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目标
学习完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普通货物运输包装的基本要求;
2.掌握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的基本要求;
3.掌握《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对于危险货物包装的基本要求。
基本概念
包装包装法律法规普通货物危险货物
案例导入
2006年9月14日,某市一农具厂向鹤岗市纸制品厂订购2台印刷机,分别用木制包装从清水埠港托运发出,途经上海港、大连港、大连、哈尔滨、佳木斯站中转换装,水陆联运,11月8日抵达鹤岗站。卸车时发现其中1台损坏。据佳木斯站《货运记录》记载,11月4日中转卸仓时,吊起移出车厢后,两根托木在螺丝孔处折断,货物脱落被摔坏,断茬处木质腐朽,三分之一呈暗黑色,并有木节。11月12日,被告鹤岗站会同鹤岗市纸制品厂在佳木斯站负责货物安全人员参加下,对损坏的印刷机及其包装进行了目测鉴定,结果认为:印刷机已破损报废,无修复价值;损坏的原因是包装托木腐朽,螺丝孔处有木节,货重1.5吨,底座边正压在螺丝孔处,因重量过于集中而折断脱钩摔坏。火车站意见应由收发货方自行处理。鹤岗市纸制品厂与农具厂交涉,发货方拒不承认包装木质腐朽,先后去五个地方人民法院起诉,均未得到解决。铁路运输法院正式办案后,于2008年5月移送铁路运输法院审理。
问:1.本案当事人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为什么?
2.铁路运输法院应该如何处理?
第一节货物包装法律制度概述
包装是为了在流通过程中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而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按一定的技术方法加以处理的操作活动。
商品包装根据其目的分为商业包装和工业包装。前者主要是为了方便零售和美化商品,因此又称为销售包装;后者主要是为保护商品在流通过程中不受外力的作用或环境影响而损坏,同时便于运输与储存时的交接计数、堆码、搬运以及合理积载,因此又称为运输包装。
从物流的角度看,应该还有为方便使用而进行的包装。比如,在配送中心,可以对货物进行重新包装或分成小包装等的加工作业。
货物包装通常是由货主负责,它已成为物流经营者从事增值服务的一个重要内容。由于包装影响到货物的保护以及有效利用运输工具,也影响仓储、运输的安全性以及使用的方便性,因此有关销售、运输、仓储的法律法规及国际公约对货物的包装均有相应规定,技术上也要求包装执行一定的标准。有国家标准的,按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按照合同要求执行。总之,要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妥善包装。
一、货物包装的概念
货物包装是指按照一定技术方法以及相关规定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等物品包封并予以适当的装潢和标志的工作总称。包括静态的包装物和动态的包装过程两个方面。静态的包装物即用来进行包装的容器或其他材料;动态包装即是指为保护产品、方便储运、促进销售,按一定的技术方法采用容器、材料及辅助物进行包装,并在包装物上附加有关标志的过程。在物流活动中,除散装货物和裸装货物外,大多数商品在运输、装卸、储存、使用的过程中都需要一定的包装。特别是在国际物流中,进口商通常要求卖方的出口商品应有一定规格的包装,否则不予接受。
二、货物包装的基本原则
物流企业提供的包装除了遵守与客户的特别约定外,还应当遵守包装基本原则;由于包装不当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货物包装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以下三条。
1.安全原则
安全原则是指物品的包装应当保证物品本身以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具体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安全。
(1)商品的安全。包装的第一大功能就是保护物品不受外界伤害,保证物品在物流的过程中保持原有的形态,不致损坏和散失。生产的商品最终要通过物流环节送到消费者手中,在这个过程中,商品通常会遇到一系列的威胁:外力的作用,如冲击、跌落;环境的变化,如高温、潮湿;生物的入侵,如霉菌、昆虫的入侵;化学侵蚀,如海水、盐酸等的侵蚀;人为的破坏,如偷盗等。而包装则成为对抗这些危险、保护商品的一道屏障。
一般要注意以下五个问题。
①适度包装。对货物进行包装时,要根据货物尺寸、重量和运输特性选用合适大小的包装箱及包装填充物。要尽力避免不足包装造成的货物破损和过度包装造成的包装材料的浪费。
②保护产品与防盗。特别是对于高值货物的包装,在保证内容产品的使用特性和外观特性不被损坏的情况下,更要注意防盗。
③包装成一体。外包装要和由产品和保护材料、缓冲材料组成的内有物成为一体,内有产品之间(一个包装内有多个产品时)或者产品与外包装内壁之间不应有摩擦、碰撞和挤压(使用气体缓冲的充气包装除外)。
④注意方向。对于有放置方向要求的货物,在包装、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必须保证货物按照外包装上的箭头标志正确放置,杜绝倒放和侧放。
⑤重心中心合一。包装件的重心和其几何中心应该合一或者比较接近,这样可以防止在运输中起动、拐弯和刹车时因包装翻滚造成损失。
(2)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一些危险的商品如农药、液化气等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及放射性等特征,如果包装的性能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不当,很可能引发事故。对于这些商品,包装除起到保护商品不受损害的作用外,还可保护与这些商品发生接触人员(如搬运工人、售货人员等)的人身安全。包装如果不符合要求,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1982年,我国的“莲花城号”轮船在印度洋爆炸沉没,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就是由于包装的质量差,导致危险货物的泄漏而造成的。1990年商业部颁布的《商业、供销社系统商品包装工作规定》
将安全放在总则中,原则性地规定商品包装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律,坚持“科学、安全、美观、经济、适用”的原则。
2.“绿色”原则
“绿色”原则是对物品或货物的包装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环境保护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主题之一,在包装行业中也有所体现。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用来包装食品和药品的材料,绝大多数为塑料制品。让人担忧的是,在一定的介质环境和温度条件下,塑料中的聚合物单体和一些添加剂会溶出,并且极少量地转移到食品和药物中,从而引起急性或慢性中毒,严重的甚至会致癌。而且,由于世界每年消耗的塑料制品很多,它们使用后遭人抛弃成为垃圾,很难腐烂,作为食品包装工具之一的一次性快餐盒已变成“白色污染”,成为全球性公害。绿色包装的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在国外,已经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开始行动。它们颁布法律,在包装中全面贯彻绿色意识。我国的包装立法处于起步阶段,更应该顺应国际包装的发展趋势,将绿色包装作为包装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3.经济原则
经济原则是指包装应该以最小的投入得到最大的收益。包装成本是物流成本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昂贵的包装费用将会降低企业的收益率。特别是我国目前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还不发达,奢华的包装不仅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但是,包装过于低价或者粗糙,也会降低商品的吸引力,造成商品销售的障碍。经济原则即是在两者之间达到平衡,使包装既不会造成资源浪费,又不会影响商品的销售。
三、包装法律制度的概念和特征
包装法律制度指的是一切与包装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的总称。目前我国的包装法律法规散见在各类有关的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中,例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的买卖合同、仓储合同和运输合同分章,以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食品卫生法》、《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海事组织(IMO)《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制定的《危险货物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另外,出版、印刷方面的法律中也有包装法的内容。由于我国至今未制定专门的包装法,因此,除了有关国际公约和法律法规的内容中涉及对包装的要求和合同当事人对包装义务的约定外,主要就是执行包装标准的问题,这些标准基本上都是强制性的,可视为技术法规。在我国,普通货物包装标准主要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2000)、《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9174-1988)、《运输包装件尺寸界限》(GB/T16471-1996)等,危险货物标准主要有《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1990)、《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12463-1990)等。
包装法律制度具有如下四个特征。
1.强制性
强制性是在进行包装的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应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得随意变更。包装法规具有这一特点是由于大部分包装法规都属于强制性法律规范,如《食品卫生法》、《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危险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等,这些标准都是强制性的,是必须遵守的技术规范。
2.标准性
标准性是包装法规多体现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标准化是现代化生产和流通的必然要求,也是现代化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包装立法也体现了这一点。中国包装业协会制定了包装标准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四大类:(1)包装相关标准主要包括集装箱、托盘、运输、储存条件的有关标准。(2)综合基础包装标准包括标准化工作守则、包装标志、包装术语、包装尺寸、运输包装件基本试验方法、包装技术与方法、包装管理等方面的标准。
(3)包装专业基础标准包括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和包装机械标准。(4)产品包装标准有建材、机械、轻工、电子、仪器仪表、电工、食品、农畜水产、化工、医疗器械、中药材、西药、邮政和军工等14大类,每一大类产品中又有许多种类的具体标准。
3.技术性
技术性是包装法规中包含大量以自然科学为基础而建立的技术性规范。包装具有保护物品不受损害的功能,特别是高精尖产品和医药产品,采取何种技术和方法进行包装将对商品有重要的影响,因此国家颁布的包装法规含有很强的技术性。
4.分散性
分散性是包装法规以分散的形态分布于各个相关法律规范中。我国的包装法规不仅分散于各类与包装有关的法规中,如《食品卫生法》、《商标法》,还广泛地分布于有关主管单位的通知和意见中,例如铁道部颁发的一系列关于铁路运输包装的通知和规定等。
案例链接
运输包装不当案
2005年,北京某金属材料企业委托北京某机械进出口公司进口注塑机。事后,机械进出口公司与奥地利某公司签订了进口5台注塑机的合同。其中合同运输条款规定采用国际多式联运方式,包装条款规定对货物要进行妥善包装,以适合长途运输。机械进出口公司委托某货运代理公司作为运输代理人。2006年初,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总承运人,采用大陆桥国际集装箱方式进行运输。5台机械分两批装运。第一批4台于2月18日运抵收货人。第二批1台在6月16日从北京运往收货人地址时,在一弯道处发生翻车事故,机械受损严重,损失额达9万美元。事故发生后,交通管理部门现场勘察结果表明:由于集装箱内设备裸装,箱内仅用木条作了简单支撑,未进行有效加固,而长途运输导致设备发生位移,重心偏离集装箱纵向中轴线,在车辆正常速度转弯时,突然重心偏离,导致翻车事故。中方企业与出口方某公司经过紧张谈判后,某公司同意承担机械设备的修复责任以及相关费用,并保证设备正常使用。
四、运输包装标志
有关包装标志的法规有《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191-2000)和《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0-1990)。《水路包装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中也包含了对包装的标志规定。
(一)运输包装标志的分类
为了方便装卸、运输、仓储检验和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物流效率,防止发生错发错运和损坏货物与伤害人身事故,保证货物安全、迅速、准确地交给收货人,同样要在运输包装上书写、压印、刷制各种有关的标志,用来识别货物和提醒人们操作时注意。按用途来分,运输包装标志可分为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
1.运输标志(shipping mark)
运输标志又称唛头,通常有一个简单的几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组成。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目的地的名称或代号;收货人、发货人的代号;件号、批号。有些运输标志还包括原产地、合同号、许可证号和体积与重量等内容。其主要作用是便于运输、装卸、仓储等工作中识别货物,避免错发错运。运输标志要求贴、刷或喷写在货物包装的明显部分,色牢防退。运输包装标志一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