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的电力工业主要是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起来的。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生产力发展落后,再加上军阀混战,在新疆、在哈密几乎没有什么电力工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当时的苏联为了分散日本兵力,保障它远东地区的安全,积极援助中国抗日。根据国民政府行政院长孙科与苏联签订的协议,中国以钨砂、砖茶、皮毛、油漆等物资换取苏联的飞机、汽车和其他军用物资。由于东北的港口已被日本侵占,为了转运这些物资,开辟了从苏联到新疆的空中和陆上运输线,哈密成为这条运输线上的重要转运站。当时经过哈密的飞机最多时每天几十架,汽车几百辆。
为了改善苏联飞行员的食宿条件和工作照明用电,中运会在哈密龙王庙用苏联运来的发电机建起了发电房。动力是一台吉斯-5型发动机,用几个汽油桶连起来作为冷却水设备。这就是哈密最早的电。
1938年秋天,哈密县的商界要人同县政府合作,决定建官商合办的电灯公司,称“新新电灯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县政府各部门、商店和富商家中的照明。电灯公司地址在哈密市老城北门外会馆巷的三省会馆,即今天哈密市和平巷25号院内。是小型柴油发电机组。经理是田件卿,副经理是李子秀。柴油机功率为15马力,发电机功率为10.5千瓦,电压220伏,是苏联产品。
1938年,苏联骑兵第八团进驻哈密,哈密人称其为“红八团”。住在现在的大营房。他们带来发电机建起发电房,供1500多名官兵生活用电和军事用电。
1939年,哈密知名人士马俊杰等人在三道岭开办了“新东煤矿股份有限公司”,购置了发电设备,用于矿井排水和照明。
1941年,苏联帮助中国修建了新庄子飞机场,建有发电设备,供生活和导航用电。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国民党的哈密专员尧乐博斯(后叛逃台湾)家中也有供生活用电的小型发电设备。在大营房住的国民党军队,在其营房内也有小型发电设备。这就是新中国成立前哈密的电力发展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新疆和平解放,中国人民解放军于1949年10月13日进驻哈密。驻哈密六军十六师四十八团后勤部门接管了原“新新电灯公司”,对发电设备维修后进行发电。供电范围只有40余家。
所以说刚解放时,全地区基本是无电地区。因为哈密到1949年全地区人口只有75760人(其中巴里坤22582人、哈密市49128人、伊吾4050人),全地区工业产值只有20.23万元。哈密全地区人口少,经济很落后,只有301户从事磨面、翻砂、白铁、木工、建筑、弹花、靴鞋、皮毛加工、小煤窑、金银首饰等。
1953年,六军十六师在大营房建起了红星面粉厂,其动力是一台从陕西蔡家坡带来的旧的船用锅炉,一台英国产的蒸汽机,发电机是上海华生公司生产,功率120千瓦。后又进口一台苏联生产的涡轮机,配套德国西门子公司的发电机,功率120千瓦,1954年10月开始发电。白天保证面粉厂生产用,晚上给大营房及城里照明用,1958年10月1日,哈密小营房电厂700千瓦机组投产,给面粉厂提供了电源。其原来发电设备于1959年拆迁到三道岭红星煤矿和七泉湖兵团煤矿。
1958年,因兰新铁路通车的需要,自治区工业厅决定在哈密筹建发电厂。第一期工程是700千瓦机组。该机组由新疆水磨沟拆迁来,由张敦禄负责筹建,于5月5日动工,10月1日投产,700千瓦汽轮发电机组是德国通用电气公司1937年产品,两台锅炉是7吨/时和4.5吨/时,是日本东洋动力株式会社30年代产品。
由于哈钢和煤炭基地等工业项目要上马,在1958年9月自治区工业厅决定,筹建哈密区域电厂。成立筹建处,由王立民任主任,贾树梅任副主任。第一期工程为2×6000千瓦。
在这之前,1959年上半年,因哈密电力负荷增长很快,700千瓦容量已不能满足用电需要,自治区计委决定,在哈密电厂扩建1500千瓦机组。1959年12月31日1500千瓦机组投产。这时参加兰新铁路通车庆典的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王恩茂和自治区主席赛福鼎·艾则孜等党政军领导参加了1500千瓦机组投产典礼并剪彩。
为了缓解哈密电力负荷紧张局面,1960年3月中旬,自治区电管局通知哈密地委、行署及哈密电厂,由捷克斯洛伐克进口的第35列车电站已到货,决定停放哈密,其容量是2500千瓦。1960年5月1日并网发电。列车电站在哈密共运行472天,1961年8月15日调三道岭矿区使用。
哈密第一发电厂前称哈密地区电厂,其前身是1958年10月1日动工建设的哈密区域电厂。区域电厂选厂工作于1958年8月进行。土建工程于1958年10月破土建设。一号锅炉于1960年11月安装测试,一号机组于1960年底安装就位。
1961年8月,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奉上级指示,区域电厂一期工程停缓建。
1965年5月,自治区重工业厅通知,决定哈密电厂一期工程复工续建,以适应三道岭煤矿用电及地区经济发展需要。这样从1965年、1967年到1978年,先后完成了一、二期4×6000千瓦机组建设,有力支援了哈密经济发展。
1978年哈密电厂第四台6000千瓦机组投产以后,哈密电力负荷增长较快。下一步如何发展电力又提到议事日程。当时工业负荷最高为1.32万千瓦,农业负荷1.1万千瓦,再加生活用电,负荷就不能满足。农忙时对工业拉闸限电。要求三期扩建2×1.2万千瓦机组。
1982年3月,自治区电力局(82)新电基字149号文重新对哈密电厂三期扩建问题批复,同意哈密电厂因水源不足不进行扩建的意见。另选厂址建第二发电厂。
1983年哈密高峰时负荷预计可达3.6万千瓦,同时根据“七五”计划,将建纯碱厂、棉纺厂、啤酒厂等工业项目,电力负荷将急剧上升。
为此,1983年8月6日,自治区计委以计设字(83)44号文同意哈密第二发电厂分期建设。总体布置按22.4万千瓦考虑,分4期建成。第一期为2×1.2万千瓦,第二期为2×2.5万千瓦,第三期为2×2.5万千瓦,第四期为2×5万千瓦。由西北电力设计院设计。1984年10月20日,哈密二电厂一期工程破土动工。由自治区三建施工。
哈密二电厂一期工程预算为6343.38万元,概算总投资为5904.74万元。结果节约概算投资99.41万元。1986年12月3日一号炉投入试运,1987年8月13日一期工程交付试运。
二电厂二期工程2×2.5万千瓦,1994年4月2日举行开工典礼,总投资1.52亿元。1996年12月31日二期工程并网发电。这时,哈密地区经济发展很快,尤其是吐哈油田及地方经济发展,一期电力负荷已不能满足要求。再加哈密地区地处新疆东部,从电力工业发展前景看,要实现新疆电网同西北电网、全国电网联网,哈密是必经之地。自治区电力局制定的新疆电力工业发展规划,要求加快哈密地区电力基地建设,使之成为重要的能源基地和电源支撑点。
为实现上述目标,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及西北电力设计院先后对二电厂三期扩建都作了可研报告。经自治区电力局上报西北电管局并由西北电管局上报国家电力部,国家电力部以电计(1997)611号《关于新疆哈密二电厂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报国家计委。项目建议书中规模为250兆瓦,安装两台125兆瓦燃煤发电机组。经过不断努力,二电厂三期工程于2001年7月20日破土动工。2002年底第一台12.5万千瓦机组投入运行。第二台12.5千瓦机组接着建设。
根据自治区电力设计院对哈密地区电力系统规划,2006—2010年,建设哈密第三电源。装机容量为2×30万千瓦。同时向甘肃河西走廊送电。
第三电源终期规模按《自治区2020年电力发展规划报告》为180万—240万千瓦。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哈密地区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呈现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人民生活逐步提高,城市建设日新月异的局面。1949年,哈密只有75760人,而现在已达51万人。工业产值1949年只有20万元,到2000年已达69860万元。现在全地区在地委和行署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阔步迈向现代化的未来,电力事业也将呈现光辉的明天。
(作者系原哈密地区政协工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