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造型是舞蹈肢体语言最本质的艺术特征之一,也是舞蹈艺术形象本身的审美内容之一。舞蹈艺术的空间造型性就体现了舞蹈动作的空间美。在舞蹈动作过程中,人体各部位不断变化着自己在空间中的位置(动作姿态、手势造型等),舞蹈队形(构图)则以多人在空间中的造型(平面或竖面)构成不同的大的空间位置,从而产生瞬间即逝的不同空间造型——空间美(前者如拉山膀、三道弯等,后者如圆环队形、龙摆尾队形等)。人们常说舞蹈艺术是流动的雕塑,也正是就这种意义而言。
舞蹈的魅力可以这样说,雕塑将捕捉到的形象放大、变形、组合、浓聚,呈现出来后带有永恒性。作为人类审美的变化,雕塑是将物化材料(青铜、石等)依据美的理想而凝固起来,因此雕塑艺术是将瞬间即逝的形象凝聚成凝固的形象。与雕塑艺术不同,舞蹈是将生活中(或模拟物)的最美好的动作经过人体自身的放大、变形、组合、浓聚后再呈现出来,带有瞬间即逝的性质,因为它的物化材料是人体自身,所以舞蹈艺术是将人类理想的美“定格”于一瞬间的造型中。从本质上说,雕塑是空间艺术,舞蹈却是一种空间中的艺术(时间一空间艺术)。
舞蹈肢体语言的动作造型来源于生活,譬如中国戏曲舞蹈中的卧鱼,起源于北方乡间村妇的坐坑纺棉花,而虎跳、商羊腿、蝎子步、拉山膀等,也都是对鸟兽动作和自然实物的模拟美化的结果。这种美化的舞蹈动作,以其空间的审美化位置给人以感官上的直观刺激,审美主体(观众)与审美对象(舞蹈动作)这种互为相关性,决定了舞蹈的动作空间造型表现出不同的民族审美风格,蕴含着不同的民族文化内容。譬如中国舞蹈动作审美要求上的拧、曲、圆,西方芭蕾动作审美要求的开、绷、直。即使是中国民族民间舞蹈,蒙古舞动作的开阔、北方秧歌动作的粗犷与江南民间舞蹈的秀巧,也都显出其地域文化内涵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