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赴郊区。途中,有一毙命的小狗。估计是被车撞死的。没有人去追究谁害死了它,没有人去查寻它的主人在哪里,也没有人为它收尸,哪怕移尸到路边。停车看了,我有些难过。泊车路边,推它到路边一树下。我合掌为之诵念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等三皈依内容,并诵念阿弥陀佛等佛号,为之皈依,为之超度。
上车后,我在想一个问题。人有人权,更有生存权,那么动物呢?动物难道就没有动物权、生存权吗?同样为生命,难道不应受尊重、受保护吗?
从佛教观点看,动物如人一样,是众生,有佛性,当成佛,是未来佛。佛教讲轮回,讲多生。动物的上一生,难道就不可能是人吗?只不过是过去的人。动物有生命,致其死亡,不仅不符合慈悲原则,也是杀生。动物于此世界,不仅使世界丰富多彩、充满生机,而且构成了自然的生物链,为和谐环境的构建功不可没。
汉传佛教提倡素食,这既是从健康的角度出发,也是从保护动物的角度出发。有人食,就有市场,就有人捕,就必须杀,就有人杀。
由于出家时间较长等原因,对生命我总是充满悲悯,不忍心去伤害。蚊子也罢,蟑螂也罢,对待的办法,就是惹不起我还躲得起,或赶它们走。
我不能强求他人如我一样,但我总是希望:能少杀动物就尽可能少杀动物。当我们高举人权、人的生存权的大旗时,不要把动物权、动物的生存权的小旗扔到垃圾堆里。如能如此,不仅是动物世界之福,也是人类社会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