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寄语
创业是当今时代一个重要话题,是经济增长的推动力,中国的快速发展需要大批的创业者。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涉及规范私营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的法律,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只要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合法的企业名称、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等,就可以申请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申请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这就为创业者提供了一个宽松的法律和政策环境。创业者的创业前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充满希望。
理论知识
11.1 大学生创业形势
预计未来十年,中国15岁以上人口将以年均50万人的规模增长,到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总规模将达到9.4亿人。据统计,从2000年以来,我国城镇失业率为4%左右,每年新增劳动力1300万人,下岗再就业人员为100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为2.5亿~3亿人。虽然随着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我国GDP增长率始终保持在8%左右,每年能新增560万~800万个工作岗位,但仍然难以满足人数众多的劳动力大军的就业需要,就业形势严峻。
11.2 国家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鼓励政策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第八部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提出了“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要求“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等措施。大学生创业正是当前政府、高等学校、大学生和社会各方面都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
近年来,国务院办公厅及有关部门,制定一系列相关政策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2003年9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关于鼓励中小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搞好就业工作的通知》(发改企业[2003]1209号),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辅导,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创业培训活动,帮助他们树立主动创业的精神,掌握企业经营与管理知识,提高捕捉商机的本领和处理问题的能力;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企业的,任何部门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之外设置其他登记类前置性审批条件;高校毕业生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组织的创业基地内设立企业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创业基地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列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范围的担保机构,应当优先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活动提供小额贷款担保。
此外,全国各地也都推出了相应的政策,鼓励大学生创业。频频举行的全国性或地区性大学生创业大赛,以及各地的青年创业实习基地等等,都为大学生创业大开方便之门。
为推进大学生科学就业与创业,科技部、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协会联合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教育部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等9家单位召开了“全国首届大学生科学就业与创业校企洽谈会”。国家有关部门于2008年9月设立“大学生科学就业与创业发展基金”,重点资助经济困难的应届大学生以及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短期内能回收成本的创业项目。除经济扶持外,科技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单位将联合 384 名专家,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智力援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还将在全国大中城市广泛开展创业培训,并将培训对象从目前以下岗失业人员为主逐步向青年学生等群体扩展。
国家出台的这些政策,不仅为大学生自主创业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还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了一定的资金和智力支持。
小资料
针对应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优惠政策
凡应届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登记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条件的地区由地方政府确定,在现有渠道中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担保。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具体收费项目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收费项目,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物价局)批准的收费项目。主要有:
(1)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营业执照及营业执照副本),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签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2)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3)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预防接种劳务费等。
(4)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
(5)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签证费、职业资格证书费。
(6)公安部门收取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工本费。
(7)烟草部门收取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费(含临时的零售许可证费)。
(8)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其他登记类管理类收费项目。
另一类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向工商、税务、卫生、民政、劳动保障、公安、烟草等部门的相关收费单位,出具本人身份证、高校毕业证以及工商部门批准从事个体经营的有效证件,经收费单位核实无误后按规定免交有关收费。
11.3 我国创业环境的区域特点
“你创业了吗”,曾经是美国硅谷人见面的问候语,被视为一种新精神。如今,创业已成为越来越多中国人的选择。创业不仅仅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就业问题,同时也可以广开致富的渠道。
创业能否成功除了自身的经营能力之外,外部环境也很重要。为了鼓励自主创业,全国各个省市都推出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涉及开业、融资、税收和培训等各个方面。政府的优惠政策是创业外部环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好比是创业的助推器,能降低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然而,据相关部门的调查,创业群体对这些优惠政策的了解有限,特别是一些初次创业的“新手”,更是对相关政策知之甚少。我们不妨选择我国几个创业者较为热衷的投资热土,对其创业形势和优惠政策作一番比较。
1.北京:人才高地优惠多多
统计资料显示,北京每 10 万人中,大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有 1.7 万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5倍;北京两院院士有1 350多人;北京拥有全国四分之一的高校,三分之一的研究生院,三分之一的国家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北京培养的博士后占了全国的三分之一,可谓人才济济。
然而,北京人事局副局长张祖德却说,北京发展速度这么快,目前的人才总量仅仅基本保证了北京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所需。
于是,北京市仍然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大张旗鼓地网罗人才:动用各类人才市场中介服务机构240家;每年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700多场;还启动实施了“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到 2010 年,这个工程可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科技前沿水平的杰出科学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理论家。
从鼓励创业的角度来看,北京对于出国留学人员在京创业给予了相当优惠的条件,而且很早就有所行动。早在1999年,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市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之后又出台了《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还开启了人才引进“直通车”和“绿色通道”,2004 年,出台了《北京市关于鼓励和吸引优秀文化体育人才来北京创业的若干意见》,目前北京市还在研究制定《北京市吸引高级人才奖励管理规定》。
具体来讲,北京针对海归人士的创业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来去自由”的户籍管理
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不论其出国前户籍在何地、不论目前在何国家、不论是否加入外国国籍,不论是长期居留还是短期工作,一律欢迎,并且保证其来去自由。对已入外国籍的,在办理《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后即可向公安机关申办 2~5 年有效的《外国人居留证》和与居留证期限相同的多次出入境签证。
(2)“方便优惠”的创业政策
对于留学人员来京创办企业、工作,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经有关部门认定,免征营业税;对于留学人员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创业、工作取得的合法收入在依法纳税后,可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3)“安心留人”的福利待遇
留学人员凭《北京市(留学人员)工作居住证》在子女入托、入学及购房等方面享受北京市市民待遇,留学人员每户可以购买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100平方米或购房总价款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适用住房;对于在国外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根据其在海外的经历和学识水平,可以通过确认,直接确定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于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人员,允许各单位从优确定报酬,对有突出贡献的,可给予本人工资10倍以内的特聘岗位津贴。
此外,市政府专门设立“北京市留学人员创业奖”,对留学人员在首都经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市政府予以奖励。
2.上海:鼓励普通市民当老板
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上海对人才的需求量自然也不小,包括世博人才、金融管理人才、城市规划设计人才等在内的多类人员都成为上海吸纳的重点。而在创业方面,上海的鼓励政策则更加全面,除了照顾到海归派之外,对于普通市民的家庭创业、大学生自行创业等创业模式都有相应的优惠政策,可以说上海的创业政策受惠面更广也更具有实际意义。
在上海,“家庭公司”被称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它不需要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只向劳动部门申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领取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作为开业资金,就可合法经营起来。上海市除给予家庭创业者3年内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外,还给予社会保障缴费优惠,免费培训。如果融资困难的,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贷款担保。去年上海又有新的优惠政策出台,对进入创业园的企业,每月给予人均 2000 元的住房补贴或开业贷款贴息;各区还有“开业指导专家组”和“就业援助员”,向有意创业者提供创业信息,一对一进行可行性分析,指导创业者解决经营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帮助首次创业者规避市场风险。
一般来说,在上海,有创业意向的市民可以去政府部门举办的项目招标会上寻找合适的投资项目。这些经过专业咨询公司评定的项目是政府购买后向全社会招标的,可操作性和成功率要略高些。
找到合适的项目后,上海的个人投资者还能通过上海多家银行推出的不同形式的个人创业贷款获得开业资金。目前,上海的银行主要提供三种创业贷款,而最主要的是由政府提供担保的助业贷款,创业者经专家评审委员会出具意见,再由政府提供担保后就能得到银行贷款。而且借款人还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区县开业指导服务中心提出贴息申请,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将给予全额或部分开业贷款利息的补贴。贴息的额度,按借款人所办经济组织净增就业岗位的数量计算,最高可享受每年2000元的补贴。
3.杭州:和谐环境吸引人才
在全国最具经济活力城市评选委员会对杭州的综合评价中,有这样两句表述:一个将自然优势与现代产业巧妙结合,引领休闲经济潮流的城市;一个生活就像在旅游,懂得将安宁幸福的感受转化为活力和财富的城市。
在一般人看来,讲创业,就要有激烈竞争、昂扬激情;而说休闲,很可能消磨意志、淡化激情。正是面对一些城市存在的产业同构、千城一面的弊端,杭州经过总结,在 2004 年提出了“精致和谐、大气开放”的“和谐创业”理念。
杭州的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企业,都是海内外人才的汇集之地。企业之所以能吸引和留住人才,是因为有良好的政策和服务环境。目前杭州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已从1251项减少到389项;同时全市普遍实行目标责任制,市领导和机关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解决创业者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并将责任表向社会公布。
在外地人赴杭创业的优惠方面,该市规定,凡在杭州市区投资兴办在杭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属于鼓励类项目的企业,投资额每50 万元,可办理 1 名专职管理人员进入杭州户口;总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进入杭州户口;外地来杭州市区的个体经营者,凡连续两年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额超过8万元(含8万元)的,业主本人可办理入户手续;凡用工在50人以上的,以安排市区下岗待业人员就业达到60%为起点,每安排本市下岗待业人员10人,增加1名专职管理人员的户口落户杭州的指标。
此外,杭州市内各区针对不同企业还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以西湖区为例:西湖区企业凡批准新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给予企业一次性 10 万元的资助;对博士后新进入西湖区高新企业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且为企业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区人事、科技部门认定后,给予每人一次性5万元科研补助经费;对获得国家承认的国外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携带经科技部门鉴定的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该区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并获得市创业资助资金的,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资助资金;凡被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高新企业研发中心的,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50万元、30万元、15万元的资助。
4.广州:大力支持海归创业
广州是中国近代的第一口岸,但早年信息灵活、流通集散的优势,已经被深圳、上海等地所替代。加上广州的社会环境较其他城市复杂,因此近年来吸引外来人员创业的能力大为降低,但是考虑到整个珠三角的经济背景,以及两湖、云贵等地的劳动力更倾向于前往广东,所以从总量来看,广州的创业水平仍然处于较高的位置。
综合来看,广州对于海归的吸引力不高。根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广州市创业或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超过5000人,与北京的40000多人、上海的32000多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因此,广州有关部门准备将吸引海归人员创业作为政策的一个重点。据了解,当地有关部门拟向市财政申请将“留学人员专项资金”金额度大幅度提高。同时为了解决“海归”企业普遍融资困难、容易因为资金不足而夭折的问题,有关方面准备联合各风险投资公司,组建涵盖风险投资、基金会、信用担保、上市公司、银行等在内的投资战略联盟,以向留学人员科技项目源源不断地输送“血液”。同时,引进民营资本和实力雄厚的中介机构,提高民间资金与“海归”配对的成功率。这些政策有望在近期陆续出台。
从现有的政策来看,广州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开办还是有着不少优惠政策的。比如,广州开发区特别成立了广州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凡进驻创业服务中心接受孵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广州市委、市政府颁发的《关于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从正式投产之日起,享受两年免征所得税的优惠。
凡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按15%减征所得税,增值税地方分成全部返还孵化企业。凡孵化企业的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从第一次销售之日起两年内,营业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地方分成部分,90%返还孵化企业。根据创业者的意愿,经创业服务中心审核后,创业服务中心可以以参股、合资等形式向孵化企业提供“种子”资金或科技贷款风险担保的融资服务,参股资金不超过孵化企业注册资金的50%。对持有高新技术项目或成果新办的孵化企业,经双方同意,可免交三年房租,其中后两年房租折作创业服务中心股金占进驻企业原股东认缴出资的份额。此外,凡具有博士以上学位,自带高新技术开发项目,或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房租优惠。
5.南京:放低门槛促进创业
2002年,南京市总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首家推出了1200万小额担保创业贷款,可两年时间内,只贷出去 411.9 万元,还有 2/3 的贷款无人可贷。虽然中心先后接待了 4000多人次的咨询和申请,可实际放贷人数还不到200人。究其原因,主要是大部分申请人拿不出成熟的创业项目,因此现在南京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了创业扶持的项目要求。
考虑到下岗失业人员大多收入有限,担保中心将无偿鉴定用于质押担保的昂贵物品。同时,全市6个城区和江宁、浦口两个郊区的房产抵押担保“绿色通道”已经开通,小额创业贷款人员做房产抵押时一分钱都不收。小额贷款的放贷面也扩大了,过去只有餐饮、服装销售、食品生产、养老、医疗器械业这些老行业可以贷款,现在种植、养殖等一些新的创业项目也被纳入放贷范围。担保的条件也放宽了,除原来规定有稳定收入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供担保外,经济效益好、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老板、有稳定收入的白领阶层也可提供。为了鼓励创业,当地政府对19个微利行业实行政府贴息。这19个行业是:家庭手工业、修理修配、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钟点服务、家庭清洁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除了在项目要求和项目贷款上放宽条件之外,南京的工商部门也进一步放宽了个人创办企业的准入条件。2004年3月1日,南京市政府转发了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创业促进富民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意见的推出将最大限度激活民间资本,带动南京新一轮的创业热潮。《意见》列出的十条“鼓励创业、促进富民”新举措,已于2004年3月10日开始施行。而详细的内容也被当地人称为“新十条”,包括注册资本降低近四成;注册资金可以分批到位;新证验资可在银行办理;经营名称范围全放开;可“先斩后奏”办理执照;生产型私营企业设立登记时,生产场所一时无法解决的,允许其先以注册场所登记注册;农民进城经营无需登记;合资公司可以个人开设;鼓励以高新技术成果、资本、技术、管理才能、技术专长等人力资本按一定比例作价入股;支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核准经营之日起,1 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从以上几个地方的比较可以看出,不同地区创业环境还是有各自的特色和差异的,我们在决定创业之初,也应该根据各地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