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笑的是,最后的尾声,竟是莫禹刻意恶搞的。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莫禹和洛易扬是很好的朋友,俗称一点说,他们是兄弟。就是好到那种他们可以同居的份。是的,听莫禹说他们已经住在一起很久了。听说我要来,前两天刚搬了家,然后两居室变成了现在的一套公寓。而这套公寓的户主是莫禹的爸爸,我的舅舅。
舅舅早些年因为感情不好便和舅妈离了婚,由于这里充满了和舅妈的回忆,所以舅舅便在别的地方买了房。
莫禹也是想要在这边发展所以前几年回来洛城,一直在外面租房,没想到竟是因为我又再次搬进了这套公寓。
我显得有些洋洋得意。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撒进了落地窗帘缝隙里面我的床角,照的房间里明亮很多,有些刺眼。
我揉揉眼睛懒懒的翻过身子,懒睡是我从小到大一直培养好的习惯。后来想想,毕竟现在我也算是和着两大帅哥同居着,是该好好的展现一下我宫城良家主妇的贤惠啥的,于是我家庭主妇的远大理想,从今天,从现在开始启程了。
当然,有句话叫什么来着:世事难料。
我惊讶的发现餐桌上的莫禹和洛易扬正在美滋滋的享受早餐。我石化了。
我记得我的莫禹不该现在起床的。
“哟,小土,快来吃饭。”莫禹啃了口三明治对着我喊。然后再没舍得看我一眼。
洛易扬闻声太起头看看我,勉强笑笑。由于去机场接我还两个人傻呼呼的在机场等半天的事显得有些尴尬。说到底就是没心没肺的莫禹故意恶搞我们的。后来听说莫禹当时给洛易扬说的是我留了一头短发,喜欢穿的像个男人婆。在很久以后的很多时候,一想起莫禹当时的一肚子坏水和他形容我的样子,我依旧会有想要叫他墨鱼的冲动。所以莫禹一直都有一个外号,叫做墨鱼。
说到关于外号,墨鱼也义不容辞的给我扣了个小土的名号,真的很土。
我应了一声,转身去洗漱。
洛城的初夏,是很美好的时节。
香樟是洛城最好的代表,它们高大,翠绿,壮实,常常在洛城的上空,漂浮着好闻的香樟叶气味。记得小时候我经常喜欢捡路边落下的香樟叶夹笔记本里。所以收集香樟叶成了我一直以来的爱好。
墨鱼在洛城开了一家酒吧。所以洛易扬搞了个乐队,晚上一般在墨鱼的酒吧出演。
往常一样,夜幕降临时候,墨鱼便开始了创业生涯,当然,我一同要去所谓的墨鱼酒吧凑热闹。
我很意外墨鱼竟然拿我给他取的外号作他的酒吧名字。我感到有些受宠若惊。
墨鱼坐在吧台,看着T台上正在给吉他调音的洛易扬说,他说:“小土,觉得易扬怎么样?”我说很好啊!墨鱼那天很深沉的给我聊天,他说:“比如呢?”我回答说比如他长得很帅。“有我帅吗?”“比你帅好多。”我坏笑。墨鱼果断的在我头上敲了一下嘴里还骂着死丫头,吃里扒外这一类似的话。是的,墨鱼的自恋程度已经达到巅峰,他绝对不允许谁说他不帅,或者没谁好的云云。
墨鱼酒吧的生意貌似很好,挤满了很多形形色色的疯狂的男女,他们在这里忘掉了生活的无赖,感情的枷锁,忘情的喝酒,扭动着身躯。
墨鱼忙着招呼客人,我一味的坐在吧台,看着T台上洛易扬抱着吉他唱歌的样子。真的,看着很美好。又或许,最好的你,是不熟的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