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了。从时间上来说,天也该黑了,所谓的夜幕,降临了。哦,山上才有真正像样的夜幕呢,才配叫夜幕,你甚至能看见它的边沿,就像女人的彩色衣裳边儿,仿佛你一伸手便可以触摸到它。而在你生活的城市里,那是说不上有夜幕的。城市的夜幕,就是人们常说的华灯初上啊。
走在这荒郊野外的道路上,已是夜晚了,还下着细雨,我再次想起了城市,想到了我商城的那个家,想念起妻子。我仿佛透过夜晚的雨幕,看见了她。电台主持人的她这会儿应该走出了直播间,开上了她那辆曼帝丝,听着爵士乐或流行歌曲,行驶在回家的路上,或者是去往某个酒吧的途中,也许就只是雨夜里开着慢车,在一个又一个街道上转悠,就像我喜欢在夜晚的金水河畔漫步一样,她喜欢她那辆蓝色小轿车,她喜欢开着她的车,去一个个熟悉或陌生的地方。那是她的车。有时候她这么跟我说,我们的车,我总是及时纠正她,不,是你的车。几年前的一天,她跟我说,我想买辆车。我说好啊,没问为什么,没问买什么牌子的,甚至连价钱多少也没问,她就把它开回来了。她耐心地给我介绍说,这是韩国产的,大宇曼帝丝,又称都市小精灵。我说,哦。她问我,你喜欢吗?我微微一笑说,你喜欢就行。她摇了摇头说,香车和美女,男人都喜欢呀。你为什么会不喜欢呢?我笑道,我也喜欢呀,我喜欢的是美女,比如你,但我不喜欢你所说的香车,我不觉得车有什么香的,恰恰相反,我闻不惯汽油味儿。她轻轻点了一下我的额头,农民啊,你这个小资产阶级农民!我还是笑着说,我喜欢农民。她说,我只喜欢你这样一个农民。我当然知道,口头上说喜欢我这个农民的妻子,她是十分喜欢城市生活的。嗯,她十分热爱城市生活,这没错的,而我喜欢的是乡村山野,我喜欢乡村山野也错不到哪儿去吧。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嘛。是啊,她喜欢吃宴请赴酒席,我喜欢吃自己做的家常便饭;她喜欢吃醋,我喜欢吃酱油;她喜欢吃巧克力和甜食,南方口味,口味很淡;我喜欢吃盐,北方农民的口味,口味偏重;她喜欢吃西餐和水果,我喜欢吃红薯和土豆。这都是些生活习惯,没什么好说的。她喜欢外国现代乐队,我喜欢欧洲古典音乐;她喜欢现代流行歌曲,我喜欢民乐;她喜欢新闻,我喜欢文学;作为电台节目主持人的她,喜欢面对许多听众说汉语,有时候还要夹杂些英语,我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写汉字。真不知道当初两个人是怎么走到一起的,也不知道这些年是怎样走过来了。哦,很好,这些年来两个人是友好相处的,是相安无事的,是同在一个屋檐下,是的,同在一个屋子里,而不是在同一张床上。许多时候,她睡她的席梦思,我睡我的硬板床。哦,还好,我和她是相互理解的。即使有一天我会离开她,她也是理解的。即使有一天她要离开我,我也觉得很正常的。当然了,我和她还没有走到这一步,将来会不会,谁知道呢,我不敢打保票。比如,若是有一天我想长期在山上生活了,这也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她要是愿意的话,我们可以分居两地,我生活在山上,她在城市里生活,要是她想我了,可以到山上来看看我,我要是想她了,可以进城去看看她。呵呵,我想得太多了,想得太远了些。我又走神儿了,而且走得不太像话了。
现在,妻子知道我正走在回商城的路上吗?如果她知道,是不太同意我这么做的,但也未必会阻拦我。她曾这样说过,你做什么我都会支持的,至少理解。就比如这次到浮云山来生活吧,我说走也就走了,她一不问我为什么去,二不问我去干什么,三不问我什么时候回来。去别的地方也一样,如果我说要去某地,她就会说那你去吧,从不会多问的。即使是在我辞职这件事情上,她还是这种态度。那天是我的三十八岁生日,我们走在夜晚的金水河畔,我忽然停下了脚步,很有些严肃地说,我想跟你说点别的事情。她竟然一下就猜到了,你不会是想辞职了吧?我点了点头说,正是如此。我不要和他们在一起做事了,我不适应,他们不喜欢我,我更不会喜欢他们的,我早就够了,烦了,受不了啦,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有所谓的单位了。她迟疑了一下说,那就算了吧,那就辞了吧。其实我早就想到了,会有这么一天的。你在今天这个日子决定了这件事,看来是精心挑选了的呀,我能理解。但是这次,我从山上走回来,却是事先一点预兆也没传递给她。我不愿让她知道,并不是想到时候给她一个惊喜,也不是怕她阻挡我,她不会的;而是怕她担心,怕她心疼,她会的;如果她知道,眼下我正一步又一步走在雨夜的荒野上,她会开上都市小精灵,以最快的速度去迎接我,把我接回商城的家中,她会的,她会这么做的。但是我不会,我不会让她这么做的,我就愿意这样走回商城去,就愿意走在荒郊野外的雨夜里,慢慢地走,一步一步地走回去。我喃喃自语道,妻子啊,我想你,你和你的车现在还好吗?现在你们在哪里?在做什么呢?
在这荒郊野外的道路上,一辆又一辆车从我身旁驶来驶去。车灯那么刺眼,车轮溅起一股股水花,我就靠路边儿走。那些开往水阳、开往商城去的客车,到我身旁就会停下来,车上的人问我去哪儿的,我说就到前边,问我要不要上车,我说谢谢,我不坐车。总是有车在我身旁停下来,总是有人那样问我,我总是这么回答他们。由于下着雨,天又这么晚了,我不想坐车就算啦,人家也不想跟我多啰嗦。正好嘛,你们走你们的路,我走我的道,谁也别来烦谁。
想着妻子和她的那辆都市小精灵,看着眼前过来过往的汽车,就想起了小时候看过至少一百遍的那部老电影——《南征北战》,银幕上,解放军战士的两条腿,在跟蒋匪帮的汽车轮子赛跑,那是多么厉害、多么激动人心的情景啊,解放军的两条腿,硬是跑过了敌人的汽车轮子!那时候我是相信的,相信那一切都是真的,现在我不可能再相信这种纯属胡扯的故事了,至少我不会觉得人的两条腿能跟汽车轮子相比,当然还是汽车跑得快啊。要是路况好,开得足够快,用不了两个小时,她那辆都市小精灵,便可以把你从商城送到浮云山上去,或者从浮云山上把你接回到商城来了,速度显然是比你这样一步步丈量土地似的行走要快得多。妻子是个看重速度和时间的女人,过去每次出远门时,她都会劝我坐飞机,她说这样快捷得多,可以省下更多的时间。是啊,从这个城市,到另外一个遥远的城市,火车早就是夕发朝至了,要是乘飞机呢,一天你就可以从这个国家跑到那个国家,从这个大洲跑到那个大洲上了。可是,我干吗要那么快呢?在这个一切都讲究快速的时代里,我倒宁愿要一个慢,要那种缓慢,许多事情我都想慢慢来,所谓时间,所谓省下的那些时间,你又能拿它们干什么去呢?我只是在生活着,活着就不是省不省时间的事情。活着,就是把你活着的时间,一天又一天慢慢度过去,没必要急匆匆地去做这做那。人生嘛,就是散步,就是漫步,就是溜达,至少我是这么看的,至少我愿意如此。
心是这么想,话是这么说,可眼下我也愿意自己能走得快一些,更快一些,像飞毛腿那么快,一转眼就到水阳,就到商城。哦,飞毛腿。我要是有一双飞毛腿就好了。我这样幻想着,少年时我就有过这样的幻想。那时候,村里的木匠牛爷,人说他就是个飞毛腿,我就整天缠着牛爷,要牛爷教我练飞毛腿,牛爷被我缠不过,就说你腿上绑个沙袋去练吧。我真的就在腿上绑了个沙袋子,在上学去、放学回的路上,练了很多天,可解下沙袋后,发现长进并不大,离飞毛腿还差得太远。但我相信,有人就是飞毛腿,比如《烈火金刚》里的那个英雄肖飞。当然是那个说书艺人黄瞎子说唱的英勇而神奇的人物肖飞。那肖飞真是太神了,肖飞就像神人一样啊。好家伙!那肖飞日行一千、夜行八百啊!肖飞为给八路军伤病员去买药,出入敌人把守的县城像玩耍一般,敌人骑自行车,开摩托车,开汽车,连他的影儿也休想跟上,他是飞毛腿啊!当时我怎么居然就信了这些故事呢?长大以后,看了《烈火金刚》这部小说,小说里的肖飞,远没有黄瞎子的那个肖飞厉害,后来我还看过电影《烈火金刚》,一个叫申军谊的扮演肖飞,这个肖飞就太稀松平常了,除了有一身匪气之外,哪还有什么神气、英雄气?这个肖飞,哪里还有半点飞毛腿的影子?跟黄瞎子说的那个肖飞,差了十万八千里啊。哦,跑得那么快的飞毛腿是不可能有的。你得承认,汽车,火车,飞机,有时候真的是好东西啊。眼下,你怎么想起它们呢,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现在,你只能靠你的腿,靠你的脚,朝前走,一步一步地朝前走。
事实上,现在我的脚步和心事一样重,甚至变得有些沉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