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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雨的记忆

浙中。某古镇。地处偏远。少有外人往来。六七百年前,有位清高文人为逃离朝廷纷争,同家人跋涉而来隐居在此,并命名为久水。

久水发展至今早已不再是原先名不见经传的小村落,而是远近闻名的古镇。真正的久水村,即在我脚下。会客厅里一幅一百多年前的水彩画,展示彼时光景。画中的久水村像沉睡在山水间布局合理的一卷书画,散发着浓浓书卷气、无穷韵味。我一闭上眼,这幅画便栩栩如生,画上人物行走交谈,连静止的老房子都在用低沉的声音述说。此时,2014年金秋十月伊始。我,即将迎来第30个生日,背对着画独自窝在一张旧藤椅上。

雨从青瓦缓缓流下,滴落在廊间水道里。"滴滴答滴答"。毫无节奏,仿若错乱的时间脚步声。空气中氤氲着旧木头与泥土混合而成的原野气息。我托着下巴,与雨帘外歪着花脸的菊相对静默,各自失魂。

长时间沉默。往事朵朵白云般飘过记忆的天空。说不上伤感也非快乐。膝盖上平铺着一本书:由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边城及其他》。封面上有一幅沈金龙的绘画:泛着旧时光的几座小木屋。不见山,想必山在画外云雾里,木板桥下缭绕的白雾,像极了久水雨季景象,宛如人间仙境、世外桃源。想象人物在木板桥上行走、在桥下浣衣、在二楼的窗前静思或看书。时间久了,我也到了画中。漫步在用古木建筑而成的、如迷宫般布局的老房子里。分不清哪些是记忆,哪些是想象。旧年轮里,新日子中,只有门前清如玉的溪流依旧向西。

故事从这里开始,也必将在这里结束。几天前我接到奶奶电话,说太奶奶怕是不行了,要我有时间回来看看她。昨天,我便从繁华大都市逃离至此。并与他约定7天后,答复他草率的求婚。

他是母亲介绍给我结婚过日子的男子,各方面条件都不错。我与他几乎没有值得书写的过去,只有未来等待我去填补。但过去来势汹汹,不但淹没此刻,更使未来一片白茫茫。想到这儿,夹在右手指中的铅笔不自觉旋转几下。我转笔技术一般,从初中开始学,一直保持最初的烂技术。我把这种手指小活动用在思维停顿处,或保持冷静。在大拇指、食指、中指之间来回旋转的铅笔不经意间"啪"地掉落在地上。我捡起它,泥土地,微软,笔芯幸免于难。在书的第292页,我把其中一句话重点画了一下。

继续转笔,在往事的回味中穿插着咀嚼这句话:"这个世界上也有人不了解海,也不知爱海。也有人了解海,不敢爱海。"

沈从文的文字嚼劲大、有滋有味,像奶奶的拿手好菜--红烧肉。好文字像心灵之窗,透过它,解读人生之书。这片"海"于我,便是文字世界。好文字又像酒,我最多算一个不合格却幸运的品酒人。一尝辄醉。

此时我,恋上文字十载有余。而写作读书是本能习惯。就像每天吃饭睡觉,从不觉得两者有何区别。两年前,我写了一部二十来万字的青春爱情小说。其中有这么几段:

明知你是一部烂剧,却还愿倾尽所有奉陪到底。

文字是普照孤独的阳光,它使心灵迅速苍老,之后老去的速度愈发慢,慢到一种极致,几乎停止。那时,永恒之花随即绽放。我多么渴望,渴望站在那个点上,迎风送雨,孑然一身。

用我迟来的领悟为青春戴上花环,目送它在我记忆里繁花似锦。它只会让迷茫忧伤的你知晓这世上有你的同伴,你们同病相怜;在杯水车薪的安慰中奉陪到底。我不无悲凉地告诉青春的你,人人如此。你莫名望着我,我还在描述:"。。。。。。亲,我看到一朵非常美的浪花,我欲要抓来与你分享。用了很多办法。。。。。。最后我找到文字这种途径,试了试,我以为胜利了,我欢呼雀跃,邀你来看,我把它递给你。"你却哭了,你说:"我懂你的痛。"我拼命摇头,看着它,我不停哭泣:"不是这样的,不是痛。。。。。。不,我的意思是,因为痛,它才美。。。。。。我看到它时,比这还美。。。。。。一万倍。"

我把它给了几位要好的文友--未曾谋面的文字爱好者,我们在某个论坛相遇,利用网络交流,坦诚相待。他们给了我不少有价值的建议和意见。但我还是按照自己的方式修改,最终定稿。它在我无从安放的流年里孤独地躺了两年。我常常翻阅这段被遗忘的旧时光。各种情绪反复体验,我在回忆里打磨着文字。由于我反复折磨它,它也不时报复性地磨损我。我们像两个彼此相爱却互相磨难的恋人。是时候,该做个了断。

在青春的尾巴上,葬送一段早已死去的时光。葬歌起时,往事像送葬的队伍排列整齐,随着时间大幕的拉开。一幕幕。一场场。徐徐挺进,井然有序。

彼时,2004年。早春的西城乌云密布。不久,雨像豆子(且为去过月球的黄豆品种,硕大无比)般千散万落,顿时,大地炸开了锅。

站在二楼教室门外走廊上,我愁风愁雨愁煞人。

希斯在我身后:"要不,先跟我去宿舍,伞再由你打回去。"她是我的同班同学。

"没事。"说完,我跑下楼。奔进雨中。希斯几秒后追上我,打着伞,递给我一封信。"收发室发现的。看邮戳很久了。"我瞟了一眼,信来自上海,字迹眼熟。寄件人处写着内详。我似有所悟。谢过她--声音颤抖。她诧异时,我已把信放进胸口衣服里。左手捂住藏信位置,右手按住斜挎包再次奔进雨中。

雨声更大。万千条线,如鞭抽打在身上。上下牙齿打架,睁不开眼,上身发抖。我加快步伐。左手捂得更紧。

仿若跟时光赛跑。我要赶在它之前,留住往事若许。抑或,赶赴一场被遗忘太久的分别,亲耳听他讲讲不告而别的理由。

抵达千米之外的出租屋,已成落汤鸡一只。小心翼翼拿出信,湿了大片,平放在床上。这才脱去所有湿答答的衣服,换上睡衣。

倒上烫白开水一杯。钻进被窝,细细读信。一遍,惊喜。二遍,开心。三遍、四遍,难过。纸渐渐干了,心慢慢湿了。

黑暗徐徐逼近。我双手握信,凝神静气。像千年前的望夫石。夜,游走,往更深处。雨渐小,风撕裂般地撞击我老旧的窗子。

水凉。夜睡。我饿着肚子流着泪。在周公不厌其烦数次引导下,进入浅睡眠状态。

新太阳。新日子。

揉惺忪睡眼,在一束阳光的照耀下。收起昨夜破碎,我整装待发。

周六,一群人的沸腾日。尤其在香江美食城。西城市中心一景。每逢周末,我便穿梭其中--给一家叫香喷喷的小饭馆打零工。从早上9点到晚上9点,持续喧闹。

喷嚏连连。上错两次菜。摔碎一只碗。老板容我提前下班,还叮嘱我吃药。

药房前,踟蹰不前。掏遍所有口袋,只有13块2毛。买了份1块5的凉皮面和一包五颜六色的棉花糖,我回到出租屋。打开随身听听张信哲的磁带。填饱肚子,便趴在书桌上发呆。

他的信,安静地躺在手边。插在玻璃杯中的独枝月季,寂寞怒放。一股淡淡清香氤氲。随手抽出《雨季不再来》,目光却移到信上,回忆信马由缰。

泪痕,清晰显现于信纸上,像一朵朵绽放的花,与他的字相互掩映。上天垂怜,赐予此信。除却录取通知书,这是我收到的第一封真正意义上的信。绝对意外惊喜,信封上的地址写得颠三倒四,就连我所在班级也写得含糊不清,唯有我的姓名准确无误。

一边嚼着棉花糖,一边看信。信开头没有称呼。他信里坦言:不知如何称呼你。

我讪笑:任意称呼都可啊。小薰,以薰。实在不行,直呼其名也行。难道我叶以薰不值得他称呼吗?转念一想,觉得他起码不愿搪塞敷衍我。这也不错。我分析着他的每一个字符。像两军对战时,逐字逐句地分析、揣摩截获的敌情。不知不觉中,我能倒背如流:

(首行空出)

原谅我不知如何称呼你。

刚从旧同学那获知你消息,现仍兴奋中。尽管他坦言,只大概记得你的学校、专业,一万个不确定。我还是决定试试。若万一你收到,便是我们缘分未尽;若不幸石沉大海,不过又一次失望而已。

离开你和清月这些年,我总是不间断想起曾经的点点滴滴。那时,年华似水,无忧无虑,真正快活幸福。我也知往事不可追,回忆好像冷风吹。有些记忆拾得,有些则过眼云烟。如此伤感,希望不曾勾起你的忧愁。有时,难免习惯于一提笔,便转瞬陷入苍老的心境中。

言归正传。我现在上海一所籍籍无名的学校读书。专业是机械化。学了我才后悔,但悔之晚矣。只能强迫自己坚持下去。我把大学看成考验我忍耐力的炼狱。每天不是做无聊的功课,就是玩电脑游戏。偶尔看点文学小说、历史、地理、科幻、哲学书籍。而谈恋爱是一件极不靠谱的事。我身边的男男女女分分合合,好不热闹。尽管入了大学,谈恋爱名正言顺,我却念着你和清月。身边的女孩怎么看都不及你们可爱。这是真心话。

说假话是一种浪费生命的愚蠢行为。大概源于这点,我所交到的朋友很少。不过于我,独处并不牵强,反而自得其乐。何况,提笔是一件奇妙的事。它使人直面自己,无论是更好的自己,还是更坏的自己,都可坦然接受。这些妙不可言。总体说来,我很开心给你写信,即使你可能压根收不到,我也乐此不彼。

我期待相逢,和你,和清月。回到旧时光。

我想应该可以,好在我们还不曾变成枯叶残花。依稀记得你内敛的笑容,而清月通常喜欢偷笑,她是否已经变了许多。我想你该和我一样,改变对我们来说,绝非轻而易举的事。

最后两行写着他的地址和手机号码。信背面写着一句话:"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什么比与朋友谈论伤心事更为愉快。"后来我才知晓这是苏利·普吕多姆的话。

从笔记本上撕下一张纸。铺平,提笔。迟疑,才发现对他,我也无从称呼。索性写道:

你好!

同你一样,我喜欢独处,喜欢写字。尤其喜欢这蓝色的钢笔字。这支钢笔陪伴我三年了。我忆起那时的你喜欢黑墨水。酷酷的。怎么现在用圆珠笔写字了呢?也罢,改变总是不经意的。

无疑,收到你的信,万分惊讶。现仍然震惊中。能给你回信,真好!每每提笔,就好像沿着心灵河流的堤岸行走。一场场风景擦肩而过,在心中泛起涟漪。而文字恰好忠实地记录这一切。诚如你所言,妙不可言。

至于爱情。高中毕业后,我便把大把时间和钱扔在网吧,把大把情感投给一个我从未见面的网友。或许,你觉得这不可思议。对我,却至关重要也绝对必要。在十九岁的尾巴上,第一次感到有人愿倾听而我也刚好愿讲述。对爱情,我总不以为然,以为爱情即你,你即爱情。或者不如说暗恋即爱情。实际上,以阅读的认知来说,这并非爱情。

停顿。他还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我该写出来吗?也许写信告白是个不错的选择。

左右为难。无法决断。揉碎,丢进垃圾桶。

重新铺开信纸,我只写了简单几句,类似于信已收到,把一本书中的枫叶放入信中。带上零钱去寄信,顺道去话吧打电话。

2004年的话吧还很常见,长途电话3毛钱1分钟。穷学生一般没手机。那时,网恋还很真诚。没有那么多骗子。网聊不过瘾,常去话吧打长途。

拨通野的手机号。野,是网名,真实姓名我没问他也不曾说。

何必相问。

又何必知晓。

野,是众多与我相隔遥远相谈甚欢的一位网友。相隔千山万水,这很重要,不必相见,只是讲述与倾听。我利用异性相吸原理,制造暧昧的诱惑,还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当时我一厢情愿地以为可以永久。很快,我幼稚的梦想破碎。

电话接通。他便问"有没有想我"。男人在网络或电话里的甜言蜜语一般多于现实生活中。我没有接茬,只说我收到的信。

短暂沉默后,他说:"你和我说别的男人,可考虑过我的感受?"

他在吃醋吗?"当初我们不是说好不谈恋爱的吗?"

"是。可我现在喜欢上了你。无法阻挡。我们见面吧,你来我的城市,或我去。。。。。。"

我立马打断他:"别再说了。"

"你在害怕?你怕发现一直以来爱着一个你幻想的影子。"

我出神。

野对什么都充满信心:"是时候该和我谈一场恋爱。"

"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冷冷的语气。

"什么?"

"结束。对我表白,游戏Over。"很长时间里,我像一个有着独特癖好的垂钓者--只享受垂钓过程而把到手的鱼儿放回水里。我不亦乐乎。爱情是鱼饵,男孩是鱼儿。其实,我是一个胆小鬼,一个从未吃过鱼的胆小鬼,总担心鱼有巨毒。更可悲的是,胆小鬼很难相信别人的话。

"为什么?"

"我的原则。"我挂断电话,撕碎那张写有他号码的纸。往回走的路上,仔细思索那句"一个幻想的影子"。或许真如他所说,我爱上一个幻想的影子,一个记忆里的影子。即便如此,我也不允许有人破坏这个影子分毫。

影子的主人叫桑戈天,初次见面却有三个版本,记忆这东西,往往忽悠人。我不记得第一次见面到底是哪个版本。发生在初二上学期。那时我同现在一样,对身边人和事都抱着漠然态度,因而他何时转学而来,又同我住在一个屋檐下,我竟毫无察觉。

第一个版本是中午放学老师留下了一批没有按时完成作业的同学,要求几时写完几时回家。我背着书包正准备离开,却看见奶奶走进教室。我心下奇怪(奶奶重男轻女,压根不会来学校接我),便问她。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个小男孩,歪坐在座位上,一脸不以为然。当下便想:不写作业还神气,以后离他远些。

第二个版本是我在二楼的窗前写作业,期间远眺,看见一个穿蓝格子衬衫的小男孩沿着小路蜿蜒而来。路两边种满绿油油的蔬菜,夕阳正西下,很美的一幅乡村男孩漫步图。他埋头走路,似乎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他看不到我,我越发肆意地观看,目送他走进老宅大门。那种感觉很唯美,很舒服。还有一种熟悉的气息弥漫开来。那以后我每次读《红楼梦》读到贾宝玉初见林妹妹那一段,便想到初见他时的似曾相识。

第三个版本想来已非初见。但那种感受类似于初见。晚上我在二楼写作业,写完语文写数学时才发现课本落在教室里。左思右想后,决定向他借数学书。当然不能直接借,我悄悄找到奶奶请她帮忙。然后回房等着奶奶送来,却被一声叫喊吓了一跳。原来他正站在我窗下,叫我去拿数学书呢。诧异之余,我悄悄踩着木楼梯下楼,努力不发出声响。面对面时,他把书递给我,什么都没说便逃了。那晚夜空繁星点点,脸瞬间发烫,我疑心星星看我,我也成了星光。

那一年,1998年。14岁的少女开始拥有一个无法启口的心思。她臊热的脸、加快的心跳、完全丧失思维的大脑,许多年后,仍然记忆犹新。

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

我总愿一个人待着,脑海中一旦浮现这些画面,心便暖暖的。自从他出现后,我的爱情便与他紧密相连。纠结着,思念着,苦恼着。现在想来,初见时便已深深喜欢,只隐藏得好深好深,连我本人都是在多年以后才有所察觉。

之后,我们渐渐熟识起来。奶奶告诉我:小天(桑戈天的小名)是她远嫁的二姐唯一的孙子。他大我几个月,我该叫他表哥。我终究没叫过他哥。在我心中,他只是一个可爱男孩,我喜欢看见他。那时,我隐约发现:爱情像天上的星,闪闪发光,又遥不可及。

想到这儿,我还是给清月打个电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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