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丽斯阿姨不会讲汉语,和我讲话还需要她的孩子帮她翻译。她让哈米提问我吃饭没有,我摇摇头。她便从炕上起来,拿出一个金色的大壶,放在火炉上,用葫芦做的瓢从门口的水缸里舀了水,一瓢一瓢地灌在里面。她弯着腰,胖胖的身体有些颤抖,可是她却微笑着,那温柔的神情像是在给自己的孩子做晚餐似的。我看到她的样子,一下午的委屈和惊慌好像找到了宣泄口,眼泪夺眶而出。我把脸撇向一边,慌忙地擦拭着,哈米提和努尔克斯两个孩子本来在一边打闹,看到我的样子也围了过来。我冲他们笑笑,便有些别扭地拿出课本准备继续做我的作业,他们俩也学着我的样子,拿出书本写起作业来。
伊丽斯阿姨转过身时,看到我们三个小孩子都在写作业,便说了一句话。哈米提翻译给我听,她说我来了之后,这两个从不写作业的小孩子都开始写作业了,要是我能天天来她家,这两个孩子的学习一定进步得很快。努尔克斯立刻应和着,“嗯嗯,陌陌姐姐,以后你天天到我家来,我们一起写作业吧。”我红着眼眶,笑着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水开了,伊丽斯阿姨起身拿起砖茶,用手掰了一块放进壶里,任水沸腾着。水汽弥漫,小小的房间里茶香四溢,美好极了。伊丽斯阿姨从装牛奶的小盆里舀出小半碗牛奶,盛在一个上面印着红色郁金香的碗里,用小刀切了一块儿酥油放进了牛奶里,提起热滚滚的茶水倒了进去。她边用勺子小心地搅拌着,边给我端上了桌。她又随手拿了一块油馕,一块一块地掰开,帮我泡在奶茶里。早已经饿得前胸贴后背的我一个没忍住,喝了一大口奶茶,顿时被烫得眼泪直流。伊丽斯阿姨一阵大笑,接过碗,边用勺子搅拌,边吹着气。我也笑着擦擦眼泪,和她一起吹了起来。
新疆人喝的奶茶都是咸的,程序基本相同,有些家里加的是奶皮子。哈萨克人多加酥油,很厚重却很温暖的味道。伊丽斯阿姨那天端给我的奶茶是在我记忆里喝过的最好的奶茶。从那之后我从一个不爱喝奶茶的小孩,变成了奶茶的忠实粉丝,从新疆的咸味奶茶,到南方的甜奶茶、香港的“丝袜”、台湾的“波霸”……虽然我再也没有喝到过那么好喝的奶茶,但是单单“奶茶”二字,便可以让我回忆起那碗奶茶中的温暖和爱。
我们三个孩子喝完奶茶,也玩闹累了,她便倒水给我们洗脸洗脚。她帮我脱去鞋袜,把我的脚泡在脚盆里,温柔又小心翼翼地揉搓着,好似稍大力一些,我的脚便会被揉碎一样。这是我记忆里第一次有人帮我洗脚,我一时慌了神,好像我真的成了伊丽斯阿姨的孩子。我一动都不敢动,生怕动一下这温暖的气氛就突然消失,我又回到了那紧锁的大门口,孤独地守候在不知何时才能开启的家门前。我尽量挤出微笑看着她。她扬起脸,朝我微笑,唇边那颗金色的牙齿显得异常柔和,眼角的纹路都被映照得美好又动人。那个表情,被刻在了我的心里,再也没有忘记过。
我们干干净净地爬上炕头,她有些笨重地从柜子里拿出被褥。努尔克斯告诉我说,那是她家只有来贵客时才会拿出来使用的,她说她妈妈把我当贵客了。一时间,积蓄了一下午的被遗弃的恐慌感奔涌而出,我连忙擦着眼泪。她慌忙跑过来抱了抱我,让她的孩子告诉我说,我妈妈走之前是有告诉过她让我在她家住的,可是她忘记了,她还对我道歉,让我不要伤心,我妈妈没有不要我。后来我才知道,妈妈没有回来是因为进货太晚,错过了回家的末班车,她也很担心我,可是在那个无法及时联络的年月,她对此没有任何办法,当然也从没有说过让伊丽斯阿姨照看我的话。
那晚,我左手边睡着努尔克斯,右手边睡着伊丽斯阿姨,她将我搂在怀里,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我带着泪痕却满心幸福地睡去,香甜又安稳。
第二天一早,妈妈便回来了,我背着书包离开她家,她仍然牵着我的手,慢腾腾地走在我的前面,一直把我送到家里。她坐在我家的沙发上,和妈妈用哈萨克语说着话,我一句都没有听懂。妈妈也没有告诉过我她们说了些什么。她离开时,温柔又疼惜地看了看我,用同样慢腾腾的脚步走出门去。
从那之后,我偶尔会去她家蹭吃蹭喝,其实她家很穷,她丈夫是电工,收入很少。我听不懂哈萨克语,她仍然会对我讲话,我也对她说汉语,虽然谁也听不懂谁,但看起来却聊得很投机似的。我能看出我每次去,她都很高兴。有时她还会把一些别人送给她家的好吃的东西专门留给我,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秘密,甚至连哈米提和努尔克斯都不知道。
有一天她来我家串门,脸色苍白,背也有些驼,我家的两级台阶都让她气喘不止。她和妈妈在客厅里说话,我在一边写作业,忍不住时不时回头看她。她总会朝我微笑,只是那微笑显得有些有气无力。她临走时,妈妈拿了一个布包给她,她竟然哭了起来,没有声音,我却能感受到她的悲伤,我的心不由揪了一下。
从那之后,妈妈杜绝让我再去她家,说伊丽斯阿姨病了,怕传染给我。妈妈说是很严重的病,为了治病,她还从我家借了一笔钱,我想应该就是那个布包里装的东西。
从那之后很多次,我路过她家的门口,都忍不住向里张望,想要再次看到她走出门来,站在门口,像迎接她的孩子一样来迎我进去。可是最终,我却连她的影子都没有再见到过。
一个春天的早晨,她家的门口突然来了很多的马车,马车没有地方放,便一直排到了巷子尽头,她家的院子里传出很多女人的哭声。我问妈妈怎么了,妈妈说伊丽斯阿姨去世了。我跑了出去,站在家门口,和我一样站在家门口张望的邻居七嘴八舌地议论着,说她死的样子多么凄惨,肚子胀得很高,像是要生孩子似的。我的心狠狠地痛了一下,我想起我见到她的最后一面,竟然是她悲伤哭泣的样子。
我慌忙转身向后果园跑去,在那之前的秋天,我曾去那里给伊丽斯阿姨摘过两个苹果,那苹果又大又红,我拿给她的时候,她开心极了,甚至有些激动地不停说着话。我听不懂她的话,但是我从她眼里看到了幸福的光芒。
只是,她选择在春天离去,那些果树才刚刚开始长出新芽,离长出苹果的日子还有很久很久,我好想再摘个苹果给她,让我能再看一眼她那闪烁着幸福的双眸;我好想再喝一碗她亲手兑给我的奶茶;好想拥抱她,帮她擦掉见最后一面时脸上的泪痕,就像她对我做过的那样,温柔又疼惜;我好想轻轻地拍拍她的背,安慰她的悲伤……可是她选择在春天离去,新的一年才刚刚来临,一切都还没有来得及开始,她就匆匆地选择了结束。
那一年我九岁,我体会到了一种叫做遗憾的情绪,那是一种让人揪心又痛苦的情绪,那是一种让我在后果园哭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情绪。
那块魂萦梦绕的肥肉
文/曹亚瑟
我见到丁聪先生时,他已90岁了,仍一头黑发,身体硬朗,定期在报刊上开专栏画漫画,问他养生秘诀,他说是“一不锻炼,二爱吃肥肉”,把我们过去的经验全部颠覆了,也使我对肥肉一直保持着好感。
所以,听说装帧设计家朱赢椿主编六年的随笔集《肥肉》问世,我连忙网购一册,读毕大呼过瘾。书中几十位各界人士撰稿,回忆自己与肥肉的因缘,大都充满了对肥肉的赞美。此书封面设计独特,是整个一块肥肉,很肥,只有几丝瘦肉,封面无字,只在书脊上有“肥肉”二字;他还为一些对肥肉过敏的读者着想,又在折页做了第二张封面,白纸上嵌了块红烧肉;书中还附上了若干张70年代的肉票,并且凭书中的供应票能换40块钱的法国猪肉。总之,这本《肥肉》把与肥肉有关的视觉元素做得相当到位,也勾起了我与肥肉相关的回忆。
话说上世纪70年代中期,我父亲下放到驻马店地区的一个县里,我到那个县城里上了一学期小学,学会了不讲卫生,学会了方言骂人“可熊蛋”。回到郑州,姐姐见状痛哭,立马把我原来的衣服全部换掉,并发誓再也不让我去那个县城里上学了。
在县城的半年,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食堂的“米粉肉”(现在叫粉蒸肉)。食堂每周改善一次伙食,把五花肉切成小条,裹上米粉,用油炸过之后,再加上其他配料、作料,用黑陶小碗盛着,上笼蒸。别的菜可能是三分、五分钱一份,米粉肉就是一毛。我对黑陶小碗印象特深,它只有一般饭碗的三分之一大,这样才显得金贵,好东西就是不能多吃嘛。看见黑陶小碗,那就意味着改善生活,意味着好吃。那时爸爸在县城的房管所当会计,在食堂吃饭的大都是些泥工、木工、电工等,多为“一头沉”(即老婆孩子在农村,自己独个在县城)。他们的饭量很大,平时都是一大碗熬菜,三四个馒头,蹲在院子里,吃得很满足,印象中只有少数人才舍得吃米粉肉。我则是天天盼着这种黑陶小碗的米粉肉。奇怪的是,直到90年代,我在很多单位食堂吃过饭,盛红烧肉、粉蒸肉用的还都是这种黑陶小碗;到2013年,我所在的单位引进了一个周口师傅来承包食堂,盛红烧肉、粉蒸肉的,仍然是这种黑陶小碗!可以想见河南农民对黑陶小碗情结有多么深厚!
星期天,我爸和我就自己做饭,点着煤油炉,把各种菜、粉条、馒头等在锅里一阵乱炖,倒也吃得其乐融融。那时多想天天吃肥肉啊,但实际情况是平时吃的菜油水很少,我的身体又在发育,营养常常跟不上。我就记得食堂常吃盐水煮黄豆芽,难得见半点油星。直到现在,我在饭桌上见了黄豆芽都躲得远远的。
现在想想,那些日子真是没法过;但在当时,并没有感觉到苦,因为人人都是这样,你并不比别人特殊。而我能想象的好日子,就是天天吃粉蒸肉吧。
回到郑州,我的肥肉记忆与一个老司机有关。我家住的大杂院里有个公交车司机老王,特爱吃肉,自己也经常下厨,印象最深的是他跟红烧肉一般泛着油光的脑门和便便的大肚子。在那个年月,就那种营养,难得会有几个大腹便便的人,他就是我见过的极少的一个。他常常把桌子摆在院子里一棵大柳树下,放上红烧肉和几样小菜,再弄上几杯小酒,那生活,真让小伙伴们羡慕啊!他是多年的公交公司模范,因为他开车老练,据说经验是距离停靠站老远就挂上空挡,靠惯性滑行到站,所以节油冠军总是他。不知道那时的公交车司机是否工资很高,还是他人际关系广泛,闹不清他家怎么老是吃肉,而为什么我们家就没有。虽然羡慕,但“人穷志不短”,仍要装作无所谓的样子。
附带说一句,老王爱吃肉,爱下厨,看来水平确实不低。改革开放之后,他退休了,还专门到一家三星级酒店干起了专职大厨。
那时吃肉要凭肉票,谁家舍得这样吃肉。因为炒菜的豆油或菜籽油每人每月凭票只能买三两,所以谁家里的菜要有点油腥味,都得靠买些肥肉炼大油。炼过油的油渣往往是最受欢迎的食物,但注意油渣不要炼太久,那样会太柴;要保持适当的丰腴和柔软,再在上面撒些盐,趁热放在嘴里,就能听到刺刺啦啦的声音,那简直是世界上最美妙的音乐。能用油渣包些包子,已经是儿时的狂欢了。
那时最受欢迎的职业,是在国营菜场卖肉的营业员。我们院子里有个姑娘,下乡回城后分配到菜场卖肉,由于工作热门,给她介绍对象的络绎不绝。她家也是天天吃肉,据说秘诀就在于卖肉时剔骨别剔干净,连筋带肉的骨头下班后就便宜处理给了菜场职工。所以,找她“走后门”的跟给她介绍对象的一样多,很是风光了几年。
那时,我们家吃肉基本上是在春节,平时每人每月半斤肉票根本无法满足孩子们对肉的想象。我爸从下放的县里,每年春节前会带一些大肉、腌鱼回到郑州。可以说,我们就指望着这些肉类来完成过年的仪式了。
有一年(大约是1974年或1975年),我爸春节前竟然空着手回来了。坐下,歇口气,爸爸说:“我把肉弄丢了。”
全家都很吃惊,那这个年可怎么过啊?接着他把在驻马店换乘火车时的经历讲了一遍。
那是春节前的农历二十五,由于下了长途汽车到火车站换车还有一段路程,我爸带的东西多,有鱼有肉有日用品,还有一个水缸的木盖子,不好拿。在站口,他看到一个农民拉着架子车像在拉脚,就让他帮忙拉到火车站,报酬是给他买包烟。路上,我爸跟那人闲聊了几句,路过一个厕所,我爸让那人等一下。
进去,出来,架子车不见了。
转遍车站附近的大街小巷,都没找见。
我爸沮丧得没了办法,那可是一家人的春节“福利”啊。四处寻找无果,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我爸到车站派出所报案。公安人员说:“马上过年了,现在没人手,等过完年再说吧。”
我爸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到了郑州。
那一年,全家是在沮丧中度过春节的。幸好哥哥的同学听说此事,托人帮忙买了些猪腿肉,那个春节才算是勉强有了些肉味。
过了正月十五,我爸重回县里。不料,过两天又回来了,而且带回了大包肥肉、腌鱼!
原来,我爸路过驻马店火车站,就去派出所碰碰运气,问一下结果。谁知,公安人员告诉我爸,“案破了,鱼、肉都追回来了。”
原来我爸在丢东西前与那农民聊天,那人说他是陈店公社的。就这样一条信息,帮助公安人员破获了此案。年后公安人员赶到陈店公社,那时的农民胆小,偷了东西又心虚,鱼和肉都没敢动,冷藏放好,只吃了些副食品,见到公安来抓,立马就交代了。所以才有了这大鱼大肉的完璧归“曹”。
那年我家的春节从元宵节后才真正开始,直到如今仍萦绕心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