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9月23日,蒙代克斯公司宣布开始研制通过移动电话随时随地付款的新型电子货币。使用时将电子货币插入槽中拨通银行的电话即可向供货方付款。银行可将款目划归供货方。如果供货方安装有专用的电子货币接收设备,那么用户就可直接用电子货币付款,这样保证了用户能随时随地使用电子货币。另外,当用户电子货币内的存款不足时,还可拨通银行的专用电话,将自己账户上的钱转入电子货币中。这也被人们称为电子钱包。
1998年7月,美国推出了新的付款方式——电子支票,它简化了企业之间网上付款程序,使电子付款更容易,所用时间更短,效率更高。其工作程序是:支付公司需要用一种特殊的软件开一张数字支票,用一种稳妥的数字签名,签署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收款公司。几分钟后,收款公司收到函件,核查并用自己的数字签名,签署之后将其用电子邮件传送至银行,银行再像处理纸支票一样对其进行处理。通过这种方式,基金一夜之间即可抵达收款公司的账户上,将目前的传统付款方式所用的一周或更长的时间缩短到两天,甚至更短。参与这项计划的成本并不高,公司需要的电子支票软件每套几千美元,银行所需的软件每套几十万美元。分析家认为,这项电子支票计划的费用每个公司都能负担得起,这也是该计划成功的可能性比以往的尝试更大的原因之一。
一些专家认为,以电子货币为代表的新一代银行服务项目的兴起将对全球银行业产生巨大的冲击。网络银行是未来的趋势,银行必须适应新的网络金融环境。网络银行是一场革命,如果现在的商业银行忽略它,它就可能全面接管商业银行的资金媒介和支付服务职能,传统的银行就真会像比尔·盖茨所说那样“像恐龙一样灭亡”。
知识点边际效用递减法则
边际效用递减法则也称边际效益递减法则、边际贡献递减,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是指在一个以资源作为投入的企业,单位资源投入对产品产出的效用是不断递减的,换句话,就是虽然其产出总量是递增的,但是其二阶导数为负,使得其增长速度不断变慢,使得其最终趋于峰值,并有可能衰退,即可变要素的边际产量会递减。当消费者消费某一物品的总数量越来越多时,其新增加的最后一单位物品的消费所获得的效用(即边际效用)通常会呈现越来越少的现象(递减),称之边际效用递减法则。也叫做戈森第一法则。
网络销售与网购
随着网络的普及,上街购物已经不再是人们购买商品的唯一选择,越来越多的人更喜欢通过网络浏览、购买商品。于是,一些零售商纷纷抓住顾客的这个特点,在网络上提供商品销售服务。有的则是利用因特网作为行销的管道。例如,20世纪90年代,美国一对双胞胎兄弟在自己家里设立一家光盘唱片公司,销售美国发行的所有光盘及2万张进口光盘,透过因特网供客户订货,通常在24小时内即将光盘送到顾客家里。这家公司不需店面成本,也没有库存成本,因为该公司是在接受订单之后,通过经销商将货物送出去。加上网站上的广告收入,这家公司1996年营业额达600万美元,营业毛利率18%。
利用网络进行销售的首要特点,就是传递信息的花费远比传统行销方式低廉得多。对于着重提供大量信息、需要大量零售人员的企业来说,网络可以说是威力强大又经济的工具。但是,网络行销也有其脆弱的一面,就是需要消费者化被动为主动,自己透过网络来查询信息。如果消费者缺乏主动查询的动机,网络行销就无法发挥它的最大潜力。因此,消费者网上查找信息的主动性直接制约着网络行销的发展。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英国与美国的一些音乐出版公司,不但让消费者进入公司在网络上的资料库进行查询,更可以直接在网络上发出购买产品指令。不过与寻找信息的人相比较,真正透过网络购买的人是非常少的。最主要的原因是消费者对于信息的安全与隐私仍有顾虑,不愿意在网络上使用自己的信用卡号码或其他敏感的信息。
在消费者搜寻信息的动机强烈,或是主动购买意愿高的市场中,网络是强有力的行销工具,力量超过零售商店等传统行销方式。此外,消费者已经有充分信息,但还是愿意主动寻找商品,也是网络行销占优势的市场。现在这类市场的许多厂商已经采用邮购、电话或是传真行销方式,未来也都将以电子交互媒介为行销管道。
当然,网上零售主要的成功因素,还得看产品的选择。价格昂贵而形体巨大的货品如家具等都不适用于在网上发售。一般消费者购买家具时都希望到商店参观,试一下产品才认购。相反,其他货品如机票、书本、戏票、鲜花等,网上购物已逐渐被消费者接受。
总的来说,商家应当视网上的商业贸易为一个可以利用因特网建立的新生意,但同时须拟定周全计划。盲目将产品堆在网页上,只会事倍功半。
知识点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的区别
信息经济主要是以信息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经济,而知识经济是以整个科学技术为基础的经济;信息经济与知识经济都是知识密集型的经济,但后者中知识所含的内容更加广泛,不仅包括信息业,而且包括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信息、知识、信息经济、知识经济等相关概念还存在层次上的差异性。随着国民经济信息化的推进,信息经济已经产生,并在迅速发展中,但尚未充分发达起来。在这种情况下,用知识经济的观点来促进信息经济的发展是必要的,但不能用它来代替信息经济。
电子出版
我国是印刷技术发明最早的国家之一,活字印刷是我国四大发明之一。活字印刷术的使用,对古代书籍的编辑、印制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传统的图书出版时将文章排版、制版,然后将其印刷在纸张上,最后装订成册。随着计算机技术及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出版发行进入电子出版时代。
所谓电子出版,是指在整个出版过程中,从编辑、制作到发行,所有信息都以统一的二进制代码的数字化形式存储于磁、光、电等介质中,信息的处理与传递借助计算机或类似的设备来进行的一种出版形式。
电子出版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1.构建阶段(Konstruktionsphase)——编辑把作者送来的信息(稿件)加工整理成可供使用的文本形式。
2.发行阶段(Distributionsphase)——包含文本制成之后到可供读者使用这个时段。
3.接受阶段(Rezeptionsphase)——读者最终接受所提供的信息。
电子出版分成“在线电子出版”(ElektronischesOnline-Publizieren)和“离线电子出版”(ElektronischesOffline-Publizieren)两大类型。
就在线电子出版说来,电子手段贯穿这三个阶段:“电子构成”指借助计算机生成文本,所生成的是电子形式的文本;“电子发行”指文本超越邮递等非电子的发行渠道,通过计算机网络传播;“电子接受”指读者借助电子数据处理(EDV)装置读取信息,不同于通过纸质材料等非电子手段接受信息。
而在离线电子出版的情况下,电子形式的文本不是以电子方式而是通过非电子方式发行的,如邮寄载有电子文本的软盘或光盘,读者再用计算机读取。
网络广告
所谓网络广告就是利用网站上的广告横幅、文本链接、多媒体的方法,在互联网刊登或发布广告,通过网络传递到互联网用户的一种高科技广告运作方式。
网络广告发源于美国。1994年10月14日,美国著名的Wired杂志推出了网络版Hotwired,其主页上开始有AT&T等14个客户的广告Banner。这是互联网广告里程碑式的一个标志。
1997年3月,中国的第一个商业性的网络广告出现,传播网站是Chinabyte,广告表现形式为468×60像素的动画旗帜广告。Intel和IBM是国内最早在互联网上投放广告的广告主。我国网络广告一直到1999年初才稍有规模。历经多年的发展,网络广告行业经过数次洗礼已经慢慢走向成熟。
网络广告是随着国际互联网的发展而逐步兴起,是新生代的广告媒介,它具有传统媒介广告所有优点,又具有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电子网络广告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的电子网络广告指企业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一切信息。包括企业的互联网域名、网站、网页等;狭义的电子网络广告一般指建立一个含广告内容的WWW节点,目前多为标题广告,用户通过点击这一含超连接的标题,将被带至广告主的WWW节点。电子网络广告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传播对象面广。网络广告的对象是与互联网相连的所有计算机终端客户,通过互联网将产品、服务等信息传送信息港的网络广告到世界各地,其世界性广告覆盖范围使其他广告媒介望尘莫及。
二、表现手段丰富多样。电子网络广告采用文字介绍、声音、影像、图像、颜色、音乐等于一体的丰富表现手段,具有报纸、电视的各种优点,更加吸引受众。网络广告制作成本低、时效长以及高科技形象将使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选择网络广告作为重要国际广告媒体之一。
三、内容种类繁多,信息面广。网络广告的内容大到飞机、小到口香糖均可上网做广告。庞大的互联网网络广告能够容纳难以计量的内容和信息,它的广告信息面之广、量之大是报纸、电视无法比拟的。如报纸广告的信息量受到版面篇幅限制;电视广告的信息量受到频道播出时间和播出费用的限制。而网络广告则完全突破了这些限制。
四、多对多的传播过程。报纸广告基本是一对一的传播过程,电视传媒则是一对多的方式,而互联网上的广告则是多对多的传播过程。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在互联网上有众多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接受者,他们既在互联网上发布广告信息,也从网上获取自己所需产品和服务的广告信息。
五、具有互动性。也就是说企业或个人将广告信息内容准备好,放置于站点上,所有网络用户都可以通过上网及时查看,获取广告信息,即人-机-人模式。例如,一家公司发布了网络广告,当某个人收到该信息并对该公司的产品产生了兴趣,就可通过电子邮件、网络电话、网络传真等向该公司询问各类有关问题,得到满意答复后,可通过电子商务手段实现商品购买。
与传统的四大传播媒体(报纸、杂志、电视、广播)广告及近来备受垂青的户外广告相比,网络广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实施现代营销媒体战略的重要一部分。目前网络广告的市场正在以惊人的速度增长,网络广告发挥的效用越来越显得重要,已经成为第五大传播媒体。因而,众多广告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网络媒体分部”,以开拓网络广告的巨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