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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文奴其人

杀人魔头邱兴华和一代枭雄萨达姆在年底相继被判死刑。2007年新年的第一缕阳光照耀着北京城,最终在曼谷跨年连环爆炸案的火焰中黯然失色。韩国前外相潘基文接替了笑容可掬的科菲·安南出任联合国秘书长。

除了看看新闻,我把元旦假期都用来在地下室睡觉,像只冬眠的熊,在熟睡中把孤独落寞慢慢咀嚼。假期结束后的第一天,我抖擞精神爬出地面,虽然没有春风扑面而来,但是我的心坎再次蠢蠢欲动。橘红色的太阳还藏在高楼后面,却已经把半个城市照耀成一片金色,大街上车流缓慢、人潮涌动,果然是那句:莫道行人早,还有早行人!新的一年总能带给人新的气息,我面带笑容迎着朝阳快步走去。

这天吃午饭的时候金科长神神秘秘地找我谈话,她说:“晓晓你时来运转了!赵主任今天问我你的情况,说想介绍一个区委领导的儿子给你做男朋友。晓,你弄不好要麻雀变凤凰了!我替你答应了。”我一听吓了一大跳,执意不肯、缄口拒绝。金科长惊讶得再三追问我原因,我不能说因为自己是一个住在地下室的灰姑娘,不敢见高高在上的白马王子,就只说我和大学交往过的一个男孩,分手两年之后有意从新开始。金科长当场脸色大变:“你让我怎么交差啊!你不介意我对赵主任说你不识抬举吧?”

我完全听不见金科长对我的恶言恶语了,仿佛背后又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嗨!你的书!”我猛然转过头去,身后正在吃饭的同事问:“有事吗?”

虽然只是找借口敷衍一下金科长,但是我提及了一个人。于是一天中剩下的时间里,那个名字,那个我拼死抵抗,始终不肯让他再次登陆我的思念的名字,就像浪花里的泡沫一样,潮水退去之后在沙滩上留下了剧毒的白沫。我的心灵,溃不成堤。

“你在看《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很好的一本书。‘在这个世界里,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一切皆可笑地被允许。’那么我捡到你的书,是不是可以允许我知道你的名字?”

“嗯,好吧。我叫刘晓晓。”

“这名字真可爱,我叫——”

“等一下!我知道你叫什么。”

“你知道?”

“我想你的名字是ElvisAron Presley。”

“你是说那个——美国猫王?”

“是的,你长得很像他。”

“天呀!你为什么今天才丢掉这本书呢?”

——这就是我的昆德拉时代,一次碾碎灵与肉的爱恨历程。昆德拉说:如果我们生命中的每一秒都有无数次的重复,我们就会像耶稣钉于十字架,被钉死在永恒上。我曾经无数次用手捂住胸口向自己提问:“如果生命中的那一秒能够重复,你还会重蹈覆辙吗?”答案是肯定的,即便一千遍一万遍我都会不假思索地说出“我叫刘晓晓,而你就是我的猫王”——我想,这就是死于永恒。

那时候,海湾战争正第三次打响,硝烟和炮火震惊了整个世界。我最喜欢的一位演员飞出高楼的束缚投身自由的大地。非典病毒正逐渐蔓延于世界各地和祖国大江南北。而我,在那个晚霞渐退的傍晚独自一人坐在草地上读着米兰·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我不喜欢痴情的特丽莎和弗伦斯,我喜欢托马斯和萨彬娜,他们两个人似乎更懂得生命之偶然与无足轻重,所以他们放荡不羁,无论职业还是家庭对他们来说都似乎只是头顶一片毫无重量的云。性与爱只不过是云中的雨露,只要时时滋润着他们就足够了。当我发现我的喜好有悖常理的时候,我把书放在身边的草地上,仰头靠着树干。我看见暗蓝色的天空做了槐树忧郁的幕布,昏暗的舞台上空无一人。更寂寥的是盯着天空看的只有我一个人,天光也暗下来,苍穹低垂。那一年我读大三,对于爱情和友谊的渴求已经到了剑拔弩张的程度,然而我依然孤独,依然完整无缺。为什么会喜欢托马斯,他一生至少有200个女人。“小心啊刘晓晓,小心遇到一个托马斯!”就是在内心深处发出这一声警告的时候,我起身离开,全然忘记了那本暗示死于永恒的书还留在草地上……哦,油罐车下面英俊的脸呵!

从各方面来讲,那都是一个烙铁般通红不易触摸的年代。

偶然总喜欢接踵而来,所以我们的生命中充满了偶然。下班后我接小辉一起回到地下室,我表舅神神秘秘地打发小辉到楼下去,然后拉住我问身边是否有合适的单身男性。我说没有,他不相信非要我一一给他分析一下,他来替我定夺。我只好告诉他我比较熟悉的三位男同事一个要结婚了,一个女友是老师,还有一个高个子一心考研,暂时不考虑个人问题。我表舅觉得高个子孟海还是可以发展的,不过他说既然没有太合适的,新来的邻居也可以考虑考虑,只不过“这男孩扎着长辫子神神叨叨的很看不惯”。原来几天前我隔壁住的湖南女人搬走了。

就在前天晚上,我门外响起敲门声,是隔壁的姜英美。

“好姐姐,我是来和你道别的。”

“怎么了?又没有房钱了?快进来坐。”

“不是不是,我要回家了!”

“怎么,他不要你了?”话一脱口我就后悔,暗自咋舌,用眼角偷偷看了一眼姜英美,好在她并不在意,只是平静地说:

“嗯,是,也不是!”

“到底怎么回事?”

“他老婆跟踪他发现这里了,你不知道,就是昨天那母老虎来了,揪着我的头发把我给打了!你看现在眼角还有点青呢!”

“啊,还真是,我怎么不知道!”

“你下班晚嘛,他们八点多打完我就走了!那龟儿子吓得再也不敢来,给我打了个电话说要和我了断。妈了个逼的断就断了嘛,老子怕谁!”

“那,那你有什么打算?不会又要去他家闹吧?”

“那倒没的事,我妈早就打电话来说要给我介绍对象,找了个修汽车的,家里挺好过的,让我回家结婚,我这就回去赶在年前嫁掉算喽!”她忽然猛拉住我的手说,“姐姐,我有一件事,在心坎里老是折磨我,咋个办哟!”

“什么事?”

“你可千万不要把我在北京的事告诉我家里人哟!”

我一听就笑了说:“我就是想说,我也不认识你家里人啊,你就是为这件事心里难受?”

“不是,我是,我是怕——”

“什么?”

“我是怕,我流不出血来了咋个办呢?”

“流什么血?”

“哎呀,傻姐姐,你还是个姑娘呦!那我就没得办法跟你讲喽!”

“等等——你是说处女膜?”

“哎呀就是这个!我回去成亲,要是没得血了,让男人怀疑了咋个办呢!”

“这个,不会吧,很多女人第一次也没有血的吧?”

“哪里有,那个龟儿子把我弄出好多血呢,可吓死我了!哎,你是有学问的人,你跟我讲讲,是不是有一个叫做修复手术的,咋个弄得,多少钱,我想做一个去!”听了她的话我心头突然一阵紧缩,仿佛一个大毒瘤,隐藏多年后突然被意识到,我仿佛害怕被揭穿一样,只是含含糊糊地说:

“哎呀,这我可不知道,不过听说是有处女膜修复手术,不过我还是觉得你没这个必要,多危险啊,再说多难为情啊。”

“那倒是,但是我咋个办呢!我们那边封建得很,婆婆要给儿子一条白手帕的,第二天一早还要亲自验收。要是不见红问题就严重喽,说不定要打死我,要找我老子娘闹退婚!再说,我在北京这几年,本来名声就不好,我要是不堵住那帮龟儿子的嘴哟,一辈子就别想在老家混喽!”

我心头一阵狂乱,脑子里忽然灵光一闪:“你等等,你一说我好像还真想起来了——”

“啥子,你有办法?”

“我想起来了,我在一个电视剧里看过,说妓女的初夜要价都很贵,妓院老鸨为了挣钱就把一些破过身的女人充当处女。”

“是呀?那她们是怎么弄的?”

“很简单,就是妓女在枕头底下偷偷藏根针,在那个时候趁男人不注意把手指扎破,把血抹在白手帕上,然后把针往床底下一扔——”

“哎呀,这个办法好得很呢!针一扔,手指头在嘴里一舔,哪个还知道血是从哪里来的,男人那时候就是连亲妈都不认得呀!哎呀好姐姐你可真不愧是文化人,啥子都懂,你真是我命里的贵人哟,你救了我两条命了哇!我走了会想你的,我天天拜佛念经,祝你大富大贵嫁个有钱男人!真的,我一眼就看出你不是这地洞洞里面的命撒!”

我的脸红了,湖南姑娘就在我的生活里消失了。

如今我舅舅把一个单身住宿的北京籍男性,安排在了我的隔壁,以图发展。我对他大发脾气,认为男人住在身边很不妥当。我舅舅说安全问题由他二十四小时全权负责。

我甩着胳膊气鼓鼓地回房,心想难不成自己的保质期就要过了,这么多人要打发我?刚拐进我房间外的走廊,就看见三只大纸箱横在路中间,一个敞开的门里面发出翻找东西的声音。我皱着眉头分析形势,知道自己必须从纸箱上跨过去才能回到我的房间。我决心不看房间里面的人,只背着身子低头跨过箱子就是了。我看见纸箱里堆满了书,有奥克塔维奥·帕斯诗选、狄兰·托马斯的《死亡与出路》,还有戴望舒、北岛、徐志摩等等很多诗集。

在我把钥匙插进钥匙孔的时候,我听见隔壁间男人低沉而浑厚的声音,那确实是可以“划破玻璃”的动听声音:

水从高处落下定然神采飞扬

人从高处落下偏偏黯然神伤!

我面对着我的门一动不动地站着,心中思量着这两句话,显然忘记了转动钥匙,忽然我感觉到耳朵像追随太阳的绿叶一样转动着,耳鼓中发出血液轰鸣的声响。

不要以为阳光雨露无处不在

高楼大厦就是整个城市

总有一些人在喧嚣的世界里打洞、打洞

把蓬勃的生命深埋于大地之下

我声明:并不是我情愿的,是我的耳朵牵动了我的头和身体。我早知道耳朵是不可靠的,它宁可听从声音的召唤而不是我的。我仿佛被人揪住耳朵一样,歪着脑袋扭着脖子平移到了隔壁敞开的木门中间。

我看见屋里一团乱,两条极端长而且细的腿托着一个尖锐的屁股立在小屋子中间,屁股上面空无一物。从两腿之间隐约看见一缕长头发落在一个敞开的皮箱里,箱子里除了几件衣服之外是各色杂志和稿纸,还有一台笔记本电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正想在被发现之前回到房间。但是两条长腿之间突然出现了一张小小的脸,下巴上有一寸长的棕色胡须。“嗨!你好!”那张脸因为倒立而充血,有些红胀,太阳穴上青筋暴起。还好他及时把上身掏出来,就像一把折叠刀,“啪”的一声弹出了刀刃。他的身体薄得真像一柄瑞士军刀,皮肤黑黄,长得有点像王志文。

“听说我会与一个姑娘为邻,是你吗?”

“我想她正是我。”

我看见两条眉毛挑动了一下算做对我的回答和评价。然后眉毛的主人无限妩媚地甩了甩辫子,又风姿倜傥地捋了一把稀疏的胡子。从皮箱里拿出一打稿子,低头翻阅起来,似乎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

我无法控制,有些恼火了,觉得这个人简直莫名其妙。我回过头来发现自己的右手还握着钥匙,一推门才知道门还没有开。我猛力转动钥匙,打算就此回到房间去。这时隔壁传来说话声:“这里不提供书架吗?”我决心不再自讨没趣,只当他问的另有其人。我进了自己的房间坐在床上脱掉了大衣和长靴。我确实不记得自己是否锁上了房门。

门缝里,一张瘦小的山羊脸伸进来说:“这里不提供书架吗?”

“你进了我的房间!”我叫起来。

“哦,是吗,对不起!我想只是我的目光进去了,而你的目光刚刚从我的房间里出来。”

我无话可说。

“这里没有书架吗?”

“没有。”

“可是书籍放在纸箱里,书的灵魂如何跳跃在我的额头上呢?”

“那么只有书籍摊开在你脸上的时候,它的灵魂才会跳跃吗?”

“当然不是,任何时候他们都在与我对话。”

“那么书籍放在纸箱里又有什么关系呢?”

“啊!你说得太对了!也就是说我把纸箱推进屋子就行了。”山羊脸大喜过望地缩了回去。但是一瞬间就又探了进来,“你可以来帮帮我吗,收拾屋子我不在行。有时女人真是一根不可或缺的肋骨啊!”说完这话他用一双小眼睛盯着我,没有把头缩回去的意思。

我实在生不起气来了,笑着表示我投降了,我说:“诗人的比喻都这样拙劣吗?”

“嘿,你怎么知道我是诗人!怎么知道的?”

一通忙活之后,诗人说:“你可真能干,简直比我家还舒适了。我明天请你吃饭。”

“可不可以现在请,我快饿死了。”

“天呀,你不会没吃晚饭吗?已经很晚了。”

“是啊,加班回来一直没吃,接着又给你打苦工。”

“走,现在去吃,太过意不去了!”

“不了,外面多冷啊。吃泡面吧。”

“那我去买!”

“不用,我有。”

我回屋给自己和诗人各泡了一包方便面,诗人问我是否允许他进来。

我说:“因为我刚刚从你的房间出来,所以不能剥夺你进我房间的权利。”诗人笑着走进来说:“你也应该写诗,很有潜质。”我问他既然家就在北京为什么要来地下室住。

“我家在郊区,而我要的是:城市唾手可得。”

“那为什么住地下室,租一套楼房不是更好。”

“太贵了,而且住地下室有那种感觉,嗯,怎么说呢?就像一个死人每天出入坟墓的感觉。而且你想想,僵尸从坟墓里伸出腐烂的手,他抓住的不是一根枯树枝,而是整座城市!这感觉太棒了!”

“还棒呢,好恐怖啊,你从来都是这样说话吗?”

“我努力随时保持诗歌创作的状态。”

“稿费可以维持生计吗?”

“不知道,我从来没有发表过。”

“为什么!”

“只投过两三篇,都被打回来了,就不投了。诗歌本来就不属于全世界。”

“怎么能这么说呢,诗歌的作用不就是为了振聋发聩吗。如果北岛不呐喊:世界我—不—相—信!世界怎么能相信他呢?”

“你也读诗?”

“偶尔看看,像顾城、北岛、海子的诗啦什么的。”

“你觉得顾城怎么样?”

“嗯,我觉得他想象力很丰富,但是他写的诗是太流于表面。比如那首‘我总在幻想/幻想总在破灭/幻想总把破灭宽恕/破灭却从不把幻想放过。’”

“嗯是有这么一首,你不喜欢?”

“不喜欢,我觉得没有诗歌的美感,思想也简单,像绕口令一样顶多算是文字游戏吧。”

“哎呀小丫头,你简直是口出狂言!”

“无知者无畏。再说我本来是很喜欢顾城的,觉得他的散文《养鸡岁月》简直太棒了!可是后来是因为看了《英儿》所以才恨他的。”

“为什么?”

“为什么,因为我是女人呗,女人怎么能原谅公然拥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呢!”

“原来是这个啊,我们男人羡慕还来不及呢!”

“是啊,所以男人没有好东西。像那个顾城,我真恨不能把他挖出来晒一晒,尤其要晒晒他那对黑眼睛。”

“我的妈呀,你好恐怖啊!不过跟你聊天有意思!”

“是吗,也有人这样说过。”

“好吧,我向你承认我其实很想发表作品,想做个名震寰宇的大诗人。哪怕被你拿出来晒也心甘情愿。但是现在还不行。你听说过‘一尺深的热爱’吗?”

“没有,你讲讲。”

“有人问一个年轻有为的作家是怎样成功的,那个作家说因为我对文学保有一尺深的热爱。那人就问这是什么意思啊?作家就爬到床底下翻出厚厚的一摞布满灰尘的稿纸,足有一尺厚。他说:‘这是我写过但是发表不了的习作,这就是我对文学一尺深的爱’。”

“震撼心灵。”

“是啊,我对诗歌的爱还没有一尺深。所以我离家出走,到这里隐居创作。”

“离家出走?”

“是的。”

“那你父母不是要急死了。”

“没关系,他们知道我就在北京,我时常给他们打电话。”

“那你要先找份工作吧,不然怎么办。”

“不,诗歌创作不能被社会俗务所累。”

“那你靠什么生活?”

“我妈每个月会给我打钱的,这个不成问题。茨维塔耶娃说过:在这个世界上,我有两个敌人,两个密不可分的孪生子:饥饿者的饥饿和饱食者的饱食!所以我必须保持中立。”

“你今年几岁?”

“什么?”

“我问你多大了。”

“很不幸生于八零。”

“那你离家出走的方式还真是蛮适合你的!”

“我明白你的意思,随便你怎么说,我为了诗歌什么都肯做。再说我也不过是忠实地反映了八零后的时代特色罢了。”

“这话怎么讲?”

“八零后,这个称谓我觉得很准确很有必要。你难道不觉得我们是史无前例的一代人吗,是一代实验性大于一切的人。”

“什么实验性,无土栽培?”

“对!有那么点意思。你看看吧,这世界上千百年来的人类历史上哪里出现过中国八零式的人物?我们是出生在软绵绵、香喷喷的温床上的:“文化大革命”之后,势头强劲的改革开放的春风的吹拂之下、世界罕见而又极端有效的控制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实行后,我们,实验性大于一切的一代出世了!第一代独生子,这无疑注定了我们更加备受关注,更加深得宠幸。于是我们生来有权骄横跋扈,生来有权拈轻怕重——”

“有权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权列入啃老族?我一直以为‘八零后’是一些人对我们的侮辱和嫉妒,没想到还有人自恃八零,以小卖小!”

“你可以这么说,很准确。当然我不否认八零后也有八零后的痛苦和孤独,还有责任感和内疚心理。一想到曾有一些人,生来被投身于历史的洪流中,或揭竿而起,或叛国投敌,或名垂千古,或遗臭万年,我羡慕他们,他们才是幸运的,他们生来深邃而不露声色。然而我们,用你的话说就是无土栽培长出来的西瓜,明明营养不良却要强装茁壮成长枝繁叶茂,寄托父母长辈的殷切希望,身负“八零一代”光荣称号,我们能有什么办法。这么说吧,当人人都认为无土栽培比有土栽培更有利于农作物的成长,农作物就无权枯萎!这就是我们这一代人身上的矛盾。我找不到出路,所以写诗,诗歌和文学我相信永远是人类灵魂的出路。这就是我的理想,这年头真正坚持理想的人已经很少了,我父母也愿意支持我。”

“看你说的,我简直听不懂了。我一贯厌恶什么几零后的说法,如果别人说我们是八零后,那么我认为他是出于嫉妒,嫉妒我们赶上了好时代。可是如果一个人自称为八零后,那我就觉得他——”

“怎么样?”

“那么我会认为他是自恋。弗洛伊德说婴儿期是人类共有的自恋期,这一阶段无论是自身还是世界对于婴儿来说,都只有和他的需要发生关系的时候才是存在的,而婴儿的需要仅在于温暖和食物。你不觉得你现在的样子很像个婴儿吗,只知道自己的痛苦和快乐。我要直言不讳地说出对你的看法:你是一个高高瘦瘦、住在地下室、年近三十岁的婴儿。如果这世界上真有一群人叫做‘八零后’,那么我真希望自己能离他们远一点,如果我的思想再成熟一些,生活经历再丰富一些,我就会大声说:古德拜八零、撒由那拉八零!——你怎么不说话了,我班门弄斧了,你别在意。”

“不,从没有人对我说过这样的话,你——是干什么的,我是说你喜欢什么,有什么信仰,是什么让你有这些认识的?”

“我,我是个小北漂啊,辛辛苦苦来北京的打工族。我可没有信仰,不过是识字罢了。好了!别这么看着我,我不过是胡说八道的,连自己都忘了说过什么啦!”

“不,我从没有遇到过能和他这样谈话的人,何况还是个女孩子,我可以记住你的名字吗。”

“又要问我的名字了——”

“不可以?”

“啊,不是,我叫刘晓晓,很高兴认识你。”

“我叫赵健,笔名文奴。”

“文字的奴隶?”

“不,我是文学的奴隶,而文字是我的奴隶。”

“Anyway, I support your career, It's my honor to know a poet。”

“谢谢你——很晚了,我该回去了。”

“我可以,看看你写的诗吗?”

“It is a great honor for me that you can read my poem!”

司芬克斯之谜

——文奴

享受着,膨胀着

我们是欲望中长大的光之男孩。

高处文明的塔尖,

是真正的狂蜂浪蝶,

咬住命运的花朵,不松口

决不松口,长大呵

长成为一代英雄的俄狄浦斯!

我们终将会解开那司芬克斯之谜,

颠覆一切,毁灭一切,

弑父娶母,把黑铁葬进坟墓,

把真理抱上婚床。

迎接吧!这是创世纪的交媾,

晚上杀死中午,再生下早晨,

就这样生生不息,

一代不如一代!

这血统愈加败坏!

黑铁的崽子,你会习惯的,

接受惩罚吧,向着万马奔腾的蹄下,前进!

沿着我的道路,前进!

如果尧太昊是我的神话时代,“猫王Presley”可以称为小说时代,那么这个文学的奴隶会不会开启刘晓晓生命中的诗歌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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