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问认知的边界,就是问时空中的哪些部分包含认知过程。也就是问什么样的物理、化学或生物过程实现,构成或包含认知过程,也就是问有关认知的随附性(supervenience)基础,也就是问认知的物理基质(substrate)。 尽管对这个问题的这些表述方式也许并不完全一致,但是在文献中所有这些方式都被用来描述我们所关心的假设。目前,我们不会去探究它们中间任何可能的差异。
迄今为止,有关认知边界的大多数讨论都集中在一种鲜明的对比中。认知要么全部在脑内,要么延展到身体,或延展到身体和外部环境中。然而,还是有可能在一个范围中将认知边界的各种理论作出一种粗疏的排列,在这个范围中边界不断拓展,从脑内神经元的一端到我们与之互动的身体外的各种工具的另一端。展现这样一个范围为更好地理解这个主题提供了有益的第一步。
认知科学的标准观点认为,认知过程没有必要遍布到整个脑。首先,神经胶质细胞(neuroglial cells)构成了脑的一部分。事实上,神经胶质细胞的数量要远远超出神经元数量好几倍。但是它们并不支持特定种类的信息加工,而通常认为信息加工构成了认知过程。虽然如此,神经胶质细胞可以对神经元起到一系列支撑作用,例如使神经元群和突触连接绝缘,制造使细胞轴突绝缘的髓磷脂(myelin),以及在神经损伤或死亡后清除掉这些残余物(debris)。 所以,严格来说,我们主张认知科学的正统观点并不是认知过程必定发生在整个脑内,而是或许仅仅发生在构成脑的神经元的子集(subset)中。
正如我们刚才暗示的那样,我们也认为,认知加工甚至并不发生在脑的所有神经细胞当中。例如,在脑中的某些神经通路也许只不过是把信息从脑的一个区域输送或传递到另一个区域,而无论如何也没有以可算作认知的方式改变这些信息。这样的神经通路在电子数字计算机的意义上讲仅仅是传输工具(buses),或许脑胼胝体(corpus callosum)仅仅是一种传输工具,也许联系视觉皮质(cortical visual areas)V1、V2和V3区的神经通路仅仅只是信息传输工具。无论如何来理解这种逻辑和法则学(nomological)的可能性,我们猜测专门用于信息传输的神经通路即使有,为数也不多,而就我们当前的目的而言,这是一个我们不作定论的经验实证问题。当前的要点仅仅是,就神经元是如何完整地被留作认知加工之用这个问题,我们并没有作出,实际上我们也的确没有必要作出任何承诺。即使仅仅只有一个脑神经元的子集牵涉认知过程,情况将仍旧是认知加工完全是在脑内进行的。
延展认知假设的一个版本主张:认知和认知加工涉及或必须涉及脑以外的身体的生物组成部分。这一版本允许激进程度不同的版本,这取决于人们希望在认知之中牵涉的成分。这中间最保守的版本仅仅接受中枢神经系统的其他成分牵涉其中。沿着这一思路,人们可以主张脊髓涉及认知加工。 当19世纪研究脊髓反射的实验技术出现时,这一观点受到了激烈争论。也许这种在脑内神经元中进行的信息加工与在脊髓神经元中进行的信息加工十分类似,以至于可以确保如下的主张:脊髓参与了认知,或脊髓信息加工是认知加工。也可能脑内有限的区域加工信息,而脊髓神经元的活动也恰恰采用相同方式。这样,人们就能主张既然脑内的神经元进行认知加工,脊髓神经元也必定如此。这是一种延展认知,尽管存在争议,但这种观点也许并不完全是非正统的认知心理学。
我们认为,正统认知心理学也完全乐于支持感觉神经中的认知加工一直延伸到感觉传感器。 正如通常的理解那样,传感器仅仅只是将信息从一种媒介转换到另一种媒介。感光器把进入视网膜的光线转换为分级的轴突电位(potentials)。耳朵的内毛细胞(inner hair cell)把耳蜗(cochlea)液中的扰动转换为分级电位。认知开始于转换后的某个地方。我们假设确切的地方视情况而定(up for grabs)。然而,综合各种情况都显示认知加工可能在转换之后迅即开始。对于将视网膜上的锥杆细胞和脑枕叶连接起来的神经元,以一种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转换了来自感光器的信息这一点很少会有什么怀疑。人类视网膜包含大约1亿个感光器,而眼部的神经节细胞仅仅只有大约125万个,这一点一经发现,视觉系统的上述特征就立刻被猜测出来。自此以后,发现在感光器与皮层之间发生了何种认知加工就包揽了视觉科学的各种研究。发生在从接收器细胞到脑的通路中的加工与皮层上的认知信息加工越相像,人们就可以越发强烈地认为在感觉神经中存在认知。
将延展认知进一步向外部拓展,人们也可以认为肌肉、皮肤和骨骼是认知加工器,而认知加工发生在肌肉中。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正统心理学正是在这里变得让延展认知的倡导者无法接受。的确,这也就是我们认为延展认知的倡导者过火的地方。正统观点的拥护者也许会看到对如下观点的论证,即认知不再局限于脑的神经元,而是拓展到了脊髓和感觉神经,但肌肉认知还是超出了限度。标准的假设是发生在神经中的各种认知信息加工与发生在肌肉中的那些加工迥异。当然神经和肌肉可能有共同的生物过程,例如有丝分裂、离子运输、细胞呼吸和新陈代谢;也可能有共同的化学和物理过程,例如离子化、氢键结合、催化作用和极化。但正统观点的拥护者确实会说,认知必定在神经肌肉的接合处结束。要是根据参与其中的生物过程的本性来考虑认知过程,认为神经过程和肌肉过程都同样支持认知过程就是一种古怪的看法。
我们推断,正是由于以这种方式在神经过程与肌肉过程之间进行的比较让这种更加激进的延展认知形式看起来如此站不住脚,才几乎没有多少延展认知的倡导者作出这种比较。取而代之,延展认知的倡导者注意到了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认知过程与肌肉过程因果地相互影响,两者之间密切联系并且以一种特有的方式耦合在一起。他们将神经和肌肉描述为一个系统,而没有注意到认知系统假设并不等同于延展认知假设。我们推断,正是因为这种令人难以置信的理论的鼓动,才让延展认知理论的倡导者在一般意义上抛弃了在英伽 -奥拓思想实验中所讨论的加工相似性的主张,进而转向一种基于因果联系和互补性的论证。
从一个认知过程发生在有机体的身体之内的意义上来说,所有前面提到的这些关于认知场所的观点都可以算作是认知的具身性(embodiment)假设的各种版本。就像威尔森所言,
在使用符号的生物那里,许多的认知能力远远不是纯粹内在的,这些能力或者是“生成的身体”的能力,或者是“介入世界”的能力。这些能力并不是由脑或神经中枢的某些内部安排所实现,而是由整个人的具身状态或将脑作为其适当的一部分的广泛系统实现的。(Wilson,2004,p 。188)
在论及知觉的具身性时,诺埃写道:“知觉之所以不是一种脑内的过程,而是作为整体的动物的灵巧的活动。”(N o笨,2004,p 。2)然而,认知有时从脑和身体延展进入环境的观点只能被自然地描述为延展认知假设。即这样一个论题:认知加工真实地从肉体的边界逐步延展到外部的化学和物理世界。按照这个理论,至少在有些时候,认知过程被认为是被延展到了认知者所使用的工具中。
这是一个有人会真心认可的论题吗?我们认为是的。在我们第1章所引述的段落中,这一观点清晰可见。 这并不是说与延展认知假设有联系的每一个人对问题的关键点都是如此清楚。例如,丹尼尔·丹尼特(Daniel Dennet t)常常被认为是对延展认知起支持作用的人,但我们认为他对于延展认知假设可能具有的承诺并没有非常清晰地体现在他的著述中。例如,他说:
我想建议,最主要的资源是我们的一种习惯,即尽可能地将我们的认知任务卸载(off‐loading)到环境本身——将我们的心智推挤入周围的世界,在那里我们所建造的大量的外部设备能够储存、加工和再现(re‐present)我们的意义。这些设备提高、加强和保护转换过程,而转换过程就是我们的思维活动。这种普遍的卸载实践将我们从我们有限的动物脑中解放出来。(Dennett,1996,p 。134)
可以将丹尼特的文本解读为赞成在我们使用的工具中可以发现认知过程这样的激进假设,但也可以解读为赞成一种更弱的观点,即工具帮助我们完成某种信息加工任务。说我们“推挤我们的心智”这听起来的确像是在说认知过程延展到了由我们的工具构成的物理环境。我们的认知任务被交付的那一部分也可以由这种方式来解读。那么再一次,卸载可以意味着我们放弃完成使用认知过程的任务,以便依赖于非认知的机制和过程来存储、处理和表征我们的意义。这也就是丹尼特谈论“保护作为我们思维活动的转变过程”的意义之所在。在近来对亚当斯和埃扎瓦的一个回应中,梅纳里(Menary,2006)也竭力主张一种他称之为“认知整合”的观点,就像丹尼特的观点一样,这种观点在许多要点上的模棱两可让我们印象深刻。以下是梅纳里的部分观点:
要解释(认知)整合如何工作,我们需要把认知者放入各种工具被操作的环境中。按照这种解释,我们必须认识到行动者(agent)常常通过操作环境中的工具来完成一项“认知任务”……有时候主体通过操作传统的外部工具独自来完成认知任务……有时又是通过在共享的环境中与其他认知主体合作来完成任务。(M enary,2006,p 。330)
或许,这是对认知加工发生在工具中这个观点的认可,但是它也可以是对我们使用工具完成一些事情这一观点的认可。在后一种主张中不存在任何有争议之处。这些可以作模棱两可的解释的段落让我们面对这样一种批评:在处理对延展认知的激进解读时我们是在攻击一个稻草人。Susi等(2003)就是这样指责我们的。很明显,我们的回应是,尽管某些文本可以在激进的延展认知假设与正统的因果假设之间作模棱两可的解读,例如人类使用工具来完成某项任务,或人类与他们环境中的事物发生因果交互作用,但也有其他一些文本并不能作如此解读。我们已经引用了几个被这些激进主张推进的例子,而我们打算对它们发起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