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托什的故事上过报纸。故事引出一起案件,为了寻找启示,也安排了陪审团把这个案子从头到尾审理一遍,一些启示仍然可以从旧档案里读到。
基托什是个年轻土著,他给莫洛的一个年轻白人移民做仆人。六月的一个星期三,这个移民把自己的一匹棕色母马借给了一个朋友骑去车站。他派基托什去把母马牵回来,告诉他不许骑马,只能牵着走,但基托什跳上了母马,骑马回来。星期六,这个移民—基托什的主人,听到一个目击证人打的小报告。作为惩罚,主人在星期天的下午鞭打了基托什,之后又把他绑在自己的仓库里。星期天的晚上,基托什死了。
为了这件事,八月一日,纳库鲁的铁路研究所里设立了高等法院。
土著们扎堆坐在铁路研究所附近,他们一定在好奇是怎么回事。在他们的头脑里,这起案件再清楚不过了,因为基托什死了,这个毫无争议,而且根据土著的理念,对他的家人要有死亡赔偿。
但欧洲的公正概念与非洲的不同,在白人陪审团看来,有罪还是无罪的问题马上浮现出来。案件的判决可能是谋杀、过失杀人或是重伤。法官提醒陪审团,罪行的严重程度取决于涉案人的动机,而非取决于结果。那么,基托什案件里涉案人的动机以及思想态度又是什么呢?
为了判定殖民者的动机和思想态度,法院让他一天里被盘问了几个小时。他们在尝试构建案件的画面,扯进了能找得到的大量细节。笔录是这么写的:主人叫来基托什,他来了,站在三码以外。报告里这一看似无关紧要的细节实则意义重大。此时,他们处在戏剧的开端—白人和黑人,相隔三码的距离。
但从这里开始,故事推进,画面的平衡感被打破,主人的形象变得模糊而渺小。他不得已地变成了大场面中的一个辅助角色,一张苍白孱弱的脸,失去了全部分量,看起来就像是人物剪纸,像被一股气流,或是被随心所欲的自由吹得到处乱飞。
主人陈述说,他首先问基托什,是谁允许他骑棕色母马的,他重复这一问题有四十到五十次;他同时承认,不可能有人会给基托什这样的许可。由此,他的地狱之旅开始了。要是在英格兰,他不可能把同一个问题问上四十到五十次,他会被各种方式阻止,早在四十次前就打住了。只有在非洲才存在这种人,能乖乖地让他把同一问题尖叫出五十次以上。最后基托什回答道他不是小偷,主人陈述说,就是这一傲慢的回答导致他鞭打男孩的。
此处,报告里出现了第二个无关紧要又意义深远的细节。报告里提到,在鞭打的过程中,两个被称为主人朋友的欧洲人过来拜访。他们旁观了十分钟,或是一刻钟,然后走开了。
鞭打之后,主人还是不肯放基托什走。
深夜,他用缰绳绑起基托什,把他锁进仓库里。法官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时,他的回答是,他不知道,他说只是不想让这个男孩在农场上乱跑。晚饭后他回到仓库,发现基托什躺在离他被绑地方的不远处,缰绳已经松开。他召来他的巴干达厨子,在厨子的协助下把男孩绑得更紧,把他的手固定在背后的一根柱子上,右腿则系在前面的一根柱子上。他离开仓库,锁上门,但半小时后他又回到那里,找到厨子和厨房托托,把他们也关进仓库。然后他就去睡觉了,他说,接下来他能记起来的,就是托托从仓库跑来告诉他,基托什死了。
陪审团把“罪行的严重程度取决于动机”这句话牢记于心,一直在寻找动机。他们就鞭打基托什以及后来发生的事深究了大量细节问题,你在读报纸的时候似乎都能看到他们在摇头。
现在想想,基托什的动机和思想态度又是什么呢?这问题深究起来截然不同。基托什确实有动机,而且这一动机最后在量刑时举足轻重。可以这么说,这个非洲人凭借他的动机和思想态度,在坟墓里拯救了这个欧洲人。
基托什没什么机会来表达他的动机了。他被锁在仓库里,他的信息非常简单地用一个姿态就表明了。守夜人陈述说他哭了一整夜。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在凌晨一点,他和待在仓库里看着他的托托聊天。他向这孩子提到,对他说话必须很大声,因为鞭子把他打聋了。凌晨一点,他还要求托托为他松开脚,解释说无论如何他也逃不掉了。托托按他要求的照办了,基托什对托托说他想死。凌晨四点,孩子说,基托什再一次说他想死。过了一会儿,他摇来晃去,大喊着“我死了!”然后就死了。
三位医生来为案件做证。
做完尸检的地区外科医生宣布,死因是尸体上的创伤。他相信任何急救医护措施都救不了基托什的命。
两名从内罗毕召来的辩方医生则另有见地。
他们坚称,鞭打本身不足以致死。有一个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发挥了作用:去死的意志。关于这一点,第一名医生陈述说,他很有发言权,因为他在这个国家待了二十五年了,也了解土著的思维。很多外科医生都会支持他的说法,那就是土著们去死的意志确实导致过死亡。目前案情非常明了,因为基托什自己说想死。第二名医生支持这一观点。
这名医生继续说,如果基托什没有抱持这种态度,他很可能就不会死。比如说,如果他吃些东西,他就不会丧失勇气,因为众所周知,饥饿会削弱勇气。他补充说,嘴唇上的伤也可能不是脚踢的,而是男孩忍着剧痛自己咬的。
此外,医生相信基托什直到九点后才决心去死,因为九点之前他还尝试过逃跑,而且他九点之后才死掉。医生说,他被抓到、逃跑失败、被再次绑起来以后,沦为囚徒的事实可能让他不堪重负。
内罗毕的两名医生总结他们对案情的观点。他们坚称,基托什的死亡是鞭打、饥饿和去死意愿的共同作用,并且特别强调最后一项。他们考虑认为,去死的意愿可能由鞭打的后果造成。
听完医生的证词,案件此时取决于法庭所谓的“去死意愿理论”了。唯一见过基托什尸体的地区外科医生驳回这一理论,提出他临床期间癌症病人的病例,他们一心求死却死不掉。只不过,这些病人都是欧洲人。
法官最后给出判决:重伤罪。同样的判决也适用于两个土著被告,但考虑到他们是奉欧洲主人之命行事,监禁他们就稍显不公了。法官判处主人两年监禁,土著每人各监禁一天。
你读完这起案件报告,会觉得在非洲的欧洲人没有能力把非洲人扔出宇宙这件事看似奇怪又耻辱。这个国家是他的故土,你无法对他做什么,他想离开的时候就会凭自己的自由意志离开,只因为他不想再留下了。谁又能对居所里发生的事情负责?拥有居所的人,继承居所的人。
凭借他对正义与礼节的强烈认知,虽然已经离开我们许多年,基托什的形象以及他坚定的去死意愿仍因为自身的美丽而屹立不倒。它体现了狂野生灵的易逝,在紧急时刻意识到宇宙中仍有庇护所,于是想走就走。我们永远不能掌控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