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良心和名誉的作用,可以理解为什么先哲们无不盛赞良心却很少盛赞名誉。诚然,良心和名誉都是使人遵守道德的极其巨大的力量:名誉是人的外在名声,因而是使人遵守道德的外在力量;良心是人的内心信念,因而是使人遵守道德的内在力量。但是,良心使人遵守道德的力量是纯粹的、无负作用的:它只会使人遵守道德而不会使人背离道德。反之,名誉使人遵守道德的力量是不纯粹的、有负作用的:它使人遵守道德往往以使人陷于恶德——假仁假义和自我异化——为代价。名誉的负作用几乎是不可避免的,因而只有依靠良心来消解:如果一个人遭受了不该得的谴责,如果他因为追求自由、创新、自我实现而遭受轻蔑,他的良心便应该自豪,从而化解这种错误评价的压力;如果他得到了不该得的荣誉,如果他因为屈己从众、追赶时髦而赢得赞誉,他的良心便应该惭愧,从而改弦易辙而追求自由、创新、自我实现。
因此,当每个人的名誉心与良心发生冲突时,应该牺牲名誉而服从良心:他若服从名誉便必定陷入虚荣而背离道德;他若服从良心便必定抛弃虚荣而遵守道德。不过,良心与名誉一样,对善恶的判断有时是错误的,因而有所谓正确的良心与错误的良心之分;正如有正确的名誉与错误的名誉之分一样。可是,错误的良心难道与正确的良心一样使人不差不错地遵守道德吗?究竟何谓正确与错误的良心或名誉?怎样才能避免良心与名誉的错误而使之正确?这无疑是一些极为复杂的难题,它们关涉到良心与名誉的评价标准和评价依据,说到底,它们是“应该怎样”进行良心与名誉的评价问题,是良心与名誉的主观评价问题;反之,良心与名誉的起源和作用,说到底,则是“为什么应该”进行良心与名誉的评价的问题,是良心与名誉的客观本性问题。良心与名誉的起源及其作用的研究,已使我们完成了“为什么应该”进行良心与名誉的道德评价问题;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进行良心与名誉的道德评价?
四、文章憎命达
记得我看过一篇报道,说作家冯德英在一家电台工作的时候,悄悄地写小说。但是,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后还是让台长知道了。台长想狠整一下冯德英,就在全台大会上批判冯德英,大叫道:你要是能写小说,还要巴金干什么?冯德英眼看在台里呆不下去了,只好离开电台,一门心思写小说,结果大获成功,写出了名噪一时的《苦菜花》,成为一代名作家。古人云,文章憎命达,文章穷而后工。确实如此。然而,问题在于,我们应该怎样评价领导的行为呢?从领导整冯德英的效果来看,是好的,《苦菜花》是领导整冯德英的结果嘛!但是,从领导整冯德英的动机来看,无疑是坏的,坏透了!这样一来,应该怎样评价呢?应该依据动机还是依据效果抑或既依据动机又依据效果?这就是良心与名誉的主观评价的难题。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进行良心与名誉的主观评价?
不言而喻,良心与名誉的评价过程,无非是运用一定的评价标准来评价自己的行为和他人的行为的过程。这两种评价的标准完全相同,区别只在于评价对象:良心是评价自己的行为而名誉是评价他人的行为。因为不论是评价自己的行为还是评价他人的行为,都同样是评价这些行为的道德价值,因而也就只能同样以道德规范作为评价标准:道德规范是良心与名誉的标准。然而,问题是:行为由动机与效果构成,二者有时并不一致。那么,当我们运用良心与名誉的标准对行为进行评价时,究竟是依据行为动机还是行为效果?
这是一个难题,古往今来一直争论不休。其实,对于行为本身的评价,应该只看效果而不看动机。你仔细想想,是不是这个道理?我们不是经常说“好心办坏事”吗?“坏事”、“事”,就是行为;“好心”、“心”,就是动机。你虽然是“好心”,但是你办出来的“事”,却恰恰相反,可能是坏事。这意味着什么呢?
意味着对“事”或行为的评价,是不看动机只看效果。前几年媒体曾报道一个女孩的妈妈,因为孩子学习成绩很差,一怒之下就用铁棒打她,结果打死了!
妈妈打女儿这个行为的动机是好的,“心”是好的,是望女成凤,但是,打死女儿这件事却是坏事。这就是“好心办坏事”。可见对这件事的评价,是只看效果不看动机。所以,领导整冯德英的行为本身是好的,是好事,因为这种行为的效果好,使他潜心着述,写出了《苦菜花》。
相反,对人的品德的评价,对人是好人还是坏人的评价,却应该只看动机不看效果。所以,“好心办坏事”的人是好人,“坏心办好事”的人是坏人。我当年就曾“好心办坏事”。那是1974年,我二哥要提升为白城市图书馆馆长。我当时在白城市市委宣传部工作,就向市委宣传部主管此事的一个干事打招呼,请他关照一下。结果他真的“关照”了一下。他对市委组织部讲:“不能让王海宾当图书馆馆长!因为他托弟弟说情求官”。本来,我二哥极可能当馆长的,结果,我好心办了坏事,他没有当成。那么,我是好人坏人呢?我哥仍然认为我是好人,对我仍然一往情深,丝毫没有怨恨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能够看到这种情况,就是好心办坏事。但是我们并不恨这种人,对不对?为什么?
因为他是好人。为什么我们认为好心办坏事的人还是好人呢?因为评价人的品德的好坏,只看心不看事,只看动机不看效果。所以,坏心办好事的人,歪打正着的人,我们还说他是坏人。比如说,有一个人,想要毒死他的竞争者,给他下了毒药。结果,不料竞争者有一种绝症,他下的毒药,以毒攻毒,一下子把他的绝症给治好了。那么,你说,这个下毒的人,他是坏人还是好人呢?他坏心办了好事,办了一个特大的好事。但是,我们说,他还是坏人。所以,领导整冯德英的行为所表现的领导者的品德是不好的,因为领导整他的动机显然是不好的。
可见,良心与名誉的评价依据应该分别论:对行为本身的评价只应该看效果;对行为者品德的评价只应该看动机。因此,所谓动机效果统一论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因为,动机效果一致的时候,你可以“统一论”。例如,好心办好事的动机与效果是一致的,那么,不论依据动机还是依据效果都可以说,好心办好事者是好的、道德的。坏心办坏事的动机与效果是一致的,那么,不论依据动机还是依据效果都可以说,坏心办坏事者是坏的、不道德的。但是,当动机与效果矛盾的时候,“统一论”就不适用了。一个人要是好心办了坏事,我问问你,你怎么统一论啊?你怎么能够既依据动机又依据效果?如果对行为者品德进行评价既依据动机又依据效果,那么,我们就既不能说好心办坏事者是道德的,也不能说他是不道德的,而只能说他既是道德的,又是不道德的:
依据动机是道德的,依据效果是不道德的。这岂不荒唐之极?
弄清了良心与名誉的评价标准及依据,也就可以解析良心与名誉评价之真假对错了。真的或对的良心与名誉之根本特征,就是与所评价的行为之实际道德价值相符;假的或错的良心与名誉之根本特征,就是与所评价的行为之实际道德价值不相符。举例说,我当年渴望成名成家而刻苦读书,领导和同事们却认为我走“白专”道路是不道德的(这是我的名誉);我自己最终也觉得自己成名成家的思想是不道德的(这是我的良心)。我的这种良心和领导、同事们赋予我的这种名誉都是假的、错误的,因为它们不符合成名成家的实际道德价值:成名成家事实上具有正道德价值。
不难看出,良心与名誉之真假,主要讲来,取决于所信奉的道德规范之对错。良心与名誉是真的、正确的,往往因为所信奉的道德规范是优良的、正确的;良心与名誉是假的,往往因为所信奉的道德规范是恶劣的、不正确的。试想,我之所以觉得自己成名成家的思想是不道德的(良心是假的、错的),主要讲来,岂不就是因为我所信奉的道德原则是恶劣的、不正确的?岂不就是因为我错误地否定为己利他而片面地认为无私利他是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准则?如果良心与名誉是假的,并不是因为所信奉的道德规范是恶劣的、不正确的,那一定是因为对自己和他人行为——动机和效果——的事实判断是假的:
对于名誉来说尤其如此。试举一例。张三在自选商场实际上并没有偷商品。
可是,不知为何,防盗警报却响起来。保安人员赶来,把张三带走了。于是,他的一些熟人和朋友便认为张三偷了东西(对评价对象事实如何的判断是假的)。因此,他们便都认为张三缺德(名誉是假的、错的)。所以,人们之所以对于张三名誉的评价是假的,完全是因为他们误以为张三偷了东西:对评价对象事实如何的判断是假的。
错误的良心与名誉和正确的良心与名誉,同样能够使人遵守道德,不论这种道德是多么荒唐。想想看,恐怕再也没有比“女人应该裹小脚”的道德规范更为荒唐的了!但是,问一下我们上一辈的人就可以知道,信奉这种道德规范的错误的良心与名誉,与那些正确的良心与名誉同样能够使人遵守它们所信奉的道德规范。“因此”,达尔文说,“极为离奇怪诞的风俗和迷信,尽管与人类的真正福利与幸福完全背道而驰,却变得比什么都强大有力地通行于全世界”。错误的良心与名誉,一般说来,并不影响使人遵守道德的巨大力量。
然而,唯有正确的良心与名誉才能使人遵守优良道德,从而才能够做出真正的善行;而错误的良心与名誉则只可能使人遵守恶劣道德,从而便可能使人陷入真正的罪恶。
想想看,当年纳粹分子受着诸如“应该灭绝犹太人”的错误的良心与名誉的鼓舞,曾做出了多少惨绝人寰的真正的罪恶:短短几年间就有600万犹太人因此命丧黄泉!所以,只有按照正确的良心与名誉的道德指令而行,行为者才能因其遵守优良道德而做出真正的善行;错误的良心与名誉或者只可能使行为者的行为遵守恶劣道德,从而便可能使行为者的行为陷入真正的罪恶。
这就是良心与名誉的真假之意义之所在。这种意义表明,与其说良心与名誉,不如说正确的良心与名誉,是实现道德的真正途径,至少是实现优良道德的唯一途径:正确的良心是使人遵守道德的内在途径,是实现优良道德的唯一的内在途径;正确的名誉是使人遵守道德的外在途径,是实现优良道德的唯一的外在途径。
如果一个人,他遵守道德,遵守到一定的程度,不是一次、两次、偶尔的行为遵守道德,而是一系列的、长期的、恒久的行为遵守道德,那么,道德就会由外在的社会规范,转化为他的内在品德,从而变成了他的美德。道德一旦内化为他的美德,即使没有良心和名誉这些东西来约束他,他也能够自动地、主动地、心甘情愿来遵守道德,追求美德了。这个时候,这个人就达到了“慎独”的境界。所谓“慎独”就是即使没有人注视着你,他也能够遵守道德。这个时候道德就得到了实现:美德是道德的实现。那么,究竟什么是美德?美德的本性是什么?人们为什么会追求美德?相反的,还有很多人,甚至每一个人,并不纯粹追求美德,而还追求恶德?人没有完全追求美德的,他可能甚至恒久地追求恶德,而不追求美德。如此等等,原因何在?人们的品德究竟是如何形成与发展的?究竟应该如何培养人们的品德?这是下一讲“品德”的研究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