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跑,把我钱袋还回来!”
“来人啊!抓贼啊!”
一个四十岁左右妇人提着裙角追赶一个瘦猴样的年轻人,年轻人手里抓着一个缎布袋子,身影灵活,在人群中呼啸而过,妇人稍有些胖,腿脚并不如心想那般灵巧,跑了几十步后,更是气喘吁吁,手一松,曳地的长裙差点把她自己绊倒。
好在,有人听见她的呼声,看出她的囧境,检查完腰间的武器,从路边酒楼中一纵而下,便朝偷钱贼拔步追去。此人上身锁子甲,黑裤黑鞋,腰间一把断夜刀,奔行如风,路人见了,连声喝彩,“抓住猖狂的贼,敢在重剑城作乱,嫌项上脑袋害事呐!”
此人是重剑城卫队,保护重剑城安全是他的职责。
“小崽子,你知道在重剑城行窃会有什么后果么?”小贼终是没逃过去,锁子甲卫一脚踏在他身上,好整以暇道,他掂量手中的钱袋,应该有十来两碎银子,这么点钱还不够自己一顿酒喝,又看了眼小贼,摇了摇头,为他这种不要命的行为惋惜。
“大爷,绕了我吧!我初到此地,人生地不熟,走投无路才会出此下策!”
“我上有..”
小偷敏锐的观察到锁子甲卫惋惜的神情,也不知接下来会发生些什么,赶紧捡好听的说。
“打住!这套听得我耳朵都起茧了!给我起来吧你,我可不会拿你怎么样,你的小命现在归城主管!”锁子甲把小贼拎起来,又把手中的钱袋抛给赶过来直喘大气的妇人,押着他便往城主府去。
重剑城以铸剑为生,城中随处可见铸剑师,他们皆为城主府效力,或三三两两,或形色匆匆,他们手臂的标志代表他们级别高低,大师级已经不用自己亲自出手。在整个国家,重剑城出的剑都是排得上号的。
往日,敲打矿石的“哐当”声,汉子们吆喝声,咒骂声,已及淬剑的“呲啦”声在重剑城不绝于耳,昭示着这座城池的欣欣向荣。今天,城中处处张灯结彩,彩绸红布挂了一街,不少人还在街道上穿梭忙碌着。
“城主,此贼在城中行窃,请您发落!”锁子甲把小偷押到城主府,单膝跪地,禀告道。
城主名雷重,五十来岁,一米八的个,虎背熊腰,腮边留着胡子,目光炯炯,不怒自威。他瞥了一眼趴伏在地上不敢抬头的小贼,缓缓开口:“在我的地方,没吃的可以来找我姓雷的,赏你一口饭自是没得说,居然敢行那低等龌龊偷窃之事!”
“安阳,把他给我托出去,毙了!”雷重大手一挥,不消片刻,偷钱贼便会为自己鲁莽的行为感到后悔。
“遵命!”安阳领了命,这事他已经办过太多,不足为奇。重剑城所有人必须靠自己努力吃饭,胆敢打那歪主意的,没一个有好下场。
“大人,请饶了小的,小的再也不敢了!”小贼从浑噩中惊醒,惊觉自己命不久已,苦苦哀求起来,霎时,鼻涕眼泪流了一脸。
“等等!”安阳提着小贼,正要跨过大门时,雷重忽然命令道:“今天是我重剑城的大喜之日,见血腥不吉利,你把他赶出重剑城即可!”
“属下遵命!”
“谢城主不杀之恩,谢城主不杀之恩..”
此等小事并没有打搅雷重的好心情,过了片刻,他对身边的人吩咐道:“老吴,你差人去看看,裳儿准备得怎么样了?叫她快点,别耽误了好时辰!”
“是,老爷,老奴这就去办!”老管家鞠身,带着两丫头,往雷小姐的闺房行去。
雷重晚年得子,夫人在生孩子时,难产而死,他对这个唯一的女儿疼爱非常,真是捧在手上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今天,是雷云裳的出嫁之日,对方是帝都王家的公子,身份比起城主府之女,只高不低。据说,那家公子温文尔雅,品貌非凡,自是人中龙凤,天之骄子。
雷小姐闺房。“小蝶,簪花有些偏了,正中一点!”雷云裳坐在大铜镜前,身披霞帔,头带凤冠,只见镜中的人儿面带红晕,眉目如画,端庄里蕴藏大气,妩媚中饱含娇羞,她轻启朱唇,对身旁的贴身丫头吩咐道。
“这样就好了!”小丫头手脚利索,立刻揣摩出主子的心意,把簪花重新侍弄一番。
“小蝶,你说王公子会是怎样的人?我见了他第一句话该怎么说?”雷云裳端详着自己那醉人的容貌,声音里有些忐忑。
“小姐不用担心!我听老爷说过,王公子是帝都年轻公子里的翘楚,人才自是不必说,而且他武艺非凡,又能写诗还会作画!小姐嫁给他,那是承了天作之合,鸳鸯之美!”
“就你这嘴甜!只是我嫁过去,爹爹一个人在家,不知会不会难过?”
“小姐别多想!我们过去后,还是可以经常回来的。小姐要是想念老爷,我就陪着小姐回来,不对不对,是让姑爷陪着小姐回来!”
“你这丫头..”
主仆二人在房中说着话,外面响起敲门声,“小姐,老爷让我过来问问,准备得怎样了?”
“是吴叔?请转告我爹爹,我准备妥当了!”雷云裳在房中回答老管家,出嫁的女儿在夫家来接亲之前不能见人,这是这里的习俗。
城主府中喜气洋洋,亲朋好友陆续到达。
“雷兄,恭喜啊!有了王家这棵大树,以后那些觊觎重剑城的宵小之辈恐怕得认真掂量掂量了!”
“欧阳兄说的哪里话!你荣南城跟我重剑城一直是盟友,我重剑城能有今天,少不了欧阳兄的鼎立相助啊!”雷重握着欧阳南风的手,哈哈笑着,拉着他在贵宾席坐下。
“恭喜雷城主!今日城主府大喜,我麻衣鬼来讨杯酒喝,雷城主不会拒绝吧?!”来人身穿麻衣,佝偻着背,面如枯槁,就像刚从坟墓中爬出来。
见了这人,落座的宾客窃窃私语,“这老鬼怎么会来?”“雷重怎么认识他?”“他不会是来搅局的吧?”质疑声不断,只因这麻衣鬼太神秘,谁也不知道他活了多少年,三十年前见他是这副不人不鬼的模样,二十年前也是这副模样,十年前如此,如今照样没有改变。
但是知道他的人都不会小觑此人,这老鬼一手毒使得出神入化,防不胜防,只要他看上的目标,没有哪个能逃离他的毒手,也有传言,他之所以变成这副模样,跟他使毒有关。
众人心头惊疑不定时,却见雷重抱拳向麻衣鬼迎去,惊喜之色溢于言表,“什么风把您老吹来了?您能来我这儿,我这小地方真是蓬荜生辉啊!快请坐,请上坐,来来来!”雷重虚扶麻衣鬼,做足了后辈的礼节。
“姓雷的怎么认识的这老鬼?”说话之人坐在最末的位置,他并不是送祝福来的,而是希望今天重剑城的宴席出点岔子,对手敌人之间总不希望对方过得好。他现在神色阴沉,想想自己家族同样以铸剑为生,却处处被重剑城压制,眼看重剑城势力越滚越大,跟王家联姻就已经是坏到不能更坏的消息,现在又见雷重居然跟麻衣鬼相识,此人心头真如吞了黄连一般。
麻衣鬼之后,又陆续到了几个大人物,雷重皆亲自迎接,把他们安排到独特尊贵的位子上,他则坐在主位,承接着所有人的恭贺,他哈哈笑着,与众人随意交谈些什么,意气风发,神清气爽,整个人仿佛都年轻了好几岁。
从帝都到重剑城,正常骑马前行约有半天路程,不算远。途径一处叫小石山的地方,此处遍布大大小小的石头,少有树木,只在石头缝中偶尔能见几株杂草。
毫无景致可看的小石山,今日里被长长的接亲队伍装点。这只队伍大约有一百来人,所有人皆是一身喜庆的红色。队伍中间,八个壮汉赤着上身,腰间缠着红布,抬了一顶轿撵。队伍最前方,一人骑在高头大白马身上,胸前一朵红布裁剪的大花,他便是今天的新郎---王宇成,帝都王家三公子。
听说自己要跟重剑城城主之女结为连理,王宇成有一千个一万个不乐意。他自小聪颖,舞剑,谈诗论画无一不精,性子温和,帝都中喜欢他的少女比比皆是,而他更是对红尘阁的敏姑娘心有所属,只等机会成熟便把敏姑娘赎出来,跟老爹摊牌,以后便跟敏姑娘逍遥快活的过一生。
谁知道自己这里八字才刚有一撇,便被告知,自己要娶重剑城城主之女。想自己两位哥哥,大哥娶的是皇家公主,二哥娶的青梅竹马,而自己娶的妻将是小小重剑城里的粗鄙女子!无奈,老爹做的决定没法更改,自己在王家也没太多话语权,不比两位哥哥!
王宇成长长叹息,只求那重剑城城主之女不要太难看,勉强过得去就行,好在,临行前,老爹曾经告诉他,他做了重剑城的女婿,等城主死了之后,他就是重剑城城主,基于此,这桩婚姻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王宇成想象着自己以后做了重剑城之主,虽然比大哥二哥差一些,好歹也有了属于自己的势力,紧抿的嘴角终于露出一个微小的幅度。
可就在此时,一群黑甲人从天而降,他们头套铁甲,全身笼罩在黑衣中,只留着两只眼睛在外面。他们不由分说,冲进迎亲队伍,抡起钢刀便向迎亲队伍砍去。
“戒备,有敌人!保护好公子!”有人大喊一声,离王宇成近的人都向他缓缓靠过去。这支迎亲队伍都是王家家丁侍卫,对主子自然是忠心耿耿,他们也算训练有素,但是在这群铁头人面前,仍是土鸡瓦狗,不堪一击。
王宇成被众人层层围住,眼看外围的侍卫一个个倒下去,王宇成急红了眼,抢过护卫武器就想冲过去,却被一人死死抱住,“公子,快上马!你不是他们对手,快逃!”这名护卫推着王宇成上马,马儿已经有些受惊,四蹄乱动。
王宇成脑中有一瞬间的空白,既不忍这些人白白牺牲,又明白自己不是那铁头人的对手,艰难的翻身坐在马上,拉了一下马缰,白马高扬前蹄,一声长嘶,他回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护卫,就是这一眼,只见一根铁矛在自己眼中急速放大,王宇成来不及做任何反应,便看见铁矛穿透了自己身子,只听见“啵啵”两身皮肉破裂的声音,没有疼痛,然后他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公子!..啊!你们这群恶魔!跟他们拼了!”见到主子死去,护卫们炸了,如果不杀了这些铁头人,他们也难活命!
“你们到底是谁?连我帝都王家人也敢杀?”有护卫大喊,试图抬出身份吓唬住对方。但他打错了算盘,铁头人没有一人出声,仍旧见人就砍,王家接亲护卫一个个死去,有剩下的见留下只有死路一条,便想乘机逃跑,但此时,逃跑的人皆会被一根拇指粗的铁矛从背后击穿身体..
重剑城。雷重陪着众人从中午坐到下午,从一开始的满面春风到现在神色不定,脸上的肌肉有些笑得僵了,待客的茶已经换了好几壶,王家接亲订的是午时,而现在早已过了几个时辰,就算路上有延误,哪怕---走得慢点也该到了!
宾客们不再奉承,关系好的脸上已有不满,众人从中午坐到现在太阳快落山,已然坐不住。关系差的倒平静了下来,一个个神色自若,表情暧昧难明。
“雷兄,你这亲家接亲订的什么时候?怎么现在还没到?”欧阳南风试探着道,他已经看出雷重脸上的严峻,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久久未接亲就是不对。
雷重脸上阴沉得如能滴出水来,大吼一声:“来人,快马加鞭,去帝都王家,看看他们搞的什么鬼!”雷重一手狠狠的拍在椅子扶手上,梨花木的椅子瞬间出现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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