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与穆时英小说比较谈
杨迎平
杨迎平,南京晓庄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论文摘要:老舍和穆时英都是都市小说家,他们与所描写的都市有着切肤的情感,他们不像京派作家那样用乡村的纯静优美来反衬都市的腐败、虚伪和堕落;也不像左翼作家那样用阶级分析的眼光,揭示都市尔虞我诈、男盗女娼的现实。但他们仍然发现并描写都市的弊端。老舍用幽默的笔墨揭示并讽刺北京这个乡村都市的封建性,穆时英运用感觉主义的方法表现上海这个现代都市的堕落与变异。
关键词:老舍;穆时英;都市;比较
作者:杨迎平,南京晓庄学院人文学院教授
老舍写北京都市,穆时英写上海都市,他们的共同特征是能够不带偏见地、客观地描写他们所生活的都市,他们不像京派作家那样用乡村的纯净优美来反衬都市的腐败、虚伪和堕落;也不像左翼作家那样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用阶级分析的眼光,揭示都市尔虞我诈、男盗女娼的现实。写北京的老舍与写上海的穆时英都与都市有着切肤的感情,都市是他们的栖息地和精神家园。
一、老舍的北京情怀:宽容与讽刺
旗人出身的老舍与北京的关系是血肉相连的。老舍多次谈到北京,“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那里的人、事、风景、味道,和卖酸梅汤、杏儿茶的吆喝的声音,我全熟悉。一闭眼我的北平就完整的,像一张彩色鲜明的图画浮在我的心中”,“我不能把这些搁在一旁而还有一个完整的自己”。转引自樊骏:《老舍的“寻找”》,《中国现代文学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第622页。“我们对于它能像对于自己分析得那么详细,连那里空气中所含的一点特别味道都能一闭眼还想象的闻到。”(《景物的描写》)
当京派这些“侨寓”都市的乡土作家用一种反感和仇视的眼光去发现北京的肮脏、卑劣、丑陋,并加以嘲讽的时候,老舍赋予都市北京的却是一种温情,老舍说:“我的温情主义多于积极的斗争,我的幽默冲淡了正义感。”老舍:《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人民文学出版社,1997年,第117页。老舍对北京的感情是复杂的,因为作为一位来自北京社会底层的作家,他不仅看到北京市民的苦难生活,而且亲身经历了那苦难。他后来在《勤俭持家》的文章中回忆说:“那里的住户都是赤贫的劳动人民”,“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们的小胡同里,夏天佐饭的‘菜’往往是盐拌小葱,冬天是腌白菜帮子,放点辣椒油。还有比我们更苦的,他们经常以酸豆汁度日。它是最便宜的东西,一两个铜板可以买很多。把所能找到的一点粮或菜叶子掺在里面,熬成稀粥,全家分而食之。”
老舍对造成他诸多痛苦的北京城不是深恶痛绝,而是笑骂。这种生活态度源于他传统的宗法观念,代表的是城市贫民心理:随波逐流,安分守己。他说:“假如没有‘五四’运动,我很可能终身作这样一个人:兢兢业业地办小学,恭恭顺顺地侍奉老母,规规矩矩地结婚生子,如是而已。”同上,第299页。樊骏说:“‘兢兢业业’、‘恭恭顺顺’、‘规规矩矩’这十二个字,多么传神地点染出一个来自社会底层、深知生活的艰难的年轻人既自得又惶恐的精神状态呵!”樊骏:《老舍:一位来自社会底层的作家》,《中国现代文学论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年,第607页。他对生活没有特别高的要求:“我的理想永远不和目前的事实相距很远,假如使我设想一个地上乐园,大概也和那初民的满地流蜜,河里都是鲜鱼的梦差不多。贫民的空想大概离不开肉馅馒头,我就是如此。”老舍:《老舍生活与创作自述》,第10页。老舍甚至说:“拿我自己来说,自幼儿过惯了缺吃少穿的生活,一向是守着‘命该如此’的看法。”同上,第115页。这“命该如此”的想法似乎有一点悲观,或者说有点宿命,“但对于一个每前进一步都要被人视为非分、都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的人,对于一个经历过和目击过种种挫折、幻灭的人来说,这往往可以成为遇到失败和打击时的自我安慰剂,他得依靠这样的信条支持自己生活下去。这是这个社会底层的处世哲学。无论是进还是退,是追求还是忍受,是现实中的梦想还是梦想中的现实,都不同程度地流露出城市贫民那种安分守己的心理”樊骏:《老舍:一位来自社会底层的作家》,《中国现代文学论集》,第608页。。有了这种心理,他就特别容易满足,对这个城市也就多了一些宽容和温情。
但是,老舍对北京不是一味的宽容和温情,他也有讽刺。英伦的生活经历,异域文化的洗礼使老舍对种族和民族性问题很敏锐。他从传统文化的层面,看到了民族的劣根性,也看到了北京的惰性。老舍在《二马》中说:“民族要是老了,人人生下来就是‘出窝儿老’。出窝老是生下来便眼花耳聋痰喘咳嗽的!一国里要有这么四万万出窝老,这个老国便越来越老,直老得爬也爬不动,便一声不出的呜呼哀哉了!”“出窝儿老”说明了北京的“老”,老舍曾多次称北京为“老北京”,这个“老”字显现出来的就是封闭、愚昧、僵化,与穆时英的上海的开放、现代、时尚形成鲜明的对照。
二、穆时英的上海情怀:认同与批判
穆时英对上海的情怀,似乎与老舍有些相似,是血肉相连,所以有认同与宽容。
穆时英是都市的产物,他能在繁华的都市发现别人没有发现的主题,“城市的吸引力和排斥力为文学提供了深刻的主题和观点;在文学中,城市与其说是一个地点,不如说是一种隐喻”[英]马·布雷德伯里等:《现代主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第77页。。这中间不仅有“憎恨,沉痛和艰苦在到处徘徊着”,同时有“最灿烂和最幽暗的东西来”,并用“最大胆的体裁”[法]倍尔拿·法意:《世界大战后的法国文学》,《现代》,1932年1月4日。来表现都市的华丽。虽然城市的快速发展与繁荣并不是常态而是畸形的,并且因畸形的发展带有畸形的色彩,但这个发展与繁荣毕竟是现代的,正如张爱玲所说:“现代的东西纵有千般不是,它到底是我们的,与我们亲。”转引自胡兰成:《今生今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穆时英就是带着这种亲切感来书写的。
穆时英给我们展示的都市是风驰电掣的速度与五光十色的色彩,爵士乐的节奏实际上就是上海都市的节奏:“世界是在爵士的轴子上回旋着的‘卡通’的地球,那么轻快,那么疯狂地;没有了地心吸力,一切都建筑在空中。”“五点到六点,全上海几十万辆的汽车从东部往西部冲锋。可是办公处的旋转门像了风车,饭店的旋转门便像了水晶柱子。人在街头站住了,交通灯的红光潮在身上泛溢着,汽车从鼻子前擦过去。水晶柱子似的旋转门一停,人马上就鱼似的游进去。”(《夜总会里的五个人》)快节奏的都市生活产生快节奏的恋爱,这快节奏的恋爱大多数是在快节奏的狐步舞和华尔兹中进行的:
蔚蓝的黄昏笼罩着全场……当中那片光滑的地板上,飘动的裙子,飘动的袍角,精致的鞋跟,鞋跟,鞋跟,鞋跟,鞋跟……
舞着:华尔兹的旋律绕着他们的腿,他们的脚站在华尔兹的旋律上飘飘地,飘飘地。
儿子凑在母亲的耳朵旁说:“有许多话是一定要跳着华尔兹才能说的,你是顶好的华尔兹的舞侣——可是,蓉珠,我爱你呢!”(《上海的狐步舞》)
还是这个儿子,几分钟以后同电影明星殷芙蓉跳舞,并对她悄悄地说:“有许多话是一定要跳着华尔兹才能说的,你是顶好的华尔兹舞侣——可是,芙蓉,我爱你呢!”
刚才还在“儿子的怀里低低地笑”的母亲,几分钟后却在珠宝掮客的怀里低低地笑。
《五月》里的蔡佩佩在五月这个多情时节,半个月同时有了三个情人,而且都发展到很亲密的关系,这个五月还没过完,她已经倒在第四个男人的怀抱里。
在《被当作消遣品的男子》里,那恋爱的速度连主人公自己都吃惊:“用了这速度,是已经可以绕着地球三圈了。如果这高速度的恋爱失掉了它的速度,就是失掉了它的刺激性。”他从恋爱的快节奏看到恋爱时间的短暂,变换的频繁,情感的虚假,“爱”在这里用滥了,用得完全失去了“爱”的真谛。名为爱情,实为游戏;名曰情人,实是消遣品。
穆时英同时描写了一个色彩斑斓、五光十色的都市,穆时英像一位画家,而且是一个毫不吝啬的画家,各种颜色被洒在一起,挤在一起,重叠在一起,达到堆砌的程度。
如《夜总会里的五个人》里的都市夜景,霓虹灯闪烁,变幻莫测:
“大晚夜报!”卖报的孩子张着蓝嘴,嘴里有蓝的牙齿和蓝的舌尖儿。他对面的那只蓝霓虹灯的高跟儿鞋尖正冲着他的嘴。
“大晚夜报!”忽然他又有了红唇,从嘴里伸出红舌尖儿来,对面的那只大酒瓶里倒出葡萄酒来了。
红的街,绿的街,紫的街,……强烈的色调化装着的都市啊,霓虹灯跳跃着——五色的光潮,变化着的光潮,没有色的光潮——泛着光潮的天空,天空中有了酒,有了烟,有了高跟儿鞋,也有了钟……
身处都市上海的穆时英,与老舍一样并没有沉迷其中,他虽然与上海都市有着千丝万缕的情感,但他却清醒地认识到:“上海,造在地狱上面的天堂”。穆时英:《上海狐步舞》,《南北极》,九州图书出版社,1995年。当老舍揭示老北京“出窝儿老”国民惰性的时候,穆时英揭示的是上海都市的空虚与堕落。进入穆时英的小说,就是走进上海的不夜城,他能透过灯红酒绿看到魃魅魍魉,他一方面表现“强烈的色调化装着的都市”,一方面又在这“五色的光潮”里看到:“街有着无数都市的风魔的眼:舞场的色情的眼,百货公司的饕餮的蝇眼,‘啤酒园’的乐天的醉眼,美容室的欺诈的俗眼,旅邸的亲昵的荡眼,教堂的伪善的活眼,电影院的奸猾的三角眼,饭店的朦胧的睡眼……都市的街成了堕落的街,污秽的街。”(《PIERROT》)穆时英用新感觉主义的手法,用强烈对比的色彩,骚动不安的音乐,疯狂淫乱的舞步,表现都市的堕落和变异。
鲜艳的色彩是都市淫乱生活的装饰,人们在美丽的色彩背后,干着丑恶的勾当。美与丑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就像红与绿、黑与白,鲜艳与黯淡的对照一样。都市社会和都市人,都用鲜亮美丽的色彩包裹着黑暗的社会和黑色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