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综述
根据评分体系,一篇发言的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为:内容40分,风格40分,策略20分。
一位中等水平的辩手,在这三项的得分一般为30分、30分、15分,所得总分为75分。
裁判在决定两队分数差时可将以下细则作为参考:
—— 1—4分:双方表现接近,差别很小;
—— 5—9分:胜负比较明显,胜方具有优势;
—— 10分以上:胜负非常明显,败方在论点或陈述方面有重大失误。
1. 介绍
关于内容、方式和策略三项的具体阐释参见前面几章,本章集中讨论评分系统。
2. 选择一个起点
辩手们会比较自己在各场比赛中的表现。如果一篇发言在裁判A处得了75分,另一篇发言在裁判B处只得了65分,他可能会认为自己退步了。但事实未必如此,因为两位裁判可能采用了不同的起点分数。因此,通行的做法是:裁判们评分时采用统一的起点分,就是这个级别里中等水平辩手的得分。
一位辩手在比赛中的综合表现为平均水平,可得75分。
这并不是说75这个数字有什么魔力。不过,如果裁判们都以它作为一个级别比赛的平均水平得分,那么在不同的辩论赛中,各位裁判填写的评分表就有了可比性。譬如:一位辩手参加澳大利亚大学辩论冠军赛,表现中等,那他得分为75分;同样,在某个全国中学生辩论赛中表现中等的辩手得分也是75分。
新裁判可能不太清楚某一级别辩论赛的平均水平是什么样的,这只能靠经验的积累。如果裁判对某个级别的标准不太有把握,建议可将该场辩论的首篇发言暂定为平均水平,作为对后面辩手评分的参照。分数可以在比赛进行过程中随时调整。
3. 评分细则
根据评分体系,一篇发言的满分为100分,分值构成为:内容40分,风格40分,策略20分。
处于平均水平的辩手在这三项的得分一般为30分、30分、15分,所得总分即为75分。
在这个大原则的指导下,此处为裁判们提供一个更具体的评分细则。
内容风格策略意义
262613及格
27—2927—2914中下
303015中等
31—3331—3316良好
343417优秀
由上表可以看出,一篇发言的最低分数为65分,最高为85分。大部分的发言得分在70分至80分之间。譬如:水平中等偏下的辩手得70分,水平中等偏上的可得80分。裁判打分不宜超出上表所给的范围,除非某位辩手的表现好得惊人或是糟糕透顶。
4. 决定两队分数差
与裁判在每场比赛中采用统一的起点分数同理,裁判决定两队分数差的方式也应该是基本一致的。
既然采用的是统一的评分体系,两队的分数差就有了被探讨的可能。大部分队伍都既有优点又有弱点。裁判在决定两队分数差时,可将以下细则作为参考:
裁判在决定两队分数差时以下细则可以给一些帮助:
两队的分数差意义
1—4分双方表现接近,差别很小
5—9分胜负比较明显,胜方具有优势
10分以上胜负非常明显,败方在论点或陈述方面有重大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