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马里镇离内罗毕很远,我猜个中原因是索马里人对他们女人的隔离制度。在我那个年代有一些美丽的索马里年轻女子,她们的大名家喻户晓。她们住进大巴扎,给内罗毕的警察带来不少麻烦,因为她们能施展魔法,魅惑众生。但本分的索马里女人决不在镇上抛头露面。索马里镇的位置四面顶风,没有阴凉又飞尘滚滚,这一定让索马里人忆起了他们故土的沙漠。同在这里安家很久的欧洲移民者们,有的甚至已经移民好几代人了,他们没法接受游牧民族对自己居家环境的这种完全的漠然。索马里人的房子就这么无序地散建在光地上,但若你走进其中一间,就会发现里面那么整洁和清新,空气中飘着阿拉伯香薰,有精美的地毯和挂帘,有铜器和银器,宝剑有象牙刀柄和上好的刀刃。索马里女人自身有种高贵而优雅的仪态,她们热情、好客又快乐,大笑起来如银铃一般。透过我的索马里仆人法拉·阿登这层关系,我在索马里村庄里非常自在。在非洲期间,法拉一直在我左右,我去过很多次他们的庆典。大型的索马里婚礼是华丽的传统欢宴,我作为贵客被领进洞房里,墙壁和婚床上都挂着闪着微光的老织物和刺绣,黑眼睛的年轻新娘很拘谨,披戴着丝绸、黄金和琥珀,装扮得像根元帅的指挥棒。
索马里人是牛贩子,他们在全国各地做交易。为了运输货物,他们在村子里养了一些灰色的小毛驴。我在那里还见过骆驼:骄傲又强韧的沙漠产物,像仙人掌和索马里人一样能超越尘世间的任何苦难。
索马里人总是不厌其烦地挑起激烈的部落内讧。在这一点上,他们的认知、理论方式和其他民族不同。法拉属于哈布尔·尤尼斯部落,所以在吵架的时候我个人是跟他们站在同一战线上的。有一次,索马里镇上有场动真格的械斗,在杜尔巴·汗提斯和哈布尔·查奥洛两个部落之间展开,来复枪火并,还有人纵火,政府介入时不知已经死了十个还是十二个人。当时法拉有一个同部落的年轻朋友,名叫赛义德,他过去常来农场看望法拉,也是个优雅的男孩。家仆们告诉我,赛义德当时去了一户哈布尔·查奥洛家庭走动拜访,一个愤怒的杜尔巴·汗提斯部落分子经过那里时乱放了两枪,子弹穿透屋墙打断了赛义德的腿。我听了之后十分难过。为了他朋友的不幸,我去安慰法拉—“什么?赛义德?”法拉激动地大喊,“赛义德活该。他干吗要去一个哈布尔·查奥洛人家里喝茶?”
内罗毕的印度人控制了巴扎庞大的本地商业区,了不起的印度商人们在城外都有自己的小别墅,比如杰万先生、苏莱曼·维吉和阿里丁那·维斯蓝。他们都偏爱用这个国家的软石粗制而成的石梯、栏杆和花瓶—就像小孩用粉色装饰砖块搭出来的建筑。他们在自家花园里开茶餐会,提供和别墅本身风格一样的印度油酥点心,他们都是聪明、见识广博的斯文人。但在非洲的印度人是一群特别贪婪的商人,和他们在一起,你永远不知道对面是一个独立的自然人还是某个公司的头头。我去过苏莱曼·维吉家,有一天我看到他家仓库的大院子上空降了半旗,我问法拉:“苏莱曼·维吉死了吗?”“半死不活了。”法拉说。“他还半死不活,他们怎么就在降半旗?”我问。“苏莱曼死了,”法拉说,“维吉还活着。”
我在接管农场前曾十分热衷于射击,也去游猎过好多次。成为农妇后,我就收起了我的来复枪。
马赛人,这个拥有牛的游牧民族,与农场比邻而居,住在河的对岸,他们时不时就会有几个人到我的住处来,抱怨某头狮子拖走他们的牛,让我去帮忙把它打死。我总是有求必应。有时在星期六,我会步行去乌隆吉平原,给农场雇工们打一两头斑马开开荤,我的身后总会跟着一长串乐天的基库尤小孩。我在农场上打鸟,鸡鹑和珍珠鸡吃起来很不错。但有好几年,我没有真正打过猎。
我们仍常常在农场里讨论过往的游猎。露营地牢牢地钉在脑海里,就好像你生命里有很长一段时间都在那里度过一样。你会像记得一个朋友的容貌般,清楚记得你曾在莽原上留下的一弯车辙。
我曾在游猎时目睹过一个水牛群,共有一百二十九头,它们一头跟着一头,从铜色天空下的晨霭中走出来。那感觉就好像这种长着威猛的平弯角、色深如铁的庞然大物不是在步步靠近,而是在我眼前当场被上帝之手创造,然后一完工就被派下凡间一样。我还曾目睹一个走过茂密原始森林的象群,日光透过繁盛的藤蔓斑斑驳驳地洒进来,它们缓缓踱步,似乎与世界尽头有一个约会。这幅带状画面像是一块古老珍贵的波斯地毯的饰边,是它的现实放大版,用绿、黄和黑棕色织染而成。我一次次地目睹长颈鹿队伍以它们怪异得无法模仿的植物般的优雅姿态穿过平原,好像它们不是一群动物,而是某种罕见的长茎斑点巨花在缓缓前进。我跟踪过两只犀牛的晨踱,当它们在黎明的空气里喷气吸嗅时—太冷了,所以鼻孔会疼—看起来像是长谷里的两尊怪石在相依着享受生命。我见过日出之前的一弯残月下,王者之狮在猎杀后穿过灰色的平原回家,他从脸颊到耳根都是血色;或是在午睡之后,满足地卧在他的家族中,卧在非洲后花园里的金合欢宽阔的泉状树荫下的短草上。
当农场生活变得无趣时,想想这些会让我喜悦。那些大动物们还在,还在属于它们的领土上;只要我愿意,我就可以再次找到它们。它们的近距离存在为农场氛围带来一抹亮色和轻快。尽管法拉和我游猎时带的本地老仆人们都对农场事务日渐感兴趣,但他们仍盼望着再次出发游猎。
在野外,我学会了审慎行动。与你打交道的生灵们害羞而警惕,它们有一种在你不经意间避开你的天赋。没有任何家养动物可以像野兽一样沉静。文明人已经丧失了沉静的资质,在被荒野接纳前,必须要向它学习修静的功课。轻缓行动的艺术,没有一丝唐突,是猎手首先要钻研的,对带着相机的猎手更是如此。猎手们不能执意孤行,必须与风同步,与景貌的色彩和气味相融,必须让自己与合奏统一节拍。有时荒野一次又一次地重复同一律动,他们也必须跟上。
当你跟上了非洲的韵律,你就会发现,她所有的乐章都如出一辙。我向这个国度的野兽习得的,也适用于我与土著居民打交道。
如果说男人们生性热爱女人和女性的柔美气质,女人们生性倾慕男人和男性的阳刚气概,那么,对南方国家和南方民族的情有独钟就是北欧人的特质。诺曼人想必曾多次与异国陷入爱河,先是法国,然后是英国。十八世纪史书和小说里的绅士们一直在意大利、希腊和西班牙等地游历,他们的天性里没有一点南方气质,却被另一极的事物完全吸引和掌控。古时,德国和斯堪的纳维亚的画家、哲学家和诗人们第一次来到佛罗伦萨和罗马的时候,会双膝跪地顶礼膜拜。
正是这群脾气暴躁的人,对异域世界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包容心。就像一个真男人永远不可能被一个女人激怒;对女人而言,一个男人,只要他仍是个男人,就永远无法被彻底轻视,或被全盘否定。同理,急躁的红头发北方佬也能无休止地包容热带的国家和民族。他们无法忍受国内的或与自己人交往时的烂糟事,但他们可以谦逊而顺从地接受非洲高地的干旱、不时的中暑、牛群的瘟疫,还有他们家土著仆人的无能。正是因为对方与自己之间存在差异,北方人在可能与之融洽交往的前提下,渐渐失去了对自身个性的坚持。南欧人或混血民族就缺乏这种特质,他们对此苛责,或嗤之以鼻。正如男人的哥们会鄙视唉声叹气的恋爱中的人,同样,那些对自家男人缺乏耐心的理智女性也会对温驯的葛莉赛达怒其不争。
至于我,从刚到非洲的那几周开始,就对土著产生了一种热爱。这是覆盖所有年龄、不分性别的强烈情感。对深肤色民族的探索让我的世界华丽地拓开了一大片。我这种情形啊,就好比一个天生与动物有心灵感应的人,出生在一处没有动物的地方,然后在晚年才接触到动物;或是一个对森林草木有着本能喜爱的人,在二十岁时才第一次踏入森林;或者某个有音乐天赋的人,在成年后才第一次听到音乐。遇到土著之后,我的日常生活节奏才开始与交响乐章同步。
我的父亲是丹法军队里的军官,他年轻时在都佩勒做中尉,写过一封家信:“在都佩勒,我是一支纵队的军官。工作艰辛,但很光荣。对战争的热爱也是一种激情,你像迷恋年轻女人一样爱着你的士兵—爱到发疯,而且爱着一个时不会排斥另外一个,女孩们都了解这一点。不过对女人的爱一次只能投向一个人,对你手下士兵的爱却可以包括整个军团,如果可能,你甚至希望爱得更大。”土著和我之间,是一样的。
想了解土著并不容易。他们耳朵很灵,瞬息即逝。如果你吓到了他们,他们会一秒内退回自己的世界,像野兽受到你唐突的惊吓而逃跑一样—就那么不见了。除非你已经很了解一个土著,否则不可能从他嘴里得到直截了当的答案。对于直接疑问句,比如他有多少头牛,他总迂回地回答:“像我昨天告诉你那么多。”这种回答方式对欧洲人来说很伤感情,不过,很可能这种问话方式对土著来说也很伤感情。如果我们对他们施压或穷追不舍,想从他们口中套出一些行为习惯的解释,他们就会尽可能地退让,然后用一种荒诞可笑的错觉把我们引到歧路上去。即使是小孩,在这种状况下也有老牌手的素质,他们才不关心你是高估还是低估了他们手上的牌,他们只求让你搞不清真相。如果我们真正闯入了土著的宇宙,他们的举止就会像蚂蚁被你的棍子捅进蚁穴一样。他们孜孜不倦地抹去伤害,迅疾而沉默,好像在抹去一次不当的举止。
我们不知道,也无从想象,他们所畏惧的来自于我们双手的威胁到底是什么。我自己会觉得,他们害怕我们,就好比你害怕一阵突如其来的可怕噪音多于害怕吃苦或死亡。但我也说不准,因为土著们善于拟态。在香巴的清晨,有时你会遇上一只鸡鹑从你的马前方飞过去,她的翅膀好像断了,好像很害怕被狗逮到。但她的翅膀根本没断,而且她也不怕狗,情急时她会对着狗飞沙走石,她这么做只是因为她把一窝雏鸡藏在了附近,她要分散我们的注意力。和鸡鹑一样,土著假装害怕我们是因为某种更深层的恐惧,这恐惧的本质是什么?我们猜不到。也可能,他们对我们的行为表现归根到底只是某种奇怪的玩笑,这些害羞的人其实根本不怕我们。对于生命,土著不像白人有那么强烈的危机意识。有时在游猎,或是在农场上,在极端紧张的片刻,我与土著同伴目光相触,那瞬间会感觉到彼此之间相距甚远,我对所冒风险的忧虑让他们不解,我忽然意识到可能他们的生活与自身生命本就水乳交融,这一点我们永不能及,就像深海里的鱼一辈子也不能理解我们对溺水的惧怕。他们拥有这种潜游般的本领,我想,是因为他们仍保着一种智慧,那是被我们的祖辈丢失的智慧。在各个大陆之中,只有非洲可以教会你:神魔是合一的,最高力量永远共生,它们不是两个独立永存的权威,而是同一个。土著从不混淆人,也不分立实质。
通过游猎和农场生活,我和土著从相熟到逐渐相交,我们成为好友。我接受了这一事实,尽管我永远无法真正懂得他们,他们却彻底摸透了我,且能感知到我要做的每个决定,甚至比我自己确定的都早。我曾在吉尔吉尔有一处小农场,我坐火车来往于吉尔吉尔和恩贡,在那里住帐篷。我可能非常突然地在吉尔吉尔下个决定,一下雨我就回自己家。但当我回到基库尤火车站时—这是铁路沿线上我们那一站,从那里到农场有十英里—竟有我的仆人在那里牵着骡子等我骑回家。我问他们是怎么知道我要回来的,他们就会环顾左右,而且看起来很不自在,似乎是害怕或是嫌烦,就像有个聋子坚持要我们解释一支交响乐时,我们会表现出来的神情一样。
当土著已经对我们的唐突和迸发的噪音感到安全时,他们就会坦率地对我们说起好多事情,比欧洲人彼此之间坦诚得多。他们从来靠不住,却异常真诚。“好名字”,也就是声誉,在土著世界里意义重大。不知从何时起,他们似乎已经起草了一份关于你的联合评定书,之后就不会再有异议。
有时农场上的生活十分寂寞,在凝滞的夜晚里,时钟一分钟一分钟滴落,生命仿佛也随它们离你而去,只是因为没有能说得上话的白人。但我一直能感觉到土著们沉默而隐晦的存在,与我并肩同行,虽然我们处在不同的层面。我们彼此交相呼应。
土著是非洲的血肉化身。裂谷之上雄伟的隆戈诺特死火山、沿河的广阔合欢树、大象或长颈鹿,都不如土著—这些无垠布景里的小人更能真实地代表非洲。所有一切都是同一心念的不同表达,同一主题的变奏曲。这不是异质元素的东拼西凑,而是相同质素的各种契合,好比橡树叶、橡实和橡树产品本是同根生一样。穿着长靴的我们永远都匆匆忙忙,常常与全景不协调。土著却与它一致,高瘦、黝黑的黑眼睛民族跋涉的时候,通常是一个紧随一个,因此即使是最重要的本土交通要道,也只是狭窄的步道;或是他们在土地上劳作、放牛,或举办舞会,甚或告诉你一个故事时,都是非洲本身在漫步,在跳舞,在逗你欢欣。在高地上,你忆起诗句:
我发现
土著们尊贵
而移民者无趣
殖民地在变化,而且自我定居后已经变了很多。我只是尽可能精确地记录我在农场的体会,以及关于这个国家、关于平原上和森林中的栖居者的故事,这或许有一点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