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戒定慧,息灭贪嗔痴。
佛教以贪为三毒之首、万恶之源。作为修行者,应除之而后快。
那么,贪与非贪如何区别?
佛教是强调中道的圣学,反对极端。
有时候,贪与非贪,只在一念之间。举个例子,有个小女孩,别人给她一个苹果,她很高兴,接过来就想吃,可惜不小心,未吃就掉到地上滚进水沟,取不出来了。为此,她很伤心,哭了。见者同情,又给了她一个苹果。现在,我要说明的问题来了。再一次得到苹果的小女孩,如果什么也不想,或者感到很庆幸,吃这苹果,便是不贪。如果她在想,第一个苹果如未掉进水沟,那我现在就有两个苹果了,这就是贪。有第一个想法,说明她知足;有第二个想法,说明她不知足。不知足、强求额外的份额,我认为,便是贪。
佛教不反对拥有善财,而且认为贫困是灾难。佛陀最终放弃苦行,便是例子。因此,佛陀理解人类对物质生活的低限度追求,并且喻之为药,只为色身的延续、保全,不是为了物欲的享乐。佛陀虽也教化人类要能够喜舍与无相布施,但从不让人去做无谓的牺牲。因为他明白,众生的根器还是相当愚钝的,在这娑婆世界,尚难有君子国一般的义事产生。
关于君子国的故事:有商人舟行遇风,漂至君子国。见卖菜者开价两元,买菜者说,这么好的菜两元太便宜了,欲给三元。卖者说,太多了,就一元吧。买者说,那不行,给五元。如此互相让价,终致吵架。
再看看我们的娑婆世界。小孩子来买糖果,买一斤,卖者先秤九两,然后一粒一粒地加糖果,直加到一斤的量。小孩见糖果一粒粒加上,很开心。如果卖者先抓一斤有余,然后再一粒一粒从秤上取掉,直至刚好一斤,小孩见糖果一粒粒被取走,如取其物,一定不开心。一样的买卖,同样给一斤,不同的取秤法,小孩就有不同的心情。
由此也可见,判断贪与非贪,看的不是其是否执著或占有财、名、权的多少,而是其心念的正与邪、知足与不知足以及手段的义与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