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998100000060

第60章 陶土与粪土(52)

雷德拿起匙子,没事找事地在盘里把脱水土豆泥和罐头芸豆拌来弄去。他现在只有一把汤匙了,刀叉早已在几个月前都扔了。“他们待你很不错吧?”这样刨根问底的,自己也觉得讨厌。

“太好啦。”米尼塔说。他喝了两口咖啡。“就是跟那儿的一个医生拌了两句嘴,那个小子!我火儿一旺,骂了他两句难听的,这下子好,现在就罚我干杂务了,别的倒没有什么。”

雷德只是“哦”了一声。两个人就默默地继续吃他们的饭。

雷德只觉得心神不定。近几个星期来他腰子疼得愈来愈厉害了,今天早上连举个铁镐都得狠命使劲了。铁镐刚一抡过顶,身上就是一阵剧痛,痛得他牙关紧咬,手指乱抖。过了一会儿他只好停下,背上却还是隐隐感到一阵阵钝痛,不停地痛了一个上午。卡车来接他们的时候,他好不容易才翻过后挡板爬了上去。怀曼那条尖嗓子当时就嚷嚷开了:“你真是老啦,雷德。”

“是啊。”卡车在疙疙瘩瘩的路上跳得厉害,越发加重了他的苦楚,一路上他始终不言不语。炮打个不停,估计一场进攻迫在眉睫。这就成了大家的话题。雷德心想:看来又要派我们上前沿了,我还是去把病看看好吧。他甚至还无意中冒出了一个念头:说不定还可以住医院呢;不过这只是一刹那的念头,他马上感到不是味儿,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我从来不干临阵脱逃的勾当,现在也不能干。然而他总是心神不定,总是忍不住要回过头去看看。心里暗暗嘀咕:那吓人的七天八夜还缠着我没完呢。

“他们待你大概挺客气的吧?”他又问了一遍米尼塔。

米尼塔放下咖啡,警觉地瞅了雷德一眼。“嗳,可以,”

雷德点上了一支烟,然后用手一撑,不大利索地爬起身来。他一边在热水桶里洗匙盘,一边就在心中暗暗盘算要不要去看一趟病。不知怎么,他总觉得看病像是不大光彩似的。

最后采取了折中方案,到威尔逊的帐篷里去弯一下。“嗨,伙计,我想去看一趟病。一块儿去吗?”

“这个……哎,我算是看透了。这世上的医生,从来就没有看得好病的。”

“我看你身体好像不大舒服呢。”

“是不舒服。不瞒你说,雷德,我肚子里的家伙都坏得一塌糊涂了。现在连撒把尿,都火辣辣地痛。”

“得用麦管来吸了。”

威尔逊一听咯咯直笑。“是啊,准是哪儿出了娄子。”

“算啦,还是一块儿去吧。”雷德邀他。

“嗐,雷德,你不知道,他们病查不出来,就会说你根本没病。这班王八蛋懂个屁,他们就会叫你脱掉裤子让他们检查,要不就给你一片阿司匹林。再说我也真不想撂下筑路活儿跑开。我这个人别的方面也许毛病不少,可是该我干的我决不躲懒,那可从来不含糊。”

雷德刚点了支烟,背上突然起了一阵绞痛,他闭上了眼极力忍住,脸上才算没有流露出痛苦的表情。等绞痛过后,他才又轻轻地说:“去吧,咱们歇一天也不算罪过。”

威尔逊叹了口气。“好吧,不过我总觉得有点泄气。”

他们到连部事务室,在文书那里登了个记,然后就穿过营地,来到团部救护站所在的帐篷里。帐篷里有几个人站在一边,等着给检查。帐篷一头有两张帆布床,上面坐着五六个人,都赤着脚,在用一种红色的杀菌药水搽脚癣。当兵的来看病,都得先经过一个士兵的检查。

“排这个队真是活倒霉,慢透了!”威尔逊抱怨起来。

“排队哪有不慢的呢,”雷德说,“人家什么都有规矩,得按制度办哪。唉,排队!排队!只要一排队,不管干啥,先就倒了胃口。”

“将来咱们回到了国内,恐怕连找个女人都得排队呢。”

他们就这样说着闲话,跟着队伍缓缓向前移动。终于雷德挨到了那个卫生员的跟前,可是他的舌头却一时僵住了。他是想起了那些当农业季节工的老头,不是风湿,就是痛风,或者梅毒,折磨得他们手蜷脚硬,两眼失神,经常醉醺醺过日子。他就碰到过这样的老头,抽着鼻子来到他的跟前,来问他讨粒药吃。

眼前的局面可不是正好颠个倒吗,他半晌说不出话来。卫生员厌烦的目光盯住了他。

“我是背上不舒服。”雷德终于局促不安地吐出了一声咕哝。

卫生员大喝一声:“那就把衬衫脱了呗!穿着衣服叫我怎么看得出来呢。”

这一喝倒把雷德给喝醒了。他发了火:“脱了衬衫你也一样看不出来。我是腰子病。”

卫生员叹起气来:“你们这些小子,还真有些鬼办法哩。去,到那边请医生看去。”雷德看到另外有一个较短的队伍,就干脆不理他,径自过去排在队伍里。他窝着一肚子的火,心里想:我才犯不上受他的奚落呢。

一会儿威尔逊也过来了。“他们连个屁也不懂,就会把病人推来推去。”

正要轮到雷德看病的时候,一个军官走进帐篷里来,向医生打了个招呼。那医生大声叫他:“来嘛!来嘛!”他们说了一会子话,雷德在一边听着。那军官说:“我感冒了。都是这要命的天气!你能不能给我点什么灵丹妙药,我可不要你们的臭阿司匹林。”那医生笑了:“有你的灵丹妙药,爱德。上次进货我们分配到了一小批,因为数量实在太少,不能普遍使用,不过你老兄嘛,当然尽用不妨啦。”

雷德扭头对威尔逊看看,鼻子里哼了一声。“要是像咱们这样的得了感冒来看病,拿到的就是一张晦气方子了。”他故意放大了嗓门说,让两个当官的也听得见。医生听了冷冷地瞧了他一眼,雷德也瞪还了他一眼。

军官走后,医生盯着雷德直瞅:“你是怎么回事啊?”

“肾炎。”

“诊断请让我来作好不好?”

“我这病自己有数,”雷德说,“在国内的时候有个大夫对我说过了。”

“你们这些当兵的,对自己的病好像个个都很有数。”医生问他有什么症状,听得却漫不经心。“好吧,你的病是肾炎,你要我怎么办呢?”

“我就是来请教你该怎么办。”

医生一脸不屑的神气,两眼望着帐篷的横杆。“你大概是很愿意进医院的吧?”

“我只要把病看好就行。”医生的话使他不自在起来。他来难道就是为了进医院?

“今天我们接到了医院一个通知,要我们提防有人装病。我怎么知道你的症状不是装假呢?”

“你们不是可以给我化验吗?”

“可惜现在是战争时期啦。”他伸手到写字台下面,取出一包“救伤片”来给了雷德。“多用点水化开了喝下去。如果你这一套都是假的,就把药扔了。”雷德脸都气白了。医生却已经在叫“下一个”了。

雷德转身就走,大步出了帐篷。“去请教这帮浑蛋医生?今生今世我再也不干这种蠢事了!”他气得浑身发抖。“如果你这一套都是假的……”他想起了自己都睡过些什么地方!公园里的板凳是他的常睡之处,隆冬腊月他还睡过寒气砭骨的走廊。啐,见他们的鬼去!

雷德记得还在国内的时候,就有过一个当兵的弟兄是因为进不了医院而贻误致死的。这位弟兄发了烧,却还是带烧上了三天操,因为兵营医院里有一条规定,体温不超过一百零二度[144]就不能送医院。第四天这位弟兄送到医院,几个钟头就死了——他得的是急性肺炎。

雷德心想:对,他们都算计好了。他们就是要弄得你恨透了他们,轻易决不去找他们,这样他们要你老老实实留在火线上的目的也就达到了。当然这样有时也免不了要死上个把人,可是部队要补充个把人算得了什么?这帮庸医所以这样浑蛋,原来是奉了上边的命令。他悟出了这点道理,心中有些得意,但更感到愤恨。简直不把我们当人看待!

不过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所以生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自己心里有顾虑。要是在五年前的话我早把这个医生臭骂一顿了。畏首畏尾这也是个老毛病了,特别是到了部队以后这毛病犯得就更厉害了。看来做人是不能不受一点窝囊气的,不敢吭声这不也就是受气吗?他得出了结论:你要是事事都得按自己的意思办,管保你不消一个月就得完蛋。可你要是处处都听人摆布,你又觉得干啥都没意思。问题没有个解决的办法。

威尔逊的声音吓了他一跳:“来吧,雷德,咱们走啦。”

“哦。”两个人就一块儿走了。

威尔逊半晌没有作声,那又高又宽的前额蹙得紧紧的。后来才说:“雷德,我真不应该跟你来看病。”

“是吗?”

“我得动手术呢。”

“叫你进医院啦?”

威尔逊摇摇头:“没有,那大夫说可以等这场仗打完了再说。还不忙。”

“你到底怎么回事?”

“鬼才知道,”威尔逊说,“那家伙说我肚子里出了大毛病啦。是风流病。”他打了两声呼哨,又接着说:“我的老子就是死在手术台上的,我看这一下麻烦了。”

雷德劝他:“哎,不会太严重吧?要不他们也就叫你马上动手术了。”

“雷德呀,我真弄不懂。不瞒你说,这种暗毛病我先后已经得过五次了,每次我都是自己治好的。我有个好朋友教我吃一种药,叫匹尔当还是普利洞什么的,我一吃就好,可那大夫却说我没有治好。”

“他是个草包。”

“哼,他是个浑蛋那是错不了的!可是雷德呀,现在伤脑筋的是我肚子里出了大毛病啦。我一撒尿就难受,背上又老是不舒服,有时候肚子里还一阵绞痛。”他手指一捻打了个榧子,一副后悔不迭的样子。“雷德呀,你看这不是活见鬼吗。男女相好,恩恩爱爱亲亲热热,美滋滋的有多好呢,可结果倒会坏了身子。我真懂不了,我看一定是那个家伙看错病了。我的病根子不在这儿。男女相好怎么就会伤了身子呢。”

“会伤身子的。”雷德说。

“唉,我准是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了,还有什么话好说呢。这样一件好事倒会伤了身子,怎么说得通呢,”他叹了口气,“雷德呀,这档子事可真搞得我稀里糊涂了。”两个人一路往回走,回自己的帐篷里去了。

飞回到过去:

伍德罗·威尔逊

打不倒的人

他身材高大,年纪在三十上下,一头漂亮的长发是金棕色的,宽阔的脸庞丰泽红润,五官虽然大些,倒也端端正正。但是他偏又很不相称地戴了一副银丝边圆眼镜,乍一看去似乎有一种勤奋好学的风度,起码也给人一种循规蹈矩之感。“跟我好过的女人也多了,却独有这个可爱的小娘儿们,叫我一辈子忘不了。”他说罢拿手背擦了擦那有如雕就一般的高高的前额,顺势还按了按那一头直立后掠式的金发。

一到了这里,脑子里自会跳出许多陈词套语,如一片疲疲塌塌的没落景象啦,积疾已深、日趋衰亡啦,死气沉沉、是个暴力世界啦。大街繁华靡丽的门面透着一股不安的气氛;街上热烘烘的挤满了人,店铺都又脏又小。懒洋洋像在发烧的涂脂抹粉的卖笑女郎挪动着纤细的腿走过,时而还剥弄着下巴上的疮疤,对电影院门前花里胡哨的海报看得目不转睛。刺眼的阳光直射着肮脏的柏油路面,连脚边一张张踩得满是尘土的票根都给照得齿孔毕现,自然也逼得这班女士们都眯起了半明不暗的矜持的眼睛。

百来码以外则是几条苍翠可爱的小街,这里绿树亭亭,顶上树叶搭连。两边的房屋古朴有致,顺街而前要过一座小桥,桥下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小溪,溪水潺湲,看得见溪底有些磨得又光又圆的石头。五月的风沉重无力,带来了叶声簌簌和新虫的初鸣。往前再走不多远,总能见到那么一座不大的破落府第,百叶窗缺损不全,圆柱残漆斑驳,围墙是一片惨淡的枯黑,仿佛一枚抽去了神经的龋齿。赏心悦目的小街风光至此而一变,顷刻染上了一派阴暗颓败的色彩。

镇中广场的中央草坪已经荒废,杰克逊将军[145]的雕像仍然高高屹立在石座上,以一副深谋远虑的神态望着脚下的一堆水泥炮弹,还有一尊缺了后膛的老式火炮。雕像背后就是黑人区,紧挨着沙土大路,一直伸展到农田里。

黑人区里尽是一色的单双间小木屋,下用支脚撑起,板壁早已枯干起裂,屋子也都下沉了,老鼠蟑螂在发了黑的地板上结队乱跑。好热的天,把这里烤得什么都是蔫头耷脑的。

镇梢头快到田野的那一带,是穷苦白人住的同样简陋的小屋。住在这里的都巴望有朝一日能高升到镇子的另一头去,那边虽然树木还没有茂盛到遮天蔽日,可也街道平直,屋舍方正,是体面职员、银行出纳、工厂领班的居处。

但是无论哪里都躲不过那欲吹无力的五月的风——这暮春天气,到哪里都透不过气来。

有的人却只觉得心里热乎。快满十六岁的伍德罗·威尔逊懒洋洋地躺在沙土大路旁的一根大圆木上,晒着太阳,微微打盹。他此刻正动了情,一种软绵绵、甜丝丝的感觉传遍了他的全身。再过两个钟头我就要去跟萨丽·安相会了。种种撩人的气息,脑海里的女人影子,逗得他心儿痒痒的按捺不定。唉,真是,这天怎么还不黑呢。晒在太阳底下想女人,人都会晒化呢。他嘘出了一口气,悠闲地把腿晃了两晃。

爸爸大概喝醉了酒在呼呼大睡呢。

背后就是他家,支脚顶起的木头房子正面是压歪晒翘的门廊,爸爸就睡在那里一张锈迹斑斑、摇摇摆摆的躺椅上,湿透的汗衫拱起在胸前。

论喝酒的本事这世上谁也比不上爸爸。不过想想他自己也觉得好笑了:当然除了我啦,过一两年我就不会比他差了。嘿,晒太阳真是惬意,叫人啥都懒得去干了。

两个黑人小伙子,牵着一头骡子走过。他翻身坐了起来。

嗨,黑小子,这头骡子叫什么名儿?

小伙子吃惊地抬眼一看。其中一个拿脚板在地上磨呀蹭的,含糊应了一声:约瑟芬!

好啊,小子!他笑嘻嘻的,自得其乐。哈,今天我真快活,活儿都不用干。他打了个呵欠。但愿萨丽·安不会看出我还不到十九岁。不过她反正喜欢我,这小娘儿们,可真不错。

同类推荐
  • 穿云鸟

    穿云鸟

    本书字行间泣血溅泪:开花不结果的爱情,付出不计回报的友谊,兽蹄踏碎的文明,凋零异乡的生命,报国无门的长啸,南辕北辙的寻觅,它既是一支反差强烈的青春年华的祭歌,也是一支荡气回肠的青春追寻的颂歌。这部小说文字优美极富张力,叙述犹如一组组精美浮雕,尤其是作品具有十分深厚的思想内涵和扣人心弦的理想主义色彩,并对“文革”民间文化有原貌展示与深层解读,使人享受到一份超越物欲横流的喧嚣与流俗的涤心清纯与热血激励,它对于众多饱经磨难的下乡知青是一幅掩卷难忘的写实画卷,对于风华正茂的青少年是一份滋养心志的精神养料。
  • 老农民

    老农民

    1948年,北方农村的一场土地革命引发了一个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恩怨故事。黄河北岸的麦香村,生活着一群祖祖辈辈在土里刨食安身立命的农民。长工家的儿子牛大胆,地主少爷马仁礼,在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中,一夜之间颠倒了位置。农民当家做主、扬眉吐气把歌唱,地主点头哈腰、夹着尾巴做人接受改造,牛大胆和马仁礼明里暗里互不低头,相互斗法。牛大胆深爱着“仇人”的闺女杨灯儿,却娶了马仁礼的未婚妻乔月;马仁礼打断了牙齿往肚里咽,人前还得小心翼翼赔笑脸,日子过得憋屈窝囊。
  • 初刻拍案惊奇

    初刻拍案惊奇

    《初刻拍案惊奇》是明末文学家凌濛初编著的拟话本小说集,正式成书于明天启七年(1627),尚友堂书坊于翌年(1628)刊行,与作者的另一部《二刻拍案惊奇》合称“二拍”。其题材大多取自前人,共有短篇小说四十篇。它以通俗简练的语言,曲折起伏、扑朔迷离又合乎情理的情节,细致入微的人物内心、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呈现了众多引人入胜的故事,如:商人由厄运而致富,读书人由贫寒而成名;清官们断案如神,贪吏们枉法如虎;恶棍们奸淫揽讼,骗子们尔虞我诈;青年们怎样追求忠贞不贰的爱情,而封建礼教又如何制造婚姻悲剧等。该书是中国古代短篇小说的经典宝库之一。
  • 勇士之城(下)

    勇士之城(下)

    本书为电视剧《勇士之城》的原著小说,主要讲述了在日军攻打常德城的战争背景下,以潜伏在国民党中的共产党党员何平安与当地粮商沈湘菱的爱恨情仇为辅线,主要描写了在非常时刻之下,何平安、余程万为代表的常德城内国共两党以及沈湘菱为代表的民间组织自发合作,一致抗日,最终为保常德几乎全部战死的英雄事迹。
  • 筸军之城

    筸军之城

    这是一部折射着历史上筸军兴衰存亡、艺术展现湘西地域文化灵魂的作品,讲述的故事以一个纷繁交杂、充满魔力与奇诡风俗的小镇——镇筸镇为背景。在这里:男人们继承着世代为军的衣钵,执着于一生出生入死的战争使命、时势转寰的权力争斗,女人则执着一生守候她终生所爱的爱情,直至生命萎去。复杂错综的故事情节;充满张力的人物性格;古老神秘的地域文化,作者以独具的目光和富于民族特色的精彩叙述,写出了筸军的灵魂,透视了湘西的精魂,更发现了湘西人尤其是苗人的一些内在的、本质的、与世不同又不乏共性的生存秘密。
热门推荐
  • 高冷萌妻,boss快接招

    高冷萌妻,boss快接招

    女主本来是高冷女神,却没想到遇到坑货失忆,摇身一变成了一个帅气的萌妹子,男主被女主在小时候弄得失忆了,一直都是懵逼中伤害女主,当男主再次恢复记忆时,却发现女主为了男主做了好多。(这是一本搞笑形的小说,入者需谨慎!以防笑喷,请勿喝水!)
  • 客从妖来

    客从妖来

    你叫什么名字——这是他对她的第一句话对不起,你没事吧——这是她对他的第一句话我爱你——这是他对她的最后是句话我叫云韵兮——这是她对他说的最后一句话
  • 沈云月

    沈云月

    穿越成了郡主,嫁给了一个傻王爷,这爷有点怪,几天前还呆呆的任人欺负,怎么几天后气场就强了这么多啊。还有个亲妹子更奇怪,对亲姐百般欺凌,可在危险关头又替亲姐挡刀子,我滴个乖乖,怪事年年有,今年咋就这么多啊
  • 妃常有喜:王爷别太坏

    妃常有喜:王爷别太坏

    宅女特工杀手冷茜莫名穿越,成为康熙年间十阿哥胤誐的嫡福晋。她以为这是清穿宫斗宅斗……于是,各种折腾,生生地搅乱了大清的历史走向,甚至把康熙都给折腾废了!然后,冷茜赫然发现,这不是单纯的清穿,这个世界有大秘密!
  • 冷漠的大小姐

    冷漠的大小姐

    想看男主怎样放下身份追女主么。她,21世纪金牌杀手,却穿为皇宫里最废柴的二公主的身上。他,是一个最大隐世家族冷酷邪魅强势霸道,天赋卓绝。可是他最怕女主了,哈哈。
  • 文絮善舞

    文絮善舞

    “丫头,等我!”爱情?救赎?曾经,我天真的以为你就是我此生唯一的依靠!相信?理解?满心期待换来半生歉疚!你可知,你毁了我原本就不光明的世界里唯一的光亮?恨你!恨不得拖你坠入无间地狱!我姓文,不代表我文弱。冠上东皇之名,我就是舞动天地的妖王!欠我的,我必加倍夺走;我欠的,我用一生偿还。“小絮,我愿给你无尽宠爱!”上古传承,巫妖千年,唯情至尊,独爱长留!大情小爱,只问“真”否?正邪两面,只问“悔”吗?无悔!无憾!真情!真爱!“你是我的小公主,我会一直守护你!”“文絮,我后悔了!推开你是我一生的遗憾!”“小猫,我迷上了你的表情包!”
  • 极品小高僧

    极品小高僧

    花心大少,宿醉醒来,头光光,心慌慌。“若不成功,权当自宫。”-端坐小宝塔,晃悠小胖腿,剔牙小爷如此说。成和尚,有徒弟,坑爹功德宝塔相伴。相亲警花打上门,暴力少女追根问,小高僧,不好当,功德无量,光头亮。“各位女施主,小僧只想安安静静收集,功德。
  • 风语之乱世迷离

    风语之乱世迷离

    她,一个千金大小姐,一副倾城美貌,却遭遇国破家亡的不幸,自己被俘虏,亲人被绝杀,百姓苦不堪言,她,决定生还是死??
  • 三只狮子

    三只狮子

    《三只狮子》(A Tale of Three Lions)是哈葛德“艾伦·夸特曼”(Alan Quatermain)系列冒险小说中的一部。艾伦·夸特曼是当年发现“所罗门王宝藏”团队中的一员。在这部小说中,他再次深入非洲大陆,开始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猎狮之旅,而且,这一次与他同行的,是他的儿子哈利……哈格德的非洲小说所具有的想象力,远远超过了当代畅销书的水平。
  • 血族修罗

    血族修罗

    莫名其妙的和外星游戏系统融合,还动不动就激活任务,完成不了就抹杀?借助那所谓母亲给的项链穿越异界,没想到就这么从亿万富翁变成了身无分文的穷人?尼玛,真当我是软柿子,想捏就捏?我会让你们知道,小萝莉发威也是杠杠滴!闲时说说书,开个酒吧,客串吧调酒师,那个啥,你惹我是吧?很好,狙击、大炮、镭射枪手准备,导弹准备,什么,逃跑了?卫星开始定位,远距离追踪导弹开始发射,什么?打不中?没事,没看到这里还有一片蛊虫海吗?当打够了,玩够了,想回去的时候,才发现,群狼环伺,内个,你们别过来,残害未成年萝莉是违法的,天哪,救命……这是一篇多元素题材文,有仙术,魔法,精灵,天使,矮人,丧尸,带游戏系统,女主是血族伪萝莉,可以自由穿越时空,东西方结合,是一女多男的爽文,不喜慎入!!!PS:本文小雷,请自带避雷针,女主不圣母,小白有点,有血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