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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蜚语

我们喜爱李白、苏东坡,他们喜爱谁呢?当然不会反过来喜爱我们。仅从文学史上说,似乎缺少他们喜爱的人了。从现行的文学史看,苏东坡似应崇拜李白,太白宜心仪陶渊明才对。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诗人不会按着我们的好恶去爱憎。

在文人中,李白喜欢大小谢(灵运、眺),虽然大小谢的才华在现在看来,远不及李白。但李白对二位无限神仪。对大谢,李白说“谢公宿处今尚在,渌水荡漾清猿啼”。说小谢“蓬莱文章建安骨,中间小谢又清发”。同为魏晋诗人,李白亦美誉鲍照、庾信。但对二谢,李白似乎想起来就意兴造飞了。苏轼膺服的人不是李白,大约只周瑜一人。周瑜武功有赤壁之战弘扬,建功时又年轻,20岁领“建威中郎将”衔。周瑜的相貌和谈吐为苏东坡倾倒。《三国志》中,称公瑾“瑜长壮有姿貌”,又“言议英发”,使吕蒙无可比及。

在词人当中,辛弃疾熔铸经史,沉雄苍凉,他的崇拜者不是前辈中沉雄如杜甫、苍凉似曹孟德之类的人物,而是武人孙权。他称孙权是英雄,在千古江山中已无由寻觅了。辛弃疾本人乃骁将,率千骑入金营五万阵中,缚叛将张安国,昼夜兼驰,献宋高宗前,使“圣天子一见三叹息”。

古代的中国人,卓越处并不把人生狭隘地分野文武,建功立业之心时时存之,而人格志趣也是他们观察别人的尺度。他们身心一体,视野开阔。时乎汉唐,一个仅抱“作家梦”的人,肯定为人唾弃。中国有出息的文人,都把国家民族置于最上地位,歌诗只是咏志而已。

前贤崇拜某人,更有甚者,将崇拜者寄托为自己儿子,当然此语只能出于曹操。他说“生子当如孙仲谋”,虽不钟情孙权,但希望自己的儿子像孙权一样。实际上,被崇拜者实在不必置放在“爹”的位置上鞠躬如也,后辈恰是自己的未来与希望所在。

而今的天真小儿,崇拜的只是(不仅是,而在只是)港台歌星。中国由汉唐至今,又越干余年,竟开始膜拜歌者伶人,言语至此,只好打住了。

某次去南方游,与友人夜抵县城,筵宴,遇另一友人。彼此相熟名字文章,没见过面,于是“幸会幸会”了,吃,喝。

半酣,新友人发言,乡音浓重。人大凡在酒后吐露心声,就不计较普通话了。他说着,略有些激动,似在点评他人并旁及世相,语音由不能完全听懂变成完全不能听懂了。但我仍把握两点:一、他说我。二、赞扬的意思。

听不懂,但涉及我,就直认真地听着。友人对新友人的方言完全通晓,脸上的表情便复杂,譬如反法的眼神,中立的倾听者姿态或意味深长的笑。

越日,友人将他听到的告诉了我,几层意思,如何如何。对这些好话,我若听得懂,依自己性格,会当场流露惊讶或谦逊以及感动的表情了,而且会加入谈话。

然而我没有,因为未知其意。后来想,我当时的表情大约如此:沉静倾听,偶尔点点头,无大悲喜。

这不是高人姿态吗?我平日最心仪的样子。

但我平素恰恰不能如此,无论毁誉皆形于色,这是摆脱不去的小人物的本相。

倘若有人美言你几句——无论多么微末平凡的人,总会遇到几句美言,不必像久旱逢甘霖式地感激,当然也不必拒人千里之外式地推搪。调侃别人的赞扬,近于玩世,倘若对方真诚赞扬,调侃便已失德。

说实在话,我需要别人(特别是朋友)的赞扬,但免不了像清浅小溪一般哗哗作响,以示高兴不已。这叫浅薄,我改不了。为修养计,我恳请誉我友人以方言或外语(包括梵文)来说。这固然也是一种矫情,矫情亦出于浅薄。从另外一面说,倘有人痛骂你,你沉着倾听,并偶尔点头,实在是为人大境界,当然是以你能听懂的语言。然而,这一点并不难做到。无论毁誉,你剥掉这些词语的壳子,像剥去荔枝的壳子一样,不计较这些话说的是谁,而是听这些话在说什么,就可以从容地品荔枝的果肉了。

我曾将书房名为“二街堂”。南面临街,西边又有街,因而不是“二阶堂”。至于书房是否宜由自己的名分地位,命之斋、居或堂,并寄寓玄秘的含义,我从来不去想,妄语而已。所谓苦茶斋、大风堂或不二层,不外表达怀抱。有人抱屈,自命“六步斋主”,房子大小之谓。又有人讽世,谀己,伪逊,在书房上搞出名堂,属文人惯伎。

在“二街堂”前,有花园一片,为我钟爱。在都市,能和植物住在一起的机缘太珍贵了。我居二楼,一棵碧桃树横枝迎迓,绿盈我窗,并将枝叶昂首三楼。碧桃树肩下,是几株坚挺的松树,松树脚下榆树墙蔓延。它们就在我的窗前,被我引为三五好友,共度时光。

去年天冷时,吾妻在南窗置一帘,与床罩枕套一路色调,银灰绣花,隐隐有地主富农气,或道土气。这样,屋里增加了什么,也似隔绝了什么。越几日,妻子陈虹摘去窗帘不复挂焉。问,说见不到窗外的树了。我与她握手良久,说真是同志呀。

窗帘挡住树影,又妨碍了天光,不足一挂。它断绝了我与朋友的来往。窗台有花草几盆,那是我与树们的联络员。有时,我从外地回来,深夜至家。吃、喝、与家人问讯毕,躺在床上,一眼便看到了窗外的树:姿态依旧,真是老朋友相见。我相信它们在窗外也看到了我。我虽微不足道、无枝无叶、碌碌奔走,但毕竟是它们的邻居。我看到树的时候,心里总想:你哪儿也没去呵?

树们,哪儿也未去,也不屑去别的地方谋生或谋食。秋夜是树最美的情景,叶子俱去,干净伸展于星星的分布之中。这种美态不能以丹青状之,也不能为书法描摹。秋天的夜空本来明澈,若有月光依来,树们在静温中极尽温婉劲节的气韵,比月下舞剑之人好看得多。

我的心态如一个土包财主,即每夜逡巡仓房马圈,不放心所有权的人。夜阑,读过书又饮完酒,看妻女睡去,看冰箱彩电都在,上床前,再睹窗外的树,心便安了。

在冬天怀念雷声,是不是有些不道德呢?我指的不是道德本身,而是一种感受。因为这是冬天,北方从不下雨,打雷干吗?藐予小子,在冬天揣摩雷声云云,仿佛攻击老天爷的短处。譬如在寒冬腊月,一个正在咽气的垂死者,突然眼睛一亮,说:“我要吃杏!”冬天哪来的杏呀?他的家人只好哭丧着脸出去找杏,转一圈儿回来,惭言由于无能而找不到杏。垂死者示意不必为难,不过说说而已。

我曾在目前的冬夜思想过雷声,冬夜太静了。窗外的星夜连云彩也没有,冬天之少云,如人之脱发,虽然光洁明净,也还缺少蓊郁的生气。街上老有汽车辗来辗去的噪声,一种猥琐的杂音,远不及雷声干脆。

但我还是不希望冬天打雷,人们经不起这样的惊吓。沈阳已立法,不许居民燃放鞭炮。交通岗的喇叭每天广播一篇起承转合的官府文告“虽然对烘托喜庆气氛起到了一定作用,但……”。但有人还在放鞭炮,目的只在禁令实施之前过一过手瘾或耳瘾。雷声当然不是可以禁止的,老天爷也不随便放雷。说实话,我对暴风雨中的惊雷很有些敬惧。尽管害怕,但不敢说此雷有什么不好。科学认为人不宜在60分贝~70分贝的环境下工作,但雷声是多少分贝呢?“咔嚓”一声,闪电将黑云一分为二,雷来了。人们形容雷是“霹雳”,可不霹雳咋的,天下为之一震。我近年喜欢读关于雷的资料,这种“喜欢”不是爱好,也出于敬惧。资料说雷甚至可以破窗而入,在屋里巡行一周等等,真让人受不了。又说人在雷区(不是地雷区,而是天雷区)应避免手持导电的玩意儿,如铁钩子。一般的人都不至于拿铁钩子上下班,但又说应避免树木。在城里,人行道多有树木,不好回避。还说孤身一人在旷野里也易遭雷击,应匍匐前进,那得多久到家呀?离我们家挺远的地方,有个噪声检测仪,过汽车、拖拉机,显示七八十分贝什么的。我想,打雷的时候,行人何不偷觑此雷多少分贝呢?也许这是不应该看甚至不应该想的时候。

我跟别人一样,喜欢春雷。经过漫长的冬季,春雷一响,哪管是隐隐的微震,尘埃便纷纷落下。草尖儿、花苞和小虫儿的蠕动,似乎都与雷声有关。这便是号令,也迎合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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