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中国走上了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有许多基本表现。可以说,这些基本表现正是新中国走上苏联式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的佐证。在国民经济基本恢复之后,新中国着手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也得以启动工业化进程。这个时期恰好是编制和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过程。因而,第一个五年计划设计的工业布局,基本上是此时中国工业化道路的雏形。首先,中国的“一五”计划是在苏联的帮助下编制和实行的。1952年初,根据周恩来的提议,中央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组织领导“一五”计划的编制工作。8月初,在试编出《五年计划轮廓草案》后,以周恩来为团长、陈云和李富春为副团长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专门征询苏联政府对中国“一五”计划的意见,商谈苏联援助事宜。斯大林对我国的“一五”计划提出了一些建议。周恩来和陈云回国后,李富春率代表团继续同苏联有关部门广泛接触,征询意见,商谈苏联援助的具体项目。[参阅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5~288页。]1953年4月,米高扬向李富春通报了苏共中央、苏联国家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专家对中国“一五”计划的一系列意见,其中专门提出:“从中国的利益和整个社会主义阵营的利益考虑,‘一五’计划的基础是工业化,首先建设重工业。”[转引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7页。]中国方面则“参考这些意见对计划草案作了较大调整”。[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8页。]其次,经过反复权衡和深入讨论,比较分析苏联的工业化道路和资本主义的工业化道路后,中央的领导同志认为中国的工业化还是应该学习苏联经验优先发展原材料、能源、机械制造等重工业。因此,苏联援助的150个项目中,轻工业和医药工业只有3个,原材料、能源、机械制造等重工业则达到147个,其中军事工业企业44个,冶金工业企业20个,化学工业企业7个,机械加工企业24个,能源工业企业52个。[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88页。]第三,在“一五”期间,新中国建立起了基本的工业体系,中国重工业有了大幅度的增长。1957年,中国的钢产量达到535万吨,比1952年增长了近三倍;原煤产量达到1.31亿吨,增长了98.5%;发电量达到193亿度,增长了1.64倍;原油产量达到146万吨,增长了2.3倍;水泥产量达到686万吨,增长了1.4倍;化肥产量达到15.1万吨,增长了3.9倍;农药产量达到6.5万吨,增长了31.5倍;金属切削机床达到2.8万台,增长了1.1倍;铁路机车达到167台,增长了7.4倍。1957年,中国的工业产值达到704亿元,占全国社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3.8%。而且,即使是在提出要“以苏为鉴”后,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仍然表示要坚持这种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重工业是我国建设的重点。必须优先发展生产资料的生产,这是已经定了的”,“在处理重工业和轻工业、农业的关系上,我们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21、722页。]
当时,新中国选择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这与领导者“向苏联一边倒”的政治态度有关,但这主要是社会形势的产物。当时,摆在新中国面前的工业化道路无非是两条,一条是西方国家花了百年时间,从发展轻工业起步的工业化道路;一条是苏联所走的优先发展重工业,仅用了十几年时间就基本实现了工业化的道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作为经济文化落后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具有向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阵营靠近的政治需要,同时又具有尽快实现工业化以赶超西方列强的宿愿,中国选择苏联式的工业化道路完全是合乎情理的抉择。而且,这种抉择还是当时社会现实的产物。一方面,在解放初期中国的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基础相当落后和贫弱,为了巩固政权新中国急需建立强大的工业经济基础,首要的当然就是发展国防重工业。正如毛泽东所说的,当时中国不能造“一辆汽车,一架飞机,一辆坦克,一辆拖拉机”,[《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13页。]中国的重工业产品的人均产量不但远远落后于工业发达国家,甚至还低于印度。这种紧迫形势必然全面强化新中国快速实现工业化的迫切感。另一方面,中国根本就不可能也不应该像西方殖民主义国家那样通过对外掠夺获得工业化资金,也不可能从西方获取大量的工业资金,所以新中国也只有如同苏联一样从农业积累工业化启动资金。虽然中国从农业积累资金的做法要比苏联的这类做法温和得多,但中国毕竟也是从农业获取工业化的资金和原料。所以,从总体上看,新中国在工业化启动阶段走上了苏联式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从农业积累工业化资金和原料,优先发展重工业以带动全面工业化。对此,国内一些学者的评论说:“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模式的速成性和保证社会主义方向的特征,引起了党和毛泽东的关注……即使到1953年公开确定了中国工业化的任务时,在模式选择上,依然是照搬苏联,认为只要照苏联的样子走,就能使中国的工业迅速发展,使中国的生产力快速提高,从而赶上和超过西方资本主义国家。”这个评论不无道理。[张玉瑜:《毛泽东与中国社会主义》,学林出版社,2001年版,第219页。][事实上,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面对内外交困的艰难处境,新中国的首要任务就是建立基本的工业基础。所以,在苏联的援助下,此时中国基本上遵循着苏联的道路前进,按照苏联模式建设由苏联援助的156个项目(少数几个项目在这个时期没有启动)。在国内外形势发生变化后,1956年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开始分析苏联的经验和教训,主张中国不要走苏联走过的弯路。]
在走上苏联式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后,中国的工业发展非常快,尤其是在重工业的发展上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对于这个时期中国学习苏联进行经济建设的成就和不足,下文将进行专题评述,这里只引用“局外人”——美国学者莫里斯·梅斯纳的看法,作为评述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成就的结束语。莫里斯·梅斯纳在《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一书中写道:毛泽东时代的中国自1952年至1972年,每10年的经济增长率达到64.5%(人均为34%),这比日本在相应的工业化启动时期,即1874年至1929年的每10年经济增长率43%(人均28%)还要高得多。“曾经长期被轻蔑为‘亚洲病夫’的中国20世纪初期以小于比利时工业规模的工业开始,在毛泽东时代结束时,却以世界上六个最大工业国家之一的姿态出现了”。[莫里斯·梅斯纳:《毛泽东的中国及其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486页。]梅斯纳分析的是中国“以俄为师”和“以苏为鉴”两个阶段的总的工业成就,但这两个阶段没有截然的鸿沟。没有初期走上苏联式工业化道路,也就没有整个毛泽东时代的工业成就。
2.模仿苏联模式创建计划经济体制
为了分析新中国成立初期模仿苏联模式创建计划经济体制的行为,首先必须对苏联模式与新中国初期建立起来的经济体制各种主要因素进行比较分析。
苏联模式的基本特征是实行单一的公有制、对经济生活进行指令性计划管理和实行按劳分配。在所有制改造方面,停止实行新经济政策后,苏联实现了全面的所有制变革,1937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苏联全国生产基金(不包括牲畜)的比重为99.6%,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为99.1%。苏联社会中虽然仍存在着一些归居民或庄员个人所有的辅助经济,但其数量和规模都很小,其发展还受到严格限制,它们的存在根本不会影响公有制在苏联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苏联宪法(1936年)允许存在的唯一所有制形式。在经济管理上,苏联通过制定和实行指令性经济计划全面管理全社会的经济生活。在苏联的经济活动中,国家设有系统的经济管理机构,经济计划一旦制定就具有法律的效力,必须强制执行;在整个城市工业经济体系内,指令性计划调节是国家内部经济活动的主要手段,市场调节不被认可。斯大林就说过:“我们的计划不是臆想的计划,不是想当然的计划,而是指令性计划。这种计划各领导机关都必须执行。这种计划能决定我国经济在全国范围内将来发展的方向。”[《斯大林全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280页。]在流通领域,建立起庞大的物资供应系统,通过不同层次的物资供应机关全面掌管国家的物资供应;国家用行政手段严格控制着整个生活用品的商业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各级商业管理机关,实行由全国统一定价的零售商品流通体制。在职工的消费品分配上,实行“各尽所能”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斯大林时期,在人民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苏联建立起了以行政管理为特征的工资等级制,中央全面掌握工资的决策权和管理权。苏联政府按照劳动强度的差别,给不同工种设定不同的工资级别,又注意根据工作情况给职工提供一定的奖励,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平均主义的约束,调动了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新中国成立后,基本上照搬苏联经济体制进行经济建设。事实上,新中国成立前中共的访苏代表团就已经开始考察苏联的经济制度,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作准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尤其需要运用行政措施去管理经济活动。1953年以后,新中国进入社会主义改造与经济建设并举的阶段,在进行所有制改造的同时,新中国开始着手创建计划经济体制,在工业、交通、基本建设、计划统计、物资分配和劳动与工资等方面都学习和借鉴苏联经验,从而走上了苏联模式指令性计划经济体制的道路。
第一,新中国积极学习苏联经验进行所有制改造,将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确立为社会主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地提高公有制比例,形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所有制格局。
前文有关中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论述提到,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与苏联的做法存在很多差别。但是,在社会主义改造的结果上,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却与苏联的做法非常相似,两者都出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占据绝对优势的所有制结构形式。新中国成立后进行的所有制改造主要有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全民所有制经济(国营经济),从而出现全民所有制经济、集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并存的所有制格局。第二个阶段是1953年以后进行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经过这两个阶段的所有制改造后,新中国成立起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占绝对优势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所有制格局。这种结果与苏联是高度相似的。当然,这种结果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新中国领导人接受了斯大林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并将这种理论认识当作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在对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认识上,苏联的看法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两种所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制是公有制的高级形式,集体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低级形式;所以要不断地把集体所有制过渡为全民所有制。毛泽东基本上接受了斯大林的这种认识。1953年,毛泽东把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实质归结为: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成为我国国家和社会的“唯一的经济基础”。[《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05页。]1956年,毛泽东又说,将农业和手工业由个体制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将私营工商业由资本主义所有制变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然大大地促进生产的发展。[同上书,第717页。]正是在这些认识的指引下,中国才会模仿苏联模式进行所有制大变革,建立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在新中国建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过程中,所有制改造是一个基础性工程。只有形成社会主义公有制占绝对优势的格局,由全民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巩固的领导地位,才有可能和有必要建立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制度。
第二,新中国积极模仿苏联模式建立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中央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制订和实施经济计划,由计划部门和按专业设立的经济部门对企业的生产活动进行集中管理,从而实现国家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全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