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聪明的男人发明了“三从四德”的精神枷锁,曾经成功地锁住过女人,但社会发展至今,女人的地位已有了根本的转变,不仅嫁鸡随鸡已成为历史名词,就是以前男人们都羞于启齿的“性高潮”也成为女性享有生活权利的象征。并且,在逐年增加的离婚浪潮中,女人主动提出离婚的也越来越多。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有红拂因“好色”而夜奔的记录,也有祝英台因“好色”而“十八相送”的绝唱;既有白娘子水漫金山为丈夫的美丽传说,也有七仙女动凡心的动人故事;既有皇帝女儿选驸马的明证,也有高抛绣球选情郎的风情;既有供男人们消遣的妓女,也有供女人们享乐的小白脸。
其二:形式多于男人
女人好色,可谓五彩缤纷,有的高雅,有的纯情,有的温馨。
高雅的有《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因情而吟唱“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因情而终日以泪洗面还“露水”之恩;因情而“为伊消得人憔悴”,最后以身殉情,看到此处,哪一个男人不扼腕叹息,不潸然泪下?
纯情的莫过于现代的女“追星族”们,她们把琼瑶的小说当做现实生活的蓝本,整日生活在灰姑娘和丑小鸭的童话中。把那些天王巨星当成心中的白马王子和偶像,日思夜想,寝食难安。偶像的一笑一颦,均牵动着自己敏感的神经;偶像的成功与失败,都是自己生活的全部。自己就是为偶像而生,为偶像而死,朝得偶像一吻,夕死可也。
温馨如《渴望》中的刘慧芳,从一而终的思想,使她的爱如涓涓泉水,清秀绵长。她不会因爱人的成功而自卑,而疑神疑鬼,乃至于精神失常,因为“军功章里有你的一半,也有我的一半”;也不会因为他的失败而颐指气使,而盛气凌人,乃至于见异思迁,因为“捏了一个你,捏了一个我,摔碎了,糅合在一起,再捏一个你,再捏一个我,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有这样一个女人伴随终身,乃是男人的福气。
其三:程度深于男人
女人好色是绝对有别于男人的。男人因是“大老爷们”,要提得起,放得下,所以,好色时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只留下一些茶余饭后的风流韵事而已。而女人之“好色”,是要“心有寄托、身有依靠”的,绝不是为好色而好色。所以,好得热烈、好得痴情、好得凄婉动人,每一个女人好色的经历都是一篇风花雪月的故事。
同时,女人好色本是缘于春心萌动,但她还很讲策略,大有一套理论。女子之好色深得老庄“无为”的精髓,从不主动出击,使女子好像处于被好的地位;还得到兵家之圣——孙子的亲传,知彼男人好虚荣的弱点,知己“倾国倾城”可以克刚的长处,采取欲擒故纵的战略,制定了娇、嗔、痴、呆的招数,既可避免“好色”之嫌,又使被好之男人手到擒来。其中有两句女人的座右铭,一句是“女人征服一个男人就征服了整个世界”,另一句是“女人要出名,快快出绯闻”。女人在此名言的指导下,一往无前,永不改“色”。
她们不仅在事业上与男人一决雌雄,而且在某些方面一定要与男人决一高下,男人拥有的我也一定要拥有,如男人可以玩女人,我也可以玩男人;你养二奶,我就包小白脸;男人可以左拥右抱,我也要一个个男人跪在我的石榴裙下。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是变坏就有钱。
从红颜到祸水
妓女是一个受剥削、受侮辱的群体,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她们又离不开剥削和侮辱。不管是世界名妓,还是民族艳妓,她们都有一个共性,就是被人玩弄。
最古老的妓女,她们只是一种拜神工具,是宗教的,而不是经济的。古代的许多国家,女子必须去寺庙和来访的客人无条件地性交,作为为神服务的一种手段。四大文明古国之一的巴比伦王国在3 000年前就出现了妓女。在汉谟拉比王(公元前1750年)当政时,神殿里除了男祭司、佣仆、工匠外,还有不少受人尊敬的女祭司,她们通常来自优裕的家庭。另外,还有为“神”与“祈祷者”服务的圣职妓女,她们的收入是神殿主要的经济来源。据说在巴比伦神殿,当地的妇女在一生中必须有一次去神殿里,坐在那里,直到有一个男人将银币投在她的裙上,将她带出与他同卧,否则她不准回家。这种圣职妓女的制度在巴比伦、腓尼基、叙利亚等最为流行,由地中海岛移居巴尔干半岛的希腊民族、希伯莱人、罗马、埃及、印度等地也都曾有此风俗。
后来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经济的目的取代了宗教的目的,妓女慢慢地变成了依靠出卖肉体来挣钱的人,成为了这个社会最动荡的因素。中国的娼妓是最早进入制度化的一种行业。管仲治齐国,就设有“女闾”,女闾就是公娼,不是公家准许的窑子,而是官家办的窑子。这是中国最早的“公营企业”,开办目的是增加国家的收入。《坚瓠集》续集里说:“管子治齐,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此即花粉钱之始也。”这就是说,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经费来源,部分却是靠妓女卖身来的,实在不怎么光彩。孔夫子说,没有管仲,他要披发左衽,变成外国人了。王安石变法时,一切都公卖,酒是其中之一。为了卖酒,居然派妓女助售——“官卖酒用妓作乐”!他和管仲一样,为了“以充国用”,竟不惜油然而生“皮肉之见”,使政府大吃其软饭。这些大政治家的举措,使人想到那句西方谚语——“伟大的人有伟大的错误。”如果照这样说的话,为了使中国国泰民安,身为妓女,以血肉之躯,“以充国用”,的确功不可没。
但是妓女从来都是受人鄙弃的。《吴越春秋》说:“越王勾践输有过寡妇于山上,使士之忧思者游之,以娱其意。”《万物原始》说:“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南史》说,齐废帝“每夜辄开后堂……至营署中淫宴”。这些妓女首先是官家搞起来的,然后再蔓延到民间。因而倘若妓女索取同情,那得上溯到历史上,上溯到官家场子里。我们在这里注意到一个问题,为什么卖身的女人就叫妓女,妓是由“女”和“支”构造起来的,意思是说,双方都要支出,妓女卖身是支出,男人付钱也是支出,所以妓女便由此而来。
古代的娼妓有三种来源:打仗之中被俘虏的女奴隶;犯罪的男子的女人,她的男人被杀掉后,她就用来供其他男人取乐;被生活所逼,只好出卖肉体来维持生计的。现在的妓女形式可谓多种多样,因为没有打仗的缘故,所以军妓是没有的。堕入红尘的也不再是仅仅为了生计,而是为了钱财,为了享乐。不过,还有一种妓女并不是卖的形式,她们是可以让和她们活在同一个圈子里的男人任意玩乐的,但是决然是不会出去卖的。还有一种便是现在所谓的“二奶”形式,被一些有钱人包养着,与古朝的宫妓是没有多大区别的。我们不妨再回溯一下历史,历史上的宫妓是大家公营的。因为公营,所以官方设有专门的机构。这种机构,曾经在唐朝先属“太常”,后属“教坊”,由“乐营”管辖。
现在的妓女已发展到了空前的规模。她们伤风害国,祸害民众,简直荒诞不经。从铺天盖地的性病广告中,我们便可见一斑。历史上也有很多女人搞垮了很多东西,我们现在惯例的说法是包二奶,吴三桂包了陈圆圆这个二奶搞垮了江山,夏桀是以“荧惑女宠”妹喜搞亡了国,商纣也是以“荧惑女宠”妲己搞亡了国,唐明皇包了杨贵妃搞伤了国,吕布包了貂婵搞死了自己……从中可以看出,对女人的迷恋是怎样的一种后果,现在包二奶的基本上都可以被搞掉脑袋的。古语云:石榴裙下死,做鬼也风流。不过像现在这种死法可是实在不值得很。倒说起红颜是祸水,此话还有些凭据。
是谁玷污了“小姐”
十几年前,在我们国家《公务员手册》里还把“小姐”列为指定的礼貌用语。然而时过境迁,“小姐”一词不再显贵,反而让人憎恶。
在《现代汉语词典》里,“小姐”的解释为:旧时对未婚女子的称呼;母家的已出嫁的女子,也称小姐。从两个释义看,叫“小姐”,多少带点尊称或爱称的味道,没有任何贬义和恶意,小姐成为一种年轻的标志。据说,在国外,对年龄偏大的女士叫一声小姐,绝对会让对方乐上三天三夜的。
但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小姐”一词在称谓中的地位也不断地变化。从新中国初期至“文革”期间二十多年,被一声亲切的“同志”所代替,无论是出嫁还是未出嫁的年轻女子,统统都是一个战壕的战友。“文革”期间,“小姐”更是叫不得,否则你便是“四旧”,便是革命不彻底,不能跟封建划清界限,说不定还会被“斗争”。因为“小姐”是个诞生于封建社会的称谓,那个年代统统称“同志”是没错的。
改革开放以后,“小姐”一词又开始吃香起来,一时间成为时髦用语,称呼的与被称呼的双方都觉得熨帖、得体,尤其被称呼的一方简直有身价倍增的感觉。在一些较隆重的场合,如果你叫对方一声“小姐”,还会被人们看做是有修养的高雅之士。随后,“小姐”的称谓,使用得越来越广泛,从城市到乡村,从政府官员到普通百姓,“小姐”一直都成为一个较礼貌的称谓。不过十来年的光景,准确地说也就三五年,“小姐”的地位一落千丈,成了人们厌烦的字眼。“小姐”如今在某些场合已成为一个灰色的代名词,阳光再也照不到她们身上,正值青春年华的她们在阴暗角落里从事阴暗的交易。有人说,她们是我们打开窗户后不可避免地飞进来的一群苍蝇,然而这群苍蝇却历经无数次坚决的严厉的打击而不死,顽强地在这片红土地上生存下来并蓬勃发展。
一般来说,“小姐”不同于妓女,“小姐”卖艺而不卖身。但事实上,没人在乎她们的艺,只在乎她们的姿色。她们可能连一首歌都唱不好,但她们仍会在男人的哄笑中唱下去;她们可能连慢四都不会跳,但她们敢把男人抱得紧紧的任男人抚弄。其实男人更在乎她们的身,曲终人散时总有男人死缠着她们出去欢乐今宵,但这时她们已经把钞票放进口袋了,因此她们会扬手说声“拜拜”。
“小姐”只在夜晚活动,活动对象只限于男人,因而女人对她们恨之入骨,还有很多女人因为她们而吃药跳海上吊。她们都是讲普通话的,因而在任何情况下你都不要用普通话和一个陌生的本地姑娘搭讪,她会认为你把她当做外地来的小姐了,她认为这是对她最大的侮辱,轻则招来白眼,重则招来臭骂。当然这种情况并不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