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
说好的两个人过节呢?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莲瑾和墨殇会在这里?
姐,你是我亲姐吗?
我追女生,你凑什么热闹?
还有那头可恶的大狗,它怎么也在!
看到憨子那副“小子,我知道你的小秘密”的表情,薛蔷瞬间头大。
明明是一只狗,为什么非要露出人的表情,真是很欠揍,有木有!
“今天是花朝节,我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花朝节,也不知道过节的时候外面是什么样子,所以不好意思,我第一次出门,要麻烦你了!”
莲瑾谦和地说道。
他的说辞很有说服力,一个长年累月住在一个地方,从不曾踏出莲府半步的人,想看热闹也很正常!
薛蔷这么一想,便不再那么排斥了。
毕竟,他比莲瑾要幸运多了,至少他有健康的身体,能四处游玩。虽然他腿伤了之后,直到现在走路还不是很利索,但是,和莲瑾相比,他已经很幸福了。
既然莲瑾能加入,那么墨殇,从来都是和莲瑾形影不离,保护着他的安全,更是不能把墨殇踢出去。
这两个人,薛蔷认了。
“蔷儿,你总不能让姐姐一个人去过节吧?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知道薛蔷不开心,薛子怡笑眯眯地说道,“外面的坏人很多哦!”
薛子怡的理由也很充分,在加上她是一等一的美女,归于城里龙蛇混杂,真的要遇到什么危险,她一个女孩子家也奈何不了。
“姐,我已经是大人了,你能不能别叫我蔷儿。”说话的时候,薛蔷忍不住看了一眼薛子怡一眼。
姐,你好歹在她面前给我留点儿面子!
“蔷儿,怎么了?你从小到大,我一直都是这么称呼你的啊?以前你怎么不反对呢?”
薛子怡这么说,薛蔷差点儿哭了。
姐,你厉害!
这一次小弟认输!
最后,薛蔷看向了憨子。
一群人去逛街,带上这头大狗,是不是太引人注目了一些!
特别是这狗有这吃人的嗜好,万一……
薛蔷的遐想还没有结束,憨子已经扭着结实的大屁股来到他面前,高傲地抬起了它肥硕的右前爪。
小子!
你要是扳手劲能够赢了伦家,我就不当电灯泡。
想追主人的小姑娘,我没有一巴掌嫩死你,是看在这些天你喂我吃肉的份儿上!已经很讲江湖义气了!
有种,就和伦家比一比!
伦家要是输了,眉都不皱,立刻给你让路!
看到憨子这么无耻,薛蔷终于认输。
自从憨子在他面前一巴掌把一颗人头拍成肉饼之后,薛蔷对这头大狗的认识又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真是有其主必有其犬!
这话真不假!
夏侯擎天那么凶残,憨子要是太温和,那就真的给他掉份儿了!
于是,在花朝节,薛蔷期待已久的二人逛街活动,正式变成了集体活动。
看着走在玉绯烟身边,亲亲热热挽着她胳膊的薛子怡,薛蔷内牛满面。真是悔不该!娘,你当初为什么要让我多长那么一点!否则,今天挽着玉绯烟的人就是我了!
看到薛蔷那么失落,憨子来到他旁边,屁股一甩,顶了薛蔷一下,把他差点儿撞飞地上。
小子,你要是不跟主人抢小姑娘,我们还是好盆友!
你要是不识好歹,那么……
嘿嘿,憨子亮出自己锋利的牙齿。
伦家不介意给你放点儿血,让你清醒一下!
或者,伦家直接把你装进肚子里,让你明白:
什么才是真爱!
薛蔷不懂兽语,更不明白憨子的意思,只觉得自己已经沦落到被狗嫌弃的地步,心里更是郁闷。等莲瑾几人走了老远,他才匆匆地跟了上去。
花朝节,是年轻男女相亲的盛会,归于城也难脱俗套。
大周国的男女并不十分保守,外加上节日的烘托,那些少女们三五成群,簇拥成团,嘻嘻哈哈地在归于城里游玩。
在遇到心仪的男子的时候,少女们会取下头上的绢花丢给对方。
要是两人都有意思,便会双双脱离自己的小团体,独自约会。
男子遇上喜欢的女子则更是大胆,他们会当众告白求爱,若是两个男子同时中意一个少女,则会以比武的方式决定胜负,赢了的人才有机会获得心上人的芳心。
玉绯烟这一行人一出现在街头,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这五人中,莲瑾一身白衣,君子无暇,如皎皎寂月,让人仰望。
而墨殇,则是万年不变的黑色衣衫,背后背着同色的宝剑。
他是典型的冰块男,五官冷峻,目光无情,可即便这样,黑色的紧身衣还是出卖了他的好身材,八块腹肌在黑色衣服下若隐若现,惹来一群辣妹子的虎视眈眈。
薛蔷,原本就是阴山公世子,一身银蓝色的锦衣,配上俊俏飞扬的眉眼,还有那通身的贵气,也为他增分许多。
至于同玉绯烟和薛子怡,玉绯烟一身素衣,虽然蒙着面纱,看不出容颜,但那若隐若现的朦胧,让人忍不住想探个究竟。
薛子怡就更不用说。
她原本就是一等一的美女,今天穿着一身浅蓝色的劲装,包裹着她玲珑有致的身体,外加一张迷死人的脸庞和温婉的笑容,看得那些男人们眼都不眨。
这五个俊男靓女,走哪儿都很拉风,赚足了眼球,外加上玉绯烟身边的那头雄壮高大的大黑狗,这五人一犬刚到闹市,就成了发光体。
“那个少年好俊雅啊!”
“快看快看,我喜欢那个银蓝衣服的!”
“照我说,还是黑衣服的男人更有男人味。他身材多好,体力一定也很好——”
许多少女笑盈盈地围了过来,她们来到莲瑾、墨殇、薛蔷三人面前,拔下发间的绢花丢了过去。
于是,无数绢花在空中飞舞,最后落在他们头上,肩上,衣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