什么呢?”
“好啦好啦,我老实交待还不行吗?”
原来这孙龙阳是叶小娴实习的同事。叶小娴在人力资源部,而孙龙阳在IT部门。孙龙阳有事没事都往叶小娴的办公室跑,一来二去就熟悉了,并喜欢上了自己。这孙龙阳喜欢上自己还不算,好象怕天底下的人不知道,今天送花,明天送巧克力,搞得全公司的人都知道了。这孙龙阳说来样样都好,对叶小娴千依百顺的,听说还是公司一个股东的儿子,家景自然不错。只是他特别粘人,最让叶小娴受不了的是他有点“娘”。所以自己一直在犹疑不决,要不要理他。昨天就是他开车送叶小娴过来的,今天一早就却过来闹了。
“姐,其实我一个女孩子家,有个这么听话的男生这么关心,心里面挺甜的。而且我家又不在平江,不久后毕业出来生活也不容易,对吗?他什么都好,就是太娘了。一点也不象他的名字那样男子气!”
“太娘了?”艾思念不解。
叶小娴贴到她耳边,轻声说道:“就是象个女孩子的意思啦。”
艾思念听后又是呵呵笑。她告诉叶小娴,其实“龙阳”,就是史上有名的“龙阳君”,(备注)而孙龙阳还长得如此“漂亮”,真是名符其实,人如其名啊。
“姐,你讨厌啦!我都快烦死了,你还要笑话我!”叶小娴脸上有些挂不住,原来这里面还有这种典故啊?
“可是他这么喜欢你,证明他没有龙阳之癖啊!我一开始还以为他是女孩,担心你们是搞‘磨镜之癖’呢。”(见备注)
“什么又是‘磨镜之癖’啊?”
“就是两个女孩子……”艾思念用两个大拇指比划了一下,自己也羞红了脸。
“讨厌死啦你,姐,我来跟你磨镜磨镜吧!”这回轮到叶小娴笑嘻嘻的,边说边往艾思念的身上靠。
相互打闹一番,叶小娴烦恼未消,苦恼地说:“姐啊,你说怎么办好?最烦他了,还自我安慰,说他自己男不象男,我呢女不象女。两人正好是天生一对呢!你说气不气人啊?”
艾思念笑得腰都弯了,直接用唯一能动的左手捂着肚子,生怕笑岔了气。
明朝万历二年,春。两个少女正在河边洗衣服。
两只美丽的蝴蝶从她们身边飞过,小娟痴痴地看着,不由得呆了。
“小梅姐,你说要是你嫁人了,我可怎么办啊?”
“我什么时候说我要嫁了?我跟爷爷说了,我要做个天底下最出名的女大夫!我才不嫁人呢。”
“那我要是嫁人了你怎么办?”
“怎么啦,小娟?你娘要你嫁人啦?”小梅用手兜起河水,向小娟洒去。
“不是啦,五里村的张大婶过来说媒,被我娘回绝了。但是我娘说再过两个年头,就把我给许配出去。小梅姐,我不想嫁人,不想离开你!”
“我也舍不得你啊……”小梅也不知道说什么来安慰她,因为小娟上面还有个哥哥,等着她的彩礼,正好拿去说媒呢。
小娟也知道,娘亲不拿她直接给哥哥换亲,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福气了。
“要不你等我过两年能自己给人看病了,挣了钱给你当嫁妆,你就可以自己找你喜欢的相公啦!好不好啊?”
“好啊,我们一言为定!”小娟欣喜若狂。
过了一阵子,她幽幽地说:“可是这样我还是舍不得离开你。”
春日的阳光明媚,两个少女却愁眉苦脸的。
不一会,孙龙阳果真买了三打包子回来,叶小娴刚想张罗着招呼方从容一起过来吃,突然冲着孙龙阳大骂:“你是木头人还是白痴啊?连豆浆也不会买几杯回来?”
孙龙阳一拍脑袋:“哎呀,真的忘记了,这就去!”转眼又跑了出去。
叶小娴冲他的背影骂了一句:“白痴,笨死啦,都不会为自己也买一打!”
“小娴啊,现在的女孩子都是这样使唤相公的吗?”
“谁当他是相公啊?姐尽瞎说!”叶小娴红着脸。
“哦,姐不记得了,应该是男——盆——有!”艾思念说罢,自个嘻嘻地笑起来。过一会,她突然停止发笑,一本正经的问叶小娴:“小娴,你真的喜欢他吗?”
叶小娴不解她的用意,但是坚定地点了点头。
“如果你能让他再跑一趟,给我买最喜欢的马蹄糕回来,我保证你们,男的象男的,女的更象女的!”艾思念也正色的对她说。
“真的?!!!!”叶小娴欣喜若狂。
孙龙阳捧了三杯豆浆刚回到门口,叶小娴冲他大声的叫道:“姓孙的,我姐要吃马蹄糕!我限你一个小时内赶到平江市国际大酒店,把他们所有的马蹄糕给我买回来!”
孙龙阳刚转过身去,一句让他一辈子也忘记不了的话从后面传来:
“回来后你随时可以把我娶走!”
备注:
龙阳之癖:龙阳君生活在大约前243年前后的年间,是魏安厘王的男宠,象美女一样婉转媚人,得宠于魏王,后宫美女在他面前都黯然失色。。龙阳君是中国历史上较早有记载的男同性恋,“龙阳之癖”也成为后世男同的代名词之一。
磨镜之癖:指的是女同,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