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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2)

我知道这家客户实力雄厚,信誉良好,一旦丢了,公司肯定不会轻饶童越。事出蹊跷,肯定有人暗中捣鬼。老员工心照不宣,新员工不明所以。接连几天,童越忙着在公司各个部门间跑来跑去,风风火火。

“恐怕童越得走人了。”

“走就走,又不是没地方去,何苦在这儿受窝囊气!”我们几个都替她不平。

一周后,童越居然在别人瞪大的眼珠子底下把事情解决了。

“客户比较信任我,所以还是按原来谈定的价格和我签了合同。”童越举重若轻。会议上主管的眉毛都竖了起来。

苦尽甘来突然辞职

这一年秋天,我们由新人变老人,打算为自己入行一周年而庆祝一番。

邀请童越,她竟笑着说,我马上要走了,因为需要处理的事情多,不能陪你们了。

童越去了业内最著名的公司,随她走的还有几个大客户。公司不能说元气大伤,但也损失惨重。童越走后,她和与她相关的事成了餐桌上讨论的热门。

“你们新人当然不知道,童越刚进公司的时候,主管还不是主管,只是普通同事。他们在一个重要方案上有争议,公司采用了童越的方案,还批评了已在公司工作五年的主管思想僵化。主管上任后,一直想逼走她,可她偏像颗铜豌豆!”

我恍然大悟,这一年来她遭到的种种排挤如电影剪辑般历历在目。

这颗聪明的铜豌豆

年底业界酒会上,童越身着紫色小礼服,气质不凡,代表她现在的公司向各位致辞。

等她从台上下来,我迫不及待地向她抱怨主管的种种恶行:不作为,偏见,暗中作梗,不顾员工死活。“真不想干了。”

“你和留下的那两位同事都很能干,但经验太少,我建议在公司再锻炼锻炼。”

“可是主管那人你知道,笑里藏刀,背后下手。你也真行,忍他那么久。嗯,我一直很纳闷儿——当时主管那么为难你,给你小鞋穿,你都不走,等什么都摆平了怎么倒走了?”

童越微微偏了偏头,不疾不徐地说:“我们出来工作,也许会遇到很好的同事,但也免不了撞到一些狭隘的人。大概你也知道了主管为难我的原因,正因为如此,我才不能有任何过激的言行。哪怕我当时有一点辩驳和反对,他都有充分的理由辞退我。每个受到挑战的人都有反抗的本能,但有些人的反抗是冲动无益的,而有些人的反抗则是从容智慧的。”

“其实主管从开始针对我起,我就知道不会长久在这里呆了。但我要为自己储备,储备足够的人气,储备足够的经验和资源,这样即使我走,我也是最大的赢家。而且你要记得,假若上司为难你,你要让你的同事们都知道,你是有工作成绩的,这就是抬头做事。记住哦。”

我恍然大悟。这颗聪明的铜豌豆,她不但没让主管的小心眼如愿得逞,自己还收获了这个行业最宝贵的人气和口碑。

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当当。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文/渝李

他到底没有留在通用,我辗转打听到他的消息,但终于失去了他的消息。

诚征陪读

那年我18岁,刚上大一,因为从小生活优越,做惯了“伸手皇帝”,于是我在校园BBS上发了一份帖子,大意是:

本人是大一新生,男,因独立生活能力较差,为不影响学习,现特征陪读一名以照顾生活起居,并特殊强调限男生,贫困生优先。

这个帖子仅半天时间,点击率就暴涨到两千多点。我电话接到手软,连课都没法上下去。

我并不是想显摆家里有多阔气,也不是为了在新环境里搞点噱头给自己赚人气。我只想在解决生活难题的同时,能交到一位朋友,还能帮助一下贫困生,这就是我的目的。

马自强家特别困难

马自强是这个时候打电话给我的,他的声音听起来很诚恳,他说他符合我提出的全部条件。我挺客套地说,你有没有什么特别的?比如成绩特别好,或者厨艺特别棒?

他沉默良久,我家里特别困难。然后他就把电话给挂断了。

大概是因为他这句话,我决心就找他。傍晚我按照和他定好的地点准时赴约,那是在学校南门外的一个小书吧门口。

他很准时,早早站在那儿等我。我打量着他,个子不高但挺结实,皮肤黑黝黝的,穿规矩的白衬衫黑长裤,袖子挽得高高的,腰间扎了根挺老土的皮带,表面的漆皮都快磨光了。他走到我跟前小声问了我一句:”你是林培文吗?”我说是,他就搓了搓手,羞涩地笑了一下说:“我就是马自强。”

他挺老实的,这是我对马自强的第一印象。我约他去冷饮店坐下谈,问他喝什么,他擦了下鼻尖显得有点手足无措,摇摇头说:”我不渴……”

他也是新生,与我同在计算机系,成绩可好过我百倍。我问他关于他说的家里很困难是怎么回事,他本就有些拘谨的脸上更显出窘迫难堪来:“我爸不在了,我妈一个人养我跟我弟,今年我上大学,我妈连老房子都卖了,到工地上挑沙灰供我,我弟借住在亲戚家,说是来年一毕业就准备不读了……”

他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小口果汁,然后就不说话了。当听到我说让他跟我一起住的时候,他挠了挠头,黑黝黝的脸上笑出一抹红晕。

那天,走的时候他挺奢侈地要请我吃冰淇淋,他说:“你请我喝这么贵的饮料,我多不好意思啊。”他较真的样子把我给逗乐了。

把酒言欢的青葱岁月

这样的生活很惬意,马自强的厨艺没得说,功课也超级棒。有人送他外号“马自达”。他的“生命不止,自强不息”成了我们的室训。他帮我补习高等数学,让我荣幸地成为全班少数不挂科的奖学金获得者之一。

他一点儿不活跃,球赛啊舞会啊之类的他竟然从来都没参加过。我拉着他就往舞池球场上扎,就算他像只醉酒的大猩猩一样面红耳赤乱踩乱踏摔得鼻青脸肿,我也半点同情心都不肯施舍给他,直到他也变成舞林高手、李铁二号。

我们在夏天的夜里横七竖八躺在地板上,就着生啤花生米,看着天花板上咿呀呀的老电扇,听着收音机里隐约的歌曲,讲起某个女孩儿来。他惯常的开场白是:“我跟你说个事儿……”然后就神秘兮兮地跟我讲听说有个叫某某的女生喜欢你。

而我总是烦恼地叹息:“唉,可惜我对她没什么感觉……”

把酒言欢,那是青春时期男生们友谊最直白的表达方式。

心仪女孩路晓班

那样心贴心的夜谈终于渐渐集中到一个名字,那个最耀眼最动听的名字——路晓班。

我们一起认识路晓班,在某辆公车上。公车进站了,哗啦一下人潮涌出,路晓班穿着印了我们学校校徽的粉蓝文化衫,牛仔裤,戴着白色耐克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她其实并不特别出众,但她笑起来的样子很甜。她拿把深蓝雨伞,站在前门喊了声“爸,给你伞”,然后递过来就匆匆忙忙跳下车跑了。

就是这惊鸿一瞥,路晓班的样子印进了我脑海里。那天我一路以路晓班校友的身份跟她爸磨磨唧唧套近乎,直到打听到她和我们同一级。

第二天我就跑去了播音主持系,开始疯狂追求起她来,路晓班却还是对我若即若离。

大三那个情人节前夕,我预备好了第二天的节目,准备给路晓班一个惊喜。我写了大红烫金的请柬让马自强帮我送去。他回来,我问起结果,他说路晓班收下了。

我等了路晓班一个晚上,她却始终没有来。午夜,外面下起了雨,我独自一个人喝多了酒,趔趔趄趄往回走。经过学校大门,我看到马自强正和一个女生拉拉扯扯,蛮亲密的样子。我走过去准备打招呼,但就在那一刻,我呆住了。

女生是路晓班。

我的心剧烈发抖,一口气跑回了家。我打开宿舍灯,像困兽一样走来走去。我的心里有一把火在烧,愤怒和屈辱在燃烧,嗞嗞地旺着,几乎要将我烧疯掉。

马自强的枕边放了黑色手抄本,他爱把一些精品小文经典句子抄在上面。当我在里面看到路晓班的名字时,心里那点猜疑变成了事实:原来马自强也偷偷喜欢一个女生,那个女生的名字叫路晓班。

实习风波

我们谁也没有获得路晓班的青睐,很快她就与别的男生恋爱了。在一次舞会上遇见路晓班,我问她为什么那晚没来,她奇怪地问我:你有邀请我吗?我意外且愤怒了:所有的过错不是路晓班不爱我,而是马自强从中作祟。

第一次我意识到了马自强的虚伪,从那以后,我们明显疏远了。

很快到了大四,系上有一个去通用实习的名额,我和马自强都有资格。辅导员找我们谈话,希望我们争取。马自强毫不犹豫地说:“阿林你上吧,我已经联系到别的地方。”

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在我准备好资料要应对面试的时候,家里被盗了。

手提电脑、手机、钱包统统丢失,我的档案资料以及所有相关证书也全部不见了。我像堆烂泥一样躺在床上,马自强坐到床边充满同情地安慰我。我脑子里突然间冒出一种揣测:丢失了档案证书,对谁最有利呢?

即使马自强没胆量偷电脑手机,但趁乱拿走档案袋是完全可能的,何况,一个小偷要我的档案袋做什么呢?这个念头一直在我脑中回旋,那一刻我再也按捺不住,终于冲着他大声嚷起来:“别在那假惺惺充好人了!”

那是我和马自强之间唯一的一次争吵。不知道那些话对一个极度自卑又自尊的男生来说有多么伤人,我只管把心里的怀疑一盆水一样将他泼得浑身透湿。他黝黑的脸涨成了紫红色,一副咬牙切齿想揍我的样子,但他说不出话来,他心虚了。

直到毕业,我们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他当天就拖上唯一的那只旧皮箱匆匆搬走,据说很快就去通用实习了。

两个男人之间的友谊

6月来了,我们吃过散伙饭就各自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留在本城,他去了北京,即使相互关心扶持着走过了那样一段难忘的青春岁月,到最后我们连一杯祝福酒都没有喝过。我们彻底失去了联系。

半年后我搬家整理旧物,在我们共同住过的房间里找到落满了厚厚尘埃的黑色手抄本。上面是马自强零碎的心情记录,但那情人节以后的内容是我所陌生的。他写到因为我,他对路晓班的喜欢退守成了关注,因此知道她和许多男生关系暖昧。他送去请柬,路晓班没有接受,他不知怎么跟我说,只好撒谎骗了我。情人节那天晚上,他央求了她很长时间,她都不肯去见我。

一张熟悉的请柬静静地夹在翻开的那一页。

而就在那一刻,我仿佛才懂了马自强。他连一杯果汁都不肯亏欠于我,又怎会忍心伤害我?他对我的好,是带了三分感恩三分尊重三分包容的,是宁肯低头求人也不愿看我伤心难过的。

这就是男人之间的友谊,他不懂得说什么,却只想着如何去做。他退让、隐忍,教会我独立、自律,他是敦促我长大牵引我变得优异的人,也是这世上唯一跟我分享过成长中那朵秘密之花的人。

但我终于失去了这个朋友,这个在我成长过程中扮演了亦父亦兄亦友角色的人。

他到底没有留在通用,我辗转打听到他的消息,但终于失去了他的消息。我只有在学校BBS上再次挂上了那个帖子:诚征陪读……。

一定要美丽一次

文/高伟

正是这种顽强的执著精神才使她对外语从热爱到精通再到今天取得累累硕果,成就了精彩人生!

对英文的爱好缘于一场圣诞Party

今年31岁的李丽红出生于青岛市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从小她就向往当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可是命运却跟她开了个玩笑。1997年从山东师范学校毕业后,她被分配到距市区五十多公里的郊区工厂做文秘。为此,她情绪非常低落,少女时代的梦似乎渐行渐远,离她而去。

就在这年冬季的一天,在青岛一个公司工作的同学打电话邀请李丽红参加他们单位举办的圣诞Party。踏入音乐飞扬的舞厅,李丽红沉睡已久的快乐情绪一下进发出来。一曲终了,这家企业的外方老总缓缓走出,举杯向大家敬酒,还说了一大堆祝福的话。此时正巧翻译有事没在场,客人听完面面相觑没搞明白讲的什么。尴尬之际,不知哪来的勇气,李丽红凭着在中专学校里学到的英语,迅速把他的意思翻译出来,大家先是一愣,旋即报以阵阵掌声。掌声未落,那位外方老总绕过人群走到她的身边,露出惊讶的神色:“太棒了,小姐,你的声音像你一样漂亮!我公司欢迎这样的人才。”后来她知道他叫皮特,来自澳洲。

也许因为这句带着赞誉成分的夸奖,让李丽红重新找回了自信,没有跟父母商量,回到工厂后她马上提出了辞职,当天就赶往市区那家公司应试。然而,事情并没她想像的那么简单,当她打开厚厚一沓急需译成中文的产品说明书时,顿时傻了眼,她的英文根本对付不了那些专业性极强的英文术语,熬到半夜,两行字都没译出来。第二天,她只好一声不响地离开了公司。此后,不服输的她又去了几家公司应试,但最终还是败走麦城。

经过几次碰壁,李丽红醒悟了,她清楚地意识到手里没有过硬的“利器”,很难切动那块诱人的“蛋糕”。她不再盲从,调整思路准备寻找新的切人点。为使自己尽快提高英语水平,晚上,她到国际海员俱乐部做义工。她知道,只有融人那种全封闭英语氛围之中,整天跟外国人“泡”在一起才会真正锻炼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白天,她又匆匆赶往青岛大学进修英文和国际贸易……不到三年,天资聪慧的李丽红不仅完全可以胜任任何商贸领域的英文口语和文字翻译工作,而且辅修了日语和西班牙语。一切水到渠成,她又回到那家公司,她想,从哪里跌倒就应该从哪里爬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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