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太和殿是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②皇帝即位、生日、婚礼和元旦等都在这里受朝贺。③每逢大典,殿外的白石台基上下跪满文武百官,中间御道两边排列着仪仗,皇帝端坐在宝座上。④大殿廊下,鸣钟击磬,乐声悠扬。⑤台基上的香炉和铜龟、铜鹤里点起檀香或松柏枝,烟雾缭绕。)
太和殿后面是中和殿。这是一个亭子形方殿,殿顶把四道垂脊攒在一起,正中安放着一个大圆金宝顶,轮廓非常优美。举行大典,皇帝先在这里休息。
中和殿后面是保和殿。雍正后,这里是举行最高一级考试——殿试的地方。
(1)选文第一段用数字“28”、“2 380”是来说明什么的?
(2)选文第二段哪些地方是对“彩画绚丽”的具体说明?
(3)选文第三段是否可以删去?为什么?
(4)选文第四段的层次怎么划分?其结构方式是什么?
①②③④⑤
(5)选段在介绍太和殿时遵循了什么说明顺序?
(6)选段整体的说明顺序是什么?
(7)请概括出这几个选段的说明内容。
11.阅读《海燕》选段,按要求回答问题。
在苍茫的大海上,狂风卷集着乌云,在乌云和大海之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
一会儿翅膀碰着波浪,一会儿箭一般地直冲向乌云,它叫喊着,——就在这鸟儿勇敢的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欢乐。
在这叫喊声里——充满着对暴风雨的渴望!在这叫喊声里,乌云听出了愤怒的力量、热情的火焰和胜利的信心。
海鸥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呻吟着,——呻吟着,它们在大海上飞蹿,想把自己对暴风雨的恐惧,掩藏到大海深处。
海鸭也在呻吟着,——它们这些海鸭啊,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轰隆隆的雷声就把它们吓坏了。
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悬崖底下……只有那高傲的海燕,勇敢地,自由自在地,在泛起白沫的大海上飞翔!
乌云越来越暗,越来越低,向海面直压下来,而波浪一边歌唱,一边冲向高空,去迎接那雷声。
雷声轰响。波浪在愤怒的飞沫中呼叫,跟狂风争鸣。看吧,狂风紧紧抱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把它们摔到悬崖上,把这些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碎末。
海燕叫喊着,飞翔着,像黑色的闪电,箭一般地穿过乌云,翅膀掠起波浪的飞沫。看吧,它飞舞着,像个精灵,——高傲的、黑色的暴风雨的精灵,——它在大笑,它又在号叫……它笑那些乌云,它因为欢乐而号叫!
这个敏感的精灵,——它从雷声的震怒里,早就听出了困乏,它深信,乌云是遮不住太阳的,——是的,遮不住的!狂风吼叫……雷声轰响……一堆堆乌云,像青色的火焰,在无底的大海上燃烧。大海抓住闪电的箭光,把它们熄灭在自己的深渊里。这些闪电的影子,活像一条条火蛇,在大海里蜿蜒游动,一晃就消失了。
——暴风雨!暴风雨就要来啦!
这是勇敢的海燕,在怒吼的大海上,在闪电中间,高傲地飞翔;这是胜利的预言家在叫喊:——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1)象征手法的运用是本文的写作特色,试从“海燕”“暴风雨”“大海”“海鸥”“海鸭”“企鹅”中任意选择三个,谈谈它们的象征意义。
(2)结合海燕的象征意义,具体说说“海燕像黑色的闪电,在高傲地飞翔”这句话的含义。
(3)“狂风紧紧抱起一层层巨浪,恶狠狠地把它们摔到悬崖上,把这些大块的翡翠摔成尘雾和碎末。”这一句采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4)谈谈你对文章结尾“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的含义的理解。
12.阅读《孔乙己》片段,完成1—8题。
①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②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③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因为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纸上的“上大人孔乙己”这半懂不懂的话里,替他取下一个绰号,叫孔乙己。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④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1)上文描写孔乙己,是从他的、、三方面描写的。
(2)上文①②③句都是描写孔乙己外貌的,说说对表现人物性格的作用。
(3)上文写孔乙己满口之乎者也,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个性化的语言揭示他的性格,同时表明他受社会影响的原因是(4)上文①句揭示孔乙己的社会地位,其中“站着喝酒”表明什么,“穿长衫”表明什么?
A.“站着喝酒”表明他有这个好习惯,“穿长衫”表明他是读书人。
B.“站着喝酒”表示他担心把衣服弄脏,“穿长衫”表示他只有穿长衫的习惯。
C.“站着喝酒”表明他生活贫穷,经济、社会地位都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表明他硬摆“读书人”的架子,轻视劳动人民。
(5)“排出九文大钱”的“排”字勾画了孔乙己的什么神态?
A.过分吝惜钱财。
B.拮据而穷酸。
C.故意在短衣帮面前显示阔气,炫耀自己。
D.掩饰内心的不安和对钱的珍惜。
(6)分析下面的肖像描写,表现了孔乙己怎样的境遇和思想性格:A.“身材高大”B.“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C.“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洗,也没有补”
(7)文中第一个省略号的作用是,第二、三个省略号的作用是
(8)文中用“故意”来修饰,以此来说明
(9)“引得众人哄笑起来”说明了当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13.阅读《范进中举》片段,完成1—7题。
范进进学回家,母亲、妻子俱各欢喜。正待烧锅做饭,只见他丈人胡屠户,手里拿着一副大肠和一瓶酒,走了进来。范进向他作了揖,坐下。胡屠户道:“我自倒运,把个女儿嫁与你这现世宝。历年以来,不知累了我多少。如今不知我积了什么德,带挈你中了个相公,我所以带个酒来贺你。”范进唯唯连声,……胡屠户又吩咐女婿道:“如今既中了相公,凡事要立起个体统来。比如,我这行事里,都是些正经有脸面的人,又是你的长亲,你怎敢在我们面前装大?若是家门口这些种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这就是坏了学校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你是个烂忠厚没用的人,所以这些话我不得不教你,免得惹人笑话。”范进道:“岳父见教的是!”……吃到日西时分,胡屠户吃得醺醺的。这里母子两个,千恩万谢。屠户横披了衣服,腆着肚子去了。
……遇着胡屠户来,后面跟着一个烧汤的汉子,提了七八斤肉、四五千钱,正来贺喜。……范进……叫胡屠户进来,递与他道:“方才费老爹的心,拿了五千钱来。这六两多银子,老爹拿了去。”屠户把银子攥在手里紧紧的,把拳头舒过来,道:“这个,你且收着,我原是贺你的,怎好又拿了回去?”范进道:“眼见我这里还有这几两银子,若用完了,再来问老爹讨来用。”屠户连忙把拳头缩了回去,往腰里揣,口里说道:“也罢,你而今相与了这个张老爷,何愁没有银子用?……”说了一会,千恩万谢,低着头,笑眯眯地去了。
(1)画线的句子主要用了哪些人物描写的方法?正确的一项是
A.外貌语言神态B.动作语言心理
C.行动语言神态D.外貌心理语言
(2)这两段文字分别是《范进中举》的开头和结尾部分,采用了的写作方法,显出屠户的性格。
(3)从屠户对范进的“吩咐”的话来看,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实?选出正确的一项
A.封建社会世态炎凉B.封建社会等级森严C.封建社会黑暗腐败D.追名逐利
(4)第二段描写胡屠户拿钱动作时的四个动词,形象地表现出胡屠户的性格特点。
(5)“攥”能不能换成“抓”?“紧紧的”放在句尾有什么作用?
(6)举人出身做过知县的张乡绅也要给范进送银子,这反映了怎样的社会现实?
(7)文中“连忙”“缩”等字表现了胡屠户什么心理?
14.阅读《敬业与乐业》选段,按要求回答问题。
第一要敬业。敬字为古圣贤教人做人最简易、直接的法门,可惜被后来有些人说得太精微,倒变得不适实用了。唯有朱子解得最好,他说:“主一无适便是敬。”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一点不旁骛,便是敬。业有什么可敬呢?为什么该敬呢?人类一面为生活而劳动,一面也是为劳动而生活。人类既不是上帝特地制来充当消化面包的机器,自然该个人因自己的地位和才力,认定一件事去做。凡可以名为一件事的,其性质都是可敬。当大总统是一件事,拉黄包车也是一件事。事的名称,从俗人眼里看来,有高下;事的性质,从学理上解剖起来,并没有高下。只要当大总统的人,信得过我可以当大总统才去当,实实在在把总统当做一件正经事来做;拉黄包车的人,信得过我可以拉黄包车才去拉,实实在在把拉车当做一件正经事来做,便是人生合理的生活。这叫做职业的神圣。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唯其如此,所以我们对于各种职业,没有什么分别拣择。总之,人生在世,是要天天劳作的。劳作便是功德,不劳作便是罪恶。至于我该做哪一种劳作呢?全看我的才能何如,境地何如。因自己的才能、境地,做一种劳作做到圆满,便是天地间第一等人。
怎样才能把一种劳作做到圆满呢?唯一的秘诀就是忠实,忠实从心理上发出来的便是敬。《庄子》记佝偻丈人承蜩的故事,说到:“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吾蜩翼之知。”凡做一件事,便把这件事看做我的生命,无论别的什么好处,到底不肯牺牲我现做的事来和他交换。我信得过我当木匠的做成一张好桌子,和你们当政治家的建设成一个共和国家同一价值;我信得过我当挑粪的把马桶收拾得干净,和你们当军人的打胜一支压境的敌军同一价值。大家同是替社会做事,你不必羡慕我,我不必羡慕你。怕的是我把这件事做得不妥当,便对不起这一天里头所吃的饭。所以我做这事的时候,丝毫不肯分心到事外。曾文正说:“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一个人对于自己的职业不敬,从学理方面说,便亵渎职业之神圣;从事实方面说,一定把事情做糟了,结果自己害自己。所以敬业主义,于人生最为必要,又于人生最为有利。庄子说:“用志不分,乃凝于神。”孔子说:“素其位而行,不愿乎起外。”我说的敬业,不外这些道理。
(1)什么叫敬业?请根据文章的有关内容用自己的话概括出来:(2)作者认为怎样才算敬业?
(3)作者认为“凡职业没有不是神圣的,所以凡职业没有不是可敬的。”对此,你是怎样理解的?
(4)作者引用曾文正的名言:“坐这山,望那山,一事无成。”这句名言给我们以什么启示?
(5)在生活中,有些人看不起清洁工人,认为他们的职业不好,社会地位低下。对此,你是怎样看待的?
15.阅读《我的叔叔于勒》选段,按要求回答问题。
哲尔赛的旅行成了我们的心事,成了我们时时刻刻的渴望和梦想。后来我们终于动身了。我们上了轮船,离开栈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正如那些不常旅行的人们一样,我们感到快活而骄傲。
父亲忽然看见两位先生在请两位打扮得漂亮的太太吃牡蛎。一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拿小刀一下撬开牡蛎,递给两位先生,再由他们递给两位太太。她们的吃法很文雅,用一方小巧的手帕托着牡蛎,头稍向前伸,免得弄脏长袍;然后嘴很快地微微一动,就把汁水吸进去,蛎壳扔到海里。
毫无疑义,父亲是被这种高贵的吃法打动了,走到我母亲和两个姐姐身边问:“你们要不要我请你们吃牡蛎?”
母亲有点迟疑不决,她怕花钱;但是两个姐姐赞成。母亲于是很不痛快地说:“我怕伤胃,你只给孩子们买几个好了,可别太多,吃多了要生病的。”然后转过身对着我,又说:“至于若瑟夫,他用不着吃这种东西,别把男孩子惯坏了。”
我只好留在母亲身边,觉得这种不同的待遇十分不公道。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年老水手走去。
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他的脸色十分苍白,两只眼也跟寻常不一样。他低声对我母亲说:“真奇怪!这个卖牡蛎的怎么这样像于勒?”
母亲有点莫名其妙,就问:“哪个于勒?”
父亲说:“就……就是我的弟弟呀。……如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在美洲,有很好的地位,我真会以为就是他哩。”
我母亲也怕起来了,吞吞吐吐地说:“你疯了!既然你知道不是他,为什么这样胡说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