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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阿清的电话是在快要下班时打过来的。阿清说温志国准备到他们杂志社来。孙天一又同高明军联系了。高明军却主张晚上过西区见温志国,见孙天一沉吟不语,便说,晚上咱们一块过西区,叫上温志国,我做东。孙天一不好推辞,便应承了下来。又给阿清打了电话,阿清一听,当即叫道太好了!说是晚上他要早早地关了店门,由他做东,请孙老师的客呀。孙天一问沈三白去不去?沈三白一听有酒喝,连忙说去,怎么不去?酒不可浪费,女人不可得罪的么。下了班,孙天一早早地回去接了儿子,安顿好。又去香兰上班的超市交代了一声。香兰倒没多说什么,只是交代他少喝点酒,早点回家。孙天一便又急急地赶回了杂志社。

高明军早已候在了杂志社,石古也在,见了孙天一,嘿嘿一笑,有饭局能少了我的么?高明军便说:是我打电话给石记者的。孙天一心头便有一些不悦,却说,石大记没有带上你的咪咪?旋即将脸上的不悦掩饰了过去。石古说你小子是不是看上她了?看上了我让给你。孙天一就骂石古不是东西。斗了会儿嘴,孙天一和沈三白各骑一辆摩托,石古也骑着一辆,后面带了高明军,一溜烟儿就去了西区。

阿清和温志国早早就候在了小店门口,远远瞧见几辆摩托,最前面的是孙天一。阿清温志国急步迎了上去,打过招呼。温志国上前紧紧握了孙天一的手,却激动得没说出一句话。孙天一一一介绍了三位的身份。阿清早就在店门口的小桌上摆开了水果饮料点心。请各位落座。石古掏出了一张百元钞票,说,阿清老板,给我拿包烟。阿清疾步进店拿了四盒他这里最高档的烟,先给石古一包,石古硬要给钱,阿清却推开了石古的手,说,石记者您这是瞧不起我们打工仔么?又在孙天一、高明军和沈三白的面前各扔了一包。高明军和孙天一均不吸烟,石古和沈三白却没有客气,嘴里却说,这………怎么好意思?

阿清又将桌上的烟硬往孙天一手里塞,孙天一忙挡了,说,我真不吸烟的,快收起来。阿清说吸着玩儿嘛。孙天一说我吸烟是乌龟吃大麦,浪费粮食哩。阿清便没再坚持,几个人便开始吃东西闲聊。有几个打工妹过来喊:老板,买东西。快点儿嘛!阿清笑着说,催什么样催,没看见我来了这么多客人的么? 一个打工妹说,什么客人这么尊贵?能让阿清老板连生意都不想做了?阿清说,什么贵客?说出来吓你们一跳。你们过来,我给你们介绍介绍。这位是《南城都市报》的石古记者。打工妹们推推挤挤,不敢向前,都看着石古嘻嘻地笑。

石古本是打算握个手的,手伸了出去却不好收回。便说,怎么,不给面子么?阿清又介绍了高明军律师和沈三白。打工妹们便不太拘束了,很洋派地嗨——着打招呼。有个打工妹就说,还有一位靓仔哩!怎么不介绍介绍?孙天一便红了脸,引得打工妹们一阵哄笑。阿清清了下嗓子,说,这位我可要重点介绍,说出来你们肯定听说过他的大名。他就是《异乡人》杂志社的记者——孙——天——一!果然就有一个打工妹锐叫了一声,又慌忙拿手捂了嘴,缩起了脖子。孙天一端了水果盘,让女孩们拿了吃。阿清的脸上洋溢着无尽的得意与自豪,孙记者听说了你们厂的温志国被老板给打了,专门过来采访的,还带来了律师。高明军便接过话茬,说到时候如果打官司,还望各位知情人出来作个证哩。不知谁叫了一声:黄老板出来了。顿时便没了声音,一群人呼地散了。

从得行厂里开出了一辆银灰色的大奔,车窗玻璃放了下来。里面坐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脖子上的金链有手指头那么粗。车经过小店门口时,车里的男人朝这边望了一眼,正看见温志国对着他的车怒目而视。灰色大奔缓了一缓,便滑了过去。温志国说,车上的就是黄得行。石古深吸了一口烟,鼻孔里喷出一股烟雾,说,嗤!蛮NB的嘛,弄得跟黑社会老大似的。

温志国说,狗日的现在要什么有什么,得意着呢!在厂里打人是家常便饭了。孙天一说,这点我早看出来了,你们没见刚才那群打工妹见了他一眨眼都没影儿了。高明军却一直在沉思,忽地对温志国说,温先生,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民事诉讼是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你说老板黄得行殴打了你,一定要有证据,比如医院的验伤报告,还要有证人证言。温志国急道:我当时没去医院验伤。找证人应该不成问题,全车间一百二十多人都看见他打了我的。高明军说,关键是现在有没有人肯站出来为你作证?温志国说,肯定有的。又说,如果证人和我有………什么关系,比方说亲属关系,她的证词算有效么?高明军说,法律规定:只要是知道事情真相的任何公民,都有作证的权利和义务。法庭会根据你同证人的关系来确定证词的采信度,顿了一顿,又问:你说的证人,同你是什么关系?温志国怔了一怔说,也没什么,平时大家比较要好而已。心里却在想着该不该拉上王韵为自己出庭作证,一旦王韵出庭作证,肯定会被黄得行炒鱿鱼的。石古却说,不早了,咱们先去吃饭,边吃边聊吧。阿清也说,看我们这一聊便忘了时间了。随即关了店门,去了工业区外的排档一条街。

排档一条街在工业区的市场边,一溜儿十几家大排档,在门口摆开了桌子,长长的望不到头。川湘鲁粤,各地风味应有尽有。温志国问了孙天一爱吃哪里的菜,孙天一说随便,要经济实惠一点。阿清说那就吃广西菜吧,广西菜既没有川湘菜那么辣,又不似粤菜潮菜那么清淡,照顾一下大伙儿的口味儿,这儿有一家漓江山寨田螺鸡,听说很不错。众人都说随意。阿清便领了众人找到了这家广西风味儿的大排档,点了漓江山寨田螺鸡,又点了几个凉菜,几味炒菜。上了酒,众人边喝边聊。高明军仔细了解了温志国被打的前前后后,以及去劳动站的结果,并建议温志国在法庭起诉黄得行打人的同时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要求厂方付清所欠的工资,并支付辞退补偿金。高明军扳着手指头算了算,按照温志国一个月一千七百元的工资标准,在得行厂做了五年,可以得到八千多元的辞退赔偿,加上应得的工资,应该有一万元左右。

高明军说,劳动仲裁这方面的官司比较好打,只要事实清楚,肯定能赢。关键是黄得行殴打你这事,可能要麻烦一些。

孙天一对温志国说,我们这次来,只能提供这些援助,打这场官司,高律师可是免费为你打的,不过这场官司一旦打起来,可能会拖比较长的时间,你可要有思想准备。

石古说,有我们在媒体上助威,也许用不了多久就会有结果的。

温志国说,我就是咽不下这口气,倾家荡产也要打这个官司。

高明军举了酒杯,和温志国碰了一下,一口干了,说,好,我要的就是你这句话。就又说到了精神赔偿费到底要索赔多少,二十万?还是一块钱。

温志国说,二十万。要让狗日的黄得行知道,打工仔也不是那么好惹的。

高明军说,可是法院的诉讼费是按索赔标准的百分之四来计算的,如果索赔二十万你就要先支付八千元的诉讼费。

温志国呆了一下,自己斟了一杯酒,慢慢饮着,颓然道:那就索赔一块钱吧。又谈论了一些相关的细节。石古保证一旦法庭受理了这案子,他便在《南城都市报》上撰文关注,形成呼应。温志国很兴奋地一一敬酒,打了个通关。酒到半酣时,有两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一个手抱吉他,一个拿着二胡,来到桌前,齐声道了晚上好,说,各位老板,点首歌吧。石古一挥手,说去去去。孙天一却摸摸那个拉二胡的小男孩儿的头,问:几岁了?小男孩儿说:九岁。孙天一说:上学了没有?男孩儿说:没有。又说,叔叔,点首歌吧,五块钱一首。大眼望着孙天一,水汪汪的。孙天一便说,会拉什么?《二泉映月》会么?没想到小男孩儿一口答道:会。便寻了椅子坐下,一闭眼,头发一甩,吱吱呀呀地拉了起来。居然也有板有眼。拉得几桌子的人都停了筷子,没有一点儿声音。一曲终了,孙天一从兜里摸出十块钱给了男孩儿,说拿去吧,别找了。弹吉他的小男孩儿立马也走了上来,缠着孙天一说,叔叔,您也点我一支好么?

孙天一说,你俩不是一起的么?

弹吉他的小男孩儿说,叔叔求求您也点我一支,我完不成任务,回去老板会打我的。

孙天一惊道:老板?!

弹吉他的小男孩儿说,我们都是老板带出来的,老板管我们吃住,每天要上交二十块钱,剩下的才是自己的。

孙天一说,你们老板是哪里人?

拉二胡的小男孩儿说,是我们一个村子的。他把我们带出来挣钱,我们一块出来的有十几个,我们俩卖唱,有三个女孩儿在卖花,还有几个在天桥上要钱。孙天一说,你们每天晚上都来这儿卖唱么?两个男孩说,也不一定,哪儿人多我们就上哪儿,在一个地方呆一段时间,老板就会带我们转到另一个地方。孙天一默了一会儿,又掏了十块钱给了弹吉他的小男孩儿,说:去吧。

弹吉他的小男孩儿却说,我给叔叔们唱一支歌吧。说着便拨弄了几下弦,边弹边唱了起来,却是时下正在流行的《流浪歌》。

流浪的人在外想念你,

亲爱的妈妈,

流浪的脚步走遍天涯,

没有一个家………

辛酸的歌子从小男孩儿稚嫩的嗓子里流出,却没有一丝哀伤。小男孩儿的音拿得很准,吉他却是叮叮咚咚的胡乱弹着。正唱着,一道亮光一闪,小男孩儿吓了一跳,歌声戛然而止。却是石古在给他拍照,说是要登在报纸上的。两个小孩儿一脸惶恐,匆匆地走了。

大家一时无语,便闷了头喝酒。石古见众人各怀心事的样子,想是刚才这俩卖唱的小孩儿让大家想到了辛酸事,便说,来,咱们说点高兴的事,一人来一个段子,说不上的就罚酒一杯。孙天一说我没意见。温志国却说,什么段子?阿清说,是不是讲笑话?沈三白接过来说,是笑话。但不是普通的笑话,一定是要带彩的,也就是黄色笑话。又说,你们可别以为我们这些文化人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孔老夫子还说过——食色性也。吃东西和好色是人的本性嘛。

温志国有些为难了,阿清捅了捅他,他便没说什么了。众人一致让石古先来,石古搓了搓手,咳嗽了一声,说,我说一段顺口溜,叫:下岗姐妹,擦干眼泪,挺起胸膛,走进夜总会,谁说三陪没地位?啊呸!那是万恶的旧社会。阿清和高明军当场就喷了饭。温志国也笑了,笑得心事重重。沈三白嚷道,不成,不成,这个太老掉牙了,说个新鲜的。孙天一也说,是太老了点,要说大家都没有听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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