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8154000000032

第32章 侵权责任方式与侵权责任请求权(3)

第二,侵权人须同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和刑事罚金、行政罚款等责任。同时承担,就是在侵权人在对被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同时,又要承担刑事罚金或者行政罚款等责任。因此,侵权人承担对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同时又要承担罚金或者罚款的责任时,才能构成侵权请求权优先权。前文所谓“等责任”,是说还可能包括其他财产性的行政、刑事责任,例如没收财产等。

第三,侵权人须因同一行为而承担不同法律责任。构成侵权请求权优先权,必须是侵权人因同一个违法行为,既要承担对被侵权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又要承担对国家的罚款或者罚金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侵权人对被侵权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就优先于罚款或罚金责任。《侵权责任法》第4条第2款规定的“因同一行为”,特别强调的就是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具备这个要件,就不构成侵权请求权优先权。

(四)侵权请求权优先权的效力

1.担保范围

侵权请求权优先权的担保范围是:第一,损害赔偿金。在侵权请求权优先权中,其担保的范围主要是损害赔偿金请求权,也可以叫做赔偿金之债,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造成损失,不论是财产损害赔偿金还是人身损害赔偿金,不论是救济性损害赔偿金还是惩罚性赔偿金,作为损害赔偿的请求权,都一律受到优先权的保护。即使是确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其请求权也受到优先权的保护。第二,损害赔偿金迟延给付的利息。在侵权请求权优先权中,利息之债也应当受到优先权的保护。不过,在通常情况下,损害赔偿责任在判决确定之前是不计算利息的,如果判决已经确定了损害赔偿金,并且规定了给付赔偿金的期限,那么,超出该期限而为给付者,应当承担利息之债,该利息之债才受优先权的保护,否则,不存在利息的赔偿问题。第三,保全和实现优先权所支付的费用。被侵权人作为优先权人,为了保全和实现优先权所支出的费用,也应当在优先权担保的范围之内。在侵权人侵害了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之后,被侵权人作为受害者,其为了救济权利而支出的费用,并不是保全和实现优先权所支出的费用,而是为了救济受到侵害的权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这是在损害赔偿的范围之内的费用,是计入损害赔偿责任的内容。

仅仅是为了保全优先权、实现优先权而支出的费用,才属于该类费用。不过,由此可见,不论是为救济损害而支出的费用,还是为保全、实现优先权而支出的费用,其实都在优先权的担保范围之内,只不过是分别计算而已。

2.优先权的标的

侵权请求权优先权的标的,应当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侵权人的所有物和财产权利为限。对于优先权的标的是否具有特定性,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应当有特定性的限制,也有人认为没有特定性的限制。我们认为,该标的的范围原则上不受特定性限制,而仅受善意取得的限制。侵权人的一般财产即物和财产权利都为优先权的标的,如果在优先权保障期间转让该财产且构成善意取得,则优先权人不得主张权利,而其他财产均在优先权标的之内。

3.侵权请求权优先权对抗的对象

对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优先权所对抗的对象,法律必须明确规定。侵权请求权优先权所对抗的,是同一侵权人同时承担的缴纳行政罚款和刑事罚金等财产性责任。不具备侵权请求权优先权的成立要件,就不能对抗先前成立或者非因同一行为而成立的罚款和罚金的责任承担。至于后来就同一侵权人成立的罚款或者罚金,则因为不处于同时发生的地位,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也应当不存在优先实现的效力。不过,基于私权优先原则,后发生的罚款或者罚金责任,如果并不存在其他同时存在的民事优先权的,应以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有优先权保障为妥。

对于其他债权,侵权请求权优先权不发生效力,不产生对抗的效力。例如,对侵权人自己负担的其他债务,即侵权人的其他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与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具有同样的债权性质,依据债权平等原则,被侵权人不能主张优先权以排斥其他债权人主张债权的效力。

第四节侵权责任竞合与侵权责任聚合

一、民事责任竞合概述

(一)民事责任竞合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责任竞合即请求权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事责任产生,各项民事责任相互发生冲突的现象。责任竞合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象,既可以发生在同一法律部门内部,如民法中的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也可以发生在不同的法律部门之间,如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的竞合等。对于民事责任竞合,从民事权利的角度来看,当不法行为人实施的一个行为,这个行为在法律上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要求,因而使受害人产生多项请求权,这些请求权相互冲突。因此,民事责任竞合又被称为请求权竞合。《合同法》第122条规定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因侵权人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事责任竞合具有如下特点:

1.民事责任竞合是由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引起的

责任是违反法定义务的必然后果。如果没有民事违法行为,就没有民事责任的产生,当然也就没有民事责任竞合的产生。因此,民事责任竞合是因为行为人违反民事义务所产生的结果。

2.数个民事责任的产生是由一个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造成的

一个不法行为产生数个民事法律责任,或者说一个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使对方当事人产生数个请求权,这是民事责任竞合构成的前提条件。违反义务的行为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责任构成要件,行为人虽然仅实施了一种行为,但该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法律规范,并符合法律关于数个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由此使行为人承担数种民事责任。

3.在一个行为产生的数个责任之间相互冲突

一个民事违法行为产生数个责任,在数个责任之间相互冲突,一方面,是指行为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在后果上是不同的;另一方面,相互冲突意味着因同一不法行为产生的数个责任,彼此间既不能相互吸收,也不应同时并存。相互吸收,是指一种责任可以包容另一种责任。同时并存,是指行为人依法应承担数种责任形式。行为人究竟应当承担一种责任还是数种责任,需要在法律上确定。

(二)侵权责任竞合的产生

民事责任竞合来源于法律规范竞合理论。现代法律都作抽象规定,并且从各种不同角度对社会生活加以规范,所以,经常发生同一个事实符合几个法律规范的要件,致使这几个法律规范竞合。法规竞合有不同的表现,有发生在不同法律领域的,如前文所述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或者行政责任的竞合。

法律规范竞合如果发生在民法领域,就发生民事责任竞合问题。当同一民事违法行为同时符合数种民事权利保护的规定,就构成民事责任竞合。民法上的民事责任竞合,就是民事请求权竞合。这是因为民法是以权利为中心,而它的外部表现形态,就是请求权。同一事实符合数个法律规范的情况,必然表现在请求权上。侵权责任竞合也叫做侵权请求权的竞合,就是侵权请求权与依其他民事规范产生的请求权是由同一法律事实发生,形成的侵权请求权与其他民事请求权的竞合。

(三)侵权责任竞合的形态

1.侵权责任与违约民事责任竞合

即一个侵权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产生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竞合。行为人的一个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产生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两个请求权救济的内容是一致的,权利人只能行使一个请求权。例如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使用中爆炸造成人身伤害,受害人既可以依据合同向商家请求违约损害赔偿,又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商家请求侵权损害赔偿,两个冲突的请求权只能行使一个。

2.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竞合

侵权责任与不当得利责任竞合,就是一个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产生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例如,出纳员出于工作上的疏忽,将一卷票面为10元的人民币误为每张5元交给了领款人,领款人恶意领受,这时,受害人即同时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和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

3.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竞合

侵权责任与其他民事责任竞合,就是一个行为,既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又产生其他请求权。例如,侵害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既有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的请求权,又有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权。侵害公民、法人的着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发现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发明权的行为,既产生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的请求权,又有要求赔偿损失的请求权。

(四)民事责任竞合的法律后果

1.处理民事责任竞合的一般规则

处理侵权责任竞合法律后果的原则,是采取择一方式,从两个请求权中只能选择一个行使;一个请求权行使后,另一个请求权即行消灭。例如对于故意领受出纳员多给钱款者,无论是主张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还是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内容和标的都是同一具体标的物,并且无事前约定责任,因此,或者选择前者,或者选择后者,只能择其一而行使;并且择其一行使后,另一请求权即行消灭,而不能两个请求权一并行使或者分别行使。

在国外,处理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国家禁止当事人自行选择,合同当事人不得因对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侵权行为而提起侵权诉讼,但合同无效的除外。二是以英美为代表的国家采取有限选择原则,受害人可以选择提出一个请求,如败诉后不得以另一个请求再诉。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法律规定只能以侵权提出诉讼,如人身侵权等。三是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规定受害人可以任意选择,如提出侵权之诉后因时效届满等原因被驳回后,还可以违约再提出诉讼;而且在诉讼中也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尽管各国对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规定不同,但权利人只能行使一个请求权,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的立场是一致的。

我国《合同法》第122条规定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竞合一般规则,确立了民事责任竞合的选择规则,它虽然规定的只是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规则,但对研究侵权责任竞合的其他形式也提供了法律依据。

2.民事责任竞合的法律后果

由于各种请求权的着眼点各有不同,尽管救济的内容基本相同,但是,行使哪一个请求权,其结果并不完全相同。权利人究竟选择行使何种请求权,对权利人的利益有相当的关系。因此,民事责任竞合的法律后果,说到底就是规范请求权的选择。具体有四种方法:

第一,对于法律已经明确规定了责任的性质的,一般应当依据法律的规定,确定责任的性质。其中因不法行为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精神损害的,当事人之间虽然存在着合同关系,也应按侵权责任而不能按合同责任处理。如因产品的缺陷而致受害人伤害,构成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对此,《侵权责任法》已经明确规定其为侵权责任,因此,这种责任的性质已经确定,一般来说,按照侵权责任处理对受害人较为有利,当事人坚决选择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也应当准许。

第二,双方当事人事先存在合同关系,但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损害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则由于恶意串通的一方当事人与第三人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第三人与受害人之间又无合同关系存在,因此应按侵权责任处理,使恶意串通的行为人向受害人负侵权责任。选择作为共同侵权行为起诉,则只能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不能再同时行使违约责任请求权。

第三,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已经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的内容行使请求权。在当事人之间事先有合同关系,且已经明确约定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说明当事人之间对民事责任的承担是有一致的意思表示的,因此应当按照当事人的事先约定来承担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按照违约责任处理。

第四,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事先也没有明确约定的,应当准许请求权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请求权人就是受害人,受害人的权利受到侵害,享有损害赔偿的请求权。但是,在民事责任竞合的情况下,究竟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还是行使违约损害赔偿请求权或者其他请求权,应当依照请求权人有利于自己的利益的选择为之。

总之,构成侵权责任竞合,其法律后果就是当事人选择请求权。对此,应当保障受害人的权利,径由其选择。

二、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一)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原因

1.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竞合的根本原因

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是两类基本的民事责任。由于民事关系的复杂性和民事违法行为性质的多重性,使这两类责任常常发生竞合。《合同法》第122条对这种责任竞合作出了规定。

同类推荐
  • 现代社会保障概论

    现代社会保障概论

    本书阐述了现代社会保障的基本制度、基本理论以及历史演变。分章讨论了社会保障基金及其管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与生育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社会优抚等基本社保项目。本书在充分介绍和吸收西方社会保障制度和理论的同时,还以丰富的资料详细论述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改革与创新,问题和前景。本书体系完整、论述详实、内容很新,是这一领域较为完整、较为成熟、较为规范、也较为先进的优秀教材。
  • 进取心:穿越大海的海鸥

    进取心:穿越大海的海鸥

    本书分为七章,内容包括:不要放弃、专心勤奋的学徒、志在四方、最好的角度、自我约束方能成大事等。收录了《蚂蚁》、《冒雪求学》、《石头与宝石》、《收买公鸡》、《家庭实验室》、《麻雀造窝》、《年少轻狂》、《破旧的航船》等故事。
  • 数学思维法训练(青少年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训练集)

    数学思维法训练(青少年提高逻辑思维能力训练集)

    当今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也是一个头脑竞争的时代;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一个人想要很好地生存,不仅需要付出勤奋,而且还必须具有智慧。随着人才竞争的日趋激烈和高智能化,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只拥有知识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知识本身并不能告诉我们如何去运用知识,如何去解决问题,如何去创新,而这一切都要靠人的智慧,也就是大脑思维来解决。认真观察周围的人我们也会发现,那些在社会上有所成就的人无不是具有卓越思维能力的人。
  •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甲骨文(阅读中华国粹)

    青少年应该知道的甲骨文(阅读中华国粹)

    阅读中华国粹系列是一部记录中华国粹经典、普及中华文明的读物,又是一部兼具严肃性和权威性的中华文化典藏之作,可以说是学术性与普及性结合。丛书囊括古今,泛揽百科,不仅有相当的学术资料含量,而且有吸引入的艺术创作风味,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经典之作。本书主要内容包括:从汉字起源到甲骨文的诞生;甲骨文概述;甲骨文的发现与早期研究;“甲骨四堂”等。
  • 秘密花园(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三辑)

    秘密花园(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三辑)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最新《语文课程标准》,统称新课标,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指定了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热门推荐
  • 三次穿我来撩到男主

    三次穿我来撩到男主

    “叮――找到合适契约者,是否立即绑定?”某女在神游中。“叮――考虑时间为一分钟”某女在神游中。“叮――时间结束,无回答视为默认,绑定完成。”某女在神游中…就这样腐朽女安幂在神游当中签订了一个契约,所以她只能完成任务才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安幂表示很淡定(其实十分无趣)‘玩吧,玩完就继续睡啦。’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浴佛功德经

    浴佛功德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城市英雄

    城市英雄

    本书以独特的角度表现武昌首义。全书前后有著名学者章开沅、冯天瑜二位先生所作的序言和作者本人创作谈式的后记。正文部分共18章,前面5章归纳了武汉的城市历史地位和酝酿武昌首义的社会大环境;中间9章叙述了湖北地区革命组织的建立与武昌首义暨阳夏保卫战的发生经过;后面4章回顾了武昌首义的意义及影响包括首义文化的形成和发展。脉络清晰,结构合理。
  • 毒妃驾到:腹黑邪王请自重

    毒妃驾到:腹黑邪王请自重

    她不仅是不受宠的相府草包三小姐,还是京城臭名远扬的丑女,人见人厌,奈何偏偏名满天下的杝王突然要娶她为王妃,莫非他知道自己那些不为人知的秘密了?不管是不是这样也就罢了,可有谁能告诉她那个被世人称赞贤能温和的传说中的谪仙杝王去哪里野了,这明明就是一个腹黑霸道的妖孽好伐。“小歆儿,今晚.……”“今晚我很困想早点睡”某男邪魅一笑,勾起一抹得逞的淡笑“娘子困吗?运动运动就不困了”某女成功再次被扑倒,泪奔,阿西巴,最终还是逃不过这死妖孽的魔掌。
  • 《霹雳传说》【霹雳MIT续集】

    《霹雳传说》【霹雳MIT续集】

    主要人物介绍:007詹士德;天魔星李晓星;187钱富豪;747黄辉宏;miss cherry陶美人;【这几个人就不介绍了吧】樱妍【分校校花,温柔美丽,淑女气质一百分,有企图的接近747和mit】 程曦【圣英分校转校生,对天魔星一见钟情!】剧情简介:当747被美女死缠烂打?【不会吧!】 ,当187爱上天魔星?【怎么可能!】 天魔星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啊,连新来的帅哥都喜欢,007会醋意大发吗?当mit面临解不开的难题,面临瓦解?当007和天魔星面临最大的感情考验?【真爱之路永远不平坦啊!】MIT任出发
  • 陪你从校服到婚纱

    陪你从校服到婚纱

    初中时代少不了那蠢蠢欲动的情意,可以说是世间最为纯洁的爱恋。没有那么多的阴谋算计,也没有那所谓的利益,身份............只因那惊心一瞥,她便付出了一切。不为什么,只因为是他。让我在那最美的年华,牵起你的手,陪你从校服到婚纱。
  • 我站在世界的边缘等你

    我站在世界的边缘等你

    本书讲述的是徐雨曦、李柯、张旖、魏源、赵瀚等人物的青春故事,塑造了一些叛逆、无所畏惧,,但是却对未来充满希望的角色。
  • 娱乐最明星

    娱乐最明星

    历史改变了,李自成被崇祯帝砍了头,大明朝在明末拐了个弯,大明上国雄霸地球……他是文渊阁大学士之子,却倒霉的被女人骗才骗色,最终被活生生气死……然后,带着原来那个地球的知识储备,洛东重生了……面对这个科技昌明但娱乐业并不发达的世界,洛东保证,如果不能成为最耀眼的那颗星,那他就吞粪自尽!
  • 霸道老公的迷糊萌妻

    霸道老公的迷糊萌妻

    “不爱我,就放开我;爱上我,就不要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女主嘟着嘴说,“宝宝。。。。。你说错了哦,我是只惦记着碗里的,锅里的,让他去死!”男主邪魅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