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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生死有命

生死有命

20XX年,孤儿院,十几个十多岁大的孩子在疯抢几块奶糖。

现实的社会中,从来就没有天堂,也没有希望,所谓的光明,不过是黑暗掠过留下的倒影,有些人更喜欢用光明的倒影来形容黑暗,其实本质是一样的,世界就是那样,不会因白天而变得堂皇,也不会因为夜晚而黯淡,它有着它自己千变万化的规律,这种规律会随着人和事物的变迁而改变,但它也有着它自己一成不变的规律,这种规律来源与人的本能,就如同每种生物都不一样,但是你还是能一眼就在众多的生物中分辨的出他是否是你的同类,我们把这种规律叫做人性。

在一堆孩子疯抢的时候,唯独有一个人站在角落,冷眼看着这一切,那种充满愤恨与暴戾的眼神,丝毫不像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所拥有的,倒更像是个亡命之徒,只活在今天的亡命之徒,只有那样的人才能拥有这样冷酷与蔑视的眼神,随即他的眼神慢慢望向窗外,好像在怨恨,又仿佛在回忆,最后这两种感觉好像也慢慢交织在了一起。

在这充满愤恨与迷茫的眼神里,看见了过去的那一幕幕。

十年前,秋,自己就莫名的被抛弃在一个角落的垃圾堆里,活垃圾堆里的人似乎和也垃圾没有了本质上的区别,同样都是被人遗弃的东西,那时候凭借着本能与运气,一个三四岁大的孩子喝着一个在哺乳期野狗的奶度过了他人生中最艰难的几天,仿佛在那时候他就明白懂了,生存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上帝会将它不喜欢的生命抛弃,就如同垃圾堆里越来越多的垃圾一样,光鲜的人总是不喜欢那样肮脏的地方,总想和那样的地方划清界限,殊不知其实他们就是制造那样肮脏地方的罪魁祸首,可他们却心安理得的高傲、整洁、美丽的不屑一顾,似乎被命运抛弃了的人就应该受到那样的鄙视,这种鄙视习以为常,司空见惯,深入人心,好像事实本就应该一样,那只丑陋的野狗是他生命里的第二个母亲,俗语有云,有奶便是娘,既然人与垃圾已经没有了那么明显的界限,那么人和狗还有什么区别可言呢?

秋意凉,本能卷缩在垃圾堆里,取暖,那身破烂的衣服好像很能融入这脏乱不堪的环境,慢慢的入夜,不知过了多久,醒来,寒冷,饥饿,挣扎着,哭泣着,狗奶,仿佛是世间美味,天亮了微末的光照进垃圾堆的时候来了一群人,他们拨开了堆积如山的垃圾,越来越多的昏暗的光洒进了这个无人问津的角落,野狗瘸着一条腿,在冲着他们吼叫,它呲牙,暴躁的像是一条发怒的野狼,然后披着晨光,洋洋洒洒的他们手持棍棒随意的像是践踏草坪般的打死了我生命里第一个恩人,野狗的惨叫声仿佛萦绕在耳边,哀嚎是那样的凄惨,我听得出,他和我一样想要活着,可是活着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时候我仿佛嬉笑着,流下了一滴,眼泪?我自己都记不得了。

本来以为我进入了一个光明的世界,未曾想不过是黑暗的倒影,孤儿院,在这里孩子们为一块糖大打出手,为一个玩具头破血流,品德教育在这群从不表达内心想法的孩子看来不过是笑话而已,他们自从来到这里开始似乎明白了品德这种东西似乎是和他们格格不入的,说不上是道德抛弃了他们,还是他们抛弃了道德,可事实就是想生存就必须舍去人性中善的一面,这样才能在这里活着,这里不是天堂,这里同样的黑暗,我们是不值钱的生命,但是在这些个掌权者眼里我们有时也是一种财富,令人愤怒的狂躁的想要杀人的财富,我记得有好几次看见几个孩子被带走,再也没回来,听他们说是送去给人寄养了,但是在夜里我却偷偷的听见了:“哈哈,这几个肾加上**又能大发一笔。”

我自嘲的想到,贱人是有价值的,几个活蹦乱跳的生命,被有钱人的买走了,拿走了他们没有的,他们想要的,剩下的便如同弃履,这仿佛值诠释了我们生命的价值,呵呵,那个时候我就感到,想在这个地方活下来,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好像在这个地方呆得越久就越能适应这个地方,生存的压力让我很快学会了伪装,欺骗,忍耐,学会了强大自己,弱肉强食是在这里生存的法则,渐渐的我在这里活了下来,十年,算起来我也算是这里的元老了,本来以为可以渐渐的掌握自己的命运,不想今日,命运仿佛有又被别人掌控了一般,我讨厌这样的命运,讨厌被别人操纵的命运,但是我好像逃不脱命运的魔爪,因为他总是能将你抓回来,放在他原有的起点与轨道上,你只有这一个起点,和别人不一样的起点,你逃不开这条铺好的路,无奈吗?我暗笑。

今天,又有人要领养这里的孩子,先前的奶糖按照以前的规律,谁能拿到,谁就有可能摆脱这里,和领养人见面,不知道谁定的规矩,我不想走,我讨厌命运被他人掌控的感觉,我知道规矩,我不去拿糖,就可以继续在这里或者说这个规则下的相对自由,我渴望自由,即便在这重重束缚下我还是在寻找这一点点的自由,为这一点点的自由忍耐着,努力着,我每次都能躲的过,但是这次我却失算了。

这次的领养人可以看的见所有的孩子!因为这次的领养人是个大户主,什么叫大户主?每件事物都有他的规则,规则是什么?人们需要遵守的东西,但是可以改变规则办事的人,就叫大户主,大户主通常都有着非凡的财富与地位,因为这样拥有这样光鲜背景的人才能让别人改变原有的规则为他办事。

“先生,你喜欢哪个孩子呢?”

“那个不争不抢,望着窗外的那个。”

“4号,出来吧,你幸运被选中了,出去以后要对社会有贡献,要感恩这里把你养大的人,知道么?”

震惊的我仿佛从一个做了很久的噩梦中惊醒,后知后觉的发现噩梦竟然是真实的,人家都说美梦成真,可若是在噩梦中惊醒的人呢?真实的那样虚假。

我以为我已经知道了规则,并且可以运用它,算不到有一天我还是会被其他人掌控,这种厌恶让我战栗了起来,那瞬间我好像想起了被人打死的那只野狗,我可以在狗身上感受到它是的真实,它是那样的渴望着生命,可是它没有身份,它活在垃圾堆中,它伤痕累累,它没有漂亮的毛发,不懂得屈服,所以它注定要死去,而从衣着光纤的人身上我学会了虚伪,很讽刺,很多人说人与狗终究是有区别的,这句话很对,狗比人要单纯一些,人比狗卑鄙一些,所以狗被人掌控,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所谓的真理,我只知道这是事实。

“我诚恳的点点头,虚伪很真实。”

一个很漂亮的美少妇,红色的指甲,纤细的手,冰冷的触感,不知名但是刺鼻的香气,掩盖了人原有的气味,走过来摸了摸我的头,笑着说:“很可爱的孩子呢”。

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一丝温暖呢,呵呵,她的手真的很冷,天气并不冷,甚至有一丝夏季的余热,我不知道那样的温度来自哪里,这里的日子把我锻炼成一个很好的演员,我同样也看出这个少妇的演技很高明,那个男人被他骗的团团转。

少妇对身旁的男子笑道:“孩子有点认生呢,不过相处一阵子就好了。”

办理好手续后,车上,路过XXX百货。

“老公,我们去SHOPPING吧,XXX公司又出了秋季新款了呢。”

男子始终带着墨镜,看不清他的眼睛,不过看起来应该比少妇大了不少,他隔着墨镜看了看我,有一丝犹豫,不过还是和少妇走了出去,就这样我被独自丢在了车里,他们走后不久,车外来了一群人,看起来领头的是一个年纪稍大的胖妇人,后面跟着一群穿着黑色西服,带着黑色眼镜的人,穿着黑色皮鞋的人,这样的人通常在电视剧里都不是什么好角色,令我疑惑的是,为什么这样一群反派角色一定要是这身打扮呢,在人渣堆里混久了,自然对身边的危险有所察觉,我已经看出来了,我要大难临头了,不过我面对这样一群人,我却无能为力。

“夫人,老板的车,里面只有一个小孩。”

年纪稍大的胖妇人说道:“那个狐狸精生不出孩子来,想领养一个继承家产,呵呵,好算盘啊。”

说罢,车门已经被打开,我被一群人拉了出去,毫无反抗之力。

胖妇人“把他拉到没人的地方,坐了他,给那个**一个警告,哼,看见他就来气。”

我挣扎着,想要跑,却被两个保镖架走了。

城市中,似乎又是一个不知名角落里。

四个保镖不断的殴打我,我挣扎着,哀嚎着,愤怒着,遍体鳞伤,却还是想一点一点的爬着、逃走,我知道这样根本不可能走脱,不过本能使我一刻不停的在爬行着,终于一棍子砸到了头上,我失去了知觉,鲜血慢慢的模糊了双眼,生命如蝼蚁,他们走了,仅有的一点意识在不断的消散着。

要死了吗?没有想象中的痛苦,尽管我是那样的希望活着亦或是向往自由,可那一瞬间不知怎地,久积在胸中的怨与怒也好像不在压着我,胸中空荡荡的,很舒服,与死亡相反的是在这个城市的角落里,我仿佛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安宁,一种临死前的宁静围绕着我。

额头流下的鲜血划过红肿的眼睛,湛蓝的天际混杂这鲜红渐渐的变的色彩斑斓起来,好像清晰了许多,从未在这样一种情况下观察过这个世界,记忆里,天空似乎从来没有这样美丽过,原本属于它独有的湛蓝或是灰暗此刻在这里被染红,红的那样漂亮,那样妖艳,那像是书中记载的血兰,消失了很多年又重新绽放的血兰。

天空上好像挂满了一滴滴的血红的泪,它好像一张忧愁的怜悯的脸,血红的天空好像藏着对我深深的眷恋。

夕阳西下,太阳的余晖照耀着我,那种感觉很暖,很舒服,好像生命里从来就没有这样轻松过,痛苦似乎在也不能阻挡我,身体很轻,轻的仿佛能被风吹起,飘飘摇摇的在风里,仿佛解脱了这流离的宿命。

慢慢的,城市的角落里,仿佛从虚无中裂开了一个裂口,裂口在集聚的扩张与收缩,挣扎着似乎在抗拒什么,不过却阻止不了它越来越大,像黑洞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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