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外活动中,我们常常见到一些设在山林中的钢丝猎套等,有的动物因被套太久而死于非命,每见此状,我们都应拆毁这些套子。
古人讲:君子有好生之德。捕杀野生动物既是谋财害命,又是对生态平衡的破坏。每年春秋候鸟迁飞之季,总有见利忘义者设黏网翻笼诱捕,然后大批地贩往鸟市或餐馆,牟取暴利。而且其中有许多被诱捕到的鸟并未被取走,而是无端地死于非命。我们对自然生灵的态度常常是征服、利用、满足口腹之欲,但这种可有可无的口腹之欲终将影响到人类最基本的口腹之需。
自然界的一切动植物都各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鸟以虫为食,鸟少了,虫就会泛滥成灾,危害植物,使农作物减产。穿山甲被人类大量捕杀后,白蚁失控,对森林、住宅、家具、堤坝等无孔不入,祸害无穷,这完全是人类自食苦果。本来一只穿山甲可控制250亩林地,使其免受蚁害,人类却视其为美味,残忍地将之剥鳞、肢解、吞食。如若人类自身受到这样的残害又会是一种什么感觉呢?或许有人会说野生动物当然不能和人相提并论,但这不过是人类想当然得出的结论罢了。
请大家记住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的这句诗吧谁道群生性命微,一样骨肉一样皮!在以后的生活中,希望广大朋友在对待动物时,学会换位思考,想象动物的感受,这样或许会少发生一些残杀动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