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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一封信的路途(6)

丘陵连绵,呈波浪形,到了秋天,小枫树、小山楂树、小杜鹃树,有红红的树叶飘展。树木和茅草一般高,齐腰,但都不茂密,像山地疏朗的皮毛。而山坳,有密密匝匝的杉树,碗口一般粗。站在教室的走廊上,远远望去,丘陵并没有强烈的凹凸感,而是平整的,以至于可以看见黛色的地平线,浑圆的落日渐渐没落,像一块久久不愿淬火的红铁。

而县城的外观和一栋铁皮屋没有差别,四处漏雨,风来来去去,浅灰色,电线交织,自来水有一层浑浊的沉积物。公共汽车“咕咕咕”,排出黑黑的尾气。在三十年前,老县城是在市区里,在斩岭头的山坡上,房子很是破败,因地块很小,城市和县城,像一个大瓶子套着一个小瓶子。1976年,县城迁往坟冈密布的市郊。新县城离市中心广场,只有十分钟的车程,谈个恋爱也多些选择。我也相信,很多人的离婚跟这个“近距离”有莫大关联。县城没有像样一点的舞厅,爱跳舞的人,早早地吃了晚饭,“喤嘚喤嘚”,挤着公交车来市里。门票是一块钱一张,舞厅有两个篮球场那么大,有自己的乐队和歌手,有茶吧。我的心理学老师姓苏,用他的话说,一个晚上不去跳舞,不是头痛就是脚痒。1996年,他临退休了,还和老婆离婚,什么也不要,和他跳舞的搭档跑了。确实是,城市能开风气之先,带来更多的时尚和新观念,也带来诟病和内心的紧张。

县城的治安状况是极其差的,给人的错觉是,仿佛有一把无形的匕首抵住自己的胸口。县中、城镇中学,有一批学生不愿上学,纠结社会上的小伙子,四处生事。他们大衣或书包里藏着菜刀,杀人事件时有发生。传言当时有“八大金刚”、“四大罗汉”,形成几大帮派,一个帮派管辖一个地段,有时会发生帮派之间的火拼。我学校的对面,是城镇中学,我们管它叫“毒瘤”—城镇中学的一些学生经常到我学校惹是生非。四班的一个同学姓李,喜欢练武,放了学就在操场后面的草坪上练“鲤鱼打挺”,即使是下雪天,他也打赤膊,在草地上翻来翻去。一次,被城镇中学的几个痞子看见了,痞子用刀抵住他发达的胸肌,用手捏着李的黑奶头,说,你拳头大,奶头也大,我们比比看,是你拳头厉害还是我刀厉害。说完,扬长而去。李蹲在地上,小孩一样号啕大哭,抱住自己的头,说,没天理啊,我的拳头没用啊。我们听了哈哈大笑。

1989年,我们临近毕业的时候,城镇中学的一伙人,到我们宿舍闹事,无非是想敲诈一点钱。为首的一个叫陈高水,我认识,是我老乡,但他不认识我。他扯着我一个同学的耳朵,用街腔(上饶话)说:“拿点钱出来,给我们买烟抽。”我同学憋红着脸,一句话也不敢说。我们在边上看的人,也不敢说话。陈高水的一个吊刀,大概也只有十四五岁,手里拿着一把菜刀,说,再不拿要砍下去了。我说,我们读书的哪有钱,这样吧,明天晚上来拿,我们出去借借看。陈高水用红烟头,按在我同学的脸上,说,明天不拿你就留下一只手。第二天上午,我对被烫了脸的同学说,我们要找人把这个事情了结了去,否则,痞子敲诈了第一次,还会敲诈第二次。我说我有一个初二的同学叫叶云,在城镇中学读书,也是一个帮派的头目,看看他能否出面。

我和同学到城镇中学问了很多人,都说叶云一年前辍学了,家在血防站一带,到他家里找找。血防站一带是上饶县城最早的别墅区,乡镇有钱人或县里的领导都在那里盖豪华的房子。我们挨家挨户地问,一直问到下午三点来钟,才找到他。他穿一件宽大的军用大衣,趿拉一双皮鞋,头发长而乱,胡子拉碴。我有四年没有见过他,几乎认不出来了。初二的时候,他经常去我家吃饭,他是山区人,只有寒暑假才回家。他读不来书,除了体育,没有科目是及格的。他块头很大,饭量也很大,吃饭不用菜,一只手托着搪瓷碗屁股,一手“哗得哗得”,饕餮如虎。他吃过最多的一次,是早餐吃了八两稀饭四个大馒头。大家上课了,他一个人在操场上跑步,老师问他为什么不上课,他说,肚子受不了,跑一下才舒服。初三时,他随家人一起来到县城。在我的印象中,他一直是一个很老实的人,说话口吃得厉害,一个月也不洗一次澡,衣袖白亮亮,涂了一层蜡似的。

在去城镇中学的路上,我不停地问叶云,你怎么成罗汉了呢?他“嘿嘿”地笑了起来,说,会打人就行。他说,陈高水都是我带出来的,出去要钱也不跟我说一声。学校已经放学,一个矮个儿在玩单杠。我说,叶云,就是这个小子拿刀的,他是陈高水的吊刀。叶云走过去,右手掐住矮个儿的脖子,悬空提了起来,左手一拳打在矮个儿的鼻梁上,说,你认识我吗?矮个儿的鼻血“哗”涌了出来,也不敢擦,说,认得,是菜刀帮的帮主,也是我的帮主。

1989年夏,我师范毕业回老家郑坊教了一年半的书。我教了一年的初一语文,半年的小学五年级语文。1991年正月初八,我从老乡汪茶英处借了五十块钱,坐了四个小时的车,来县城,看一个朋友。在县教委上班的诗友徐勇对我说:“你马上到县城上班了呢。来得好,我一直想通知你,又没有电话,都急死了。”这是非常意外的消息。

县城并没有改变多少。街中心是花圃,红艳艳的芙蓉花常开不败,尤其是秋天,绒绒的叶子上积满粉尘,下垂,一根花蕊抽出。去市区的公交车,十五分钟一趟,两节车厢的那种,慢吞吞,还“咳咳咳”,患了老年痴呆症似的。我直到1994年10月才离开县城。在这四年中,县城在时间的纬度上,和我在时间的纬度上,所处的点,应该说是相互重叠的—荒废、繁杂,没有方向感。我除了写点小诗,打牌,偶尔和女子调情,我说不出我还有什么事情可做。那时我以为写诗是可以成就一番事业的,一到休息日,四处拜访诗人,访问城间小景—我把生活当成诗歌的一部分,对于青春来说,这是恰当的。

在县政府大院的后面,是廖家,再南一些,是信江。我的诗歌启蒙老师渭波借租在那儿。我和徐勇吃过晚饭,或星期天,就溜到渭波家玩。他个头不高,喜欢穿一条松松垮垮的短裤,谈起诗歌激情四溢、唾沫飞溅。他一手用纸巾掏鼻子,一手夸张地做出有力的手势,说:“这首诗都写绝了,你看看,什么人生命运都写出来了。”当然,他说的“这首诗”是他最近完成的。他有着惊人的记忆力,你一说到他的某首诗,他朗朗脱口而出,也许那首是几年前写的。他现在是个很谦虚地人,反而没了以前的那种味道。我想,这是生活折磨人的缘故。那时,他滔滔不绝,虽有吹嘘的成分,却没有给人夸夸其谈的感觉。

春天的信江和廖家,覆盖着馥郁的色彩。路边和屋角生长着木槿,木槿有白色的花,有粉红色的花,堆叠在枝头,白色的像积雪,粉红的像晚霞。农家院子的围墙上,爬满青藤,细叶的、粗粗的干,细碎的花一层压一层。就连坟冈也是迷人的,草莓有的在开花,有的已经结血红的果子。我们从廖家下一个陡坡,走过十分钟的田埂,到了信江岸边。

在我们的圈子里,大概有二十多人从事写作,我们经常聚会。在县二轻局的宿舍楼上,一到星期天晚上就举行沙龙,男男女女,扎堆地挤在一个客厅里。年纪大的未婚男士,时不时地带新脸孔的女人来,也有两个男的同追一个女的。在他们看来,沙龙是最适合调情的场所。我们都没有想过要挣钱,好像整个县城里,也没有多少人想着挣钱。我们的生活情调多多少少有些虚空,也很浪漫。

直到1993年,县城的空气变得凝滞,大家聚会时的人数越来越少—几个比我大五六岁的人,离开上饶,辞职外出经商;有的考上研究生,再也没了回音;有的提拔当官,洗手不干文字。渭波老师也几乎放弃写作,和一个律师,热衷于在县招待所舞厅跳舞。1994年10月,我也离开了县城,调到市区上班。直到很多年后,我才理解,这不是人的变化而是一个时代的变迁,而它来临时我竟然茫然无知。

这种变迁也发生在县城身上。今年初,上饶县举办了一次经贸洽谈会,推出十项招商内容,其中两项是建设惟义公园和西郊森林公园。惟义公园选址在廖家,西郊森林公园选址在十里外的郊区。建公园是好事,但我心里也为我等的境遇而悲哀。才短短十年时间,县城已经扩展到十里外的西郊,人口有了近六万,圈地运动犹如一场竞赛,大量的绿地被铲平,抛置荒野。我想,所谓的公园也不过是一钵盘景而已。圈地并没有结束,还在疯狂地扩张,南灵路一直修到了罗桥,有十余华里之长,地价从十年前的每亩一万上涨到五十万。去年,北京来的一位故人,在县城吃了饭,提议大家找一个小山包坐坐。我说,我们以前坐过的山包连骨骸都没了,要坐坐,去茶楼或宾馆。在故人的执意下,我们十几人还是开着车,到十里外的董团乡,找了一个山包。故人说,找妓女容易找山包难,偌大的县城,没有一个野外坐的地方,是大不幸。我们坐在山包上,聊着各自的生活,也聊过去在县城共度的时光,不免都有一些伤感。

县城像一只拔光了毛的脊椎动物。密密匝匝的房子,横七竖八的街道,野生树一刻也看不见。绿化树是移栽的樟树,碗口粗,草绳一圈圈地帮着树干,顶端齐崭,几支拇指粗的树丫发出病恹恹的新绿。树没有树的意义和内涵。我几个在乡下教书的同学,都在县城里置房,到了星期六,要坐一百来里的公交车,来县城住上一夜,又返回乡下,平时房子都空着。我问同学,在乡下自己做房子不好吗?同学说,县城的房子上涨得快呀。还有一个不愿说出的原因是,好歹在县城有了房,身份在某种形式上得到了置换。在上饶,除了教育,乡间小镇和县城已经没有内容方面的区别。

我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厌恶上饶县城,大概是1996—2000年,我每年去的次数不会超过四次。这种厌恶没有具体的理由。也许是它曾使我心力交瘁,或不忍卒读。有时我怀疑自己是否是一个残忍的人,对一个生活了八年的地方,没有更多的流连。事实上,我人生中最重要的青春是在那儿度过的。其实,远非如此。我现在坐在信江北岸的一个落地窗口边,看着汤汤的河水,无须半个小时,河水也绕上饶县城而去。县城与我如此相依相近。在这十多年里,我偏执狂一样否定自己是上饶市人,我想,我是对县城情感价值观的认同;在生活里,我也一直没有完全融入这个机器一般的城市。我一厢情愿地把县城当作了我的标签。

这两种情感的交割,使我尴尬。

这两年,我几乎每个星期要去上饶县,找人打牌。打牌是文字之外的娱乐,我把它们当作近亲。能在一起聊天的人,越来越少,喝一杯茶,促膝长谈的更少。大家似乎很快乐,朋友很多,牌友一批又一批,返身回家时,发现自己其实还是孤身一人。一个城,一个人,都那么空空寥寥。

三十年,一座城在荒丘上有了属于自己的身躯,有了生命的实体。当年参与建设的许多人已经不在,而建城百年的时候,我已经看不到城的脸孔,也看不到人的脸孔。我无法想象七十年后城的样子。我看到的,是城的幼年。我也只是当年的黄沙尘中的一粒,随风落在那里,又被风刮走。

重伤的影迹

我几乎每天都要走这条路:从白鸥园右拐,进入八角塘菜场,穿一条小弄,到了步行街。我一个人;我陪我的妻子;我送女儿骢骢上幼儿园。路上是忙碌的繁杂的人群,挑担的、拉板车的、炸油条的、烫粉的、卖水果的。我看不见他们,他们暂时在我的视野里冰冻起来。我拉着我女儿的手,若在下雨的时候,我会抱着她。女儿把头靠在我的肩上。灰莽莽的街道,匆匆走过的脚印很快被雨水冲洗了,湿漉漉的裤脚一左一右地摔打微凉的脚踝。雨滴“吧嗒吧嗒”,街面上油花一样的水泡是时间呈现的一种形式。裸露的墙体有潺潺的雨水,污垢的斑迹把旧年的时间容颜展露。天空低矮,有铅一般的重量。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摔倒在雨水中。更多的时候,天空是灰白色的,街上到处是鸭毛、菜兜、豆壳、塑料袋。凝固的动物血迹还没有转成黑色,铁丝笼的猫和小狗已经倦于哀叫,它们蜷缩在自己的影子里,散淡的眼光被眼睑封闭。不知道哪一天,我发觉自己似乎喜欢上这街道的气息,浑浊、世俗、喧嚣—恰似生活的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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